一套房产爷爷赠给儿子后,儿子又赠给孙子,孙子还能再转交给父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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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房产爷爷赠给儿子后,儿子又赠给孙子,孙子还能再转交给父亲吗
导读:一套房产爷爷赠给儿子后,儿子又赠给孙子,孙子还能再转交给父亲吗?当房产经过各种转赠,到了孙子手里之后,那么只要孙子有民事行为能力,转赠是可以的。无论是给父亲还是爷爷,这样的行为都不受法律限制。一房子赠送不受限制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只要是公民的

一套房产爷爷赠给儿子后,儿子又赠给孙子,孙子还能再转交给父亲吗?当房产经过各种转赠,到了孙子手里之后,那么只要孙子有民事行为能力,转赠是可以的。无论是给父亲还是爷爷,这样的行为都不受法律限制。一房子赠送不受限制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只要是公民的个人财产,自己就享有处理的权利。房子是爷爷的,那么爷爷就可以赠送给自己的儿子(父亲)。而房子到了父亲手中,可以再次赠送给自己的儿子(孙子)。只要房产属于谁,那么谁就拥有处置的权利。二不建议来回赠送从整个问题可以看出,彼此都是一家人,属于爷爷送给父亲、父亲送给儿子、儿子又想送给父亲。简单来说,就是爷们三个之间的游戏。虽然说这个游戏,能够体现出彼此的亲情,但是亲情需要用金钱来买单。

当房产经过各种转赠,到了孙子手里之后,那么只要孙子有民事行为能力,转赠是可以的。无论是给父亲还是爷爷,这样的行为都不受法律限制。不过赠与这个东西,本身是需要一定手续费的,既然大家都是一家人,最好不要搞这种花里胡哨的操作。来来回回转赠,少说也要大几千或者几万,相当于是浪费钱。

口头上的赠送无所谓,可要是每次都更改房产证的名字,去公证处做公证,那么费用会越来越高。如果真想赠送,也要看看房子的时间,五年以上用交易的名头更划算。

 

1、房子赠送不受限制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只要是公民的个人财产,自己就享有处理的权利。房子是爷爷的,那么爷爷就可以赠送给自己的儿子(父亲)。而房子到了父亲手中,可以再次赠送给自己的儿子(孙子)。只要房产属于谁,那么谁就拥有处置的权利。

不过这里有个注意事项,那就是要看孙子的年龄。在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前,一些重大的交易或者行为,必须得到监护人(父母)的同意,整个行为的效力才能从待定变成有效。如果监护人不同意的话,效力只能属于待定。

 

2、不建议来回赠送

从整个问题可以看出,彼此都是一家人,属于爷爷送给父亲、父亲送给儿子、儿子又想送给父亲。简单来说,就是爷们三个之间的游戏。虽然说这个游戏,能够体现出彼此的亲情,但是亲情需要用金钱来买单。

原因也很简单,按照法律规定,经过公证的赠送房产行为必须要缴税。登记费、公证费、契税,按照现在房子的价格,乱七八糟的东西加起来少说也要过万。如果是一家人,就没必要玩这种游戏了,房子在谁手里都一样。

 

3、赠送和交易

在提到房子赠送的时候,这里还会牵扯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省钱。按照法律规定,五年是一个特殊的时间点,在购买不超过五年之前,彼此之前赠送房子划算。如果已经超过五年的话,以“交易”的名头赠送更加划算。

既然一家人已经打算玩游戏,交易房子这种事情,就算不还钱自然也没关系。从赠送变成交易,还能省下一笔费用。生活中有很多事情,不是口头说说那么简单,做任何事情都是要付出代价的。

不需要她儿子签字。爷爷奶奶有权决定,孙子有权接受,监护人有协助义务,但没有决定权。

一、爷爷奶奶,完全有权自行处理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

二、未成年的孙子,也完全有权接受他人包括爷爷奶奶的赠与;

三、在办理相关手续时,需要监护人协助。但请注意监护人无决定权,他仅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如果监护人不协助的,可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决定取消其监护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爷爷将房屋赠与孙子流程如下:

1、准备材料:

(1)原户主注销户口或者迁出户口的证明,或者产权所有人书面申请(2人以上拥有产权的,应当经全部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协商一致);

(2)原户主、新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其他相关证明。经户口本上现在的户主同意,由户主本人向所在地派出所递交书面申请,指定新的户主,就可以变更了。但这个户主必须是这个户口本之内的人;

2、提交材料前往房产管理局办理过户。

房产证信息查询方式如下:

1、网上查询: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

2、房产局查询:

(1)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者窗口查询。所有权证和共有权证是国家地方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自己的职权出具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文件。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只有自己或者委托他人(办理公证委托书)才可以查询自己名下的房产证,除法律规定外其他人不得查询;

(3)目前我国房产登记查询是以在规定地方区域内以个人姓名为索引查询。权利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到房管部门房产档案科查询,因房权证的新旧交换,有些老房权证需要查询原始登记卷宗档案才可以查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五十五条

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第五十六条

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村民用宅基地自建房屋的时候,需要经过村集体的批准。如果老人想将自己的宅基地留给孙子,可以通过订立遗产的方式进行,那么爷爷把村里宅基地立遗嘱给了孙子怎么写?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

爷爷把村里宅基地立遗嘱给了孙子怎么写

遗嘱人姓名: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我在此立遗嘱,对本人所有的部分财产,作如下处理:

(一)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甲(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甲的财产,属于甲个人所有。

(二)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乙(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乙的财产,属于乙个人所有。

本遗嘱委托丙(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为执行人。

本遗嘱一式二份,一份由本人收执,一份由委托执行人丙保存。

立遗嘱人:______(签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不能被继承。

《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根据以上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由村民按户所有,宅基地的面积受到严格限制。

宅基地使用权是特殊的用益物权,其特殊性表现为:

1、宅基地使用权具有身份性。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密切相关,只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能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禁止流转。

2、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从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集体成员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无需交纳相关费用,原则上是无偿取得。

3、宅基地使用权在功能上具有福利性。宅基地使用权为保障农民“居者有其房”而设立,具有社会保障职能。

根据宅基地使用权的特殊性,集体成员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如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死亡那么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就终止,其生前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也应当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农村集体成员的判定标准是很严格的,一般以是否形成较为固定的生产生活关系,并依法登记取得所在地常住户口作为形式要件,以是否需要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为实质要件进行综合判断。

法律规定宅基地由村民按户申请使用,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应属于村民户内家庭成员共同共有,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人只是家庭的代表人,其并不能独占宅基地使用权。

家庭成员对宅基地使用权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家庭成员之间对宅基地使用权没有份额的划分。在以户为单位的家庭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成员不得请求分割宅基地使用权。家庭个别成员的死亡,并不必然导致户的消灭,也就不会产生宅基地使用权的分割问题,无法形成死亡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个人份额。被继承人死亡前,宅基地使用权并非其个人财产。宅基地使用权并非个人财产,自然不能作为遗产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