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大家族有那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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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大家族有那些人,第1张

一个大家族有那些人
导读:法律分析:我国古代婚姻制度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形成于西周时期,西周的婚姻制度受礼的影响体现了宗法礼教对家庭的影响,维护了男尊女卑的等级观念。西周时期婚姻家庭制度已经较为完备,而在西周时期形成的婚姻基本原则对之后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各朝代的婚姻制度

法律分析:

我国古代婚姻制度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形成于西周时期,西周的婚姻制度受礼的影响体现了宗法礼教对家庭的影响,维护了男尊女卑的等级观念。西周时期婚姻家庭制度已经较为完备,而在西周时期形成的婚姻基本原则对之后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各朝代的婚姻制度都有深刻的影响。后经汉唐宋明清演变形成了受儒家思想影响特有的婚姻制度。我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有以下几个基本原则: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适婚年龄的规定。

一、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一夫一妻制

由于我国古代婚姻制度形成的时候深受宗法制度的影响,所以并不像成语“三妻四妾”和电视剧中演的那样,而是严格的执行一夫一妻制,即一个男性只能有一个嫡妻,这是因为宗法制十分重视嫡庶之别。嫡庶无别,嫡长子继承宗祧和爵位的原则就无法维持,势必导致整个宗法的混乱。然而,在中国几千年的一夫一妻制中,一夫多妻被以不同名分的妻、妾形式保留下来并加以发展,其目的在于确立妻、妾在家庭内的尊卑地位以维护家庭秩序。所以,准确地说一夫一妻制在我国古代应该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二)同姓不婚

西周周公制礼,为了规范血缘宗法的有序传承规定的同姓不婚的原则,人不娶同姓女除了是为了壮大家族力量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出于家庭伦理的考量。当时的人认为同姓女也是传于祖先遗体,娶同姓女为妻就是亵渎祖先,因此娶同姓女为妻是有悖人伦形同禽兽的作法,有违孝道和宗法因此要被禁止。

(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周礼规定男不亲求,女不亲许,一般是男方主动请媒人提亲。孟子也指出: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空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不奉父母之命,没有媒证的婚姻,社会是不承认的,该女子的地位只能比同于媵妾。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婚姻关系成立的前提条件,反映了古代社会家长制度和包办婚姻的价值观,这一观念至今在我国依旧有很大的影响。

(四)适婚年龄的规定

史料记载,先秦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战国齐桓公令:男三十,女十五;战国越王勾践令:男二十,女十七;汉惠帝令:女十五;晋武帝令:女十七。北周武帝令:男十五,女十三;唐太宗贞观令:男二十,女十五;唐玄宗开元令:男十五,女十三;宋仁宗天圣令:男十五,女十三;宋宁宗嘉定令:男十六,女十四;宋司马光《书仪》:男十六,女十四;明太祖洪武令:男十六,女十四;清《大清通礼》:男十六,女十四。相对于今天的结婚年龄来说,中国古代的婚龄普遍较早,中国古代是个农业社会,地广人稀,为鼓励人口增殖,历来是提倡早婚早育,并以此作为增加生产,提供兵员的重要手段,而且早婚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采用加赋的手段惩罚,而且要罪及父母,甚至动用极刑。

二、结婚的程序要件

“三书六礼”是中国的传统婚姻习俗礼仪。“三书”指在“六礼”过程中所用的文书,包括聘书、礼书和迎书。“六礼”是指由求婚至完婚的整个结婚过程。“六礼”即六个礼法,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

“三书”是结婚过程中所用的文书,可以说是古时保障婚姻的有效文字记录。分别指:聘书:即订亲之文书。在纳吉(男女订立婚约)时,男家交予女家之书柬;礼书:即在过大礼时所用的文书,列明过大礼的物品和数量;迎书:即迎娶新娘之文书。是亲迎接新娘过门时,男方送给女方的文书。

六礼是结婚的法定程序,包括:

纳彩:男方请媒人向女家提亲

问名:男方询问女子名字、生辰等,卜于宗庙以定吉凶

纳吉:卜得吉兆后即于女家订婚

纳征又称纳币:男方送聘礼至女家,婚约正式成立

请期:商请女方择定婚期

亲迎:婚期之日新郎迎娶新妇

六礼程序是礼治社会下的产物,从西周开始确立,在中国古代婚姻史上影响深远,以后各朝一直传袭下来。经过六礼的程序之后,婚姻成立。汉唐以来在法律上规定聘娶是婚姻成立的唯一方式,成为我国盛行几千年的结婚方式。

