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一般来说是不需要的,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出警属于警察的职责之一,其经费属于财政支出的一项,是不需要个人承担相关的费用。报警警察出警要钱吗首先我们要看警察的职责,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警察收到报警之后,需要尽快的到达现场。到达现场之后,需要
一般来说是不需要的,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出警属于警察的职责之一,其经费属于财政支出的一项,是不需要个人承担相关的费用。
报警警察出警要钱吗
首先我们要看警察的职责,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警察收到报警之后,需要尽快的到达现场。到达现场之后,需要尽快的核实相关报警的内容,同时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处理,不得向报警的人员索取相应的酬劳费用。
出警是我国人民警察的职责之一,任何警察,不得已跟出警的理由索取报酬。
出警的所需费用是由财政进行支出的,由财政进行保证,任何个人不需要承担相应的出警费用,如果当事人,发现警察有进行索取报酬的,属于知法犯法,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中国警察成立史,大约在20世纪初进行创立,创立之后能在众多方面起到了相当关键的作用。
目前,我国警察的种类共分为治安警察,刑事警察,交通警察等多个种类,他们各司其职,保护着国家和社会的安定,同时那也享受着纳税人所支付的报酬。
同时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相关规定,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履行着下列的职责:
1首先是预防和制止以及侦查相关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和,制止危害社会行为,维护交通安全和秩序的处理等。
2人民警察的报酬来源于国家财政的支出责任,因此出警的属于人民警察的职责之一,任何警察不得以各种理由向当事人或者报警人收取一定的费用。
3同时如果出现了警察在出警之后收费的现象,可以向上一级的公安机关或者是检察院进行投诉。
以上的就是关于报警之后,警察出警是否收费的相关资料,希望您通过阅读能够对您产生一定帮助。人民警察依法维护着国家和社会的安宁和稳定,出警属于他们的必要职责之一,因此出警是不需要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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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接到报警后,会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警察执勤执法时,必须佩戴使用“现场执法音像记录仪”,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必须全程摄录,留存备查,否则一律不得进行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扩展资料:
我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公安部《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十六条规定,“对接报的符合本规则第十四条规定范围中的重大案(事)件,应当根据警情的性质、事态规模、紧急程度,及时报告分管负责人,并按照工作预案和分管负责人的指示,迅速派警处置。 ”
具体在多长时间之内到达案件现场,我国并无统一规定,而是由地方有关行政规章确定。
派出所一定会有记录,在值班记录上和出警记录上都会有。这是硬性的规定,出警必须必须有记录。如果是报的110的话,110指挥平台也会有相关的报警记录和出警处警记录。
一、为什么报警会有记录呢?
因为它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当然只有出现报案人或相关人员举证犯罪嫌疑人时,才能这个作用。在公安工作中,不是所有的《报案笔录》(尤其是没有明确的犯罪嫌疑人的报案笔录)都能够作为证据。
1、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证据是法官在司法裁判中认定过去发生事实存在的重要依据,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
2、证据的分类
(1)物证是用于犯罪或与犯罪相关联的,能够证明犯罪行为和有关犯罪情节的物品或痕迹,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等。物证的特点是,不具有任何主观的东西,而只以其客观存在来证明案件的事实。对物证必须妥善地加以保管,以保持物证的原有的形态。如果不能保持原来形态或者物证有可能灭失的,行政机关必须采取措施予以保全。
(2)书证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件或其文字材料,如毒品犯罪分子进行联络的往来书信。贪污犯罪分子涂改的单据、账本等。现场笔录是书证的一种,是指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在现场,对当场实施行政处罚的现场情况的记录。如交通民警对违反交通管理的司机进行罚款,交通民警开具的罚款单据。又如工商管理人员对这反工商管理的个体商贩进行处罚时,现场记明其违法事实、没收商贩的违法物品的数量、质量等情况。现场笔录上应当有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的签名。现场笔录可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行政诉讼法将其规定为一种独立的证据,以防止在诉讼中出现“事出有因,查无实据”的情况。可以看出,出警记录是现场笔录,属于书证的一种。
(3)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就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
(4)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是指利用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和数据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
(5)证人证言;证人是指知晓案件事实并应当事人的要求和法院的传唤到法庭作证的人,证人就案件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称为证人证言。
(6)鉴定意见;鉴定人是指那些接受聘请或指派凭借自己的专门知识对案件中的疑难问题进行科学研究并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结论的人。
(7)勘验笔录。所谓勘验,是指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诉讼过程中,为了查明一定的事实,对与案件争议有关的现场、物品或物体亲自进行或指定有关人员进行查验、拍照、测量的行为。
二、报警的后续
法律并没有具体规定,通常受案机关都会主动告知案件的进展情况。群众到公安机关报警时,公安民警必须热情接待,认真登记并发给报警回执。报案后查询警方处理进度可以通过向办案机关询问。报案后受案回执单是告诉办案单位已经受理了案件,要想查询案件的情况可以到派出所找治安民警,就是办案民警,找负责办案件的民警,然后可以当面问案件的进展,如果要结案了肯定会通知的。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进行询问、辨认、检查、勘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等调查取证工作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表明执法身份。 接报案、受案登记、接受证据、信息采集、调解、送达文书等工作,可以由一名人民警察带领警务辅助人员进行,但应当全程录音录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报案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受理报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并说明理由。
民警接到报警后,给你做了记录,这在公安机关的办案程序里,就叫作已经受理了你的报警了,如果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话,之后会根据你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公安机关办案有一整套的办案程序,不是老百姓想象的那么简单的,比如常见打架案件吧,在接到报警后,一般先是做笔录受理,然后,在根据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取证,调查取证的时间一般比较长,调查取证结束后,再根据伤者的伤情进行处理,一般要等到伤者的伤情恢复的差不多了,再进行处理,是对行为人进行罚款、拘留还是调解,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并考虑伤情,情节的严重程度及双方当事人的态度来决定,还有在治疗期间,伤者的医疗费用一般由伤者先行垫付,当然民警也可以做工作,让行为人先垫付医疗费,但行为人若拒绝的话,公安机关也没有权力强制对方拿医药费,这都是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肯定要依法办事,法律毕竟不是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你希望怎样,那只是你的希望,并不代表符合法律程序,根据你反映的情况,你去报警,对方做了记录,这已经是比较负责的行为了,一般治安案件的调查处理期限是三十日,情况复杂的还可以再延长,说实在的很多事情,通过公安机关处理,比通过法院来处理更节省时间和费用,如果进入诉讼阶段,花的时间、精力、费用更多,根据你反映的情况,找公安局纪委或督察队 是没有用的,因为他们没有做错,这是按程序来的,多一些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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