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大会年会新闻稿文案

领导 0 65

表彰大会年会新闻稿文案,第1张

表彰大会年会新闻稿文案
导读:表彰大会年会新闻稿文案范例01:过去的一年,所遇皆温柔,努力皆有果。为感谢全体员工在过去一年的辛勤付出、不离不弃,公司于20XX年X月XX日上午在XX举办“精进赋能赢战20XX”年会及表彰活动,全体成员准时参加,年会取得圆满成功。范例02:

表彰大会年会新闻稿文案

范例01:

过去的一年,所遇皆温柔,努力皆有果。为感谢全体员工在过去一年的辛勤付出、不离不弃,公司于20XX年X月XX日上午在XX举办“精进赋能赢战20XX”年会及表彰活动,全体成员准时参加,年会取得圆满成功。

范例02:

风雨兼程数士载,砥砺奋进又一年。X月XX日XXX组织举办20XX年度总结表彰暨““同心筑未来拼搏造精彩”主题年会,回首奋斗历程,盘点辉煌业绩,共话美好蓝图,凝心聚力再创佳绩。年会在XX歌舞团青春动感的舞蹈《XX》中拉开序幕。

范例03:

律回春晖渐,万象始更新,XX公司迎来了新征程X月X日,“同心筑未来砥砺登新高”——XX有限公司20XX新春大会隆重举办,公司董事长XX先生公司总经理XX先生、总部及分公司近百名员工参加了本次会议,共襄年度盛会。

范例04:

金虎送春归,玉兔迎春到。转眼间忙碌的2022年已经过去,充满期待的2023年向我们走来。新的一年,孕育着新的目标和希望,为活跃公司文化氛围,增强凝聚力,感谢公司员工一年以来的辛勤付出,X月X月,以“新征程·新伟业”为主题的20XX年年会在XX隆重举行,全体员工欢聚一堂,在主持人热情洋溢的开场祝福中,年会拉开了序幕。

范例05:

今年年会分为上半场和下半场,上半场为各部门经理述职大会,下半场为由总经理XX先生进行总结并提出20XX年新的方针新的目标。耕耘孕育收获,汗水浇灌成功。年会上,公司领导对20XX年表现突出的优秀员工和优秀部门进行表彰传递榜样力量。新的一年,希望大家用坚守彰显责任担当,用奋斗书写崭新篇章!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做好以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委、市政府)名义进行表彰奖励的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京发〔1991〕21号文件第四条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凡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奖励,均适用本细则。

  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奖励是指以市委名义表彰奖励,以市政府名义表彰奖励,以及市委、市政府联名表彰奖励。第三条 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奖励是本市除劳动模范以外的最高荣誉。受到表彰奖励的集体和个人属于市一级先进,必须严格挑选,控制数量,保证质量。第四条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以下简称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下简称市政府办公厅)和北京市人事局,依照本细则的规定负责对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进行表彰奖励的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第五条 实施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进行表彰奖励的单位为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必须是市委、市政府所属的部、委、办、局。第二章 表彰奖励项目第六条 表彰奖励项目必须是主办单位主管的在本市两个文明建设中起重要作用的综合性工作事项。

  在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必须以市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 表彰奖励项目分为常设项目和非常设项目两种。常设项目指经市委常委会或市政府常务会批准的有一定评选周期的项目;非常设项目指经市委常委会或市政府常务会批准的一次性项目。第八条 常设项目因情况发生变化,可以调整或取消。第三章 审批程序第九条 主办单位设置表彰奖励项目,事先必须行文请示,内容包括:

  (一)表彰奖励的理由、依据;

  (二)评选范围、条件,参评单位和人员数量;

  (三)拟表彰奖励的集体和个人数量;

  (四)常设项目的评选周期及其理由;

  (五)奖励的形式;

  (六)表彰奖励经费数额、来源及拟使用情况;拟对表彰集体和个人颁发较大数额奖金的,须申明理由。第十条 主办单位的请示,属非科学技术方面的项目,经业务主管部门审议并同意后上报;无业务主管部门的,可直接上报;科学技术方面的项目,经市科委审议并同意后上报。第十一条 主办单位的请示,拟以市委名义表彰奖励的,报市委办公厅;拟以市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报市政府办公厅;拟由市委、市政府联名表彰奖励的,分别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主办单位的请示在报送市委办公厅或市政府办公厅的同时,均须抄送市人事局。

