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对防疫有着很积极的意义,同时能让我国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据报道,在5月16日的时候,广生堂发布公告称,公司旗下子公司广东新冠口服药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临床试验批准,用于治疗新冠肺炎。一、、GST-HG171为广生堂自主研发,是中国首
对防疫有着很积极的意义,同时能让我国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据报道,在5月16日的时候,广生堂发布公告称,公司旗下子公司广东新冠口服药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临床试验批准,用于治疗新冠肺炎。
一、、GST-HG171为广生堂自主研发,是中国首个进入 III期临床的新冠病毒抑制剂,在早期临床试验中取得了良好效果。
GST-HG171临床试验是一项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II期临床试验,主要评价GST-HG171在新冠肺炎患者中的疗效和安全性。III期口服抗病毒药物临床研究项目正在进行中。在4月26日和5月3日分别公布的两项国内初步结果显示,GST-HG171总体耐受性良好,未观察到明显不良反应或安全性信息。上述试验数据与后续公布的 Ib/III期临床研究结果一致。
二、本次获得临床试验批准,意味着公司已经具备规模化生产GST-HG171药物的能力。
广生堂已建立了以GST-HG171药物为核心的完整生产线,并与多家国内外生产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GST-HG171的产品包括片剂、注射剂等剂型,其中片剂和胶囊剂在国内处于首批上市销售。目前公司GST-HG171片剂已完成多批次生产,每张片剂均由公司自行配制与生产。
三、GST-HG171目前正在国内多个城市进行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
GST-HG171的安全性与有效性调查主要针对口服给药方式(包括药物胶囊和片剂)。根据已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GST-HG171为口服给药方式。其中,GST-HG171口服给药方式安全性较好,药代动力学参数(包括药代动力学参数和血药浓度)良好,安全性良好。并且,在已开展到第三阶段研究期间,在医院、家庭和其他地点进行了持续一年多的服用GST-HG171安全性、有效性和耐受性跟踪调查。
我国出台了关于疫情防护的优化政策,这20条制度引起了全国人民的高度关注。首先在石家庄率先进行了试行,造成很多人民表现的比较恐慌,整个石家庄的莲花清瘟已经卖断货。那么其他的新冠药物的进展如何呢?是否能够替代莲花清瘟呢?目前,还有多款国产候选新冠药物在研中。据不完全统计在研的新冠药物数量达到10余款。截至目前其他的新冠药物仍然在进展中,目前已经到三期临床试验阶段。
其实当我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一方面比较担心这些人民的安全,毕竟大家的恐慌程度造成了大家都去疯狂的抢购连花清瘟,一时间人员聚集的情况比较严重,加大了病毒的传播。这种情况一旦发生大面积的感染也是非常危险的,所以当我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还是特别的担心大家的安全问题。另一方面我也能够理解大家的这种抢购药物的心情。但是我希望大家能够理性的去面对这次疫情防护的优化措施。
我们国家也是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所作出决定的各种问题,我们国家肯定已经都计划在内了,一旦发生任何意外,人民的安全一定是放在首要位置。希望我们大家能够相信我们国家,积极的配合我们国家的安排。
这些年数的疫情的影响,大家的生活都是非常辛苦的,如果我们不再进行改变,那么我们将会长期的处在一个封控的局面。这种情况我们没有办法出行,没有办法工作没有经济来源,然而我们的车贷和房贷该怎么办呢?我们的经济下滑如此严重,我们国家也没有更多的资金来帮扶大家了。这三年以来国家付出了太多太多了。所以希望大家要勇于去面对挑战,也要相信我们国家,我们一定能够彻底的战胜疫情的。但是目前这个过程是我们必须要经历的,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真正的走出来。所以大家可以少量的储备一点应急的药物,绝对不要盲目的进行团购,也不要进行炒作贩卖药品发国难财。
2022年12月中下旬以来,随着多地疫情高峰陆续来临,在药物供应紧张情况下,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开始加入到向居民免费派发药品的行列。
据中国新闻周刊不完全统计,全国超过三分之一的地级市,都曾向当地居民免费派发药品。
常州市某中小学发放的防疫包图源:常州发布截图
各地方政府是如何确定发放人群的,又是如何分配药品供应的呢?