三、离婚制度

(一)七出、三不去

解除婚姻关系的大权掌握在男子手中,称为:“出妻”、“休妻”。周礼规定,丈夫可以以七条理由休妻妻子故而得“七出”之名。“七出”指的是:不顺父母、无子、*、妒、有恶疾、多言、窃盗。第一、“不顺父母”:亦即妻子不孝顺丈夫的父母;第二、“无子”:亦即妻子生不出儿子来,理由是“绝嗣”,在传统中国,家族的延续被认为是婚姻最重要的目的,因此妻子无法生出儿子来便使得这段婚姻失去意义;第三、“*”:败坏道德、破坏伦常。亦即妻子与丈夫之外的男性发生性关系,理由是“乱族”;第四、“妒”:指妻子好忌妒。理由是“乱家”,亦即认为妻子的凶悍忌妒会造成家庭不和;第五、“有恶疾”:指妻子患了严重的疾病;第六、“口多言”:指妻子太多话或说别人闲话。理由是“离亲”;第七、“窃盗”:即偷东西。理由是“反义”,即不合乎应守的规矩。三不去:“有所取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第一是指结婚时女方父母健在,休妻时已去世,原来的大家庭已不存在,休妻等于是无家可归;二是和丈夫一起为父亲或母亲守孝三年的不能被休;三是丈夫娶妻的时候贫贱,后来富贵了。“三不去”是作为“七出”规定的补充规范,但指出“恶疾及奸者不在此列”。也就是说,妻子若符合“七出”中的“有恶疾”及“*”两项,则不在“三不去”的保障范围之内。另外,若有义绝(婚姻双方家族之间的“伦理之义”已经断绝,包括夫妻分别对对方一定范围内的亲属实施了殴伤行为或夫妻双方一定范围内的亲属之间发生了殴伤行为,妻子犯奸和意欲谋杀丈夫,即使此时夫妻之间感情尚可也必须强制离婚,否则予以处罚)的情形,法律规定双方必须离婚,则“三不去”亦没有保障。

(二)和离

古代离婚制度包括"休妻"和"和离",而和离指按照以和为贵的原则,夫妻双方和议后离婚,而不单纯是丈夫的一纸休妻“和离”始见于唐代《唐律户婚》,在“诸犯义绝者离之”条后规定:“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问罪)。”和离需由丈夫签“放妻书”。后代循唐例,也称“和离”为“两愿离婚”,并为近代法律沿用。

法律依据:

《大清通礼》 男十六,女十四

《大戴礼记》 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不顺父母去,为其逆德也;无子,为其绝世也;*,为其乱族也;妒,为其乱家也;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也;口多言,为其离亲也;盗窃,为其反义也。妇有三不去:有所取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纳征,也称纳币。

古代结婚六礼之第四礼。

男家在纳吉之后,将聘礼送给女家。

为成婚阶段的重要礼仪。

征,成也,意即派遣使者纳送聘财以成婚礼,故称完聘,大聘或过大礼。

男方常备有礼单和装礼品的箱笼,在媒人和押礼人护送下,由人挑抬至女家。

女方财以聘礼中的食品退回男方,称回礼。

或女方将赠男方的衣帽鞋袜作回礼。

聘礼数量及种类,多取吉祥如意,数目取双忌单,如束帛为十端,俪皮为成对的鹿皮。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此阶段聘礼,大都以金钱代之。

纳征周人谓之“入币”。

周时对嫁娶入币的物质和数量都有明文规定。

《周礼·地官·媒氏》载:“凡嫁子娶妻,入币纯帛,无过五两。”《郑氏注》云:“‘纯,实缁字也,古缁以才为声,纳币为缁,妇人阴也,凡于娶礼,必用其类,五两十端也:必言两者,欲得其配合之名,十者,象五行十日相成也。

士大夫乃以玄熏束帛,天子加以谷圭,诸侯加以大璋’。

《杂记》曰:‘纳币一束,束五两,两五寻’。”郑玄在这里已把婚礼纳征之意义说得很明白了。

周时尚无金属货币,所以用布帛为通货,谓之“币帛”,亦称“缁帛”,其数量是以五两为限,就是十匹,色泽数量,都是象征阴阳五行的观念,若以帛两端计长两丈之数,则五两共成十丈,这在当时已经算是厚礼了。

《白虎通》对纳征礼物亦有记载,其卷四《嫁娶》云:“纳征玄鑂、束白、离皮,玄三法天,纁二法地也。

阳奇阴偶,阴阳道之大也。

离皮者,两皮也。”《仪礼·昏礼》玄纁束帛注:束帛,十端也。

纯帛不过五两,每两十端也。

必言两者,欲其配合之名。

纳币一束,束五两,两五寻,则每端两丈。

……古者两端相向卷之,共为一两,五两故十端也。

……十个为束,贵成数两,两者合其卷,是为五两,一束谓十个,两个合为一卷,是束五两也。”

