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疫情不允许外出证明根据实事情况写即可。新型冠状病毒经呼吸道飞沫传播是主要的传播途径,也可通过接触传播,每次打喷嚏,肺液会形成4万多个小液滴,带着大量病毒和细菌高速喷射3至8米。如果大家在疫情期间出门,会增大被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的风险,因为
疫情不允许外出证明根据实事情况写即可。
新型冠状病毒经呼吸道飞沫传播是主要的传播途径,也可通过接触传播,每次打喷嚏,肺液会形成4万多个小液滴,带着大量病毒和细菌高速喷射3至8米。如果大家在疫情期间出门,会增大被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的风险,因为你不知道谁携带了新型冠状病毒,而你所接触到的物体,路过接触到的空气,不知道是否携带新型冠状病毒。
新型冠状病毒的已知传播途径
1、呼吸道飞沫传播,飞沫传播距离不会很长,通常来说不会超过2米。直径大于5微米的飞沫会很快沉降,如果距离太近,飞沫会通过咳嗽、说话等行为掉落在对方的黏膜上,会产生感染,所以保持一定的社会距离很有必要。
2、接触传播,即手部如果不小心污染到病毒了,揉眼睛可能会造成感染,因此要戴口罩、勤洗手,这样对减少传播,减少个人感染风险也是很有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 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国务院可以决定并宣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疫区内采取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紧急措施,并可以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但是,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封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
疫区封锁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疫情期间出行受限,离开一个地区甚至需要办理出现证明和健康证。
证明自己在指定时间内没有外出。
证明自己没有接触史。
前往单位办理复工证明。
带着复工证明或通知前往村委会办理居家隔离证明。
若处于疫区或者严重的地方,需要前往县级以上有核验资质的地方进行身体检查。
为贯彻省市县疫情防控会议关于全力保障民生物资稳定供应的安排部署,确保县域内重要民生物资运输畅通,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活需要的民生物资有效供给,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办理使用民生保障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现将通行证办理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通行证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使用,由市场监管局统一印制、发放,适用于县内的民生物资进生活区的运输保障工作,入村镇、小区、社区送物资车辆必带。
二、发放对象
经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可以进入生活区运送保障生活物资的县域内大型商超、粮油副食店、生蔬肉食店、药店等有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的食品、药品企业及其它民生急需领域的工作人员。
三、办理程序
1、由经营者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
2、经市场监管局对本人健康码检查,并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后立即办理,首先进行健康码审核,测体温审核核酸证明。
3需要提交或查验的手续: (1)营业执照; (2)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3)食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4)企业职工司乘人员健康码截图和核酸检测证明; (5)企业职工司乘人员办理证明的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工作人员证明信,内容证明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是否去过石家庄、南宫等中高风险疫区,是否与疫区人员有接触史,是否做过核酸检测及检测结果,拉运货物类别,运送货物目的地等信息。
四、有关要求
1、通行证持有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讲信用、守承诺,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通行证,坚决杜绝擅自打印通行证、外借通行证及其他违反规定行为。
2、市场监管局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通行证使用加大抽检力度,依法依规从重处理违规使用通行证等行为。
3、通行证持有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定期为车辆消毒,确保运输人员接受核酸检测,每天送货前测量体温等,确保疫情期间的民生物资安全、顺畅供应。
办理地点:广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院内东楼
法律分析:1、备注填报人的姓名、电话、籍贯等身份信息;2、需要离开本地和返回本地的日期;3、离开本地的行动轨迹以及出行方式;4、身体状况以及是否与确诊疑似人员接触;5、公司内部审核意见,切实做好企业复工“一人一档”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法律分析:证明疫情期间无外出证明应包含以下内容:证明人信息;被证明人信息;证明事项;疫情所在位置;责任承担;其它;证明人签字;签署日期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明确健康申报证明问题的通知
粤卫疾控函〔2020〕50号
各地级以上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疫情期间省内外人员安全健康有序正常出行,现就健康申报证明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除湖北省等疫情高发地区,其他省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健康二维码我省均予以认可;我省居民及其他省来粤人员在省内交通食宿、复工复产、出差经商返学等日常生产生活推广使用“粤康码”等健康二维码,不得额外要求提供其他疫情相关健康证明材料。
二、疫情期间因出差、经商、务工、上学等原因需到外省的人员,如目的地省要求提供居住地出具的健康申报证明的,可向其居住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报办理,并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申报人“粤康码”非红码状态;2申请时无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3申报人居住村14天内无确诊新冠肺炎患者;4申报人14天内未到过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
附件:广东省外出人员健康申报证明docx
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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