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 第四十一条 人民警察因公致残的,与因公致残的现役军人享受国家同样的抚恤和优待。 人民警察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家属与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现役军人家属享受国家同样的抚恤和优待。 参见《民政部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法律分析:公安干警因公牺牲,
第四十一条 人民警察因公致残的,与因公致残的现役军人享受国家同样的抚恤和优待。
人民警察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家属与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现役军人家属享受国家同样的抚恤和优待。
参见《民政部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法律分析:公安干警因公牺牲,最好是能授予烈士,对于烈士子女或亲属,现行法律法规或规章,并没有规定必须为其亲属安排工作。但是,作为烈士亲属,如果有困难完全可以及时和组织联系,相信组织一定会尽最大努力帮助解决;组织上也一定会尽最大可能安抚照顾好家属,切实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作为烈士家属,完全可以向组织提出一定的要求,如子女工作优先照顾。实际上,公安内部每年都安排有这样的编制,不过形式上都要进行考试。对于烈士亲属而言,安排一个工作,组织上还是有办法的。
法律依据:《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第七条 人民警察死亡被评定为烈士、被确认为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遗属依照本办法规定享受抚恤。
第九条 人民警察死亡后,申报烈士的,按照《烈士褒扬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条 人民警察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确认为因公牺牲:
(一)在执行任务或者在上下班途中,由于意外事件死亡的;
(二)被认定为因战、因公致残后因旧伤复发死亡的;
(三)因患职业病死亡的;
(四)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工作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或者因医疗事故死亡的;
(五)其他因公死亡的。
人民警察在处置突发事件、执行边海防执勤或者执行抢险救灾以外的其他任务中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照因公牺牲对待。
第十四条 人民警察死亡被评定为烈士的,依照《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发给遗属烈士褒扬金,其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
第十五条 人民警察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基本工资和警衔津贴),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
法律主观:
警察因公牺牲国家不会给子女安排工作,但考公务员或者事业编制时会优先考虑。子女自愿且符合征兵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其服现役。符合就业条件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优先提供就业服务。
法律客观:《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第八条 人民警察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 (一)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 (二)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 (三)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 (四)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 (五)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人民警察在处置突发事件、执行边海防执勤或者抢险救灾任务中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烈士对待。
天津的一名年仅38岁的民警因公牺牲,他才38岁,正值壮年却因为公事的原因牺牲掉了自己的性命,其实人民警察是一个非常光荣的职业,他们的一生都在帮助着人民为祖国做贡献,奉献了他们的生命,奉献到他们的热血,也奉献了他们的青春,在他的同时,眼中这是一个非常善良并且乐于助人的人,当时他们的锁里面民警的年龄都是比较偏大的,他主动去配合老同志的任务,及时的完成交接任务,同时,在他自己的工作也非常的认真仔细。
他在工作上面一丝不苟,去履行着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并且非常的善良和热心,愿意去帮助每一个向他求助的人,并且还在所里面也是大家公认的一个非常善良的人,他在大学毕业之后就已经踏上了走入民警的这一条道路,那个时候他当的是天津的一名交通的指挥员。他并没有觉得从基层做起有什么错,其实人就是要在最开始的时候从基层做起,一步一步的往上面爬,这样才会觉得有一种成就感,同时也更能够了解到自己的一些职责和义务,和这些小事所给自己带来的一些收获。
