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去世,奶奶健在,房产证名字是爷爷,爷爷奶奶是想把房子给孙子的,手续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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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去世,奶奶健在,房产证名字是爷爷,爷爷奶奶是想把房子给孙子的,手续要怎么办?
导读: 1、爷爷去世,奶奶健在,房产证名字是爷爷,爷爷奶奶是想把房子给孙子的,手续要怎么办?2、爷爷奶奶房子赠与孙子需要哪些条件3、爷爷去世奶奶健在如何将房产给孙子4、爷爷去世后没有确权的房屋奶奶可以赠予孙子份额吗5、爷爷奶奶在子女不知情的情况下
  • 1、爷爷去世,奶奶健在,房产证名字是爷爷,爷爷奶奶是想把房子给孙子的,手续要怎么办?
  • 2、爷爷奶奶房子赠与孙子需要哪些条件
  • 3、爷爷去世奶奶健在如何将房产给孙子
  • 4、爷爷去世后没有确权的房屋奶奶可以赠予孙子份额吗
  • 5、爷爷奶奶在子女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房产过户给孙子,合法吗?需要儿子们签字吗?
  • 6、爷爷奶奶的房产要转给孙子都要什么手续?
  • 7、爷爷奶奶的房子过户给孙子需要费用怎么收

您好,关于您这个问题首先该房屋属于爷爷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爷爷去世后,首先需要看是否留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如果都没有,那么就需要看目前还有几个继承人了。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如果上诉条款中,奶奶及其他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都愿意放弃继承权利,或者一致同意将自己所应继承的权利给到这个孙子。那么需要所有的合法继承人到公证处表示放弃权利,或者可以将房屋由奶奶一人继承。再由奶奶书写遗赠协议,将自己所有的份额和从爷爷继承过来的全部份额转让给孙子。

在其他继承人都同意的情况下,大家也可以进行人民调解或者到法院提起诉讼,其他人在表示放弃权利,这样也可以将该房屋顺利的转给孙子。

如果有法定继承人不同意,那么就比较麻烦了。首先爷爷名下的房屋有奶奶一半的夫妻共同财产,剩余一半由奶奶及其他法定继承人平均分割。分割完毕后,奶奶可以将自己所有的份额遗赠给孙子。至于其他继承人的份额,可以考虑通过购买的方式进行解决。同样,也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或者诉讼的方式进行处理。

法律主观:

爷爷奶奶一般是没有义务带孙子的。但如果该成年子女的父母死亡或丧失抚养能力的,可以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履行相关的抚养义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按照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爷爷的遗产房,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 孙子不是法定继承人,没有爷爷遗产的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爷爷去世了奶奶还在世,还没有确权的房屋,奶奶是不可以。郑孙子的如果想赠与孙子份额只能奶奶赠与自己的那一份份额。才会有处置权的。留下有指定由孙子的继承爷爷奶奶的房子,爷爷奶奶过世后,孙子也可以凭遗嘱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如果爷爷奶奶有一方已经过世,没有遗嘱指定孙子继承这套房子,爷爷奶奶的房子很难过户到孙子名下。

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合法,不需要儿子们签字。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相关规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二百零七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可见,爷爷奶奶可以将自己所有的房产过户给孙子,不需要儿子们签字,也不需要征求任何人同意。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的法律规定,老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自然人可以设立遗赠形式将把自己的房产赠与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同时,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的60日内应当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逾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也就是说,孙子女不是第一法定继承人的因素,不能继承祖父母的财产。但祖父母可以设立遗嘱形式将把自己的房产遗赠给自己的孙子女。同时,老人已故后孙子女必须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60日内作出接受房产的表示,如果逾期未做任何表示的视为放弃接受遗赠,到时就由老人的子女们作为第一法定继承人继承老人生前的房屋产权。

遗赠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有效: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的,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存在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不能反应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所以所立遗嘱无效;

3、遗嘱人必须按法定的程序和方式立遗嘱,遗嘱内容必须合法。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三款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3号)

第四十四条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当追加为共同原告;继承人已书面表示放弃继承、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表示放弃受遗赠或者到期没有表示的,不再列为当事人。

亲属过户费用怎么算亲属过户费用怎么算

1、继承过户费用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2、赠与过户费用

(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

(2)评估费:按房价05%缴纳;

(3)契税:按房价3%缴纳;

(4)土地:按房价1%缴纳;

(5)所得税:按房价1%缴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3、买卖过户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土地: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房产过户给孙子新规定房产过户给孙子新规定

中国民间有句老话,叫做“隔辈亲”。一般爷爷奶奶与孙子孙女之间的关系比较亲近,所以想要把房子留给孙子孙女。那么房产过户给孙子有哪些规定呢?

1、房产过户给孙子,可以选择赠与过户、交易过户或者是继承过户,其中继承过户因为孙子虽然有继承权,但是只有部分继承权。如果将要将房屋产权全部留给孙子,那么则需要立具有法律效益的遗嘱。

2、赠与过户

(1)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办理公证。

(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注意:爷爷奶奶与孙子之间的无偿赠与,可以免征个税。

2、交易过户

(1)签订合同

(2)过户

(3)地税部门核定契税

(4)房屋发证大厅办理房屋所有权

注意:相当于一般的二手房交易过户,虽然税费不见面,但是在出售的时候可以少交一些个税。

3、继承过户

(1)房屋评估

(2)继承公证

(3)继承登记

(4)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

注意:继承过户,需要等到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

以上就是关于亲属房产过户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房屋继承公证怎么收费房屋继承公证怎么收费

房屋继承建议进行相应公正,毕竟公证后的效力是的,但公证需要收取一定费用。至于房屋继承公证怎么收费,专业人士给出了解答。

1、继承房产需要公证,公证费是房屋评估值的2%,正常过户就不需要了。如果房屋没过五年,正常过户要交营业税,继承不用交。

2、继承权公证费用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不低于200元。

3、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比率收。2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20万元至50万元部分按15%收取;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按1%收取;100万元以上部分按05%收取;收费是200元。

此外,办理房屋继承公证还有如下的收费标准:

1、交易手续费:1元/平方米。

2、登记费:住宅80元/套。

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印花税:5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