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要饭的小女孩,我该怎么办?

妈妈 0 33

面对要饭的小女孩,我该怎么办?,第1张

面对要饭的小女孩,我该怎么办?
导读:2005年秋,北京的街头变地开始冷起来了,路上的行人不是很多,偶尔可以看见从树上掉下来几片发黄的树叶,道路两边绿色的树叶也开始变地成熟起来。我很喜欢北京的秋天,喜欢北京秋天的颜色。    就在我陶醉在路边美丽秋色的时候,我认识了这样一个家庭

2005年秋,北京的街头变地开始冷起来了,路上的行人不是很多,偶尔可以看见从树上掉下来几片发黄的树叶,道路两边绿色的树叶也开始变地成熟起来。我很喜欢北京的秋天,喜欢北京秋天的颜色。    就在我陶醉在路边美丽秋色的时候,我认识了这样一个家庭,一个母亲带着两个女儿坐在路边乞讨的家庭。路上的行人很少,偶尔也可以看见行人从这位母亲和两个女儿的身边走过。在她们的头顶上方是棵很大的扬柳树,时不时还可以看见,有几片**的树叶从高空中跌落在她们面前。走近她们身边,我才看见这位母亲怀里抱着的小女孩已经在妈妈的怀抱中睡着了。孩子很小,尽管路边公交车发出的喇叭声音很响,但是这个孩子在妈妈的怀抱里睡地很舒服,好像路边的嘈杂和她没有什么关系。在这位妈妈的另一边,还有一个躺着的小女孩,这个小女孩比妈妈怀抱里的小女孩大了很多岁。她们的面前放着乞讨用的罐子,在她们的背后还躺着几个饮料瓶和几盒快餐盒饭。看到我的到来,妈妈倒是没有什么反映,而这个小女孩的眼睛却老是盯着我手中的照相机。看着老是盯着我手中照相机的小女孩,我发现她的脸色发紫。于是就问孩子的妈妈是不是因为孩子没有吃饭饿着了,或者是衣服穿少了,可是孩子的妈妈却告诉我是孩子生病了。当我问道为什么不抓紧时间带孩子到医院看病的时候,孩子的妈妈无奈地告诉我,家里没有钱,只好来北京乞讨,要点钱后再帮孩子治病。孩子的妈妈的这些话让我感到很意外,也正是因为这些话,从而让我走进了她们的生活。

  

  其实在我走进她们生活之前,还有一些原因在里面。原先我会经常带着一些衣服和食物看望这个家庭,每当这个时候经常会遇到一个在路边小店卖土耳其烤肉的中年妇女,这位中年妇女告诉我,她们一家人都是骗子,白天坐在马路边乞讨,晚上她们就会住进大宾馆里面。她劝我不要帮助她们。于是带着这些疑问,我认识了这个家庭的男主人,就是这位正在忙着收拾垃圾的中年人,也就是她们的一家之主。这个家庭的主人名叫杨汝才,今年31岁。据杨汝才告诉我,他有二个女儿,大女儿名叫杨丹,今年7岁。小女儿名叫周华,今年刚满1岁。在路边乞讨的母女三人就是他的爱人和二个女儿。他们一家来自河南省民权县林七乡下庙大队雪楼西队小杨堂庄。每到天快要黑的时候,杨汝才就会放下手中整理废品的活儿,赶过去接他的爱人和孩子。杨汝才后背背着的孩子就是他的大女儿杨丹,杨丹今年7年。据杨汝才介绍,杨丹从小就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由于家中没有钱来治病,所以他们来到北京,目前只能靠捡拾废品和乞讨这种生活模式攒钱,准备以后为杨丹动手术。可是如今他杨丹的病情已经恶化了,连走路都会觉得呼吸很困难,只能在爸爸和妈妈的帮助下勉强走路。

  

  第一次走进杨丹的家,我开始怀疑我眼前看到的情景。秋天已经过去了,冬天的寒冷也慢慢降临。看着小杨丹和他的家人就这样席地而睡,我开始担心会不会冻坏杨丹和她的妹妹。同时也开始怀疑路边小店卖土尔其烤肉的中年妇女说话的真实性。尽管我开始怀疑,但是我还是担心我眼前看到的不是真实的一幕,也许他们还会有别的地方。带着这样的目的,我开始来验证她们是不是一直住在这个地方。有时候我自己也猜想,她们晚上肯定会偷偷摸摸地到宾馆休息。就这样不知不觉中,我也变成了杨丹的邻居,杨丹也成了我的好朋友。

和往年一样,桂芳忙完家里的事情,就带着女儿去和城里打工的丈夫会合。让她意想不到的是,这一次的出行竟会把女儿弄丢,从此改变一家三口的命运。

说来也怪,出走的那天清早,灵儿用桂芳赶集用的布袋子塞了几件衣服和玩具,笑着对她说:“妈妈,我走了哦。”