陈祥送所著《礼书》,对纳征礼物叙述也很详细。

他说:“纳征玄纁,束帛、俪皮,如纳吉礼。

郑氏曰:‘束帛,十端;俪,两也。

执束帛以致命,两皮为庭实’。

皮,鹿皮。

《周礼》曰:‘凡嫁子娶妻,入币纯帛,无过五两’。

释曰:‘实缁字,士大夫乃以玄纁束帛,天子加以谷圭,诸侯加以大璋’。

然考之于史,曰‘锦绣千纯’。

则纯匹端也,《周礼》所谓纯帛,乃匹帛也。

郑改为缁,误矣。

匹帛无过五两,则庶人不必五两,工大夫不得过焉,非谓庶人用缁,大夫用玄纁也。

先王之制婚礼,其用财不过如此,则妇之所饰可知矣。”据以上说法可知,周时纳征财物,有皮帛两种,皮即兽皮,也就是鹿皮;帛就是布帛。

其数量常因社会阶级和经济环境不同而有差异。

自《周礼》定制开始,大夫与士,其数量多以兽皮两张,布帛五匹为限。

庶民则酌量减少;诸侯则除鹿皮两张,布帛五匹之外,再加大璋,天子更加谷圭。

但是姬周之世,聘礼没有用钱的,因为周代的经济制度,仍以皮帛为通货。

到了汉代,才通用金属的货币。

但衡以周代的生活程度,鹿皮两张,布帛五匹,已经是厚礼了。

从先秦至后汉,纳征礼物多至三十种,且都为贵重物品。

杜佑《通典》对汉代纳征礼物及各物之用意曾分别作了说明:“(后汉纳征)礼物,以玄纁、羊、雁、清酒、白酒、粳米、稷米、蒲苇、卷柏、嘉禾、长命缕、胶、漆、五色丝、合欢铃、九子墨、禄得、香草、凤凰、舍利兽、鸳鸯、受福兽、鱼、鹿、乌、九子妇、阳燧;总言之,物之所象者,玄,象天,纁,法也,羊者,祥也,群而不觉;雁则随阳;清酒降福;白酒欢之由;粳米养食;稷米粢盛;蒲众多,性柔,苇柔之久;卷柏屈卷附生;嘉禾须禄;长命缕缝衣延寿;胶张合异类;漆内外光好;五色丝章采屈伸不穷;合欢铃音声和谐;九子墨长生子孙;金钱和明不止;禄得香草为吉祥;凤凰雌雄伉合;舍利兽廉而谦;鸳鸯飞止须匹,鸣则相和;受福兽体恭心慈;鱼处渊无射;鹿者禄也:乌知反哺,孝于父母;九子妇有四德;阳燧成明安身,又丹为五色之荣,青为色首,东方始。”细读杜佑对聘礼三十物的解释,物物都具有深远的意义,或取其吉祥,以寓祝颂之意,或取各物的特质,以象征夫妇合好;或取各物之优点、美德,以资策励激劝。

这“三十物”中,虽都具有经济价值,但作用于纳征礼物,则并非重金主义,而所求的各物所代表的抽象涵义,追求的是心理上的幸福愿望。

南北朝隋唐之际,聘礼已大为减少,与后汉“三十物”相比,仅剩九种,但其中有二种和后汉不同。

段成式《酉阳杂俎》释当代纳征礼物说:“(近代)纳采,有合欢、嘉禾、阿胶、九子蒲、朱苇、双石、绵絮、长命缕、干漆,九事皆有词;胶漆取其固,绵絮取其调柔,蒲苇为心可屈可伸也,嘉禾分福也;双石义在两固也。”

宋时的行聘礼物,又与唐代不同。

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娶妇》载:“凡娶媳妇,先起草帖子,两家允许,然后起细帖子,序三代名讳,议亲人有服亲田产官职之类。

次檐‘许口酒’,以络盛酒,装以大花八朵,罗绢生色或银胜八枚。

又以花红缴檐上,谓之缴檐红与女家,女家以淡水二瓶,活鱼三五个,筋一双,悉送在元酒瓶内,谓之回鱼筋或下小定,大定……下定了,即旦望媒人传语。

遇节序,即以节物头面羊、酒之类追女家。

随家丰俭,女家多回巧作之类。

次下财礼,次报成结日子,次过大礼。”所谓“许口酒”,就是男家给女家的订婚信物,女家还答的“回鱼筋”,应该是承应这门亲事的表示。

“下大小定”和“下财礼”,当是属于纳币,这显然是以财物为聘,已蒙上买卖婚姻的色彩。

细察所下的礼物,此时还未提到茶,或许此时尚没有所谓“下茶”、“吃茶”之礼俗。

晚近以来,对“纳征”、“纳币”一般都取通俗之义,而改称“下财”、“聘礼”,或“过大礼”,即男家依照论婚时所议定的:财帛、衣服、布帛、首饰等物,按原议数量在迎娶之前数日,盛饰仪仗送到女家。

礼饼及其他食物,女家收受后,必分赠亲友及邻居,以示女儿出嫁有期。

纳征之礼多见于古代小说中。

冯梦龙《醒世恒言》第十一卷《苏小妹三难新郎》:“秦少游那日饱看了小妹容貌不丑,况且应答如响,其才自不必言。

择了吉日,亲往求亲。

老泉应允,少不得下财纳币,此是二月初旬的事。

少游急欲完婚,小妹不肯。

她看定秦观文字,必然中选。

试期已近,欲要象简乌纱,洞房花烛。

少游只得依她。”《情史》卷八《胡氏子》:“胡氏乃大喜日:‘冥数如此,是吾家妇矣。

’为改馆于外,择谨厚婢仆事之。

走介告其家,且纳币焉。

女父遣长子及家人来视,真女也。

遂成礼而去。

后生男女数人,今尚存。”

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七《同窗友认假作真,女秀才移花接木》中,杜子中夫妇完婚之后,随即给同窗好友魏撰之作媒,将金员外之千金景**介绍于他。

约定之后,“先教魏撰之纳币,择个吉日,迎娶回家。”

清时,将纳征之礼又叫过大礼。

吴敬梓《儒林外史》第十回:“到第三日,娄府办齐金银珠翠首饰,装蟒刻丝绸缎绫罗衣服,羊酒、果品,共是几十台,行过礼去。”此处述及的就是“过大礼”,也就是古代的纳征之俗。