  主办单位的请示,不得自行直接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第十二条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会同市人事局对表彰奖励项目进行审查并提出具体意见后,报市委常委会或市政府常务会审批。第十三条 拟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奖励在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主办单位应及时按上述程序申报。第十四条 市委常委会或市政府常务会审批表彰奖励项目的意见,由市人事局通知主办单位。凡经批准的,各主办单位须按批准的方案组织实施;未获批准的,不得组织实施。第十五条 对市委、市政府已经批准的常设表彰奖励项目,每到规定的评选周期,主办单位须提前两个月提出书面报告,送市人事局审核并办理手续;市人事局报市委办公厅或市政府办公厅备案。第四章 表彰奖励条件第十六条 受到表彰奖励的集体的个人,必须是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中做出重大贡献的。

  各主办单位评选受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结合本系统、本单位工作特点,制定评选的具体条件和评选表彰办法,并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及市人事局备案。第十七条 表彰奖励的集体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参评单位数量的百分之五;表彰奖励的个人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参评人员数量的千分之一。第五章 奖励第十八条 严格执行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对受表彰的集体,一般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奖杯)和奖金(奖品);对受表彰的个人,一般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品)。第十九条 受表彰奖励的集体和个人,应填写登记表(式样附后)。登记表中“批准机关意见”栏,由市人事局代市委、市政府填写,加盖“中国***北京市委员会表彰奖励专用章”、“北京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专用章”。

你好,作为先进代表上台领奖的时候,一般会和领导握手,然后领过奖章或者奖杯,同时领导会说:恭喜啊。作为受表彰的人员,一般都会和领导说感谢领导,或者直呼领导官称,比如感谢王局长。

然后俩人站成一排照相,中间再次握手,记住把主位让给领导,虽然你是主角,但是位置不能站错。一般上台领奖之前,工作人员都会讲清楚的。

从上台到拍照下台,也就1分多钟的时间,所以和领导没什么可表达的,只要能让领导记住你就足够了。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表彰奖励工作,维护表彰奖励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会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表彰奖励工作提出一些意见。下面我给大家带来表彰奖励意见,供大家参考!

表彰奖励意见 范文 篇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表彰奖励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意见》(中发〔2015〕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精神,我们研究起草了《表彰奖励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网址:),进入首页左侧的“ 政策法规 ”版块,在“征求意见”栏目里提出意见。

 (二)电子邮件

 (三)通信地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法规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邮编:10001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表彰奖励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xx年5月28日。

 附件:1表彰奖励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

 2关于《表彰奖励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xx年4月28日

表彰奖励意见范文篇二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行政表彰奖励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有效发挥行政表彰奖励工作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激励全省人民为推动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努力工作、建功立业。(二)基本原则。行政表彰奖励要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依照法定的条件、权限和程序进行。

 二、奖励项目本意见所指行政表彰奖励包括:省人民政府奖励、部门奖励和公务员奖励。(一)省人民政府奖励。是指省人民政府实施的、用于表彰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并产生广泛社会影响的集体和个人的奖励。(二)部门奖励。主要指省政府各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在本系统内开展的、以本系统内集体和个人为奖励对象的综合性的行政奖励。除特殊情况外,每个部门设置一项本系统综合性奖励,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开展表彰,表彰周期一般为3—5年。部门奖励一般冠以“全省××系统先进集体(个人)”称号。(三)公务员奖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组部、原国家人事部《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和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安徽省公务员奖励办法(试行)》组织实施。此外,对于工作成绩突出,确需省人民政府表扬的,可予以通报表扬;对跨系统和阶段性、临时性工作,可以领导小组(或专业委员会、指挥部)等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开展表彰活动。省人民政府的通报表扬和以领导小组(或专业委员会、指挥部)等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开展的表彰活动,均不视为行政表彰奖励,不享受政府行政奖励相关待遇。完成与省政府或省政府有关部门签订的目标 责任书 ,按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实施奖励,不列入行政表彰奖励。