我们知道人民民警他是一个为人们贡献,为人们服务的一个职业,但是这也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职业,他们冲锋在前,一切的困难险阻都是她们先用她们的身体去帮我们给扛住,用他们的智慧去帮我们解决,但是这当中也包括了非常多的一些危险,在他处理公事的时候也不小心,因为一些原因牺牲掉了他自己的生命,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离开人世间,同时我们更多的是记得他为我们做过的那些事情,他的精神他的面貌永存于我们的心间。
警察确实是一个很危险的工作,他随时可能面临着危机重重,甚至是付出生命,有很多警察呀,为了维护我们的社会治安,都付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就像今天我们要给大家说的这个警察,他叫别立福,生前是一个警察,在抓捕嫌犯的时候,被犯罪嫌疑人突然袭击,胸部中了几刀,当时的情况已经很危险了,但是别立福并没有放弃和嫌犯殊死搏斗,继续和这几个犯罪嫌疑人进行激烈的打斗,但是,最终因伤势太重而壮烈牺牲了。
警察是个大写的职业,值得人尊敬
警察的工作挺繁忙的,可能陪伴家人陪伴妻女的时间都不是很多,后来别立福的同事,就在他的衣兜里发现了一张早已写好的请假条,上面写着:想陪孩子去大理,爸爸都是爱女儿的,这个也是别立福从事警察职业十多年来的第一次请假,但是,这次休假却永远都不能实现了,在别立福死后,女儿一度很悲伤,她觉得爸爸牺牲就是为了维护社会治安,让我们的生活不在受这些犯罪嫌疑人的侵扰,是一个非常伟大的父亲。
别立福的女儿在高考结束以后,毅然决然地报考了警校别立福的女儿也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女警,她想要肩负着爸爸的心愿,继续的往前行走,别立福的女儿说,爸爸就像是夜空中最闪亮,最美丽的那个星星,他会永远陪伴着我,为我指明未来要走的方向,我是学生,但是我也是英雄的女儿,别立福的女儿是这样追忆自己的爸爸的。
警察确实时时刻刻都面临着危险,警察的后代多多少少在童年时期,都会对爸爸或者是妈妈有很多的怨言,因为他们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去陪伴孩子,但是,无疑这些警察的儿女是光荣的,他们的爸爸妈妈,都是非常伟大的人民警察,值得人尊敬的人民警察。
因心脏骤停,成都民警彭志刚牺牲在工作岗位上。根据成都市公安局12月17日传来的消息,12月10日,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居刑警大队的民警彭志刚同志,在工作中突发心脏骤停,倒在办公室内,最终因为抢救无效,不幸牺牲。彭志刚同志当时接到的任务是穿上疫情防护装备,排查患者接触史的追踪溯源工作,但是却永远的离开了人世。
一、彭志刚同志倒在了工作岗位上。彭志刚同志虽然已经五十多岁的高龄,但是在这次的抵抗疫情工作中,丝毫不属于年轻的小民警,始终坚守在一线岗位,积极投入到患者接触史的追踪溯源排查工作中。12月10日9时40分,成华区分局刑警大队民警彭志刚在为同事穿上疫情防护装备后,突发疾病晕倒在办公室,经送医后抢救无效,这位54岁的老民警不幸牺牲。人们对于彭志刚同志的牺牲表示了深切的哀悼。
二、警察的工作是非常的辛苦的。警察的工作是非常大额辛苦的,我们有双休,他们没有,我们有节假日,他们没有;我们在家假日里可以和家人团聚,他们在家假日里却有更大的工作责任。治安,纠纷,不管是我们遇到了什么难事,第一时间就是找警察,他们无时无刻的不在保护着我们的安宁生活,正是因为他们的付出,我们在这可砥砺前行。
三、彭志刚同志牺牲在抗疫一线。这次疫情的突袭,给很多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带来了严峻的考验,不管是医务工作者也好,社区工作者,公安民警也好,大家都在努力的打赢这场战役,通宵抗击疫情,努力排查接触者的追踪溯源工作,多少个工作人员夜不能寐,正是因为这种精神,才保证了我们的安全。
为救坠江女子四川广元民警李雨阗英勇牺牲,中共四川省委和四川省人民政府为了表彰他的这样行为,印发《关于给予李雨阗同志追记一等功的决定》,给予李雨阗同志追记一等功。
中共四川省委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并号召四川省广大公务员以他为榜样,学习他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服务群众的为民情怀,自强不息的献身精神,在四川省范围内开展了“学习英雄事迹,做英雄模范”学习活动。
一、李雨阗英勇牺牲苍溪县公安民警李雨阗、欧皓等人在出警过程中,跳进嘉陵江对坠江女子进行施救。由于江水湍急,李雨阗和女子都被冲走。16时25分,坠江女李某某被打捞上岸,已无生命迹象,民警李雨阗失踪。
事发后,苍溪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了应急处置指挥部,成立了7个工作组开展救援工作,协调应急、消防、海事、蓝天救援队等沿江下游的多支应急救援力量,同时组织县局警力,沿村、社区群众沿河搜寻。
经过多支救援队近90个小时的持续搜救,李雨阗的尸体被发现,李雨阗不幸因公牺牲,年仅31岁。当李雨阗遗体被运上岸边时,现场百名救援人员和围观群众都脱帽致哀。
二、送别英雄之后,四川省广元市政府为跳江救人牺牲的民警李雨阗举行了特别隆重的送别仪式,在追思会上回首同事李雨阗的往事,苍溪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所长何汶瑾立、教导员张华都忍不住哭了起来。沿街有许多群众也自发地进行了送别。
为了更好地继承李雨阗同志的精神,他生前使用的“035225”警号将被永久封存,作为特殊警号,将存放在苍溪县警察史馆,以供后人学习和纪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