(来源:中国风俗辞典)

首先,孝服不等于白色,孝服的出处是麻衣,古代中国不产棉,是以葛、麻、丝帛为服装原料。清麻脱胶和丝帛漂练之后,白色自然成了中国人最早的服色。白色是祖先的发明,白色丧服则体现了对祖先的崇敬。

《史记·礼书》云:“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无天地恶生?无先祖恶出?无君师恶治?三者偏亡,则无安人。故礼,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

《大戴礼记·礼三本》也说:“礼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无天地焉生,无先祖焉出,无君师焉治,三者偏亡,无安之人。故礼上事天,下事地,中事先祖而宠君师,是礼之三本也。”

这些对于礼法的记载,突出的都是一个主题,素服为敬,而白色作为远古最早的服饰颜色之一,也更能显示对祖先的尊重,所以后面逐渐简化为“白色孝服”。

实际上重点是素净着装,所谓‘君子不以绀緅饰,红紫不以为亵服’,只要在葬礼上不出现大红大紫这些颜色,都没什么大的问题。穿孝服戴孝帽子等,现在也逐渐简化了,很多地方也不讲究什么念经打幡送往西方极乐这些过场了,一般吃个流水席,摆个灵堂,来往宾客行个礼就完事。

房似锦爷爷的葬礼上,潘贵雨跟几个女眷都是在左胳膊扎着黑布,这是符合规矩的。

儿子房田军、孙子房家栋也一样,并没有戴那种夸张的尖顶白帽子,只是穿了一身黑,肩膀也带着黑布,说明并不会做跳大神的仪式。当然这是潘贵雨为了省钱做的算计,其实也没人说什么闲话,自家老人自己孝敬,不走这些过场也是你们自己的事情。也就一条龙服务的人会不爽,因为他们提成会少了一部分。

房似锦跟徐文昌也都是换上了黑色衣服去参加葬礼,虽然冲着打架去的,但基本的讲究还是有留意,毕竟他们是跟潘贵雨有仇,对爷爷的尊重还是必须有的。

一、三书六礼明媒正娶八抬大轿

1、这里提到的三书,他指的是礼书,聘书和迎书,聘书的意思就是两个人定亲的书,如果对方收了就代表两个人正式订婚了,在纳吉的时候是要有用得到的。

2、礼书的意思就是在结婚中的聘礼,婚礼中每一个物品的名字和物品的数量的清单。

3、而六礼指的是新人在婚礼中的6个礼数,分别为问名,纳采,纳征,纳吉,请期以及亲迎!纳彩的意思就是两个人在谈婚论嫁的时候,向女方提亲要送象征着吉祥的物品30件送到女方家中,这个是第1礼,男方送礼求婚要得到女方的允许之后才开始纳采,这也是婚礼的流程开始。

中国古代礼仪文明之

埋藏亲人的遗体:既夕礼

丧礼的前半部分,主要是通过小敛、大敛等方式,将遗体处理后装入棺柩。丧礼后半部分的主题则是将棺柩安葬。《说文解字》云:"葬者,藏也。"葬的目的是掩藏尸体。远古时代没有墓葬制度,人们通常亲人遗体弃置野外,再用薪草掩盖,《说文解字》说:"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故人持弓,会敺禽也。"由于亲人的遗体每每为鸷禽猛兽撕咬,子女内心不忍,于是守在遗体旁,用弹弓驱赶鸟兽。相传到黄帝时开始使用棺椁,将遗体深埋,入土为安,体现了文明的演进。

《既夕礼》经文的第一句是"既夕哭",古人好取开头两字作为篇名,所以将丧礼下篇名之为"既夕"。"既"是已经,既夕哭是夕哭之后。大敛之后,丧家朝夕哭于殡。到葬前二日的夕哭之后,丧家开始安排落葬事宜。

一、殡后居丧

大敛成殡之后,丧主哀毁无容,居住在门外倚墙搭建的丧庐中,晚上寝卧在草席上,用土块作枕头,首绖和腰绖都不解下。时刻想念着逝去的亲人,悲之所至就号哭,昼夜都没有定时,与丧事无关的话不说。只是喝粥,早晨煮一把米,傍晚煮一把米,不吃蔬菜和水果,热孝在身,完全没有心思去想饮食的滋味。丧主出行时乘坐的是粗劣的木制丧车:车箱的顶盖用尚未长成长毛的白狗皮制作,车后面和两侧的藩蔽用蒲草做成,驾车的马鞭用蒲草的茎制作;武器囊是用狗皮做,车毂端头的销钉是木质的,登车用的引绳和辔都是用绳子做的,马嚼子是木质的;驾车的马的鬃毛不加修剪。丧主配偶的车也是如此,只是车中的帷幕是用大功之布制作的。

每月初一,童子要左手拿着扫帚,末端向上,跟随撤祭席者入室。设祭席之前,先撤去原先前设的祭席,童子扫除室内的尘土,垃圾堆在室内的东南角。祭席设置完毕,童子拿起扫帚,末端下垂,斜向自己,跟随执烛者出室。平日燕居时用的物品、朝夕吃的食物、沐浴用的水,都和往日一样在燕寝中准备着。