 三、省人民政府奖励的条件凡以省人民政府名义进行的行政表彰奖励,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有明确规定,要求以省人民政府名义进行奖励的; (二)国务院已经开展的奖励,需要省人民政府比照进行的;(三)涉及民族团结、军政关系等,不便以政府部门或者其他名义进行奖励的;(四)在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经济发展、改善民生、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生态环境等关系全局性重要工作、中心工作、重大事项或国家、省重点工程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五)在处理重大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特殊工作中, 事迹 特别突出,有重大社会积极影响,确需以省人民政府名义进行奖励的。四、奖励对象及数量行政奖励应面向基层,向工作、生产一线倾斜,向推动经济转型发展和自主创新发展、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领域倾斜,向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领域倾斜,从严控制奖励对象的数量。(一)省人民政府奖励对象。省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综合评选每5年开展1次。省先进集体数量由省人民政府确定,其中县处级单位不得超过受奖励单位的20%;省劳动模范、省先进工作者不超过全省人口总数的十万分之一,其中工人、农民不少于受奖励总人数的50%,县处级领导干部受奖励比例不得超过8%,企业负责人不得超过12%。其他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常设政府奖励项目,奖励对象按照批准的数量执行。省人民政府给予的即时表彰奖励,奖励对象数量按照有关规定从严控制,具体数量由省人民政府确定。(二)部门奖励对象。先进集体最多不超过50个,县处级单位不超过受奖励单位的20%。系统总人数在4万以内的,奖励人数控制在本系统总人数3‰以内;超过4万人的,掌握在2‰以内,最多不超过150人;县处级领导干部受奖励比例不得超过受奖励总人数的8%,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不超过12%。(三)其他奖励对象。以省人民政府名义通报表扬、以领导小组(或专业委员会、指挥部)等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开展的跨系统奖励,先进集体的比例控制在参评单位数的10%以内,先进个人的比例控制在参评人数的5%以内。参评单位和人员较多的奖励项目,奖励比例适当降低。

 五、主要程序(一)省人民政府奖励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由省业务主管部门提出奖励工作方案,按规定的批准权限报批;经批准后开展;将推荐人选在工作单位公示;逐级推荐上报;省业务主管部门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评审;对拟奖对象按规定征求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监察等部门的意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审批机关批准后予以公布。省政府认为确有必要开展行政表彰奖励的,可批转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二)申请开展部门奖励的,须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并由申办部门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开展。(三)以省人民政府名义表彰奖励和以省人民政府名义通报表扬的,由业务主管部门提出奖励申请,将有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出初审意见,并牵头召开奖励项目审核联席会议,实行集中审核,按批次定期集中报省政府常务会议批准。今后省政府不直接研究各部门上报的表彰奖励项目申请。(四)申请以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名义表彰的,须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并报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批准。(五)因处理重大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特殊工作需要即时奖励的,可采取一事一报办法审批。由相关部门提出方案,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送省政府办公厅复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六、有关要求(一)加强协调指导。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行政奖励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是负责行政奖励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根据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及时拟定行政奖励的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做好以省人民政府名义进行奖励的项目审核、对象审核,指导和协调省政府各部门开展表彰奖励工作。(二)严格标准条件。坚持按规定开展表彰奖励活动,严格标准和条件,严格评选和审批程序,严格控制行政表彰范围、对象和数量。厅级以上单位、厅级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行政表彰奖励评选。确需参加的,须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单位负责人和所在单位不能同时作为推荐对象上报。凡受到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一票否决”和党纪、政纪等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当年度不得参加评选。对同一事迹的集体或个人,上级政府或者行政主管部门已给予奖励的,下级政府或者行政主管部门不再重复奖励。伪造贡献或者采用其他手段骗取表彰奖励的,由原批准机关撤销其表彰奖励。

表彰奖励意见范文篇三

 关于进一步规范表彰奖励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表彰奖励工作,维护表彰奖励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表彰奖励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有效发挥表彰奖励工作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激励全县人民解放思想、攻坚克难、升级提速、跨越赶超,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大县、新兴工业强县、旅游商贸名县努力工作、建功立业。

 (二)基本原则。表彰奖励要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依照法定的条件、权限和程序进行。

 二、表彰奖励项目

 本意见所指表彰奖励包括:县委、县政府共同表彰奖励,县委表彰奖励,县政府表彰奖励,县级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表彰奖励,县级部门表彰奖励和公务员奖表彰励。

