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自愿送养的孩子办理户口是:1、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2、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3、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4、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自愿送养的孩子办理户口是:
1、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
2、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
3、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5、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特殊收养:
1、年满三十五周岁的无子女的公民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四十周岁以上”的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2、继子女收养,继父或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除男性收养女性,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四十周岁以上的条件外,可以不受其条件限制;
3、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年满三十五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4、收养方与被收养方共同生活多年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五条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的证明。
我是被亲生父母送走的。因为生父嫌我是个女儿,送走后又生了一个结果还是个女儿,想想就算了就养着了,后来生父经常喝酒打生母说她生不出儿子,生母跑了,一辈子没找到。
我3个月大被我养父母收养(至今他们都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这个事实),他们不孕不育,对我抱有很大的期望,给我喝好的奶粉,穿像样的衣服,供我上大学。对我学习上不吝啬,在他们的经济范围下给我最好的。
后来初中的时候养父和妹妹有来看过我,但我当时并不知道他们是谁,养父母说是爸爸的朋友。而我也就当真了。
之后是因为我上大学了,妹妹跟我QQ上说了这一切(以前加的),我当时都是懵的,又恨又憎,不敢相信。
妹妹说生父得病癌症了,希望我去见他一面,我犹豫到底要不要去。
第一,完全没有感情,和陌生人一样。
第二,非常生气痛苦。
但是我当时心软,想着端午快要放假了,我就买了火车票,约上了我闺蜜准备去。结果还没到我去了,人就没了。最后没有去成。
妹妹偶尔会联系。你要说我什么感觉,就是当时很难受,就是很难受。我居然是一个被亲生父母嫌弃的孩子,但是我的养父母却把我当宝。我始终放不下这个点,我也不想戳穿这个谎言。我觉得戳穿的话,养父母肯定心里会更难受。
现在我已结婚生子,非常爱我的家人女儿,不能理解女儿这么可爱,怎么可以嫌弃而送人,那是自己的宝贝啊。
现在我还是跟以前一样跟我养父母相处,经常回娘家,计划着下次带出国去玩。
我想我应该会保留这个秘密到老吧。
最后说一句,未经他人苦,莫劝人善良。不接受道德绑架。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