二、启殡

启殡在天色微明时举行,殡宫门外点燃了两支烛炬,用以照明。灵柩还半埋在堂上的坎穴内。丧家的众男女在门外朝夕哭的地方即位。为了避免喧嚣之声的干扰,此时在场的人都要停止哭泣。

丧主向各位前参加葬礼的宾客行拜礼后,走进殡宫门,到堂下即位。接着,有司连续三次发出"噫兴"的叫声,以警醒死者的神灵;又连喊三次"启殡",告诉死者的神灵行将出发。男女们开始号哭。祝将放置在坎穴前、写有死者名号的铭旌取出,插在庭中的"重"上。丧主哭踊,不计次数。有司将灵柩从坎穴中徐徐起出后,有司用大功之布拂拭灵柩,并将小敛时用过的夷衾覆盖。

死者生前每逢外出必须报告长辈,是所谓"出必告"。此时人已逝世,即将葬入墓地,但行前首先要到祖庙中告别,以最后一次表达孝顺之心,这一仪节称为"朝庙"或"朝祖"。这是一种相当人性化的处理,所以《礼记·檀弓》说:"丧之朝也,顺死者之孝心也。其哀离其室也,故至于祖考之庙而后行。"

古代因身份尊卑的不同,庙数有其等差: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二庙。士的二庙是指父庙(或称祢庙、考庙)和祖庙。士有上士和下士之别,庙制也就不同,上士父与祖各有一庙,下士则是父、祖同庙,称为祖庙。因此,下士朝庙一天就可以完成,而上士则要先朝祢庙、次日再朝祖庙,两天才能完成。

《既夕礼》是下士的丧礼,所以丧家在落葬前两天的夕哭之后开始安排葬事,次日朝祖,再次日安葬。如果是上士,则要在落葬前三天的夕哭之后开始安排葬事,中间空出两天朝父庙和祖庙。

三、朝祖

将灵柩从殡宫迁往祖庙,用的是一种称为"輁轴"的器具。輁轴的样子略如长方形的木框,但前后各有一根可以滚动的轴。迁柩的队伍,将插有铭旌的"重"作为前导安排在最前面,接着是祭品、烛炬、灵柩,接着又是烛炬,最后是丧主及其亲属。丧家的队伍排列,男子在前,女子在后;而无论是男是女,都按照与死者关系的亲疏为序,亲者在前,疏者在后,因为前面就是灵柩。

到达祖庙后,灵柩不能从阼阶抬上堂,因为那是庙主--也就是父、祖专用的台阶;而要从西阶上堂,表示依然在行人子之道。祭品先放在堂下,等正柩后再上堂陈设。丧主跟随灵柩之后上堂。接着妇人上堂,面朝东而立。众主人在东阶下即位。灵柩要放在堂上的两楹柱之间的正中之处,因为这里是尊者的位置。接着将灵柩的方向调正为头朝北,并将灵柩安放在事先准备好的夷床上。丧主站到灵柩东侧,面朝西。"重"与在殡宫时一样放在中庭。有司先将堂上陈设的旧奠撤除,接着为迁柩于祖庙而设新奠,这就是所谓"迁祖奠"。丧主在堂上哭踊,然后下堂向来宾行拜礼,再到阼阶前哭踊。丧主之妇及大功以上的亲属在东阶上面朝西而立。

死者生前乘用过的乘车、道车和稾车,都陈设在庭中。因为棺柩朝北,所以车辕要朝北。它们如今是灵魂所依附依之处,所以汉代以后统称之为"魂车"。乘车车前的横木上覆盖着浅色鹿皮,车上放着盾牌、箭袋、革制的马缰、皮弁服,旃旗插着。缨带、辔绳以及有贝饰的马络头,都悬挂在车衡上。死者生前上朝或燕游时乘坐的道车上放着朝服;田猎时乘坐的稾车上放着蓑衣和斗笠。

然后将驾车的马匹牵进来,马的缨带上用三种颜色的丝带作为装饰。圉人站在马两侧,御车者手持马鞭站在马后。丧主三番哭踊,随后圉人牵马走出庙门。接着,宾客出门,丧主送到门外。

四、装饰柩车

于是将堂上的灵柩装载到庭中的柩车上,丧主哭踊。灵柩束缚完毕,有司将方才设在堂上的奠移到灵柩之西陈设,用巾覆盖,然后装饰柩车。

灵柩内有死人,运往墓地时恐路人厌恶,所以要加以装饰。棺饰的总体设计很像是一座屋子,分上下两部分,上部称为"柳",基部是一个长方形木框,罩在灵柩的盖上。柳上用布覆盖,形状略如尖顶的房屋,称为"荒",上面绘有文采。柳的前面和左右两侧用竹管围绕,称为"池",如同屋檐之下的溜。据礼书记载,大夫一级的棺饰,池边悬挂着用铜片做的鱼,柩车前进时,铜鱼前后晃动,有"鱼越拂池"之感。近些年,北京民间文物市场的地摊上,偶尔可以看到有鱼形铜片,应当就是周代墓葬中的悬鱼,卖主不知为何物,所以出价往往很低。棺饰的下部称为"墙",指灵柩的前面和左右两侧,都用布围着,称为"帷";此时前部有一个形如屋的"池",连结棺顶及四周白布的纽扣前后左右各一,前红后黑,车顶的圆盖有红、白、青三色,四周不悬挂贝。棺两侧各有两条帛带。

