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朋友无偿帮忙送人过程中出了车祸,责任该怎样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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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朋友无偿帮忙送人过程中出了车祸,责任该怎样划分
导读:在交通事故认定责任的过程中,给朋友帮忙而无偿送人过程中出了交通安全事故的情况发生,如果最终由公安机关交警部门认定是由该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根据规定是应当减轻赔偿责任的。至于最终责任怎么划分,则是交警部门的责任。法律分析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在交通事故认定责任的过程中,给朋友帮忙而无偿送人过程中出了交通安全事故的情况发生,如果最终由公安机关交警部门认定是由该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根据规定是应当减轻赔偿责任的。至于最终责任怎么划分,则是交警部门的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对于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机动车责任的,应当减轻责任,但是如果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则不应当减轻责任。因此,如果是帮助朋友,无偿送人过程中出了交通事故,如果最终由交警部门认定是由该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根据规定是应当减轻赔偿责任的。对于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所以,无偿送人过程中出了交通事故,如果最终由交警部门认定是由该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根据规定是应当减轻赔偿责任的。至于减轻赔偿责任的范围是多大,则根据交警的认定来划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法律主观:

朋友借车后出车祸的,事故责任应由借车人来承担,除非车主本人存在过错。在借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并且责任属于该机动车一方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剩余的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赔偿。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不是回家途中,不是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3〕34号

二、《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人社部发〔2016〕29号

六、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