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加班在车间摔倒了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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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加班在车间摔倒了算工伤
导读: 1、晚上加班在车间摔倒了算工伤吗2、公司要求通宵加班,天亮回家路上出车祸,自己全责,能算工伤吗3、加班途中受伤的,是否属于工伤?4、加班加点猝死也算工伤吗?5、加班算不算工伤?法律主观: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
  • 1、晚上加班在车间摔倒了算工伤吗
  • 2、公司要求通宵加班,天亮回家路上出车祸,自己全责,能算工伤吗
  • 3、加班途中受伤的,是否属于工伤?
  • 4、加班加点猝死也算工伤吗?
  • 5、加班算不算工伤?

法律主观:

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必须同时具备,并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是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暴力、意外等”所致。打比方,有人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的时候蓄意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对其人身进行直接攻击,致使职工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等。(四)患职业病的。即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因工外出期间”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临时外出办理业务等,同时必须是在发生事故时正在履行工作职责,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时下落不明。(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人身伤害事故的。“上下班途中”指从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必要时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对于探亲访友时遇到的人身伤害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应该增加关于非法驾驶的问题,这种问题一般驾驶二轮摩托车居多,对于非法驾驶(无证驾驶的)的,不能认定为工伤。(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这是一条法律上的兜底条款规定,由于工伤事故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不仅需要专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范性强制性规定,也需其他法律法规做出相应调整,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也应当纳入本条例调整的工伤范畴中。《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是指:1、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及并导致死亡。如果是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而导致死亡,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工伤。2、在工作岗位上突发与工作无关并没有导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针对转业军人的保护,军人在战斗中或者在履行职责中负伤致残,依据《革命伤残军人评定伤残等级的条件》之规定,军人伤残对于经有关部门评残,取得伤残军人证的退伍军人,如果在用人单位旧病复发,视同为工伤。这主要考虑到革命军人为国家利益已经付出代价,为切实保障革命军人的利益而做出这样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算工伤,由于是公司要求通宵加班导致下班途中出车祸。工人在上下班途中突发意外的,可以办理工伤认定。工人住院治疗期间可以休病假,报销部分医保项目中的费用。对于下班途中受伤能认定工伤的,应当是遭遇交通事故,并且对方承担主要责任。

法律分析

员工在下班途中突发车祸属于工伤范畴。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公司要求通宵加班,所以应当算工伤。对于上下班途中受伤评定工伤有严格条件,应当发生在车祸事故中,并且自己不承担主要责任,其它情况都可以认定工伤。所以因为公司要求通宵加班,导致天亮回家路上出车祸,算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小谢是某设计公司的一名排版员。2005年“十一”期间,公司接到一批较急的业务,需要加班排版。10月4日,小谢工作到深夜,非常疲惫,在回家的路上不慎被迎面而来的摩托车撞伤,为此花去医疗费3000余元。小谢在加班回家的途中受伤,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加班、上下班途中职工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小谢应该享受工伤待遇。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所说的“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因此,本案中小谢在加班后下班回家的路上,被摩托车撞伤,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指派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从事劳动,如果在此期间受伤,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加班猝死肯定是工伤了,但为认定那么难?“再按,胸廓就要塌掉了,让她安安静静走了。”在医生卢骁的短视频账号上,他对慧慧的父亲如是说。面对放弃治疗的抉择时,女孩父亲捂住脑袋,久久没有回答。

据杭州当地媒体报道,7月9日,该医院接诊了22岁女孩慧慧。连续四五天熬夜加班至凌晨的慧慧发生猝死,被同事送至医院时已心跳呼吸骤停。经诊治,女孩曾一度苏醒,最终于7月26日不幸离世。据九派新闻视频报道,女孩家人表示,长时间熬夜加班的她事发前出现了感冒、胸闷的症状,在父亲和供职公司的催促下才请假在家休息。慧慧被送往医院抢救时,公司以欠条的方式垫付了10万元医疗费,募集数万元后不再帮助。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急诊科副主任卢骁表示,凌晨三点接到急救电话,当时脑子很迷糊。“尽力救治,可能就差一、两步(就能救回)。”谈及女孩慧慧的离世,身为主治医师的卢骁深感遗憾,“跟家属谈话(建议放弃治疗)是一件很痛苦的事,自己痛苦,病人家属也很痛苦。”

九派新闻联系涉事杭州某传媒公司,一员工表示此事属实。记者多次拨打该公司法人电话号码,均无人接听。

九派新闻又致电该传媒公司所在辖区的杭州市滨江区人力资源于社会保障局,其办公室负责人回应称,人社局已关注此事,多部门已进驻调查该企业。如果发现企业存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查处,“我们已经介入调查,目前还没有一个最终结果。”

慧慧父亲徐先生在短视频平台上表示,他家在江西上饶,是低保户。家中儿子在2015年因车祸离世,时年23岁。为了供女儿读大学,徐先生曾在医院做护工,依靠贷款才将女儿送进大学校园。治疗期间,其收到众多网友捐款,最终22岁的女孩慧慧不幸去世。律师:难以认定为工伤,非工伤很难获得赔偿

对于该事件中的加班行为,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海龙认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劳动法》对加班时长也明确限制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加班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如果女职工所在企业存在强迫加班或超时安排加班的情况,则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对于能否判定为工伤,夏海龙律师表示,《工伤保险条例》对类似情况下的规定相对比较机械、陈旧,即只有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会视同工伤。因此,如果女孩去世时抢救超过了48小时,几乎很难被认定为工伤。

其所在单位应在女孩离世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被认定构成工伤,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承担各项补助金和抚恤金。如果最终未认定未工伤,则很难获得赔偿。

您好亲,很高兴为您解答。

加班期间受伤算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或者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均可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希望我的回复能够帮助您。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