随着时间推移,各地药物紧缺情况得到一定缓解,但除了普通的退热药、镇痛药、感冒药之外,随着重症患者高峰期的来临,血氧仪、新冠药物的分配,又成为新的考验。
供应紧张下的发药模式
目前看,全国超过三分之一的地级市地方政府,都曾向当地免费派发药品,在已经公布发放药品或者“防疫包”数量的地方政府中,江苏常州以200万份位居第一。
但大多数地方发放“防疫包”的数量,远远低于当地常住人口。
在药品紧俏的前提下,各地又如何确定分发人群?
在药品发放之前,有地方政府事先开展问卷调查。内蒙古鄂尔多斯康巴什区是其中代表。为摸清居民用药需求,康巴什区开展了线上自身健康以及药品储备状况抽样调查,并在辖区各居民小区群征集居民药品需求清单。其后续的发药工作,结合了前期的数据统计。
但更多地区是根据年龄来划分发药人群。
江苏常州,早在2022年12月中旬,就向本地居民发放了大量防疫药品,主要对象老人和小孩。“社区会向60岁以上老人和0~3岁幼儿发放药品,但大多数家庭是通过家里学生领到药品的。”有常州居民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据了解,常州通过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发放连花清瘟、快克、止咳糖浆等药品。
类似根据年龄确定药物发放对象的城市不少,比如重庆计划1月5日之前,为全市60岁以上老人免费派发内含抗原检测试剂盒、退烧药等物资药品的“健康包”。
由于供应紧张,不少地区将发放药品的年龄定在65岁及以上。
比如安徽合肥蜀山区,2022年12月29日开始陆续为辖区内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分发退烧药和中药包。
除了直接按照年龄分配药物,在线预约、线下取药成为另外一种途径。
湖南长沙采用了网上预约发放“健康包”的模式,从2022年12月23日开始,长沙陆续发放约10万个健康包,内含9片退热药洛索洛芬纳和两个抗原检测试剂盒,需要提前预约后再去现场领取。
虽然在申请页面,长沙提示了这批药品,主要针对阳性的65岁以上合并8类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孕产妇、透析患者等重点关爱人群,但具体在申请和领取环节,并未设置太多的验证环节。
在药品紧俏的时候,江苏苏州、无锡等地,设置多个发热诊疗亭,将退烧药等紧俏药物,向正在发烧的居民发放。
广东佛山、东莞的发药模式,同样更接近诊疗模式,当地居民在指定药房测温,体温高于38℃或有家人高于38℃的测温视频,即可领取6粒退烧药。
此外,多地直接在指定地点发放退烧药。比如河南周口从2022年12月20日起,委托定点药店向市民免费发放退烧药,凭身份证每人可领取10片;洛阳则从12月24日开始在全市多个指定地点发放退烧药;平顶山也在同日开始发药,每人限领6片。
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各地常见的做法是将相关药品紧急投放到一批药店或者社区发放点。但因为药品有限,所发放数量远低于当地需求,往往需要“先到先得”,领不到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另外,实际上不少地区将防疫药品的发放,与社会救济相结合,发给了本地的困难群众。
本地药企成“中坚力量”
本轮最先开始向居民发放药品的城市,目前观察是河北石家庄和山东济南。
多位石家庄居民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早在2022年11月中旬,就收到了政府发放的药品,主要为两盒连花清瘟和三个抗原,部分社区免费发放的药品中还包含感冒药。
同样在2022年11月中旬,济南部分社区也向居民发放了药品,所发药品为复方西羚解毒片。
值得注意的是,连花清瘟的生产厂商以岭药业的所在地,正是石家庄。而济南所发的复方西羚解毒片,生产厂商正是本地药企山东宏济堂制药。
到了2022年12月,随着国家疫情防控政策出现重大调整,不论是药品发放还是资源调配,本地药企都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比如江苏泰州市,为辖区内0~6岁婴幼儿免费发放药品,主要包括蒲地蓝消炎片、黄龙止咳颗粒、小儿豉翘清热颗粒,这些药品的生产厂家,正是泰州本地药企济川药业。
此前,儿童退烧药布洛芬悬混液由于供应紧张,一度被炒到几百元一瓶。2022年12月29日,有扬州居民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她通过当地政府的预约平台上,领到了布洛芬悬混液。该药品的生产厂家正是本地药企扬州市三药制药。
据某中部省份负责筹备健康包的政府工作人员透露,药品筹集一般都先从本地产能入手,地方政府可以根据情况,调配当地药企的产能,优先满足本地供应。他表示,“除非行动够早,否则在高峰期去外地采购药品,很难达成效果,政府也不例外。”
而缺乏相关产业的地区,则开始寻找其他办法。本地药品经销商就是其中重点。
2022年12月26日,陕西商洛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动员县内6家药品零售企业向养老院捐赠抗疫药品,达到了可供2500人三日的用量。当日下午,该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将该批药品交到镇安县中心敬老院、青铜关敬老院和达仁敬老院。
鄂尔多斯康巴什区委宣传部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其曾派出药品采购小组千里奔袭赴河南郑州、河北石家庄、北京等地,采购回退烧药品共计90万片。
新挑战来临
