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夫妻双方离婚,如果处理得当,一般不会给孩子造成影响,甚至会给孩子正向的引导,学习如何面对亲情等人生的重大问题。不知道你说的不着看孩子是指你的前夫还是你自己。如果指的是自己,请大可放开,尊重法律和现实。首先,你要做的就是把自己的生活调整到最好
夫妻双方离婚,如果处理得当,一般不会给孩子造成影响,甚至会给孩子正向的引导,学习如何面对亲情等人生的重大问题。不知道你说的不着看孩子是指你的前夫还是你自己。如果指的是自己,请大可放开,尊重法律和现实。
首先,你要做的就是把自己的生活调整到最好,让孩子看到你和前夫的选择是正确的,给他做一个良好的榜样。而不是依然沉浸在痛苦中,纠缠中,让孩子也无法释然。孩子只有看到父母都好了,他才能更好的成长。
其次,和前夫处理好关系,即便两个人不来往,也不要互相说对方不好,只说两个人没有感情了才选择分手、互不伤害。但你们依然是孩子的爸爸妈妈,这份亲情没有断。
第三,和前夫约定好,如果孩子愿意来看你,就让他来,你保证按约定及时送回。让孩子看到你们都是用心的。
圣母真多,真有那么爱孩子离什么婚?既然离了那么就必须清楚的知道对孩子带来的伤害,特别是再婚后会缺少父母一方的参与,这个离婚时就应该考虑清楚的,不然也不会那么多人等的孩子高考后再离了。
特别是再婚再育的那种,知道孩子过的好就不要去打扰,对双方新家庭都有好处,当然,对孩子不好的那肯定要讨公道的。
奉劝那些有孩子的人,离婚需要谨慎再谨慎。没孩子离了没什么大不了,可是孩子一旦生了就是唯一没得后悔的事情,他又塞不回去,影响和伤害也许伴随一生。
我现在老公是二婚,跟前妻有个闺女,跟他一起生活。他前妻婚内出轨,离婚时把孩子的金锁还有一些首饰都带走了,金锁是孩子过百岁她奶奶给买的,寓意长命百岁,她这个妈竟然都不为自己孩子考虑,更无语的是婆婆还说她好,在我面前说好几次了,婆婆是爱占便宜的人,唉,所以他家的事我一般都不会去打听,不冷不热的,我只照顾好我自己的孩子就好了,管的多了有个好歹,婆婆和老公前妻都有事,如果有回头路,我不会再选择离婚带孩子的了,真的很烦!!!
奶奶给看孩子,小两口离婚时奶奶可以要求得到补偿。应该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补偿。
《侵权责任法》
《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如果在离婚之后,经法院的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但是,女方对孩子不抚养,将孩子扔给爷爷奶奶的话,在法律上,将会构成遗弃,但是不属于犯罪。
因为对于遗弃罪,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若是想要构成遗弃罪,还需要达到情节恶劣的情况。那么,什么属于情节恶劣呢?
一般来说,情节恶劣是指造成被遗弃人员无法生活、走投无路、乞讨等情况,或者说是遗弃未成年人或者老年人,造成其自杀或者伤亡的严重后果。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此外,即便上述行为女方不构成犯罪,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爷爷奶奶可以用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履行抚养义务。同时,若是爷爷奶奶抚养了孩子的话,还可以向女方索要抚养费。
抚养权是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故不可以将抚养权给爷爷奶奶。但在爷爷奶奶有抚养能力且愿意照顾孩子的情况下,母亲可以试着与父亲进行协商,由父亲主张抚养权,之后爷爷奶奶帮助抚养孩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五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四十七条规定: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直接要求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抚养权归父亲,但母亲一方仍有抚养义务,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母亲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母亲无经济收入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若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由父亲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父亲一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如果父亲一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孩子所需费用,影响孩子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依然不予支持。
只要是离婚了,孩子跟两个人的任何一方在一起都不是最好的,不完整的家庭还有待下去的必要吗?这种情况只能两权相害取其轻了,跟着妈妈在一起可能会好一些。毕竟女人细心,能照顾到方方面面,也能给予母爱。
不论是和爸爸还是妈妈在一起,只要是单亲就一定会对孩子的内心造成伤害。让他的人生不再健全。也可能会影响到他的未来。这样是每个父母想要的生活吗?这样对孩子是公平的吗?
现在的离婚率一直都是居高不下,许多闪婚的夫妻俩没过个里面就会因为感情不和或者里面不合而走向离婚的道路,没有孩子的家庭还好说没什么负担,那么有了孩子的夫妻呢!她们又要怎么办呢!孩子是无辜的,你要怎么安置他呢!
现实生活中这样的离婚事件很多,已经习以为常了。可能也没有什么心理负担吧!不就是离婚吗?分开就行了,以后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这是大多数夫妻的想法,她们只会为自己着想不会去思考孩子要怎么办?
那我就来说两个例子吧!比较一下和爸爸在一起还是妈妈在一起,孩子会更有幸福感,人格养成会更好。不会因为缺乏关爱而走向歧途。
他和媳妇离婚以后,因为妻子不太喜欢小孩也就拒绝抚养孩子,嫌小孩子烦,不听话所以离婚之前也不太喜欢孩子,总是爱搭不理的,也不去照顾他,一直都是丈夫在带孩子,送去上学。所以离婚以后,孩子自然也就跟了爸爸。
那么生活怎么样呢?爸爸刚开始确实很爱他,对他很好,每天下班回来后就会给他做好吃的,带他去动物园,餐厅,游乐场,只要他想去都会满足他,他很快就从失去母亲的阴影中走了出来。每天开开心心的。但是好景不长,爸爸找到了一个喜欢的女人,想着要结婚了,可以给他更完整的爱。如果那个女人很好那就没问题。但问题是她并不喜欢他,想结婚后把他送走。刚开始父亲肯定是不能同意的,最后呢?还不是在美人的诱惑下就答应了,把他送到了奶奶家。你说他可怜吗?可悲吗?这是爸爸妈妈都没有了,只能和姥姥在一起了。他以后的生活还会幸福吗?
另外一对是离婚后和妈妈生活在一起的,他无疑是幸福的,母亲对他很好,怕找个后爸不喜欢他,嫌弃他,所以就宁愿自己单身一人也要照顾着他。什么家长会她从来都不会缺席,哪怕她要很辛苦的赚钱养家,只要别的孩子有的他就不会没有,也会去学习小提琴,舞蹈,只要他喜欢的,妈妈都会买给他,满足他的愿望。他虽然只有妈妈却还是那么幸福。
离婚后,还是跟着妈妈会好点,不会面临着有后妈的风险,被各种欺负,让他的童年过得不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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