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企业买礼品送客户,应该遵守相关税收规定,将礼品费用计入当期成本或预付账款,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增值税,同时需要保留好相关票据和凭证。企业在进行营销推广时,常常会采用赠送礼品的方式来增加客户黏度。如果企业想要通过礼品成本进行税务计算,需要注意以下
企业买礼品送客户,应该遵守相关税收规定,将礼品费用计入当期成本或预付账款,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增值税,同时需要保留好相关票据和凭证。
企业在进行营销推广时,常常会采用赠送礼品的方式来增加客户黏度。如果企业想要通过礼品成本进行税务计算,需要注意以下三点:一是礼品必须与企业业务有关;二是礼品的价格不得超过100元/份;三是礼品不得重复赠送给同一客户。具体操作上,企业应该将礼品费用计入当期成本或预付账款,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增值税。如果礼品价格超过5000元,还需要提前向税务部门备案。此外,企业发放礼品的同时,需要保留好相关票据和凭证,以方便后期的财务核算和税务申报。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业将礼品作为营销费用计入当期成本,那么礼品不得列为固定资产或库存,企业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
如果企业采用现金购买礼品,如何处理入账?如果企业采用现金购买礼品,需要及时记录相关票据和凭证,以便后续财务核算和税务申报。同时,企业应该开立银行存款账户,将现金存入账户后再进行礼品购买,以便纳税申报。
企业买礼品送客户入账,需要遵守相关税收规定,注重礼品的计量和申报。只有合理合法地处理赠送礼品的成本和税务问题,才能真正发挥礼品在营销推广中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对顾客或者使用人免费提供样品,经国家税务机关认定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企业赠送礼品给客户属于无偿提供财物,若符合相关条件,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赠送客户的外购礼品属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所以,应当进项税额转出。
购入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
贷:银行存款(现金)
2、领用时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或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销项税额 (视同销售、进项税额转出)
一、自产(按税法规定视同销售)
1、赠送的时候(自产的产品为前提)
借:营业外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2、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二、外购
1、入库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贷:银行存款
2、赠送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库存商品
扩展资料:
企业应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营业外支出的发生及结转情况。该科目可按营业外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确认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原材料”等科目。
确认盘亏、非常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库存现金”等科目。
期末,应将“营业外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营业外支出反映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盘亏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是企业财务中很重要的一个指标。
-营业外支出
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企业通常会采用赠送客户礼品、为客户提供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等方法促进销售。作为会计人员,应熟练掌握企业赠送客户礼品的账务处理。
企业赠送客户礼品的会计分录
1、赠送礼品、物品进行促销时: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等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2、代缴个人所得税(由企业赠送礼品自己垫付)时: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银行存款
3、若赠送的礼品或物品属于企业生产的产品,则在促销费用的同时将其视同为销售产品处理
(1)企业赠送的礼品、物品时: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款)
(2)结转销售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产成品
销售给客户送的礼品费用,计入业务招待费或销售费用均可,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一般纳税人视为销售的账务处理应计入销项税额)
企业赠送客户礼品的税务处理
企业赠送礼品的支出主要涉及3个税种: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1、增值税是将产品视为销售,作为礼品送给客户,应交纳增值税。
2、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3、企业外购礼品赠送给客户个人,属于交际应酬应视同销售征企业所得税,同时按业务招待费的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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