最近,地方政府的“发药”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月3日发布“1月健康风险提示”称,近期浙江省新冠病毒感染病例数日增约百万,预计1月疫情将进入高峰平台期。
随着各地重症病例越来越多,与过去单纯发放退烧药不同的是,血氧仪、制氧机和新冠药物,成为新的着力点。
中日友好医院副院长、国家呼吸医学中心副主任曹彬建议道,脆弱人群应尽早在发病初期进行抗病毒药物治疗,并且准备指夹血氧仪进行重症监测。不少医学专家也提出类似建议。
专家们的建议很快得到响应。
据2022年12月23日《北京日报》报道,北京市将依托辖区医联体机制,组织对老年人等高风险人群发放血氧夹,在家自测血氧。
海南海口,江苏常州、无锡等地区,也纷纷发布针对本地高危老人自测血氧的政策。
在去年12月31日,北京海淀区紫竹院街道军乐团社区就发布公告称,为了防止老人“沉默性缺氧”,街道为社区紧急调配了少量血氧仪,现已派发给每个小区物业2支,请有需要的居民联系本小区物业借用。
但在目前血氧仪异常紧俏情况下,完成筹集血氧仪的工作并非易事。
前述军乐团社区的相关公告中特别提示居民,由于血氧仪数量有限,优先高龄、重病老人使用;在血氧仪用完后,请消毒后立即送还物业。
除了血氧仪,面对重症高发期,鄂尔多斯康巴什区在前期调研摸底的基础上,共储备了650台制氧机,500套吸入器,400瓶20L、100瓶40L医用氧气,所有氧疗资源将全部免费提供给康巴什区有基础性疾病的65岁以上老年人使用。
血氧仪、制氧机之外,各地如何筹集并配给新冠药物,同样面临挑战。
2022年12月26日下午,北京市卫健委已组织开展全市社区医生抗病毒药物应用的紧急培训。
最近,多家媒体报道,北京将于近期统一将辉瑞的奈玛特韦/利托那韦片,并配送至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社区医生接受培训后,指导辖区内新冠患者服用进行抗病毒治疗。
据媒体实地探访,不少社区医院还未接到相关药品。售卖过这一药物的上地医院药房称,该药在12月26日短暂售卖,但当日就断货了,下一批药物到货时间暂不确定。
其他城市的新冠药物配给工作,也在不断推进中。据“上海发布”1月3日消息,抗病毒药物已优先向上海的社区倾斜配备,阿兹夫定从1月3日开始进入上海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目前,阿兹夫定供应终端已覆盖上海二、三级医院115家,已准入社区医院113家。
据了解,美国国立卫生研究所新冠药物优先供应顺序可见,最优先获取药物的是免疫抑制人群与75岁以上未接种疫苗老人或65岁以上未接种疫苗且有其它重症风险因素的人。此后是未接种疫苗的65岁以上老人或65岁以下但有其它重症风险因素的人。最后再排位到接种过疫苗,但年龄超过65岁,或年龄不到65岁但有其它重症风险因素的人。
随着疫情高峰期逐步来临,毫无疑问,各类新冠药物需求激增。各地如何获取并分配新冠抗病毒药,同样面临考验。
记者:赵越
目前,《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全面完成。本次调整高度重视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品的保障工作,将利巴韦林注射液、阿比多尔颗粒等药品调入目录,最新版国家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所列药品已被全部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让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国家医保局对《关于发布2020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进行了解读。
一、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是什么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国家医保局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开展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本次调整始终坚持“保基本”的功能定位,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要求,确立了“突出重点、补齐短板、优化结构、鼓励创新”的调整思路,发挥体制优势、政策优势、市场优势,释放改革红利,努力实现药品目录结构更加优化,医保资金使用更加高效,基本医保药品保障能力和水平更高的目标,更好地满足广大参保人的基本用药需求,助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后顾之忧,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经过本次目录调整,119种药品被调入目录,29种药品被调出目录,最终目录内共计2800种药品,其中西药1426种,中成药1374种,中西药比例基本持平。
二、本次调整,如何保证“保基本”的功能定位
对目录外药品,在评审、测算、以及确定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等环节,均综合考虑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员负担能力等因素,设定了符合“保基本”定位的技术标准,确保谈判形成的支付标准符合预期。对目录内药品,专门组织专家评审,对原未经谈判准入目录且价格或费用偏高的品种进行谈判降价,引导目录内药品的支付标准逐步回归合理。同时,通过调出临床价值不高药品等措施,特别是近年来集中带量采购“以量换价”进一步挤压药价水分,实现“腾笼换鸟”,确保基金安全。
