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购物卡是否要交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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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购物卡是否要交个税?,第1张

发放购物卡是否要交个税?
导读: 1、发放购物卡是否要交个税?2、ETC卡、加油卡、购物卡的账务如何处理?怎么纳税?3、企业赠送客户礼品时,是需要按照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这个所得税是企业出还是客户出?个人的所得,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 1、发放购物卡是否要交个税?
  • 2、ETC卡、加油卡、购物卡的账务如何处理?怎么纳税?
  • 3、企业赠送客户礼品时,是需要按照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这个所得税是企业出还是客户出?

个人的所得,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购物卡虽然不是现金,但也是具有经济利益,因此需并入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无凭证或注明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金额。如果100元的购物卡,企业是打9折买入的。应纳税计算额就是90元了。

春节将至,很多公司都会发一些购物卡给员工做福利,之前就有不少粉丝问过关于加油卡充值、购物卡发出怎么做账等等方面的问题,为了让大家年前工作有条不紊,今天小会总结了粉丝问得比较多的问题做个回复。

一、常见的预付卡有哪些

我们所说的预付卡,是指采取磁条、芯片等技术以卡片、密码等形式发行的,具有一定的消费价值的卡片。预付卡又分单用途卡和多用途卡,单用途卡只能在发卡企业、所属集团或者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者服务的预付凭证,比如京东的购物卡只能在京东使用;多用途卡可以跨地区、跨机构、多平台购买货物或服务,比如某些地区的一卡通可用于乘坐公交地铁,也可以在便利店消费。

公司给员工的预付卡多数都是单用途卡,某某超市的购物卡,某某美容院的消费卡,司机可能经常收到的是加油卡、ETC卡。关于预付卡的定义、类型,相信大家都很熟悉,小会就不多说,问题在于,这些卡,从充值到消费,怎么开票怎么入账怎么纳税

二、购物卡的税会处理

购物卡的问题是说简单也是简单,说复杂也是复杂,因为购物卡的发放用途是多样的,这就要求会计要根据用途来选择入账科目。

(1)深空网打算从A企业购入一批价值为5000元的购物卡,不用于销售。这批购物卡只能在A企业旗下的超市使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的规定,A企业收到深空网支付的款项时,应该给深空网开具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扩展:如果购物卡是B企业的产品,A企业作为中介参与售卖的话,销售时要给B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还要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

从深空网的角度来分析,购入购物卡时:

借:预付账款—预付卡5000

贷:银行存款5000

这部分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

(2)深空网将部分购物卡作为过年福利发放给员工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

注意:这批购物卡发放给员工时,要求员工签字领取;给员工的福利费要并入员工当月工资,按“工资薪金”代扣个税。

(3)深空网将部分购物卡送给了客户,以维护合作关系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

注意:保留赠送的相关凭据作为扣除业务招待费的凭证;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

(4)如果还剩下部分购物卡,深空网用剩下的购物卡购买了茶叶、纸巾等集体福利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

注意:员工或者客户(也就是持卡人)使用购物卡去A企业购买商品时,A企业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深空网员工购买集体福利的时候,还要保留购买清单作为扣除凭证。三、加油卡的税会处理

加油卡也属于单用途卡,涉税文件参考《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税务总局令第2号)。企业购买加油卡后如果是直接赠送员给员工,账务处理跟上述购物卡第(2)中账务处理类似。

很多公司买来的加油卡不是赠送给员工,而是以报销方式来使用的,那么:

(1)深空网购入加油卡时:

借:预付账款—预付卡

贷:银行存款

注意:根据税务总局令第2号文件规定,深空网收到的是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这部分费用没有消费前不得税前扣除。

(2)员工实际消费加油后报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号《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由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加油费发票的形式可以是增值税专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但是商品类别必须是成品油。实际加油消费后,会计可以凭加油卡回笼纪录要求加油站开具发票入账相关成本或费用。

四、ETC卡的税务处理

ETC卡属于单用途预付卡,公司或员工可以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征税和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66号文件:

(1)员工预充值后索取发票的,只能开具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即不征税发票),以后期间实际消费后,不得再索要发票;

(2)员工预充值后没有索取发票,等到实际发生消费后再索取发票的,或者先消费再充值时索取发票的:

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的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即征税发票);

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暂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的不征税发票。

注意: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的征税发票才能抵扣进项税。

五、总结

上述三种类型的预付卡,可用下面的表格来总结:

首先,要确认是不是应该缴纳个税:

根据2019年12月18日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以及《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三、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赠送礼品是需要按偶然所得缴纳个税的,并且税率是20%。

其次,要确认企业是否有代扣代缴义务: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以及《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 扣缴义务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或者偶然所得时,应当依法按次或者按月代扣代缴税款。”

所以企业是有代扣代缴义务的。

最后,企业出还是个人出?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企业有代扣代缴义务,个人是纳税人,在企业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时候也有义务自己申报。所以说,如果企业想完全规避合规风险,就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这是企业的责任。然而当企业无法履行义务,个人就要自己申报纳税。至于这笔钱该谁承担,没有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自行和客户商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