桂芳忙乱中用手指杵了一下她的小脑袋,“咋了,你一个人走,不等我了?”说完,桂芳眼皮开始不停跳动,心里也一阵发慌,她以为是自己起得太早,所以就没当回事,继续收拾行李。

不知不觉,就收拾了好几包东西,桂芳的弟弟怕他们坐车不方便,就开着电动三轮车送她们母女俩到镇上的火车站,临走前嘱咐灵儿:“在外要听爸妈的话,不要乱跑,晓得不?”转头又对桂芳说:“姐,明年灵儿就不会跟着你俩出去了吧,也到了念书的年龄了。”

桂芳摸着灵儿的小辫儿,“嗯,明年就不带丫头走了,留在老家上学,到时交给她奶奶照顾。”

桂芳的弟弟着急去办事,没等她们上车就匆匆离开了。

灵儿拉了拉桂芳的衣袖,说:“妈,早上的鸭蛋太咸了,灵儿口渴。

桂芳急忙去翻那一包准备在火车上吃的零食,翻腾一阵后,猛拍脑门儿,“哎呀,水还在桌子上忘带了。”她看了一眼时间,转身对灵儿说:“你坐在这里守着东西,别乱走,妈这就给你买水去。”

说完,桂芳朝着不远处那个卖零食饮料的摊点跑去。当她拿着矿泉水呼哧呼哧跑回来时,坐在行李袋上的灵儿不见了,桂芳愣了一下,随后发疯似的到处寻找女儿。

火车站人来人往,上车的下车的,桂芳在人群中慌乱地穿梭,见人拉着就问:“有没有见到一个5岁左右的女孩,这么高,穿碎花裙子,扎两个小辫儿……”

一位老太走过来拉着她问:“你家孩子是不是用红笔在额头画了个美人痣,穿个碎花裙子,大概这么高。”老太一边说一边比划。

桂芳连忙点头说是,老太指着灵儿离开的方向说:“刚才有个女人牵着她往那边走了,手里拿着糖在吃,你赶紧追上去看看是不是。”

桂芳把火车站都找遍了,就是不见灵儿的身影,时间越来越晚,车站从人山人海变成了稀稀拉拉的几个人,桂芳绝望了,一屁股坐在地上,然后放声大哭起来。

女儿走丢后,桂芳性情大变,要么沉默不语,要么动不动就和丈夫大吵大闹,丈夫对她忍无可忍,几个月后,两人分道扬镳。

为了维持生计,也为了在有生之年能找到女儿,桂芳一个人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找了一份收入微薄的工作。只要一有时间,她就带着灵儿的照片到处询问,虽然机会渺茫,她仍然不愿放过任何一次机会。

很多时候,她都仰头望天,哭着祈祷:“老天爷,只要你让我和女儿见一面,哪怕把我命夺去都行,我啥都不要,我只要我的灵儿……”

每次想起火车站弄丢灵儿的经过,桂芳都泣不成声,她自责悔恨,如果不去买水,就不会弄丢女儿,可是,后悔已经晚了。她不知道灵儿现在在哪里,吃得好不好,穿得暖不暖,有没有人欺负她?一想到她在外吃苦,桂芳就心如刀绞。

时间一晃五年就过去了,桂芳打算下个月就去另外一个城市上班,在哪里看能不能找到灵儿。

一天,桂芳经过一条步行街,看到有个蓬头垢面,双腿扭曲的女孩在乞讨。她觉得孩子可怜,就过去丢了5元钱,就在这时,女孩也一直认真地打量她。女孩的头发很脏,凌乱地垂落在前面,挡住一部分脸。

她的眼神里充满惊讶,疑惑,恐慌,那个眼神让桂芳心跳加快,说不出来为什么,她突然想到了灵儿。就在这时,女孩一把抱住她的腿,开始放声大哭,偶尔恐慌地四处观望。

桂芳看见不远处有一对男女正在聊天,时不时往这边望一眼。她一把推开女孩,镇定地说道:“孩子,你别抱着我不放啊!”