三、本次调整,纳入调整范围的目录外药品的范围及数量有何变化,有何考虑
不同于前几轮调整将“所有已上市药品”纳入评审范围的做法,今年首次实行申报制,即符合今年调整方案所列条件的目录外药品才可被纳入调整范围。目录外药品的调整范围实现了从“海选”向“优选”的转变。
根据《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今年调整的目录外药品主要有7类: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用药;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被相关部门纳入急需境外新药名单、鼓励仿制药目录或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药品;纳入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范围集采成功的药品;2015年1月1日以后获批上市的药品,以及2015年1月1日以后适应症、功能主治等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同时,考虑到各省原自行增补药品的用药延续性,本次也将“纳入5个及以上省级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纳入调整范围。根据申报条件,共计704种目录外药品申报成功。
设定申报条件的主要考虑是:一是更好满足临床需求。例如新冠肺炎治疗用药、临床急需或鼓励仿制的药品、国家基本药物、集采中选药品等。二是更好与新药审批工作衔接,实现药品审批与医保评审“无缝衔接”,体现鼓励新药创制的导向。例如新上市的药品,新批准修改功能主治或适应症的药品。三是照顾临床用药延续性。例如纳入5个及以上省级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也被纳入调整范围。
四、本次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的谈判成功率如何谈判成功的药品数量、类型、治疗领域及价格降幅如何
与往年相比,本次调整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谈判降价调入的药品数量最多,惠及的治疗领域最广泛。
我们共对162种药品进行了谈判,谈判成功119种,成功率7346%,平均降价5064%。本次目录调整共新调入119种药品,这些药品共涉及31个临床组别,占所有临床组别的86%,患者受益面非常广泛,患者的获得感会更加强烈。
五、目录内有29种药品调出,请问哪些情况下药品会调出,是否会对相关疾病患者用药有影响
经专家评审,共计29种药品被调出目录,主要为临床价值不高且可替代,或者被药监部门撤销文号成为“僵尸药”等品种。这些药品的调出,经过了专家反复论证,严格按程序确定的。专家们在评审过程中,将可替代性作为一项重要指标,被调出的药品目录内均有疗效相当或更好的药物可供替代。同时,这些药品的调出,为更多新药、好药纳入目录腾出了空间。
六、我们注意到,本次将一些进入目录时间较久的“老品种”纳入谈判范围,有什么考虑
《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在同治疗领域中,价格或费用偏高且没有合理理由的药品”“临床价值不确切,可以被更好替代的药品”等,经专家评审等规定程序后,可以被调出《药品目录》。在今年的调整过程中,评审专家经反复论证和严格评审,按上述要求将14种目录内药品纳入谈判范围,如谈判成功将被保留在目录内,否则调出目录。这14种药品都是前期准入目录时未经谈判,且经评估价格或费用明显偏高的药品。经过谈判,14种药品均谈判成功并保留在目录内,平均降价4346%。
将目录内未经过谈判的所谓“老品种”纳入谈判,主要考虑有三个方面,一是提升药品经济性。药品也有生命周期,受市场竞争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药品的支付标准也应该相应调整。从实际情况看,部分药品进入目录后,支付标准长期没有调整,或者调整不到位,经济性明显下降。谈判是提升经济性的重要手段。二是提升公平性。通过引入谈判机制,近年来一些新准入目录的药品性价比更高,与原目录内的“老品种”相比出现了价格“倒挂”现象,为维护医保基金使用和患者权益的公平性,我们利用市场机制,对“老品种”进行谈判,引导其支付标准回归合理。三是减轻患者负担,节省基金支出。实践证明,通过对“老品种”进行谈判,能够切实减轻患者负担,提升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益。
在以后的调整中,我们也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老品种”进行谈判,着力提升目录内药品的经济性。
七、经过今年的调整,抗癌药领域的保障情况有什么变化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抗癌药的保障情况。2018年,我局成立伊始,就组织开展了抗癌药专项准入谈判,最终17种药品谈判成功纳入目录,并于今年底协议到期。这17种抗癌药中,3种药品有仿制药上市被纳入乙类管理。14种独家药品按规则进行了续约或再次谈判,平均降幅为1495%,其中个别一线抗癌药降幅超过60%。经测算,14种抗癌药降价,预计2021年可为癌症患者节省30余亿元。同时,本次调整还新增了17种抗癌药,其中包括PD-1、仑伐替尼等新药好药,目录内癌症用药的保障水平明显提升。