 (一)县委、县政府共同表彰奖励:

 1、经县委会研究确定由县委、县政府共同表彰奖励项目。

 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表彰奖励。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良好单位奖励;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单项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奖励;对年度内获得市委、市政府以上奖励的奖励;承办市级以上现场会或在市级以上介绍 经验 的奖励;纳税大户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奖励。

 3、重点工作表彰奖励。列入考核的重点工作和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的工作。

 4、特殊表彰奖励。特殊表彰奖励是县委、县政府对在抢险救灾、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环境、突发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二)县委或县政府表彰奖励:

 1、县委表彰奖励。指县委会研究决定表彰全县党委系统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并产生广泛社会影响的集体和个人的奖励。

 2、县政府表彰奖励。指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的表彰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并产生广泛社会影响的集体和个人的奖励。

 (三)县级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表彰奖励。指县级领导小组(或专业委员会、指挥部)等议事协调机构研究决定的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四)部门表彰奖励。指县级各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在本系统内开展的、以本系统内集体和个人为奖励对象的综合性表彰奖励。

 除特殊情况外,每个部门限设置一项本系统综合性奖励。部门奖励一般冠以“全县××系统先进集体(个人)”称号。

 (五)公务员表彰奖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组部、原国家人事部《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和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公务员奖励补充意见》应开展的表彰奖励。

 对于一般性工作成绩突出,确需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可予以通报表扬;对跨系统和阶段性、临时性工作,一般在重点工作奖评中实施奖励,未列入的可以领导小组(或专业委员会、指挥部)等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开展表彰活动。县委、县政府的通报表扬和以领导小组(或专业委员会、指挥部)等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开展的表彰活动,均不发放奖金奖励,但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加一定分值。

 对完成省考指标和市考指标责任单位的奖励,实行单列奖励,并与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次相挂钩。

 三、表彰奖励和通报表扬的条件

 (一)凡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进行的表彰奖励,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有明确规定,要求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进行表彰奖励的;

 2、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已经开展的表彰奖励,需要县委、县政府比照进行的;

 3、省、市级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已经开展的表彰奖励,需要县委、县政府比照进行的;

 4、涉及民族团结、军地关系等,不便以县级部门或者其他名义进行表彰奖励的;

 5、在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经济发展、改善民生、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生态环境等关系全局性重要工作、中心工作、重大事项或省、市重点工程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6、在处理重大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特殊工作中,事迹特别突出,有重大社会积极影响,确需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进行表彰奖励的。

 (二)对于工作成绩突出,申报县委、县政府通报表扬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全国性综合评比中被国务院或国家部委授予荣誉称号、记功的;

 2、在全省性综合评比中被省委、省政府授予荣誉称号、记功的;

 3、在全省县域经济评比中单项指标取得前三名的或承办市考指标取得前三名的;

 4、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

 5、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需要及时表彰的。

 四、表彰奖励数量

 表彰奖励应面向基层,向工作、生产一线倾斜,向推动县域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改善民生领域倾斜,从严控制奖励对象和数量。

 (一)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

 1、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严格控制各类县级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综合评选,先进单位不得超过参评单位的10%;先进工作者不得超过参评人数的5%,原则上不超过15人。先进集体奖励标准为2000元/个,先进个人为300元/人。

 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表彰奖励。重点工作考核奖励项目按照《武功县重点工作考核办法》执行;年度考核奖励项目按照《武功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执行。

 (二)县级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表彰奖励。

 以县级领导小组(或专业委员会、指挥部)等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开展的跨系统表彰奖励,先进集体的比例控制在参评单位数的10%以内,先进个人不得超过参评人数的5%,原则上不超过15人。

 (三)部门表彰奖励。

 以工作业务系统内集体和个人为奖励对象的综合性表彰奖励,先进集体数量根据参评单位的多少确定,原则上不超过20%,先进个人不得超过参评人数的2%,原则上不超过15人。

 (四)公务员表彰奖励。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实施表彰奖励。

 (五)特殊表彰奖励。

 特殊表彰奖励数量和标准由县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

 五、主要程序

 (一)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

 1、除目标责任考核奖励以外的表彰奖励项目,由主管部门提出奖励方案,经县级分管领导审批后,先进集体要按照规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先进个人按有关规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进行公示后,然后提交县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批准,发布表彰奖励决定。

