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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FM93交通之声记者:塞布丽娜通讯员:龚丹丽
近年来,狗应该被拴起来,
逐渐成为社会热点,
毕竟宠物在路上跑,
是极其危险的行为!
1月13日下午17点43分,义乌雪峰路国际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该车驾驶人余某通过上述路段斑马线时,环顾四周,见无行人,便继续行驶。谁知,一只没拴绳子的白色博美犬突然从路的左侧冲了出来,径直跑过马路。余某躲避不及撞上,博美犬当场身亡。
事故发生后,余下车查看。这时,一名中年男子快步走来,发现自己的狗被咬死了,要求主人余赔偿,称买狗花了3000元,以后养狗要花6000-7000元。余应支付1万元给自己。
交警到达现场时,事故双方都在场。狗主人一方是叶某、叶某的父亲(遛狗人)和叶某的母亲,另一方是司机余某。经交警现场勘查,根据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得知叶某父亲当天确实将狗带出家门。然而,事发时,叶某的父亲刚刚走上斑马线,狗突然挣脱牵绳,快速跑过马路,撞上了正常行驶到中间车道的汽车。
(叶某的父亲指着当时他走路的地方,而博美突然挣脱狗绳冲到马路对面)
最终,警方认定博美犬的主人叶某的父亲未能管理好自己的狗,以至于自己的狗突然闯入路面,影响了其他车辆的通行,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叶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轿车司机余某无责任。
面对警方的责任认定,叶某及其母亲表示不能接受。他们以为自己牵着狗链,只是暂时挣脱了。叶的母亲说:“人家鸡鸭疙瘩都要出钱,我就不信一条狗不用出钱?”叶某也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
近年来,未拴狗绳被撞全责的案例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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