灵柩左右设有"披",车的两边也系上了"引",披和引的用途详见下文。

五、陈明器

明器是指随葬的器物,所以古人说是"藏器",后世又称为"冥器"。明器不是实用的器物,因而做工粗恶,《礼记·檀弓》说是"竹不成用,瓦不成味,木不 成斫,琴瑟张而不平,竽笙备而不和,有钟磬而无簨虡",竹器、瓦器都无法使用,木器做得不平整,琴瑟和竽笙没有宫商之音,钟磬无法悬挂。之所以如此,并非是欺死者无知,而是为着节省人力、物力,《礼记·檀弓》说:"孔子谓为明器者,知丧道矣,备物而不可用也。哀哉!死者而用生者之器也。不殆于用殉乎哉。"可见孔子认为,用实用器物殉葬,就象用活人殉葬一样可悲。

此时陈设明器,是为落葬作准备。明器陈设在乘车的西侧,具体位置是:以最西边一行的南端为尊位,自西向东,放完一行,再向相反方向转行。从茵之北:包裹羊肉、豕肉的苇包二个;盛放黍、稷、麦的畚箕三个。瓮三只:分别盛放醋、酱和姜桂的碎末。瓦甒两只:分别盛着醴和酒。每一器都有木架,器口都塞着。还有死者生前日常的器物,以及乐器和铠甲、头盔、盾牌和盛箭器等兵器,燕居时用的手杖,竹笠,雉扇。弓箭是新做的,构件虽然齐备,但做工粗劣,只要能张开就行。近距离射击用的箭和习射用的箭各四支,箭羽都很短。

六、祖奠

古人出行,有祭祀路神的习惯,《左传》昭公七年,鲁昭公将要前往楚国,"梦襄公祖",梦见鲁襄公为他"祖",就是祭祀道路之神。类似的记载也见于其它文献,例如《诗经·大雅·韩奕》的"韩侯出祖"、《诗经·大雅·烝民》的"仲山甫出祖"中的"祖",都是指路神。

灵柩出发之前,也要进行祖祭。柩的方位在堂上两楹之间调正之后,丧主送宾客出门,此时,遂人与匠人将柩车拉到堂下东、西阶之间。祝在丧主之南陈设祖祭的供品,西侧正对着柩车的前辂,祭品上面用巾覆盖。

于是撤去柩车之西的迁祖奠,丧主在规定的仪节处哭踊。有司将柩车掉头朝南,表示即将出行。丧主顿足而哭,稍向南移到正对着灵柩前面的束带的地方。妇人下堂,在东、西阶之间即位。于是,挽转车头正式出发,祝将铭旌放在"茵"(详见后)上,有司将"重"的方向变为朝南。日头偏西时设祖奠,丧主哭踊。此时,驾车的马匹又被牵进来,就像第一次做的那样。于是,宾客告辞出门,丧主送至庙门外。有司请问落葬的日期后,主人入内,回到原位。

七、赠送助葬之物

送葬之前,国君和卿大夫再次赠与币帛、马匹等物,以帮助丧家安葬灵柩。

国君派使者致送的助丧之物是:黑色和浅**的帛一束,马两匹。赠送马匹,是表示帮助丧家拉柩车之意。马匹牵进门后,陈设在庭中重木的南侧。帛放在柩车车厢的左侧,然后出门。家宰将帛收藏起来,士牵着马出庙门。

卿、大夫、士赠送助丧的财物,要派使者前往致命。使者的随从将赠送的马匹牵进庙门,陈设在"重"之南,帛放在柩车之左。

服丧的众兄弟,可以既赠送助丧之物,又赠送致祭的物品。平时互相熟知的人,则只赠送助丧之物,而不赠送致祭的物品。与死者熟知的人,可以既赠助葬之物,又赠送随葬之物;与生者熟知的人,可以既赠送助葬之物,又可向主人赠送财物。丧主命人将来宾赠送的物品记载在木板上,明器记载在简册上。记载明器的简册称为"遣册",要葬入墓中,近几十年来,考古工作者曾经在各地发现过很多的遣册。

在送葬的队伍出发以后,所增助丧物品的清单要宣读,此时只有丧主及其配偶可以号哭,其他人若忍不住号哭,则要彼此劝戒。史宣读记载在木版上的清单,其助手抽算筹计数时可以坐着。大家都可以号哭。

八、大遣奠

安葬之日,天明之时,将大遣奠的祭品预先陈设在大门外。大遣奠是为安葬遗体而设的,所以又称葬奠。这是最后一次为死者举行奠祭,所以特别隆重,祭品的规格超过前面所有的奠祭。按照礼数,士礼的规格是特牲三鼎,此时升一等,用了少牢五鼎的规格,羊、豕、鱼、腊、鲜兽各一鼎。陈设在柩车之东的祭品是四豆、四笾,四个豆分别盛有牛胃、蚌肉酱、腌葵菜、蜗肉酱;四个笾分别盛着枣、米饼、栗、干肉。此外还有醴和酒。