 2、目标责任考核奖励按照目标考核工作有关办法执行。

 3、以县委或县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由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委或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先进集体要按照规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先进个人按有关规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进行公示后,然后提交县委会或县政府常务会批准,发布表彰奖励决定。

 (二)以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名义表彰的,由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级分管领导同意后,先进集体要按照规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先进个人按有关规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进行公示后,提交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会议批准。

 (三)部门表彰奖励的,由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级分管领导同意后,由部门党委(党组)会研究实施奖励。

 (四)公务员表彰奖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五)推荐国家(含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含省级部门),市委、市政府(含市级部门)表彰奖励的,主管部门或单位接到表彰奖励通知后,应报请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并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签后,按程序进行推荐。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协调指导。全县表彰奖励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委办、政府办牵头,纪委(监察局)、组织部、人社局、考核办参加,加强对表彰奖励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

 (二)严格标准条件。坚持按规定开展表彰奖励活动,严格标准和条件,严格评选和审批程序,严格控制表彰范围、对象和数量。凡评选、推荐表彰奖励候选单位的,主办单位要事先征求纪委(监察)、组织、人社、计生、政法、安监、环保等部门和县级分管领导的意见,再按审批程序办理;凡评选、推荐表彰奖励候选个人的,主管单位要事先征求纪委(监察)、组织、人社、计生、政法等部门和县级分管领导的意见,并进行公示后,再按审批程序办理。凡受到党风廉政、计划生育、平安创建、 安全生产 、环境保护等“一票否决”和党纪、政纪等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当年不得参加评选。对同一事迹的集体或个人,上级部门已给予奖励的,不再重复奖励。伪造贡献或者采用其他手段骗取表彰奖励的,由原批准机关撤销其表彰奖励并严肃追究责任。

 (三)落实经费保障。凡经审定列入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目标责任考核表彰奖励和公务员表彰奖励范围的奖励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部门表彰奖励资金从经费中解决。对公务员实施表彰奖励所需资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公务员奖励补充意见》规定以及有关标准执行。县委、县政府通报表扬以精神奖励为主,特殊情况经县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可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县级各部门要认真执行本意见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表彰奖励活动。具体工作程序,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共武功县委

 xx县人民政府

 年8月1日

1 表彰奖励意见

2 关于表彰奖励的通报

3 公司员工表彰奖励请示范文

4 对员工表彰的评语

5 表彰奖励突出贡献决定

6 个人表彰奖励通报模板

7 奖励表彰通报

其实在职场中被表扬,答谢领导无可厚非,一定清楚什么时候说什么样的话,能够帮助领导实现目的,而不仅仅是拍个马屁讨领导“欢心”。那么你是否能弄清楚了针对领导不同意图的表扬到底应该如何表达情绪并发言?

公共场合对你表扬,是希望大家以此为榜样 以工作为准,在公共场合获得表扬,是领导对你工作的认可,也是做给其他同事看。如果你的老板在会议上对你的工作大声赞扬,那么谦逊的对他的建议说声谢谢仍然很重要。对帮助你实现目标或使一个项目成功的同事给予赞扬总是会对双方都有帮助的,但是要保持快速简单,不要长篇大论的去赞扬。

比如:“非常感谢某某的工作支持,我的团队和我会更加努力的去完成下一个目标,我们大家一起加油!”领导一般说话都是一语双关。

在夸奖你的同时,他更希望其他同事以此为荣,向着同样的目标共同进步。领导希望看到的不只是你一个人的优秀,而是整个团队或者大部分工作者都有激情,有能力,都能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上游刃有余,在此之外,还能力涉猎较广!切莫被赞扬冲昏头脑,以大局观为重,思领导之思考,不以一次表扬为终点,要和团队共同进步。表彰,无疑是一种有效措施。许多公司都会评选优秀员工,为表现突出的员工发更多的奖金,业绩出色的人升值也会更快。其实都是为了起到榜样作用,树立榜样激励团队。因为人内心里会有认同他人的强烈情感,特别是对优秀者的品格、特质的心理认同,这种认同感会影响着我们去模仿优秀者的行为,如果产生良性互动,很容易就复制出另一个榜样,从而带领团队进入正循环。简单说,当一个团队中树立起优秀榜样后,其他人会因为利益回报、品格特质等原因,去模仿这个榜样,之后就有可能产生另一个榜样,进而更多人去效仿,从而产生正循环。

