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孩子如何上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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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孩子如何上户口,第1张

领养孩子如何上户口
导读:领养孩子上户口手续规定是:到当地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收养关系成立后,可以依据收养登记的手续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籍登记手续。一、领养孩子需要办什么手续1、领养孩子需要办以下手续:(1)收养人需要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领养孩子的

领养孩子上户口手续规定是:到当地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收养关系成立后,可以依据收养登记的手续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籍登记手续。

一、领养孩子需要办什么手续

1、领养孩子需要办以下手续:

(1)收养人需要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领养孩子的申请书、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收养人的户籍证明以及满足国家规定的收养人条件的证明;

(2)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要求申请人作出保证;

(3)收养登记必须严格依照分级登记制度进行;

(4)收养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办理收养关系的登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二、领养孩子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原因和目的,对被收养人不遗弃、不虐待,抚养其健康成长的保证;

2、意愿书。被收养人年满8周岁以上的,须提交本人愿意被收养的意愿书;

3、照片。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二寸合影照2张;

4、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

5、弃婴、儿童进入儿童福利院的原始记录和集体户籍证明;

6、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孤儿生父母死亡或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7、弃婴公告;

8、儿童医院出具的被送养人送养前的健康检查或病残证明。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法律分析:公民个人收养未办理户口登记的人员,收养人可以凭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向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申请条件:

公民收养未成年人,被收养人尚未取得合法身份,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后,申报户口登记。

申请材料:

落户申请、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原件、收养人居民户口簿、收养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选择办事事项,填写落户申请信息,上传业务所需全部申请材料,提交申请。

2、派出所(户政大厅)预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收到系统推送的到场办理短信通知后,带齐材料到拟落户地辖区派出所(户政大厅)户籍窗口核实材料。户籍内勤核对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当场受理。

一、私下抱养的新生儿上户口政策

小孩政策,要办理领养孩子上,需要收养有和给养者双方带上户口本,到市的民政局办理领养有关手续,民政局同意开出同意领养证明书,然后凭领养证明书,带上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上户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的子女。第五条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孤儿的;社会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

二、非亲抱养孩子如何上户口

收养孩子的市民可到民政部门办理户口落户申报手续了。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5条的规定,你在与社会福利机构达成收养意向后,应当准备好收养申请书和有关证件,并到有关部门开具办理登记时所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4)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如果是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儿的,收养人还必须提交本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的证件是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送养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因情况而异。由于你是准备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因此,作为送养人的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该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或者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上述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齐备后,你和送养人应当持这些材料,亲自到社会福利

双方自愿送养小孩签订协议可以上户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被收养人在收养关系成立后,应当依法办理户口登记。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修改〈收养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规定,收养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因此,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双方自愿送养小孩签订协议是可以上户口的。

在签订协议时,双方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