昨天晚上收藏起来的明器,此时要再次陈列出来。参加葬礼的来宾入门时,丧主在庙内行拜礼,不能离开灵柩。

为了将预设在大门外的大遣奠的祭品正式陈列到庭中,有司先要将昨天陈设的祖奠撤除,撤下的祭品改设在柩车西北。接着将门外的五个鼎从门外抬进来,设在"重"的附近。四个豆呈方形排列:牛胃在西南方,蚌肉酱在其北侧,腌葵菜又在其东,蜗肉酱在其南,以南边的豆为尊,向相反的方向转行;四个笾也呈方形排列:枣在蜗肉酱之南,米饼又在其南,栗在米饼之东,干肉在栗之北,以北边的笾为尊,向相反方向转行。俎以两个为一组,从南向北排列,而以南边的俎为尊,不转行。鲜兔之俎单独陈设在豕俎之东。醴和酒在笾的西侧。

九、发引

大遣奠完毕后,送葬的队伍准备前往墓地。有司将"重"从庙门中央抬出去,再将驾车的马匹和车拉出门,套好车,等待出发。接着,撤除大遣奠的祭品, 先把覆盖在祭品上的巾撤去后,有司将鼎中羊和豕的后肢的下端盛入"苞"里,准备带往墓地。所谓苞,就是苇草编成的圆筐。按照礼数的规定,士只能用两个苞。其它鼎里的鱼、腊、鲜兽不是正牲,所以不必盛入苞里。接着撤明器,茵席和瓮等用器也顺序撤出。

发引是丧礼中的重要仪节。1998年,韩国庆尚北道一位九旬来者去世,丧家为之举行的"儒林葬",。引,又写作"纼"或者称为"绋",是挽引柩车的绳索,柩车启动前往墓圹时,送丧者执引挽车走在前面,称为"发引"。《礼记·檀弓下》说:"吊于葬者必执引,若从柩及圹,皆执绋。"可见,执引是亲友表示对丧事"助之以力"的举止。执引助葬,是古代通行的礼仪,如《左传》昭公三十年:"晋之丧事,敝邑之间,先君有所助执绋矣。"杜预注:"绋,挽索也。礼,送葬必执绋。"

执引的做法,流传很广,是人们彼此借以申述情谊,追思缅往的一种方式,时至今日,我们依然可以在丧礼中看到它的遗意。如今参加追悼会,人们在送花圈时,通常会在绶带末尾写一"挽"字,大概很少有人会想到,这里的"挽"就是"挽"的俗字。"某某挽"正是古代执引挽车的意思。明白了这个道理之后,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哀悼死者的对联称为"挽联"、吊丧的布帛称为"挽幛",送葬时唱的歌称为"挽歌"。

前往墓地的道路肯定会有凹凸不平之处,为了防止灵柩倾斜、翻到,棺柩两旁在饰柩车时就已经系上了"披",披是一种红色或者黑色的帛带,每条披由两位送丧者执持,在柩车晃动时用力拉住,以保持其平衡。披的多少,表示不同的身份,天子一边六披,两边为十二披;大夫一边四披,两边为八披;士一边两披,两边为四披。所以,士的丧礼出殡时,一共有八位士在车两旁执披,以保持灵柩的平稳。

柩车出发后,丧主与亲属跟在后面号哭踊。出宫门时,丧主想到亲人的遗体离家越来越远,悲从中来,顿足而哭。送葬的途中,柩车一般不能停在路上,只有国君派人前来赠助丧之物时,才能例外。这一仪节安排在柩车到达邦国的城门时进行。国君派宰夫前往赠送黑色和浅**的帛一束。宰夫致国君之命后,丧主号哭,拜了又叩首。宰夫登上柩车,将帛放在灵柩的帷盖内。丧主拜送宰夫后,柩车及送葬者继续行进。

十、窆和执綍

送葬的队伍来到墓穴前,乘车、道车、稾车以及随葬的明器陈设在墓道的两侧,众主人面朝西排列在墓道之东,妇人面朝东站在墓道之西。为了保持安静,确保下棺时万无一失,此时男女都不得哭泣。

下棺称为"窆(bian)"。为了防潮,先要在墓穴的底部垫上称为"茵"的布。茵是夹层的,中间塞进了茅秀和香草等有芳香气味的草本类植物。茵一共有五块:下面三块横向放置,上面两块纵向放置。

接着将灵柩抬下车,除去棺饰,然后在棺上系上"綍"。綍,文献中又往往与前面提到的"引"混称为"绋"。綍是指下棺用的绳索。当初在殡宫将灵柩从坎穴中托起来时用的绳索就是它,此时用它将灵柩托起时,助丧者都要执挽綍,然后将灵柩徐徐降入墓圹。古代丧葬用綍的数量有严格的等级,据礼书记载,天子六綍、诸侯四綍、大夫二綍。据东汉经学家郑玄的解释,天子六綍,挽者约千人;诸侯四綍,挽者五百人;大夫二綍,挽者三百人;可见场面相当盛大。士的执綍人数,文献没有记载,当是在场的所有送丧者,人数当然不会超过大夫的三百人。灵柩落葬后,丧主哭踊,并将黑色和浅**的五匹帛献给死者,然后向灵柩跪拜叩首,起立后又哭踊。献毕,丧主和丧主之妇分别礼拜前来参加葬礼的宾客,然后各就其位哭踊。