被表扬是能力被认可的象征,但切勿大喜大悲

职场生活中,我们都喜欢被表扬,不喜欢被责骂。但很多时候,领导并不会过多的去考虑你的感受,你喜欢什么就说什么。可领导能够直言不讳地指出问题的前提是,他尊重你是一个成熟的职业人,相信你有足够的专业能力可以正确处理自己的负面情绪,并能很快将精力投入到下一步的工作上去。

现代职场的上司和下属,更多的是合作共赢的关系,彼此都需要一个优秀的,具备思考能力,并能共同进退的合伙人,而不是不动脑子,过于在乎自我感受,不懂得着眼团队利益和大局的“各色”人才。所以,只要能力够强,领导不会吝啬她的夸奖。但是被表扬万不可大喜大悲。

第一种情形是:领导表扬之后,过于自满,认为自己能力无人匹敌,在领导让你讲求心得体会时过分的吹捧自己,而不在乎其他同事的感受,也不领会领导的意思,这样不但会让领导和同事反感,还会让领导认为你的能力仅限于此,或为偶然,弄巧成拙就不好了。

第二种情形是:领导表扬后,开始畏手畏脚,害怕自己下次不能完成领导交给自己的任务,并无法超越自己之前的业绩,过于多虑,缺乏自信。在领导让其发言时,说话有头没尾,不敢于定下目标,不敢于超越自己,发言也害怕得罪同事。这样领导会认为你缺乏主导能力。纠结于一次的成绩,不相信自己能力,没有竞争意识,也是走不远的。

这种时候,我们回应表扬,应该是:我很开心,我和我的团队一起做出了成绩,并得到了领导的表扬,但是我们不会气馁,会在其他同事的协助下,共同努力,向下一次成功进军!

得体回应表扬,做个情商高的人其实不论什么情形下,总结来说,要得体回应领导的表扬,非常简单,一个公式就能搞定。我们在回应表扬时,所描述的内容,基本上可以分为这几个方面:表示感谢:对上级的知遇行为表示感谢,如:谢谢领导的肯定、谢谢同事的协助

反馈感受:能够显得更加真诚,不做作,如:

领导你过奖了、您这么说我都不好意思了

展示不足:保留一定的谦虚,不会让人留下骄傲自满的印象,如:在XX方面我做的还不够,需要向大家多学习学习、这次其实有机会做得更好,但是经验不足,会努力积累经验的

制定目标:在总结这次的成绩过后,可以制定一个小小的目标

如果在这次过程中,有人对你有所帮助,也可以提及,如:这个项目中,XX方面还是经验不足,多亏了某某同事帮忙,以后会向他多多学习。

告知计划:给人留下你积极上进的印象,如:会继续努力的、会在XX方面多多加强我们可以根据不同的场景,对这些组合应用,示例如下:表示感谢+反馈感受+展示不足:谢谢领导的肯定,领导您过奖了,在XX方面做得还不太好,需要向大家多学习学习。

反馈感受+展示不足+告知计划:领导您过奖了,这次其实有机会做得更好,但是经验不足,我会努力积累经验,争取下次做到更好,我会继续努力的。

表示感谢+展示不足+告知计划:谢谢领导的嘉奖,这次项目中,XX方面多亏了某某同事的指点,以后会向大家多多学习,在XX方面更加努力的。用这么一套表达逻辑答复领导,至少有三个好处:肯定领导对自己的认同,有些人在回复领导时表现过谦,对于领导而言潜台词就是,“领导,你看走眼了,我没你说的那么优秀。”

帮助领导树立榜样的作用,既能够彰显领导的用人眼光,也向领导表明了态度:“领导,我会继续努力不辜负你的期望的。”

给同事留下印象,过分谦虚让人觉得虚伪,骄傲自满容易引起他人嫉妒最终反噬自己,不亢不卑才恰到好处,肯定自己能力的同时,也没忽略了自己的不足,不忘同事的帮助。

当然,回应领导的方式方法有很多,这里只是提供一个参考。情商高最重要的表现,就是能够换位思考,得体的说出自己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