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奶奶立了一份遗嘱,公证过,把他的房子留给了我.现在奶奶还在,房子拆迁,请问拆迁所给的钱或房子,由谁支

老人 0 40

我奶奶立了一份遗嘱,公证过,把他的房子留给了我.现在奶奶还在,房子拆迁,请问拆迁所给的钱或房子,由谁支,第1张

奶奶立了一份遗嘱,公证过,把他的房子留给了我.现在奶奶还在,房子拆迁,请问拆迁所给的钱或房子,由谁支
导读:奶奶还在世,房子还是她的,拆迁费和回迁的话都归奶奶。但是建议你请奶奶重新写一份遗嘱,将这个房子、包括回迁后的房产留给你,并一定要去公证,否则的话还是以之前的遗嘱为准。虽然也是写的你名字,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还是请奶奶重写一份比较好。您到

奶奶还在世,房子还是她的,拆迁费和回迁的话都归奶奶。

但是建议你请奶奶重新写一份遗嘱,将这个房子、包括回迁后的房产留给你,并一定要去公证,否则的话还是以之前的遗嘱为准。虽然也是写的你名字,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还是请奶奶重写一份比较好。

您到房地产管理中心咨询一下,这个不算是赠与,一般情况都属于买卖交易,过户费,购置税,营业税,这些都是要交到的。去咨询的话不要钱。最好是直接过户到你名下,假如以后这套房子还要在过户给你的话又要在产生一次费用,所以不如一次性过户到你的名字最好了。或者你到新浪地产网站上去提问一下,那里高手比较多。。。。

法院最终的判决大快人心,不仅孙女没捞到好处,奶奶还撤销了对孙女的赠与孙女可谓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奶奶送孙女3套房,孙女反将奶奶告上法庭

老人都喜欢隔代亲,但隔代亲真的能换回真心吗?在江苏省一位奶奶在晚年却经历了一场寒心事儿,让她重新看清了孙女的真面目。

这位奶奶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孩子长大后各自成了家。奶奶原本跟老伴相依为命,后来老伴先他而去,儿子又因意外不幸去世,原本幸福的家只剩下女儿、儿媳和孙女。

老人的旧房子被划入拆迁区,老人因此获得了三套房子,市面价值大约二百多万。老人一生勤俭节约,就打算把三套房子分为世上唯一剩下的三位亲人。

女儿因为出嫁原因自知无法孝敬老人,就放弃了房子。儿媳觉得哪有妈妈跟女儿争房产的,也自愿放弃了房子,最终老人把三个房子都给了孙女。

老人希望孙女能在晚年的时候多来陪陪自己,孙女也答应会赡养老人,可孙女获得房子后很少看望老人,还把老人安排在一个条件十分恶劣的小房子里。

这个小房子里的家具没有一件是好的,床是四个板凳上打着一块木板,整个房间黑糊糊根本不适合居住,这些老人都忍了。

老人至此都没有后悔把房子给孙女,老人的年龄越来越大,七十多岁的老人已经无法自理,于是老人决定搬到养老院,但因为养老金的钱不够支付养老院的费用,于是老人将自己住的这套小房子租出去。

孙女得知老人将房子租了出去十分不满,不满的原因是租客没有把租金给她,还多次骚扰租客让其赶紧搬出去。

租客对此十分委屈,也替老人感到不公就拒绝了孙女的要求,结果孙女将租客和奶奶一起告上了法庭。她觉得奶奶已经把房子给了她,奶奶就没有权力租出去,也不该收租金。

法院最终怎么判的呢?

孙女的良心可能被狗吃了,她不仅不承担赡养奶奶的义务,还把奶奶告上了法庭。平日里经常借口自己忙无法去看望奶奶,如今却有大把的时间为了四千元房租打官司。

孙女认为奶奶将房子给了她,就无权将房子租出去,所以奶奶与租客签的租赁合同就不具备法律效力。奶奶心里还是心疼孙女,表示各退一步让租客租期满后就不续约,但孙女执意让租客立马搬出去。

最终法院一审认为三套房子是奶奶拥有“无条件居住权”,也就是奶奶拥有使用权。奶奶虽然将房子赠与孙女,但孙女并未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所以法院驳回了孙女的上诉。

孙女不服进行了上诉,二审认为一审的判决合情合理,孙女彻底败诉。奶奶此事真正寒了心,决定撤销对孙女老宅拆迁份额的赠与。

根据法律规定,若是受赠人不履行赠予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予人有权撤销赠予。奶奶与孙女签订的合同中也写明孙女对奶奶有赡养义务,但孙女并未履行

