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房,自己付了首付后,女朋友为什么不愿意一起还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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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房,自己付了首付后,女朋友为什么不愿意一起还房贷?,第1张

贷款买房,自己付了首付后,女朋友为什么不愿意一起还房贷
导读:现在的男孩婚前的压力很大,在一无所有的年纪却要为房、车等奔波。有的家庭父母可以帮衬一点,但是还是普通的家庭多,所以需要贷款买车买房,在后面的生活中慢慢还。但有的女生就不愿意和自己的丈夫一起努力还贷款。可能是现在社会的问题,让女生感到所有东西

现在的男孩婚前的压力很大,在一无所有的年纪却要为房、车等奔波。有的家庭父母可以帮衬一点,但是还是普通的家庭多,所以需要贷款买车买房,在后面的生活中慢慢还。但有的女生就不愿意和自己的丈夫一起努力还贷款。可能是现在社会的问题,让女生感到所有东西都是理所当然,不愿意吃苦。很多男生家庭可能会有这种情况:为了以后结婚,父母给孩子首付贷款买房。这种情况很常见。毕竟结婚有房是基本要求。然而,有一个新问题。贷款买房后,需要还贷。很多人认为,即使男女朋友已经建立了关系,也可以帮忙还贷。然而,真的是这样吗?

根据中国民法典,如果父母给孩子钱买房,如果是没有任何的注解,那么父母就是房屋产权的拥有者,无论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都不能更改。有的男生可能会哄女朋友说加女朋友名字万无一失。但是法律上明确规定,财产权仍然属于他的父母。当然,如果男女朋友最终能成为眷属,即使因为各种原因不得不离婚,婚后这就属于共同财产,房子里的女人还是可以有一些财产权的;但是如果双方都没有结婚,一旦发生争执,这个女人可以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对于现在的女生来说,结婚很难改变她们的生活。感情是双方的事,但是对别人的依赖很可能会让他们单方面付出。一旦对方返回,他们所有的努力都有可能付诸东流。与其害怕未来的变数,不如努力奋斗,于是很多女生开始自己买房投资。可能有人会觉得,这不代表女生太穷,爱有钱人。没有房产不想交钱?其实这是相互的。一方计算过,如果将来财产要分割,那么另一方也有保护自己的理由,拒绝各种不利的要求。

随着经济实力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只有掌握了财产才能掌握自己的生活,对财产越来越重视。相反,他们可能为感情付出了接近零的代价,甚至以戏谑的态度接触到异性。其实相爱是双方的事,有些人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们应该做的是真诚相待,抛开各种世俗的规则和禁锢,在未来老了的时候回顾过去,这样才不会让自己失望。

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当事人的贷款方式、房产登记情况等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情况及应对措施:

1 如果你单独以女友名义贷款购买房产,那么房产属于女友的个人财产。即使在恋爱期间共同居住,但在分手后,你不能依据恋爱关系要求女友分享房产。在这种情况下,你应该尊重女友的财产权,如果你需要住房可以寻找其他方式解决。

2 如果你和女友共同贷款购买房产,那么房产属于你们共同的财产。在分手后,你们需要通过协商或司法程序分割该财产,如选择分割房产,需要考虑到对方意愿及可能产生的资产损失等因素。

3 如果你单独以女友名义贷款购买房产,但你们共同居住,并且你对房产有一定的财务投入(如负责房贷缴纳、装修等),则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获取部分房产所有权。

总之,针对你的情况,最好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或律师的意见,以确保您所采取的行动是符合当地的法律和规定的。同时,建议在恋爱期间应该考虑清楚财产和权利问题,以避免日后的纠纷。

怎么你的智商是负数吗?在谈恋爱期间,你就可以帮她还贷款,怎么你很有钱吗?还是你爱心泛滥?不光你的智商不高,你的女朋友也是个奇葩,自己贷款买房子,为什么让一个跟自己毫无关系的男人替她还贷款呢?对你们真的是无语了,一点社会经验都没有,不知道人心险恶的道理吗?现在分手了,知道要钱了,当初干什么了?要回这笔钱,估计难度是比较大的了,毕竟在两情相悦,卿卿我我的时候做出一些超常的驱动,也是很正常的,你把钱给他,就说明这是赠予在法律意义上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了,如果你没有借条的话,这笔钱估计你是很难要回来的,如果他有良心归还你的话,那是另一种情况,如果他矢口否认的话,你就自认倒霉吧

