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如果是为了公务的话,那么就没什么,拿公司东西送客户,换来业务,那么都是为了公司利益,只要说明缘由就可以了。但是,如果拿公司财物送给自己的亲朋好友,没有为公司带来实质的利益和业务增加,那就有非法占有公司财物的嫌疑了。如果拿的多了,就是犯罪行为
如果是为了公务的话,那么就没什么,拿公司东西送客户,换来业务,那么都是为了公司利益,只要说明缘由就可以了。
但是,如果拿公司财物送给自己的亲朋好友,没有为公司带来实质的利益和业务增加,那就有非法占有公司财物的嫌疑了。如果拿的多了,就是犯罪行为了。
所以,公司的东西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拿出去的。除非是为了公司业务。
法律主观:
企业赠送礼品部分情形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的、在年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的、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的,取得礼品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
公司采购送给客户的礼品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科目。
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
(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
(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扩展资料:
企业应将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严格区分,不得将业务招待费挤入会议费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费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会议费证明材料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纳税人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能证明真实性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
如果税务机关发现业务招待费支出有虚假现象,或者在纳税检查中发现有不真实的业务招待支出,税务机关有权要求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提供证明真实性的足够有效的凭证或资料;逾期不能提供资料的,税务机关可以不进一步检查,直接否定纳税人已申报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权。
-业务招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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