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小学生放学过马路被公交车撞倒身亡,造成此事故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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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小学生放学过马路被公交车撞倒身亡,造成此事故的原因是什么?,第1张

长沙小学生放学过马路被公交车撞倒身亡,造成此事故的原因是什么?
导读:长沙小学生放学过马路被公交车撞到身亡,造成此事的事故原因主要就是公交车希望能够快点完成任务速度变快。公交车也会存在有斗车的情况,谁也不服谁就一直在拼命的加速度。在这一次的事件当中,这个小学生是上二年级的在放学的路上被公交车撞倒的。学生发生事

长沙小学生放学过马路被公交车撞到身亡,造成此事的事故原因主要就是公交车希望能够快点完成任务速度变快。公交车也会存在有斗车的情况,谁也不服谁就一直在拼命的加速度。在这一次的事件当中,这个小学生是上二年级的在放学的路上被公交车撞倒的。学生发生事故刚好是在一个路口,而公交车就为了抢红绿灯。这种交通事故不仅给学生家长造成的伤痛,而且也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

网上传出的视频当中,可以明显的看出公交车是违反了交通规则的。小学生在车的右前方,而且是趴在地面上的。正一动不动,而公交车则直接横跨了斑马线。公交车闯了红灯,交警虽说在维持秩序,但是卡时间就是最容易出事儿的。这个孩子还在过马路,而公交车司机却就为了赶那一两秒。正是因为这样的一个行为,让一个家庭因此而遭受到了重创,公交车司机也因此会受到严重的惩罚。

在这一次的事件当中,其实公交车司机也有自己的难处。公交车在行驶的过程当中,他们公司都会给予相关的规定。必须要让其司机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任务,否则的话就扣掉他们的绩效和工资。当司机的工资本来就低,再直接把一个月的工资和绩效都扣掉的话,那就等于是白干活。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将这个制度变一变,他们才不会在马路上太过于加速。

总的来说通过这件事情就让更多的人都明白,过马路的时候孩子一定要由家长牵着。家长如果没有时间去接孩子放学的话,一定要让孩子在学校等着自己。孩子是没有危机意识的,而且他们也不知道该如何过马路。

女童一家三口遭遇车祸。

一起严重的车祸导致母子三人两人遇难,还有一个孩子受了重伤,被送进了重症监护室里,一直昏迷了近半个月的时间。这个消息令人痛心和难过,突如其来的灾难,让母子阴阳两隔,真的令人难以接受。根据有关部门统计。仅2017年到2019年,近三年的时间里,我国就发生了20多万次交通事故。在事故中死亡人数超过6万多人,这个数字的背后,都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

妈妈带两个宝宝外出。

如今的条件越来越好,基本上家家至少都有一辆汽车,为出行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但是有利就有弊,开车外出的时候,如果疏于交通安全的防范,也会为自身和家人的安全带来隐患。 2022年7月19日,河南商丘的一位妈妈开车带着两个宝宝外出,两个宝宝最大的女儿只有6岁。

重伤昏迷12天,车祸中失去妈妈弟弟的女同醒了。

然而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妈妈开车时突然遇到车祸,导致妈妈和儿子在这场事故中遇难。女儿受伤严重,脑部出血,陷入昏迷之中,随后立即被送到医院进行救治。因为是脑部出血,女孩的情况不容乐观,一直都在昏迷之中没有醒来。家人和医生们并没有放弃,经过医生的全力抢救,在昏迷了近半个月的时间后,女孩儿终于醒了,大家揪着的心也终于松了下来。

他们一家遭遇了什么?

母子三人遭遇了严重车祸,。在这起车祸中,妈妈弟弟永远离开了她。经过10多天的全力抢救,女孩终于醒了过来。然而在视频中听到孩子喊妈妈的时候,顿时感觉心如刀绞。希望这个可怜的孩子在未来的时间里,能够健康平安长大!

因为新闻报道一边倒的说 汽车 如何如何,女童家属如何悲伤。

但这件事除了驾驶员可以避免,女童妈妈同样可以单方面避免事件发生,如果都只怪驾驶员,对于家长起不到警示作用。

我们看悲剧最有价值的地方就是吸取教训。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要客观理性的看待,不能感情用事。这起交通事故,应该从二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机动车驾驶员在小区里行驶一般车速要控制在每小时五公里左右,因为小区内的道路不同于公路,特别是一些老旧小区的道路,人车混行。驾驶员在小区内行驶一定要慢行,同时要保持精神集中,认真观察周边的状况,从视频中可以看到小女孩的滑板车是沿右侧滑去。虽然右边的反光镜存在一个盲区,但是驾驶员如果在小女孩尚未进入盲区有个预判,就可以让小女孩先过去。显然驾驶员没有作出反应,等小女孩进入盲区驾驶员开始右转,结果悲剧发生了。这起交通事故驾驶员的责任是不可推卸的。其二,这位孩子的母亲也是有一定的过错,孩子的母亲最为其监护人,对孩子的行为可能会造成危险的时候,应当提醒或采取预防措施,其实这位小女孩的母亲已经看到有辆车停在小女孩滑行道路的前方,尽管当时不知道那辆车是否启动,可是作为孩子母亲应该有所预判,但是视频中那位母亲似乎没有任何的反应,甚至当孩子已经被碰了也没有有任何的举动。可以初步得出一个判断,就是这位母亲的注意力完全没有在孩子身上。从这起事故中可以看出由于驾驶员和这位母亲同时犯了一个错误就是注意力不集中。结果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假使任何一方集中了思想都可以避免这起交通事故的发生。我们不能一边倒的责怪这位母亲,每个人都会走神的时候。但是作为驾驶人员必须眼观六路,不仅要注意前方,还要用眼睛的余光注意二面的反光镜。