在没有结婚之前最好是不要有任何过多的金钱来往,这样以后真的是说不清楚的。

你的女友还没有和你结婚,不是我要诅咒你们之间的感情啊,谁也不敢保证你们以后肯定就会走到一起去,能够结婚生子的。那么要是分开了,你帮她一起还的房贷怎么算呢?难不成你还要要回来吗?或者是要和她一起分房子吗?这些都是不切实际的。

话说你的女友有房贷,看来她的条件还不错啊,年纪轻轻一个女孩子就有房子了,真是让我好生羡慕啊。那么她既然有能力买得起房子的话,房贷这个压力自然是能解决的,否则她怎么敢去买这个房子呢?或许是她的父母给她买的,那么她的这个房贷压力承受不住的话,也应该由她的父母来分担。切记,你只是一个男朋友而已。

现在谁身上没有一个房贷的压力啊,我想每个人有房子的,多多少少都是有房贷的压力的吧。那么这个时候,人家不也是都有压力嘛,难不成这个时候男孩子还要让自己的女朋友来帮自己分担房贷的压力嘛?哪个女孩子还没嫁给你就愿意给你还房贷了呀,想想也是不可能的呀~

那么你的女友有压力,也是正常的,有房贷就是一个压力,每个月的工资都要花费一部分来养房子,剩下的也就没有多少了。这个时候,你可以在生活上帮助她一些啊,比如经常带她出去吃吃饭;送她一些礼物,衣服鞋子之类的;或是没事的时候给她买一些零食水果之类的;也可以送一些化妆品。基本上她的生活上的一些开支你都去帮助她了,那么这个时候她能够省下很多的钱去还房贷了呀,也就不会有那么大的压力了。

如果你开口帮她一起分担房贷的话,那么她就有依靠了,甚至是指望你了。要是哪天你自己压力大的时候,没有帮她还房贷了,她还会责怪你,说你不爱她啦,以前不是这样的,在你心里还是钱比较重要。不要觉得这样的情况不可能去发生,等到真的发生了你后悔都来不及,最后人财两空。

如果说你们最后分手了,没有在一起了,你当初分担的那些房贷她会给你吗?想想都不可能,外加你自己也不好意思开那个口啊。钱都是好不容易挣来的,你也要好好的存钱为你以后的人生做打算吧,总不能最后女友的房贷你们是还了,你却什么都没有了吧~

孩子,你就长点心吧,现在的社会这么复杂,别把自己套进去了啊~

自己这套房子加女朋友名字这个要求原则上不应答应。

第一,房子女友未出资凭啥要加你名字?

第二,在未婚的情况下加名有侵占你财产之嫌。不要以啥安全感、责任的问题,首先结婚再说,女方完全是在得寸进尺。

第三,她自己出资买房,你替她还贷已经尽到责任义务。

未婚男女在未婚期间是平等的,女方多吃多占的行为为自私自利行为,存在侵占你财产嫌疑,结婚以后才是家庭财产。若要房产加名也可以,但是在结婚登记以后举行结婚典礼以前房产加名。同时她名下的房产也要一起加名。加名的方式可以是共同所有,也可以是按份额所有。所以她名下的房产总价扣除首付后的份额后的50%为你的房产持有份额进行份额加名。

很多婚前因房产加名或者直接以女方名义买房的纠纷出现,而女方一旦得逞基本都是分手的多,即使不分手的,女方均以此筹码进行要挟男方更多利益的均很常见。女方在婚前进行布局,然后在结婚谈判时占据绝对优势,男方均会付出更多的代价才能获得女方结婚同意。