匆匆离开后,桂芳迅速报了案

经过DNA比对,那个女孩果然是灵儿,背后操控她的人也落了网。灵儿说,当她看见桂芳第一眼时,就把她认了出来。

灵儿从小被人弄断了双腿,被逼着沿街乞讨,如果没有表现好,晚上回去又少不了一顿狠揍,这些年,她身上的伤密密麻麻,让人触目惊心。

结果出来那天,桂芳抱着灵儿哭得死去活来。五年了,她终于把女儿找到,只是,那个活泼可爱的孩子,已经被人弄成残疾,伤痕累累。

她心情复杂,不知该喜该忧,灵儿是找到了,可是她已经失去了健全的身体,还有,她心里的那些伤痕,会像影子一样跟随折磨她一辈子。

无论什么时候,尤其是人员复杂的地方,请照顾好孩子,不要让她离开你的视线。

  脑海中不时闪现出去年发生的一件事,阳春三月,繁华的大街与那些穿着华丽的人群相互照应着,而衣着破旧、寒酸的一些穷人却显得那样卑微……

  熙熙攘攘的大街上,人们来来往往,自由而散漫。夹在人群中的我也无所事事休闲地走着,突然,一个小女孩纯朴的声音,如一缕清淡的茶香弥漫在空气中。

  我走上去,不由地,我的眼神中竟带着一丝厌恶与鄙视,我明白那是我最讨厌的一种人---人们口中称呼的“乞丐”。女孩身旁坐着一位表情慈善的老妇人,她们穿着都十分破旧,黑黑的脸颊上挡着零乱、灰土的头发,那位老妇人是女孩的母亲,路边的许多人也都围上来看着这两母女,我心中感到困惑。“大家不是很讨厌乞丐吗?为什么还要在这里盯着她们?”

  这时,那位老妇人说话了:“女儿,告诉他们,我们不需要钱!”女儿按照母亲的话对大家说明了,我疑惑不解,难道她们不是乞丐?我又看了看地上,有一堆钱币,一元、五元、十元……

  “大家不用给钱了,妈妈说我长大后一定会帮助家里努力挣钱的,我会当大官,会买大房子,会让我母亲变得漂漂亮亮,让母亲快乐而幸福地生活,而这一切都将由我来实现!”那小女孩童真的声音迅速地飞进了我的耳朵里,恍惚中我的心仿佛被什么重重地敲击了一下,心里不禁感到震撼,感到不可思议,感到发人深省。我突然领悟了,人活在世界上真正的价值。我立即从包里掏出自己仅有的30元递给了小女孩,并告诉小女孩:“你真棒!我被你深深地感动了”。

  我一路奔跑着回了家,我终于明白,这虚无缥缈的街道并不是我们通向成功之岸的路,真正的成功之路,是用自己的梦想与希望点缀无数汗水结晶的大道,成功在于珍惜生命,珍惜时间,珍惜现在……

  那么幼小的孩子都懂得用自己柔弱的肩膀担负起重担,责任,贫穷并不能代表什么,它只是一种激励人们奋进的动力。还是那么繁华、热闹的城市,但穷人们似乎不再显得卑贱,似乎已显高尚,因为只有他们会珍惜,会体会,会感悟……

  每当我再次想起这件事时,总会对那小女孩深感敬佩。我们都应该拥有自己的梦想,生活给予我们那么多美好的记忆,我们不能在抱怨中哭泣……

女子将女儿交给保姆后失联,保姆自费照顾孩子3年

河南郑州的魏女士十分无奈,因为她白白给人养了3年小孩。3年前,一个女子找到魏女士,说要找个保姆,因为工作太忙,要把仅10个月大的女儿放到保姆家带。

让人意外的是,女子将女儿送至魏女士家后,就一直未再露面,并且不久就将魏女士拉黑,也未支付任何费用。3年来 ,魏女士一直自费照顾女孩,现在女孩因为户口等问题,无法上幼儿园,魏女士向媒体求助,希望能够尽快找到女孩的亲生母亲。目前,警方也已介入调查。

该行为是否构成遗弃罪

拒绝抚养自己的小孩并不一定构成遗弃罪,还必须要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行为人多次遗弃被害人的,遗弃行为对被害人生命产生现实的紧迫危险,甚至致人伤亡的,或者导致被害人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等情况,应当认定为情节恶劣的情形。

本案中,女子将自己的亲生女儿放在保姆家中不管不顾,长达3年之久,并且未支付任何费用,不仅让女儿从小失去了父母的关爱,也让极大的增加了魏女士一方的负担,影响极为恶劣,我认为该女子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情节恶劣”,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魏女士照顾女孩的行为在法律上如何定性?魏女士没有法定的义务,无偿帮助女子照顾女儿三年之久,其行为在法律上叫做无因管理。所谓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

本案中,魏女士作为无因管理人,可以要求女子偿还帮助其抚养照顾女儿的相关费用。这些费用不仅包括魏女士抚养该女孩支出的衣、食、住、行等费用,还应包括这3年的工资,甚至还可以包括一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魏女士是否可以收养这个女孩?收养系指将他人子女收为自己子女,双方建立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的制度。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法律地位地位,养父母有抚养、教育养子女的义务,养子女成年后有赡养、照顾养父母的义务。

因为信息的欠缺,我们无法判断魏女士是否符合收养的条件,但从新闻报道来看她应该符合的,也是最适合的收养人,除非她自己已经有两个以上的小孩。对于本案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