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水电工程局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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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水电工程局的介绍,第1张

江西水电工程局的介绍
导读: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成立于1956年12月27日,系国家电网公司分离大一型国有施工企业,中国500家最大经营规模建筑企业之一。现归属于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拥有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级,土石方工程、送变电工程

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成立于1956年12月27日,系国家电网公司分离大一型国有施工企业,中国500家最大经营规模建筑企业之一。现归属于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拥有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级,土石方工程、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壹地基与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等施工资质,以及乙级测级测绘资质。现有职工2816人,各类专业技术经济人员768人,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68名,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38名,一级项目经理88名,企业总资产1074亿元,注册资本9397万元。年施工能力20亿元。

5月7日7时24分左右,在江西省宜春丰城市荷湖乡,一在建的高压电塔突然倒塌,事故造成4死1伤。信息日报江西政读获悉,日前,宜春市人民政府对这次事故结案进行批复,20余人被追责。

当天,江西省送变电建设公司分包单位四川强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在鹰潭-抚州-罗坊500千伏Ⅱ回输电线路工程181#塔(江西省丰城市荷湖乡)紧线作业时,181#塔发生倒塔,塔上5名施工员工随塔跌落,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

根据事故调查组查明的事实,认定江西省送变电公司“5·7”鹰抚罗500千伏Ⅱ回输电线路工程181#塔倒塔较大事故是一起因分包单位施工班组长违章指挥、作业人员违规作业,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不严,监督不力,监理单位监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由宜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江西省送变电公司处55万元的罚款、对四川强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处52万元的罚款、对江西诚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处50万元的罚款。

20余人被追责

1.李隆平,男,四川强光分包队伍的181#塔放线施工现场工作负责人,违章指挥,未按照施工项目部的计划,擅自提前作业,未执行施工方案打3根拉线的要求,现场只装设2根拉线,且打成外八型,不能平衡导线50%以上的张力,在忽视塔根地脚螺栓螺帽型号不匹配、紧固不到位、螺帽数量不够的情况下,就指挥作业人员登塔放线紧线,造成在紧线过程中倒塔,对本次事故负主要责任,建议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蒋林志,男,四川强光分包队伍的抚罗I回旧塔#181—#151施工现场工作负责人,未按照施工项目部的计划,擅自提前作业,擅自改变施工方案181#塔打3根拉线的要求,现场只装设2根拉线,且打成外八型,不能平衡导线50%以上的张力,在181#塔组塔完毕后转入下道工序前,对塔根地脚螺栓螺帽型号不匹配、紧固不到位、螺帽数量不够的重大安全隐患跟踪整改不到位,造成在紧线过程中倒塔,对本次事故负主要责任,建议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符登华、陈遵红、张林生、巫尔阿八、刘洪全作为四川强光分包队伍的181#塔放线施工现场工作班成员,没有拒绝现场违章指挥,没有检查塔根地脚螺栓螺帽是否紧固,拉线是否符合要求,就登塔放线紧线,属违章作业,对本次事故负次要责任,考虑到刘洪全重伤,其余四人已死亡,不予追究责任。

4.陈德勇,男,分包单位四川强光工程公司181#组塔班组负责人,完成181#塔组立后,对塔根地脚螺栓螺帽型号不匹配、紧固不到位、螺帽数量不够的重大安全隐患跟踪整改不到位,为事故埋下隐患,对本次事故负一定直接责任,由宜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处08万元的罚款。

5.蒋继荣,男,四川强光分包队伍的负责人,对工程疏于管理,以委代管,日常管理交给其弟蒋林志,对工程安全管理抓得不严、不细、不实,安全教育不够,对工程转序自验收走过场,对安全隐患跟踪整改不到位,对施工计划、施工方案监督执行不力,疏于对材料领用、保管的日常管理,形成许多管理漏洞,对本次事故负直接管理责任,由宜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处1万元的罚款。

6.樊从侯,男,四川强光分包队伍的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有效落实《安全生产法》赋予的职责,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不到位,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由宜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7.徐明龙,男,48岁,中共党员。江西省送变电建设公司输电施工三分公司施工副队长,171#、180#、181#塔施工现场负责人。其默认改变施工方案181#塔打3根拉线的要求,现场只装设2根拉线,且打成外八型,不能平衡导线50%以上的张力,在181#塔组塔完毕后转入下道工序前,对分包队伍塔根地脚螺栓螺帽型号不匹配、紧固不到位、螺帽数量不够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督促不到位,造成在紧线过程中倒塔,对本次事故负次要责任,由江西省送变电公司对其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两年处分,并由宜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其处1万元罚款。

