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离婚财产可以全部给老婆。因为在离婚时,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一般会先让夫妻双方协议处理,男方可以私下把所有财产都留给女方。只要协议表达了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那么人民法院都会予以支持。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会按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
离婚财产可以全部给老婆。因为在离婚时,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一般会先让夫妻双方协议处理,男方可以私下把所有财产都留给女方。只要协议表达了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那么人民法院都会予以支持。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会按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分房子的12种方式,一文说清
你们先协商,确定房的价格和归属:
1房给一方
比如给男方,约定剩余贷款由男方负责清偿,男方在一定期限内支付给女方房屋补偿款,可一次付清也可分期,并约定好何时配合过户,设置好违约条款,促进对方按约履行,至于先过户还是先给钱,视你们信任度来定。
2一起卖掉
约定好怎么卖、多长时间内卖、卖掉如何处理、卖不掉如何处理、卖多少钱、卖高了怎么办、卖低了怎么办。
3继续合作
约定好双方如何出资供房,供房款何时转到贷款人的账户。
4赠予孩子
约定什么时候过户给孩子,且约定如果一方届时不配合过户或擅自抵押、抛售需支付高额违约金,毕竟确实存在约定给孩子,几年后却将房子据为已有,你还得打官司确权。你们协商不成,要法院判。让法院判房产给哪一方,取决于以下因素:
5对房贡献大
比如一方出资多或父母有出资,并为该房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与成本,比如选房、装修、维护。
6登记在谁名下
如果争房实力相当,法院会考虑该房登记在谁名下,方便执行,若登记在双方名下,不用理会这条。
7房子与谁同在一个城市
比如房在上海,女方是上海人,男方是北京人,离婚后男方要回北京工作,法官有较大可能将房判给一直在上海稳定工作生活的女方,
又比如,夫妻婚后在北京买房,法官会考虑判给在上海工作生活的女方多有不便,可能会判给男方,男方哪怕不回北京,但那套房留给他使用也方便,保不准这套房还可以给男方的父母养老居住。
8判给带孩子的一方
如果双方婚后只有一套房,孩子需要这套房的学位并一直在这套房生活,法官会考虑判给带娃一方。
9判给没房的一方
一方婚前有多套房,另一方少房或无房,可能将房判给无房一方。
10判给无力再买房的一方
一方收入高,可以随时买房,另一方收入低很难再买房,有可能判给无力再买房的一方
11判给实际居住的一方
异地夫妻一方长年居住、生活在该房里,另一方长年不在此居住,法官有可能考虑判给长年居住的一方。
12双方竞价争取
条件相当,一定要争同套房,法官会采取竞价,谁出价高判给谁,然后在竞价的基础上给对方相应补偿款。
身边有一位朋友和妻子已经离婚几年了,本来他们都是没有任何交集的,可是却突然把前妻和子女告上了法庭,甚至子女要和他脱离父女关系。这位先生也是很气愤,说到这一切当然都是前妻怂恿的,前妻认为这么做的目的也是不想让他的前夫和他们争夺拆迁的三套房子。这种做法让女子也非常的反感,毕竟离婚的时候这三套房子都是,放弃已经过户给老婆的,现在想要回去肯定没那么容易。
具体原因这位女子之所以没有原谅前夫,也是有一定原因的。曾经这位男子就是一个败家子,才会选择和离婚。如果不是败家的话,当初也不会强烈要求让前夫放弃三套房子要和他离婚。不是这种做法这三套房子早已被前夫给败光了,最终的离婚原因也是这位男子经常沉迷于赌博。本来夫妻两个人是在工厂上班的,每天也就辛苦挣个几百块钱,可是一转眼就会被男子堵掉,不但如此还会经常预支工资。
加班还赌债女子也在忍让,经常看着老公把钱都给输掉,最终还要加班去还赌债。后来夫妻两人还开了一个饭店,他们把每天的收入存起来,最终也被男子赌博输掉了,饭店没有办法运转,后来只能关闭。在赌博的日子里,这位男子没有拿过一分钱补贴家用,所有的开销都是妻子辛苦付出。相信这种生活,夫妻两人的感情也是破裂,维持婚姻也是为了孩子。
财产分割离婚的时候也进行了财产分割,老家的房子是归男子,所有县城的房子都是归女子所有,这也是用离婚来赌的最后一把。希望这位男子可以戒掉赌博,最后男子依然没有改,还想获得曾经放弃的三套房子。对于这些财产,子女也是不会同意归还男子的。还要和男子断绝关系,可想而知这位男子的做法真的是没有家庭责任担当的。
