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送员工的手机,4000元,我应该如何入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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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送员工的手机,4000元,我应该如何入帐?,第1张

公司送员工的手机,4000元,我应该如何入帐?
导读:管理费用下用“福利费科目。账务处理如下: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贷:现金借:管理费用-福利费(假设该员工是管理人员,如果是生产工人,则请计入成本)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第一种做法:借:固定资产-手机 贷:库存现金或者银行存款等相

管理费用下用“福利费”科目。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现金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假设该员工是管理人员,如果是生产工人,则请计入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第一种做法:

借:固定资产-手机

贷:库存现金或者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第二种做法:

借:其他应收款-XXX手机款

贷:库存现金或者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1、用于日常经营与管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计入当期费用,可以抵扣增值税。

2、用于员工发福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计入职工薪酬,不得抵扣增值税。

3、购买的手机,用于随机当做礼品送给客户,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计入业务招待费,不得抵扣增值税。

4、购买的手机,取得发票为个人抬头,属于个人消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不得计入公司费用。

5、企业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服务)的,按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是外购商品(服务)的,按该商品(服务)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

6、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包括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7、用手机当做福利发放职工,属于个人性福利,应当并入当月工资代扣“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购买的手机用于随机当做礼品送给客户,属于业务招待,应当按照“其他所得”代扣20%的个人所得税。

公司购买手机发给职工,如果是福利费性质,计提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等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实际支付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抬头如果是单位名称,账务处理方法:

  (一)手机金额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两种方法)

  1、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或营业费用)——办公费”科目。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2、记入“低值易耗品”科目

  (1)购买时

  借:低值易耗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科目)——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低值易耗品

  (二)购手机金额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

  借:固定资产——手机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可以按照电子产品分3年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科目)---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