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局党组成员什么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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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局党组成员什么级别,第1张

国家烟草局党组成员什么级别
导读:国家烟草局党组成员是正厅级级别。1、国家烟草专卖是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行政级别为副部级。国家烟草专卖局局长是副部级,副局长是正厅级(确定为副部级的除外)。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

国家烟草局党组成员是正厅级级别。

1、国家烟草专卖局是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行政级别为副部级。国家烟草专卖局局长是副部级,副局长是正厅级(确定为副部级的除外)。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局长一般是正厅级。

在中国,烟草行业由国家烟草专卖局和中国烟草总公司统一领导,实行地方和中央两级管理。而江苏省烟草专卖局作为国家烟草专卖局管理下的省级烟草专卖局,其局长通常是正厅级。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具体职位而异。建议您查阅最新的官方资料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1、烟的配给主要是根据职务、级别和工作需要来进行的。领导们会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喜好来选择香烟的品牌和数量。

2、当时的香烟品牌主要有中华、大前门、红双喜等。其中,中华烟是当时最高档的香烟之一,只有高级干部才能抽到。而大前门和红双喜则是相对较为平价的选择,适合普通的干部和职工。

国家烟草专卖局是副部级的行政机关。

国家烟草专卖局与中国烟草总公司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所以它既是国家行政机关,又是中央管理的企业。烟草专卖局招聘是通过面向社会的招聘考试,不是公务员招录考试,招聘的人员属于国企合同编制,不属于公务员编制。

根据三定方案,国家烟草专卖局是副部级的行政机关,属于工信部管理的国家局,局长的行政级别是副部级。中国烟草总公司是参照副部级管理的央企,董事长和总经理是参照副部级管理的领导干部。

国家烟草专卖局机构职责:

1、拟订烟草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行业合理布局。

2、依法实施烟草专卖管理,查处违法、违规案件,依法查禁和关停计划外烟厂,保护合法经营。

3、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依法对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经营和管理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管理监督烟草行业财务资金,组织实施烟草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烟草系统行政级别:国家局正职为副部级,省局正职为正厅级。到市一级略有变化,副省级城市,如武汉,西安,成都等地的市局正职为副厅级,副职为正处级,内设机构正职为副处级,副职为正科级。例如,武汉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处处长为副处级,副处长为正科级,下设市场监管科,科长为副科级。区县局单位同市局内设机构级别,各地略有不同。但是一般地级市,市局正职为正处级,副职为副处级,而内设机构正职为正科级。因此,看烟草行业市一级对应级别,要看是否为副省级城市。到省一级就没有区别了。

法律主观:

烟草公司有行政级别,中国烟草总公司是副部级。副部级央企是指国资委直接管理的央企。我国实行烟草转卖,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的制度。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条

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的制度。

第四条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烟草专卖工作,受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

烟草局局长级别是省部级副职。

国家烟草局,成立于1984年,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的国家局 ,与中国烟草总公司合署办公,对我国烟草行业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管理体制,对全行业“人、财、物、产、供、销、内、外、贸”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烟草局局长的工作职责:

1、负责局(营销部)党组全面工作,保证党、国家及行业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组织研究专卖管理、业务经营、财务管理、千部任用等重大决策;

2、根据市局(公司)有关要求,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局(营销部)工作实际和责任;

3、目标,组织制定本单位发展规划、经营管理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保障目标完成;

4、贯彻落实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负责处理烟草专卖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政策性问题;

5、负责本单位经济运行工作,确保完成各项卷烟销售和经济指标任务;

6、抓好领导班子、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局(营销部)党建政工、纪检监察和行风建设,领导和协调工、青、妇等工作,对行业安全和信访稳定负总责;

7、负责向局、公司和当地县委、政府报告工作;加强与地方有关部门的协调;

8、负责组织并监督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工作,提供资保证,确保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和持续改进;

9、完成上级领导交派的其他工作任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三条 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