所以这种婚前布局并以道德绑架或者其他方式使男方入局的情况,在如今社会上是非常常见的一种女方手段。什么感情、责任、你不够爱我,全他妈是扯淡,全是烟雾;就跟商业谈判一样,谈判的一方为了获得谈判优势而使手段,一旦进入谈判不论谈判是否达成,均是人生赢家。而破局的方法就是不入局或者引女方入局。

爱情很美好,谈恋爱的时候,情侣之间彼此不设防。可真到谈婚论嫁了,往往又变得比较现实,各自有着自己的小算盘。当然我们可以理解,毕竟每个人都有私心,而婚姻又是一辈子的大事,有时候婚姻能决定一个人的命运。

有人说婚姻是围城,单身的人想进去,结了婚的人想出来。但不管怎么样,每个人都逃不脱婚姻的束缚。当然每个人都想经营好婚姻,但有时候事与愿违, 我身边有好多人婚姻失败了。

可能有些女人觉得自己在婚中处于弱势,她们总想给自己找安全感,不管男人怎么爱她,对那些不自信的女人来说,她们始终缺乏安全感。为了保证婚姻安稳,于是有些女人在结婚的提条件,结婚后紧紧管着男人,她们想让男人不敢有二心。

随着时代的发展,离婚现象越来越多了,这也让有些女人对婚姻充满了危机感。她们觉得只有让男人意识到一旦离婚了,他们将会付出惨重代价,那么男人才不敢萌发离婚的念头。

我和女友在一起三年了,感情一直挺稳定,如今到了谈婚论嫁地步了,没想到女友提出了奇葩要求。可欣是我的大学同学,早在大二那年我俩就认识,但整个大学期间,我俩只是普通的朋友。

当时可欣正在和一个富二代谈恋爱,他们的恋情在我们校园成为了一段佳话,是我们眼中金童玉女。

可欣非常漂亮,堪称校花,那个富二代为追到可欣,煞费苦心,花了整整一年才俘获了可心的芳心。

自从可欣交上了富二代男友,她经常在朋友圈里晒吃晒喝,过着让人羡慕的生活。不过好景不长,一毕业,富二代男友就跟可欣提出分手,可欣接受不了这个打击,郁郁寡欢了好久。

有人只有女人失恋了,才会给男人可乘之机,当时我们都在同一家公司,每天我去大公司看到可欣那憔悴的样子,我知道那段恋情给可欣打击太大了。

作为她的朋友,我主动安慰她,陪她散心,经常讲些笑话哄她开心,慢慢的可欣走出了阴影。

两年后,在可欣27岁生日那天,我捧了一束玫瑰花向她表白,没想到可欣扑倒我怀里哭了,从此我俩成为了一对恩爱无比的情侣。

在我的印象里,可欣不仅工作能力很强,而且自尊心很强,当年她和前任分手后,可欣在老家首付30万买了房,贷款20年,每个月还2000。

一晃三年过去了,双方父母都知道我们俩在谈恋爱,前阵子我俩特意回趟老家,跟爸妈商量我们的婚事,很快确定了婚期,打算今年国庆结婚。正当我们家欢天喜地地筹备婚礼,哪知订婚半个月后可欣找到了我,她让我把自己的婚房卖了,然后给她还清房贷。

我觉得疑惑,爸妈全款给我买的婚房,刚买不到半年要卖掉?卖房的钱拿去给可欣还她自己房子的房贷?

"建国,这套房也算是我的婚前财产。虽然我很爱你,可婚姻很漫长,谁也不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事。如果你能卖房帮我还清房贷,那将来一旦你和我离婚了,你将要付出极大的代价,这样一来,你以后就不敢跟我离婚了。

可能是曾经那段失败的恋情,给可欣很大的打击,让她一直对男人缺乏安全感,让把我牢牢地拴在她身边,不让我动非分之想。

我理解可欣,就算我同意卖房,我爸妈也不会同意,再说可欣要安全感,我何尝不要呢?

现在可欣说的好,她会和我厮守一辈子,可人生无处不存在诱惑,将来哪天可欣有二心了,到头来我不是人财两空?

我觉得两个人想长久在一起,彼此去多为对方考虑下,如果只想着自己,那这种自私自利的爱情,只会让双方越走越远,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