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借给亲戚朋友使用,有可能违法的,那么怎么会构成违法犯罪呢?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
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借给亲戚朋友使用,有可能违法的,那么怎么会构成违法犯罪呢?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比如:小王的堂兄小张将其诈骗而来的赃款通过小王的账户走账及前述规定中的资金结算帮助,小王的行为符合前述法条规定的情形,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小王具体是否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还有两个重要的因素,即小王主观上是否“明知”他人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和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小王的行为只是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要构成该罪需考虑小王主观上是否“明知”,如何认定小王主观上是否“明知”?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明知他人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并且自己在为他人提供帮助。
关于行为人主观是否明知的问题,最高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了可能推定行为人主观上明知的情形,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但是有相反证据的除外:(一)经监管部门告知后仍然实施有关行为的;(二)接到举报后不履行法定管理职责的;(三)交易价格或者方式明显异常的;(四)提供专门用于违法犯罪的程序、工具或者其他技术支持、帮助的;(五)频繁采用隐蔽上网、加密通信、销毁数据等措施或者使用虚假身份,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的;(六)为他人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帮助的;(七)其他足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
如本案中,小张每从小王的账户走账10万元即向小王支付2000元的佣金的行为属于前述司法解释规定的“交易价格或方式明显异常”情形,人民法院可以据此推定小王主观上明知小张借用其银行卡实施犯罪活动,简而言之就是法律推定了在如此多笔并且均是大额转账的情况下,小王主观上应当知道小张通过其账户走账的金额有“问题”。
那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情节严重”标准是如何认定的?
关于什么情况属于《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的情节严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本案中,小张通过小王的账户走账的金额为250万元,已经远远超过了前述司法解释规定的支付结算金额20万元,小王因出借银行卡的违法所得为25万元,也超过了前述司法解释规定的违法所得1万元,故无论从小张走账金额还是小王获利的金额来看,本案都属于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所要求的情节严重。首先,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最高刑期为3年有期徒刑,系典型的轻罪,所以即使按照该法条的规定,小王可能面临的处罚最重的就是三年有期徒刑。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当如何规避类似本案出借银行卡可能涉及的刑事犯罪风险呢?如何规避出借银行卡可能涉及的刑事犯罪风险?
银行卡、电话卡等作为我们的隐私物品,出借不仅可能造成个人信息、资料外泄,此外,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大部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例的被告人都是将银行卡、电话卡等物品出借给亲友,可见出借银行卡是有很大刑事犯罪风险的
法律分析:不可以。银行规定所有的信用卡和借记卡只限本人使用,如果将卡借给他人使用,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均由本人负责。
法律依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个人申领银行卡,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应当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那案子的男朋友跟女朋友银行卡赚钱的话,那要看他转的钱是不是赃款?如果是赃款的话,那你是需要交上去的,如果你明知道是赃款,还花了,那么你跟他一样有罪的,如果你不知道,只要上缴就可以了,但如果这个钱是男朋友,通过正当渠道得来的,那么他跟女朋友的银行卡转钱,那就是合法的,他有这个权利啊!这个男朋友在自己遭受牢狱之灾的时候,还能想着女朋友,还是个挺不错的男人
法律分析:不违法,但若他人用其卡从事违法活动就是犯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普通的出借银行卡,不会被判刑,但是,如果你借给他人的银行卡被用来洗钱、行贿或者受贿等违法勾当,那么,出借人可能会受到牵连,但只要能证明自己未参与这些违法活动,且是被人利用,则不会被判刑。
银行卡借人使用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一到六个月的拘役,并处罚金,此时一般是因为涉嫌犯了信用卡诈骗罪而被量刑。对于银行卡借用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借用行为人则一般会受到被责令支付罚款的处罚。
法律分析: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是具有法律风险的。对方有可能会利用您的银行卡从事非法的活动,如果借出去的卡被用来犯罪就是犯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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