八、本次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对医保基金和患者负担的影响是怎样的
根据初步测算,通过谈判降价和调出目录,能够为基金腾出一定空间。由于在目录调整过程中,我们严格把握药品的经济性,新增的119种药品,多数是经过谈判实现降价的独家药品,预计2021年增加的基金支出,与谈判和调出药品所腾出的空间基本相当。同时,本次谈判药品的协议有效期为两年,两年后我们将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再次调整其支付标准,确保基金平稳运行。
从患者负担情况看,通过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预计2021年可累计为患者减负约280亿元。
九、针对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国家医保局采取了哪些措施加强监督,保证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的公平公正和规范廉洁
国家医保局始终高度重视加强医保药品目录调整中监督机制的建设,局领导在关键环节亲自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强调廉政纪律要求,确保谈判工作科学、规范、廉洁、有序。一是完善制度措施。针对目录调整容易出现的风险点,对专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人员,都制定了明确的制度措施,从源头上防范风险。二是强化对专家的监督管理。在确定专家名单、分配测算、谈判任务等环节严格坚持利益回避和随机原则,所有专家均随机抽取产生。要求专家必须在职在岗,且每名专家只参加一个环节的工作。专家评审、测算等环节实行全封闭。三是加强内控管理。制定了专项工作规则,明确各工作岗位和人员责任,完善信息保密、利益回避、责任追究等制度措施,加强廉政保密等方面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四是加强规范约束。所有工作人员和专家均签署《保密和廉政承诺书》《无利益冲突声明》。所有专家均由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并如实报告与企业利益相关的事项。五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投诉举报。目录调整工作邀请媒体和纪检监察等方面参加,谈判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做到所有证据可追溯、各方可申诉。按照以上要求,本次谈判工作规范有序,稳妥推进。
十、谈判药品的支付标准如何执行
谈判药品的支付标准是药品企业与国家医保局共同约定的医保支付标准,是基金支付和患者个人支付的费用总和,各统筹地区以谈判确定的医保支付标准为基准支付药品费用。今年新确定支付标准的药品,其支付标准与新版目录同步,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为止。协议期满后按照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协议有效期内谈判药品企业向全国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供应该药品的价格不超过医保支付标准。有效期限内如有其它生产企业的同通用名称药品上市,自动属于目录范围,医保部门有权根据仿制药价格调整医保支付标准,也有权将该通用名药品纳入集中采购范围。有效期限内如遇国家政策重大调整或市场实际价格已明显低于约定支付标准的,医保部门可以与企业协商重新制定支付标准。超过有效期限后,医保部门按照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有关规定调整支付标准。
十一、完成谈判后的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什么时候开始执行,如何执行
由于疫情原因,今年的调整工作12月份才结束。为了给地方医保部门和经办机构预留系统调整、政策衔接、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时间,我们决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版目录。国家医保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印发文件,加强指导,推动各地做好新版目录落地执行,并加强监测调度,强化准入后管理,确保新版目录能尽早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十二、新版目录印发后,国家局准备采取哪些措施推动落地
目录发布后,我们将指导各地加强信息系统改造,调整和细化支付管理措施,做好政策衔接。一是落实谈判药品直接挂网等措施,确保谈判药品如期按照协议调整支付标准。二是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形成联动,及时优化升级本机构配备、使用的药品,提升临床用药水平。三是指导各地创新方式,通过完善门诊保障政策、开通医保定点药店通道、合理调整总额控制等方式,推动新版目录内药品落地。四是加强监测和调度。健全机制,加强对目录内药品特别是谈判药品使用、支付情况的监测,及时解决落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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