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别人送的加油卡加油100元,公司付了100元,开票200元,怎么做账户处理?

客户 0 23

企业用别人送的加油卡加油100元,公司付了100元,开票200元,怎么做账户处理?,第1张

企业用别人送的加油卡加油100元,公司付了100元,开票200元,怎么做账户处理?
导读:针对本问题,有以下几种会计处理方式:一、加油卡入账核算:1、收到他人赠送的加油卡,面值100元,可以:借:其他应收卡(或其他应付款)-加油卡 100 贷:营业外收入;100 2、加油报销:借: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加油费200 贷:现

针对本问题,有以下几种会计处理方式:

一、加油卡入账核算:

1、收到他人赠送的加油卡,面值100元,可以:借:其他应收卡(或其他应付款)-加油卡 100 贷:营业外收入;100

2、加油报销:借: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加油费200 贷:现金100、贷:其他应收卡(或其他应付款)-加油卡 100

二、加油卡不入账:

在加油发票上备注“实报100元”,借:借: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加油费 200 贷:现金100

温馨提示:

1、使用加油卡加油,油站不会开具加油卡金额的加油费发票;

2、上述涉及的二三级科目,各企业视本企业实际情况设置。

您好!

       要回应收账款油卡其它单位加油给了钱,减少应收账款。例如:油卡预存了1000元,其他单位用了300元,收到款项300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300

      贷:应收账款   300

账务处理后“应收账款-油卡”余额是1000-300=700元。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充值油卡时

借:预付帐款——加油卡充值

贷:现金

2、消费后

借:管理费用——车辆费用

贷: 预付帐款——加油卡充值

扩展资料:

根据《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号)第十二条规定,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以下简称“预售单位”)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应按预收账款方法作相关账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

预售单位在发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时开具普通发票,如购油单位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待用户凭卡或加油凭证加油后,根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回笼记录,向购油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号规定,所有加油站只能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充值当时可以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但对加油站按预收账款账务处理,对其不征收增值税。如果企业以后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话普通发票就先不要开了。

参考资料:

预付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