离婚6年后,高邮男子老曾突然把自己名下的房子无条件送给了前妻。
蹊跷
债务人用房抵债
一个月后房屋却易主了
方女士家住邗江区某小区,在扬州做生意期间,高邮男子老曾因资金周转困难,经常向她借钱。可借钱容易还钱难。截至2015年2月4日,双方经清算确定,老曾已向方女士借款44万元,此外,老曾还请方女士垫付有关费用共计6000元。
由于老曾无力偿还上述债务,同年2月14日,他和方女士签订了一份“以房抵债”协议书,大致内容是,老曾将其名下位于高邮某小区的一套房屋及附属车库抵偿其所欠方女士的上述借款和垫付款。
原本,方女士以为,老曾以房抵债,这笔债准是跑不掉了,因此,就等着办理过户手续。然而,2015年下半年,她却意外得知,老曾用于抵债的房屋已经易主,新房主不是别人,正是老曾的前妻小青。后经方女士多方打听得知,老曾赠送给前妻的时间竟然就在“以房抵债”协议签订一个多月后。这下,方女士坐不住了,她认为,老曾的这种行为明显是在逃避债务,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一纸诉状,将老曾及小青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撤销老曾将涉案房屋及附属车库赠与给小青的行为。
调查
离婚6年后突然大方
无条件送房给前妻
2015年年底,邗江区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然而,老曾和小青经法院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在历时一年多的调查、审理后,法院查明,老曾和小青于2009年3月协议离婚,并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时,双方约定:两人离婚后,高邮某房产归老曾所有。2011年11月,老曾与高邮房屋征收中心签订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其中约定:因工程建设需要,高邮房屋征收中心需拆除老曾的高邮某房产,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均为老曾,安置地点为高邮某小区某栋某室(即涉案房屋)。
事情发生的过程是这样的:
2015年2月14日,老曾与方女士签订“以房抵债”协议书;
2015年3月24日,老曾与前妻小青约定无条件将涉案房屋登记在小青个人名下,产权归小青一人所有;
当天,小青向高邮市房屋权属登记交易中心提出房地产所有权设立登记申请;
2015年4月,小青领取了房屋产权证书,将涉案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
判决
侵犯了债权人的利益
前夫的“大方赠与”被撤销
近日,邗江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撤销老曾将涉案房屋无偿登记于小青名下的行为,驳回老曾的其他诉讼请求。
对于为何这么判,承办法官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给出了解释。
“我国《合同法》规定,债务人以无偿方式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法官表示,在本案中,老曾与小青在离婚时明确约定离婚后高邮某房产归老曾所有,该房屋经拆迁后安置为涉案房屋,产权应属老曾。老曾与方女士签订以房抵债协议书,承诺用涉案房屋抵充债务,但一个多月后,他却将涉案房屋无偿登记在小青名下。老曾的这一行为显然损害了债权人方女士的利益。同时,法院经调查发现,根据房产登记信息,涉案房屋并未有附属车库登记信息,因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机关算尽太聪明,终难逃法律的严惩。
1、婚前买了以后,婚后是否加了女方的名字。如果加了,离婚后房子一人一半。没有加,婚前财产,不需要给女方一半。
2、这套房是否婚后有还贷款。如果一同还贷的,没有加女方名字的,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就房屋增值部分给女方相应的折价款。
3、如果加了女方的名字,但房屋的钱是父母出的。父母要求你们两个共同还款,你们作为共同债务一人还一半。
钱原则上一人一半,但是有孩子的话,抚养费需要另行计算。有过错的一方,可以少分,不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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