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这个不算违法,只要是本公司旗下的分公司,而你又在本公司就职,公司进行正常的人事调动是很正常的,如果不愿意调动的话,可以跟领导提出自己的建议。公司调动你的岗位,应有合法理由,要跟你协商达到一致,否则你可以不去新岗位,你若离职,有权要求公司支付
这个不算违法,只要是本公司旗下的分公司,而你又在本公司就职,公司进行正常的人事调动是很正常的,如果不愿意调动的话,可以跟领导提出自己的建议。
公司调动你的岗位,应有合法理由,要跟你协商达到一致,否则你可以不去新岗位,你若离职,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 若公司以此种理由解除你,是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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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调岗吗
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调岗,只有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进行调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看,用人单位是不能随便调动劳动者的岗位的。因为,劳动合同订立阶段,劳资双方处于一种谈判状态,地位平等,双方协商确定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一经确定即对劳资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
所以,用人单位调动劳动者岗位时,必须应以协商一致为原则。同时,如果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还需具备“充分的合理性”。
劳动报酬也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看,劳资双方如果变更劳动报酬也需双方协商一致。
因此,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如果调动劳动者的岗位和薪酬,需要经过劳资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随意对劳动者调岗调薪。
依我来看,银行柜员能有机会选择总行借调毕竟比在网点当对公客户经理对自己以后个人升职发展空间更大一些。理由有以下几点:
一、接触总行人员多。你想啊,在总行借调经常接触的都是总行各个部门的领导和同事,比起在网点当对公客户经理来说,那认识总行的人脉资源多了去了,如今社会人脉就是资本,这个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二、业绩压力小。在总行借调不像在网点当对公客户经理那样有压力,还要考核业绩。总行借调只要每天按时完成部门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就可以了,有机会还可以跟着部门领导到各个网点考核检查,也就是各个网点的上级领导,身份也不一样。在网点当对公客户经理经常有业绩考核的压力,业绩完不成是要扣工资的。就拿放贷款来说吧,放不出贷款没业绩,即使放出了贷款,如果查出违规放贷那也是要面临处理的。
综上所述,能有机会选择总行借调当然比在网点当对公客户经理在今后的职场道路上会更有利得多,但这也是建立在你到总行借调努力、认真、兢兢业业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的,并且努力做到别人无法替代你!这样你就会比别人更有机会留在总行,以后升职加薪那也是水到渠成的事。如果在总行借调不努力、表现差,处处留下坏印象,那还不如在网点当对公客户经理好一些。不知回答是否满意?
法律分析:企业借调员工 是常见的一种灵活用工方式。 由于企业因生产淡旺季等特殊情况或者因项目工作,有时候需要将员工从原单位调到另一个单位我国《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以保障企业运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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