8.刘开岩,男,48岁,群众。施工单位江西省送变电建设公司输电施工三分公司送电工,181#塔施工现场负责人。其没有发现分包队伍改变施工方案181#塔打3根拉线的要求,现场只装设2根拉线,且打成外八型,不能平衡导线50%以上的张力,在181#塔组塔完毕后转入下道工序前,督促跟踪分包队伍整改塔根地脚螺栓螺帽型号不匹配、紧固不到位、螺帽数量不够的重大安全隐患不到位,造成在紧线过程中倒塔,对本次事故负次要责任,由江西省送变电公司对其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两年处分,并由宜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其处1万元罚款。

9.童捷,男,33岁,群众。施工单位江西省送变电建设公司输电施工三分公司鹰抚罗50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施工项目安全员。对分包队伍日常施工计划、施工方案的执行、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监督不力,对分包队伍的安全教育不够,对本次事故负直接管理责任,由江西省送变电公司对其给予记过处分,并由宜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其处06万元罚款。

10.刘建明,男,37岁,群众,施工单位江西省送变电建设公司输电施工三分公司鹰抚罗50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施工项目部总工。其为该施工项目施工方案的制定者,对方案的现场执行监督不力,对本次事故负直接管理责任,由江西省送变电公司对其给予记过处分,并由宜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其处06万元罚款。

11.段勇昌,男,39岁,群众,施工单位江西省送变电建设公司输电施工三分公司鹰抚罗50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施工项目部质检员。其对日常施工转序质量检查验收抓的不严,存在现场地脚螺栓螺帽数量不够、型号不匹配、紧固不到位、螺帽遗失的问题,对本次事故负直接管理责任,由江西省送变电公司对其给予记过处分,并由宜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其处04万元罚款。

12.王济深,男,54岁,群众。施工单位江西省送变电建设公司输电施工三分公司鹰抚罗50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施工项目部材料员。其疏于对材料领用、保管的日常管理,对螺帽遗失考核不严,存在现场地脚螺栓螺帽数量不够、型号不匹配、螺帽遗失的问题,对本次事故负直接管理责任,由江西省送变电公司对其给予警告处分,并由宜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其处04万元罚款。

13.刘晓雷,男,45岁,群众。施工单位江西省送变电建设公司输电施工三分公司鹰抚罗50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施工项目部副经理。其对分包队伍日常施工计划、施工方案的执行、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监督不力,对分包队伍的安全教育不够,对本次事故负直接管理责任,由江西省送变电公司对其给予记过处分,并由宜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其处06万元罚款。

14.张凯,男,33岁,中共党员,施工单位江西省送变电建设公司输电施工三分公司鹰抚罗50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施工项目部常务副经理。其对分包队伍日常施工计划、施工方案的执行、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等工作检查管理不力,对分包队伍的安全教育不够,对本次事故负直接管理责任,由江西省送变电公司对其给予撤职处分,并由宜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其处05万元罚款。

15.熊贵全,男,51岁,中共党员,施工单位江西省送变电建设公司输电施工三分公司鹰抚罗50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施工项目部经理。其对分包队伍日常施工计划、施工方案的执行、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监督不力,对分包队伍的安全教育不够,对本次事故负直接管理责任,由江西省送变电公司对其给予撤职处分,并由宜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其处04万元罚款。

16.南禾根,男,42岁,中共党员,施工单位江西省送变电建设公司施工管理部主任。其对施工方案的执行检查、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安全隐患排查跟踪整改、转序质量抽查、分包队伍的日常安全教育与考核,抓得不实、做得不细、考核不严,对本次事故负管理责任,由江西省送变电公司对其给予警告处分,并由宜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其处04万元罚款。

17.余连华,男,55岁,中共党员,施工单位江西省送变电建设公司安质部主任。其对日常反违章工作和安全教育抓得不够,对本次事故负管理责任,由江西省送变电公司对其给予警告处分,并由宜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其处04万元罚款。

18.胡国飞,男,44岁,中共党员,施工单位江西省送变电建设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其对日常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抓得不严,安全教育抓得不够,对本次事故负管理责任,由国网江西电力公司对其给予警告处分,并由宜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其处03万元罚款。