有司将随葬的用器、兵器、乐器等放在灵柩的旁边;接着将柳、墙等棺饰摆放在灵柩的上面;再将盛有牲肉的"苞"和盛有黍、稷、麦的"筲"等放置在棺、椁之间。摆设完毕,先在棺上架"折"。折是一块大木板,中间凿有若干方孔,形状略如窗格,纵向三条,横向五条。折的作用,是支撑上面的填土,防止棺柩被压坏。折架好后,上面铺抗席,以防灰土落入墓室。抗席上再加抗木,抗木的作用也是方知填土下压,其结构与棺底部的茵一样,也是横三、竖二,这是象征天数三、地数二,人长眠于天与地之中的意思。最后往墓穴中填土、夯实。

顺便要提及的是,上古时代"墓而不坟",墓地上没有隆起的封土,即后人所说的坟头。据《礼记·檀弓》记载,最早在坟上堆土为冢的是孔子。孔子早年丧父,许多年之后母亲去世,于是孔子将父母合葬在一个叫"防"的地方。孔子终年在列国之间奔走,是所谓"东南西北人也",为了准确标记墓的位置,以便不时来凭吊,便在墓地上堆起了四尺高的封土。这是文献所见的最早的坟头。

灵柩落葬之后,将乘车、道车、稾车上的衣服等集中到柩车上带回。葬毕而归时,不驱赶车子,似乎觉得死者的精魂还要回家。

十一、反哭

葬事完毕,丧家男女从墓圹返回祖庙和殡宫号哭的礼节,称为"反哭"。祖庙是死者生前带领家人进行各种礼仪活动的场所,如今堂室依然,而人已化去,内心哀伤无比。《礼记·问丧》非常生动地描述了此时丧家的心情:"其往送也,望望然、汲汲然如有追而弗及也;其反哭也,皇皇然若有求而弗得也。故其往送也如慕,其反也如疑。求而无所得之也,入门而弗见也,上堂又弗见也,入室又弗见也。亡矣丧矣!不可复见矣!故哭泣辟踊,尽哀而止矣。"丧主进入庙门后,从西阶上堂,面朝东而立。众主人在堂下西阶前面朝东而立。妇人入门时,男子们哭踊,妇人从阼阶上堂。丧主之妇登堂后入室,顿足而哭,然后出室,在阼阶上即位,与男子们轮流号哭、辟踊,尽哀而止。

前来吊唁的宾客来到堂下,其中的一位长者从西阶上堂,安慰丧主说:"这是无可奈何的事!"丧主不忍心马上即主人之位,于是在主人之位的东面答拜。长者下堂,与其他宾客一起出庙门,丧主送到门外,再拜叩首,感谢他们前来送葬,并且亲临反哭之礼。

接着,丧家男女前往殡宫,这里是死者生前的居处,又是葬前的停殡之处,如今殡起人葬,空空如也,大家触景生情,彼此又是号哭、辟踊,哀尽而止。

礼毕,先是同族兄弟出门,丧主拜送。接着是众主人出门时。丧主合上殡宫的门,向众主人拱手行礼,于是大家分别回到自己的丧居。

1、过礼: 

“过礼”的第一步,是由媒人把男方的生辰八字送到女方,女方的生辰八送到男方,有些迷信的父母,自认为是对儿女的婚事负责,往往在接到红帖之后要请算命先生推算一下,看双方的“生辰八字”是否相合,如果不合;婚事就要重新考虑。

2、男方下聘礼

男方父母、媒人带着新郎去女方家订婚。(现可约在酒店内订婚,后大家吃顿便饭。)男方要送聘金:3万3,5万3(美金)或10万3,13万3(议定的聘金尾数必为三字。福州方言三与生谐音,象征婚后多生儿女)。

3、吃太平面

新郎到女方家时,新人一定要吃一碗太平面,新娘接到男方家里后,同样还要再吃一碗太平面。意为保平安。按福州传统,新人在见家人之前,要吃太平鸡面,新郎吃鸡头,预示着一家之主,新娘子吃鸡翅膀,鸡脚,这个要用福州话来讲,大意就是持家有方,多子多福。

4、铺床

福州人要男方家的长辈铺新房的床,长辈要选父母,儿女齐全的表示新人可以象这位长辈那样幸福。然后找1至2个乖巧,聪明,漂亮的小男孩到新床上打几个滚,意将来会生漂亮的男宝宝。如果喜欢生女宝宝,就找一男一女,或者直接女生来打滚好了。还得记得给每个小孩包红包。

5、见长辈

下午3到4点,新人就要开始拜见祖宗,及长辈,老人和亲戚,讨红包。福州人叫“见厅”。按先直系后旁系,先父系后母系的程序一一叩拜。受拜者要给新娘“见面礼”。至亲长辈多赠以戒指、项链、手镯等贵重礼物,此谓“见厅”。

6、回门

按福州习俗,结婚时,第一天是男方家办酒。第二天,女方家办酒,也叫办回门酒。婚后第二天是回门的日子,娘家要派小舅子去接新娘,新郎要给小舅子钱。然后新郎备礼品,和新娘一起往岳父母家拜见,当日需返回

—福州结婚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