小区女童被撞身亡谁负责任

此事故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立法精神,分清事故责任。

1,如果机动车停放在指定位置,与人行有栅栏隔离,女童玩耍不致进入机动车行驶区域,也就不会发生女童被撞身亡事故。如果车辆不乱停乱放,车辆不穿行人员来往密集的地方,如果驾驶员减速慢行,注意观察,小心谨慎开车,也会避免悲剧的发生。

2,女童玩滑板年龄不宜过早过小,过小过早的孩子只顾自已玩的开心,受年龄的限制,不知什么是危险,如何躲避危险?遇到危险袭来怎样避险。如果大人领着幼童到一个空旷的广场,没有机动车,非机动车,连自行车,老人的轮椅都没有,也没有狗跑来跑去的地方,不会发生被撞身亡。如果大人一手扶着滑板,一手扶着幼童,不撒手,孩子想滑的如飞也飞不起来。遇到人或物,教孩子怎样避让,大人就在跟前,寸步不离,还能发生被撞身亡的事故吗?

有人可能会说,这孩子学滑板可快了,你看不住,一眨眼的功夫,孩子没影了,想撵都撵不上。是的,这叫力不从心,管不住管不好孩子,不胜任不适合看孩子,孩子出事故是必然,不出事故是偶然。

小区女童被撞身亡,怪谁?

我说一怪 汽车 驾驶员,女童不懂事,玩滑板左右来回滑行。你可能说,我加12分小心,想躲都躲不了,还是撞上了。撞上了,你对女童的死,就要负责任。

我说二怪孩子的妈妈,让孩子任性,在有人又有车十分危险的地方玩,你未管束到位,导致女童身亡。《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这个保护义务比抚养,教育都重要。保护啥?保护自已未成年子女身体 健康 和生命安全。孩子生命安全没保护好,是做监护人的失职。你对自己女童的死很痛心,但可能埋怨那个开车造成的,是的,不撞上能死吗?但你家孩子在不具备安全条件下玩滑板,也是导致被撞身亡的原因。

结论:机动车驾驶员与女童妈妈负同等责任,各承担50%的赔偿。

孩子未成年前,监护人对孩子安全负有全部责任。

这个原则是我家小朋友14个月三级烫伤住院的时候医生说的。我当时不认可,在住院几天看到各种各样因为烧伤烫伤住院的小朋友以后,我认可了,确实怪家长。

比如,这个事故里面的妈妈,在小区里面,骑着滑板车疯跑的孩子多得很。人车不分流的小区里面,哪个司机敢很快开车啊,都是仔细再仔细,认真再认真的去挪动自己的车,但是孩子在视线盲区,又是忽然出来的,对于司机相当于什么都没看到除非他能预测,否则事故一定会发生的。

我想这个孩子在小区溜滑板车肯定不是第一次了。

我孩子从三岁起,骑滑板车的速度非常快,我跑着都追不上。所以我带着他的标准姿势就是手抓着他的别把到公园后再放开。

就这还经常在公园因为骑的太快,撞倒了小朋友被别的家长问责。他自己的腿上胳膊上经常青一块紫一块,都是撞到了摔的。

但是,事故就是在那么一瞬间,在觉得不可能的时候发生。

小儿难养,只能慎之又慎。做家长的不易。

我觉得评论一边倒怪妈妈是 因为孩子已经被车撞到了,妈妈却没有及时发现 后来车子碾压到了孩子她才知道自己的孩子已处于车轮之下 。如果妈妈及时很够看到孩子被撞到,说不定 孩子能够避免被车轮碾压

昨天,我突然翻到这个新闻,仔细看了一下视频,那辆车在倒退的时候, 在妈妈站的地方,也是存在盲区的,她根本就没有看到她的女儿在车子的后面

还有一点, 可能妈妈觉得孩子玩滑板很快,已经离开了车子倒退的范围

其实,看小孩子,不管她是多大,还真的不能 掉以轻心 ,尤其是有车的时候,做妈妈的,总得赶上去,护在孩子的周围。

六岁的孩子,已经开始懂事,说不定她就是看妈妈走得慢,想慢一点等她的妈妈。

其实这件事 不止是妈妈一个人的责任 ,司机倒车的时候也应该仔细观察周围的环境。虽然司机处在视觉盲区,可是他可以先等两母女过去了再倒车的。

我觉得司机当时也没有注意到这两母女,以为只有一个女人在旁边走,并没有察觉到小女孩的存在。

这件事情中,受打击最大的就是这位痛失爱女的母亲,谁愿意看到自己的孩子葬送在自己的眼前。

这是血淋淋的教训,不止警醒做父母的我们要小心看顾自己的孩子,同时也提醒着开车的司机们,开车不可大意,尤其是车辆密集,且有人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