19.徐武华,男,40岁,群众,监理项目部鹰抚罗50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现场监理员。其没有发现分包队伍改变施工方案181#塔打3根拉线的要求,现场只装设2根拉线,且打成外八型,不能平衡导线50%以上的张力,在181#塔组塔完毕后转入下道工序前,对分包队伍塔根地脚螺栓螺帽型号不匹配、紧固不到位、螺帽数量不够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督促不到位,造成在紧线过程中倒塔,对本次事故负次要责任,由诚达咨询监理公司对其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并由宜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其处1万元罚款。

20.胡来国,男,56岁,群众,监理项目部鹰抚罗50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安全监理工程师。其对分包队伍日常施工计划、施工方案的执行、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监督不力,对本次事故负直接管理责任,由诚达咨询监理公司对其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并由宜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其处06万元罚款。

21.连拥军,男,45岁,群众,监理项目部鹰抚罗50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项目总监。其对分包队伍日常施工计划、施工方案的执行、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监督不力,对本次事故负直接管理责任,由诚达咨询监理公司对其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并由宜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其处08万元罚款。

22.石宏伟,男,54岁,中共党员,现任监理单位江西诚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对日常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监督抓得不严,安全教育抓得不够,对本次事故负管理责任,由国网江西电力公司对其给予警告处分,并由宜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其处03万元罚款。

23.龚文凯,男,41岁,中共党员。业主项目部鹰抚罗50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业主项目部经理,对施工单位日常施工计划、施工方案的执行、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监督不够,对本次事故负管理责任,由江西省电力经济技术研究院对其给予警告处分,并由宜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其处03万元罚款。

24.王玥,男,施工单位江西省送变电建设公司输电施工三分公司鹰抚罗50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施工项目部技术员,对线路施工现场中铁塔塔基是否牢固、拉线是否牢靠的技术指标监督执行不够,由江西省送变电建设公司输电施工三分公司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25.左云,男,中共党员,业主项目部鹰抚罗50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业主项目副经理兼安全专职,对施工单位日常施工计划、施工方案的执行、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监督不够,由江西省电力经济技术研究院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来源: 信息日报(南昌)

首先,你要弄清楚是办理什么专业的乙级资质,因为每个专业的乙级所配备的人员都是不一样的,拿新能源乙级和送变电乙级来比较下,

电力设计资质新能源乙级资质办理所需的人员共计18人(可唯一社保)

注册公用设备(动力)工程师1名 19万三年

2 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电)4名 40万三年

3二级建筑师1名 4万2年

4一级注册结构师1名 19万三年

5暖通专业技术负责人1名 07万一年

6给排水专业技术负责人1名 07万一年

7 水利水电水工1名 07万一年

8 环境保护1名 07万一年

9 工程经济及概预算1名 07万一年

10煤炭除灰1名 1万一年

11电力系统1名 15万一年

12热工控制1名 15万一年

13通信保护1名 15万一年

14化学水处理1名 15万一年

15总图1名 45万一年

总共18名人员 注册人员有7名 非注册即职称人员有11名

而送变电乙级资质则需要12名人员,具体如下:

1)注册人员:注册发输电3名、一级结构师1名、二级结构师1名、二级建筑师1名

2)职称人员:暖通中工、给排水中工、概预算中工、电力系统高工、通信保护高工

总图高工(各1名)

如有勘察设计资质办理这方面的需求,经过一系列的了解,推荐一家较为靠谱的企业

(以下均为社保唯一价格)

请:一级注册建筑师 18万/年,35万两年

联: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20万/年,45万三年

系:二级注册建筑师 5万/年,10万二年

1: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9万/年24万三年

8: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 20万/年,55万三年

9: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18万/年,45万三年

0: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18万/年,40万三年

2: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20万/年,48万三年

8: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18万/年,38万三年

4: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22万/年,55万三年

8:注册造价工程师 6万/年,12万2年

1:注册监理工程师(建设部)6万/年,12万2年

7:注册城市规划工程师 10万/年,21万三年

5:职称证

中级职称: 12万/年

高级职称:25万/年

省送变电比供电局好升的原因如下:

1、供电局工作环境固定,没有可晋升空间,省送变电工程公司,常年四季在外面搞工程,工作环境不固定,条件比较艰苦,晋升空间更大。

2、供电局是管理单位,晋升空间小。省送变电工程公司是建设单位,晋升空间大,两者相比省送变电工程公司晋升空间比较大。

调度岗,输电运检。

1、根据查询光明生活网得知,送变电去调度岗好,调度岗是三班倒,工作时间短,没有工作压力,属于核心部门,成长快,提拔快。

2、送变电去输电运检岗位好,负责输电线路的检修维护,这个岗位是出现问题时候才会忙,正常情况下都清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