在庭上孙女还撒谎表示经常去看望养老院的奶奶,但在养老院的登记的记录中却找不到她的名字。孙女为了区区几千元的房租将奶奶告上法庭,为了自己利益连疼爱她的奶奶都要告,这哪是没良心,简直就是黑心。

法律会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老人的遭遇让人愤恨不已,孙女利益熏心结果自食恶果,更是伤透了奶奶的心。法院的判决结果大快人心,像孙女这样的人没有付出就不该得到房产。

综上所述

奶奶心疼孙女将名下三套房子赠予孙女,谁知孙女为了几千元的房租将奶奶告上法庭,最终法院驳回了孙女的诉讼,奶奶也撤销了之前的赠予合同。

要缴纳23%-25%的税,大约在69万-75万元。关于办理手续:首先得由你母亲到公证机关办理将房产“赠与”给外甥公证手续,双方当事人到场,由公证机关出具无偿“赠与公证证书”。然后是填制《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此表可到税务机关领取,也可到网上下载)。连同母亲名下的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等需要提供的材料,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营业税免税手手续。其次凭上述资料到房产登记部门填制房产过户申请表。第三步,再到税务缴纳契税和印花税。相关的税:赠与过户除按3-5%契税和万分之五印花税外,其他税收减免。赠与所得的房产如果受赠人转让时,除各项应缴的税收外,对个人所得税有特别规定,也就是按售价扣除赠与过程的税费外,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

扩展资料:

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个人所得税。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根据规定,办理房屋赠与过户手续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4、赠与协议公证书原件,或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的书面文件原件。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6、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7、已购公有住房赠与的,提交补交土地收益证明及补交房屋差价(标准价、优惠价公有住房)证明。8、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的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赠与的,提交补交土地收益证明。9、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10、整宗划拨用地或者整幢楼房占用划拨土地的,提供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赠与过户

赠予的话就需要公证。#需要公证#房产赠与需要公证,在房地产交易中,赠与是区别于买卖的一种房地产转让方式,它是指房地产所有权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愿将其所有的房地产无偿赠送给他人的法律行为。通常情况下,赠与合同于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生效。根据司法部、建设部的有关规定,接受赠与房地产的受赠人,应当持房地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地产所有权证,到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经公证证明后需办理房地产所有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的,应当在出具公证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逾期提出申请者,应向房地产管理机关说明理由,房地产管理机关视情况予以办理。通常情况下流程如下:首先,将欲赠与房地产委托专业评估公司评估得出市场价;然后双方签订赠与合同并办理赠与合同公证手续;最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希望为你提供的法律服务给你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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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听说孙子要买房结婚,奶奶拿出了自己的10万积蓄,很郑重地交给自己的孙媳妇。孙媳妇表示自己不能要这笔钱,因为这笔钱是奶奶拿来养老的。但奶奶表示不能要也得要。一定要要。最后孙媳妇终于拿了这10万块钱。

这一幕被上传到网络上,大家纷纷表示这位奶奶太疼爱自己的孙子了,否则他不可能爱屋及乌,竟然那么疼爱一个陌生的女人,可见她对孙子的关爱超过了自己。毕竟这10万块钱可不是小数目,尤其是对于老人来说,这10万块钱可能是一辈子的存款,而且这10万块钱是用来给自己养老的,没有了这笔钱,可能家里面的人就不会好好照顾自己,自己以后在家里面的地位就越来越低,万一生病,自己也没有钱看病。由此可知,老人能够做到爱屋及乌。能够把自己的养老钱送给孙媳,这就是隔辈亲的最高程度。

看到这件事情,我先是很感动的,因为奶奶竟然那么大方地拿出这么大笔钱给孙媳,就表示她真的替孙子着想,通过给孙媳妇钱来拉拢孙媳妇的心,让孙媳妇跟自己的孙子结婚,帮助孙子解决人生大事。但我也觉得这位奶奶太可怜了,因为10万块钱的养老钱就这样送出去了,那以后她怎么办呢。毕竟知人知面不知心,不知道这个孙子是否是一个孝顺的人,以后真的会对奶奶好。也不知道这个孙媳妇拿了这钱之后,是否会真的结婚,以后是否会离婚,这都是未知数,所以非常冒险。

这件事情不是中国的特例,在很多家庭都上演,体现的不仅仅是老人的隔辈亲。更体现出现在年轻人结婚遇到的巨大困难,即一定要买房、买车,要给天价的彩礼才能结婚,这真的是中国人的无奈。现在房价太贵了,要买房子基本上都要贷款,连首付都要东拼西凑,因此中国人买房、结婚要花一家老小所有的积蓄才行。可结婚之后,生活却变得非常的贫困。因此,我认为年轻人一定要凭借自己的能力买房、结婚。如果能力不行,那就租房子住,这样也可以很好地过日子,起码不用连累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