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在监狱,老婆要离婚,老公名下的房产可以赠送给老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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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在监狱,老婆要离婚,老公名下的房产可以赠送给老婆吗?
导读:如果男方的房产未因其犯罪而被查封,且不属于涉案财产的话,其赠与行为是合法可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

如果男方的房产未因其犯罪而被查封,且不属于涉案财产的话,其赠与行为是合法可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也就是说在基于上述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所作出的民事行为是合法有效的。

赠与系赠与人将其个人财产无偿地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行为。男、女双方可以签订书面的赠与合同,但赠与合同的形式并非仅局限于签署书面合同,以谈话的方式所订立的口头赠与合同也是有效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如果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是无法撤销赠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房产作为不动产,其物权的变更应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后发生效力,但是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并不代表双方所签署的赠与合同无效,但赠与人在房产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时可以主张撤销赠与。

口头合同在日常生活中是普遍存在的,只要当事人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即可采用口头的形式达成合意。但是,口头合同的缺点是当各方发生纠纷时难以进行取证,为避免取证难的问题,建议采用签订书面合同的形式来记载双方所协议的内容。

房产过户给妻子有如下方式:

1、赠予过户。费用为报税价(即商定的房产转让价)的6%(公证费3%,过户税费3%)。但赠予过户后,如果以后要转让房产,单一项个人所得税就要交报税价的20%。

2、买卖过户。直接转让房产给妻子。税费约为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营业税55%(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买方: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买卖过户如房产证过五年也不用交个税,只需交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即总共18%左右。

房子过户给老婆的流程如下:

1、签订合同,房产证过户如果不经过房产中介的,则需明确约定好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签订合同时须卖方本人签字;

2、提交申请,在申请材料准备好后,直接到房产局填写相关的表格及存量合同,通常存量合同上的金额一定要与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致;

3、缴纳税费,在申请材料交给房产局后,一般房产局会给予回执单,可按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4、房产过户,在税金缴纳完毕之后便可拿到房产证,买卖双方进行房屋交接,过户完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今天是2月14日情人节,考验男人送礼物的时候又到了。鲜花、巧克力、钻戒……怎样才能打动未来或现在的老婆,展示自己“有趣的灵魂”呢?

自2014年四川德阳一楼盘打出“买房送老婆”的广告,“买房送老婆”便成为了房产界的一个梗。

该楼盘广告的本意是“买房送给老婆,给她一个更舒适的家”。

先买房,后结婚,这几乎是中国所有丈母娘的要求。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顾云昌将此总结为“特(刚)别(需)”。所以,一些人看到该广告便产生了“买房送个老婆”的想法,纷纷被雷到。

但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解放后我国执行的是婚姻自由的政策,而且严禁贩卖人口,开发商不可能为了卖房而去触犯法律,政府也不允许。

这个只能怪我中华汉字的博大精深了。相同的5个字,不同的人不同断句产生不同的理解。

买房送老婆的广告推出后,确实在社会上引起了轰动性传播效果。还真有人跑到售楼处去询问“送老婆”怎么个送法。

有人借机改编拍成短视频:

甚至连大名鼎鼎的“冷面笑将”王自健还在《今晚80后脱口秀》中对此进行了一番调侃:

这个广告手法也被全国多地同行拿去使用:

比如广东:

比如江苏:

比如安徽:

还有借这个梗发挥的:

注意到亮点没有?买房送“老婆饼”!

那么究竟有没有“买房送个老婆”这个操作呀?

还真有!

印度尼西亚爪哇岛斯勒曼一位名叫维娜利亚的40岁寡妇曾打广告,买家如果以75万美元买下自己的房子,便可以与她结婚。

有网友调侃:“真聪明,这样做即便卖了房子,自己还是主人”。

国内也出现了类似故事。请看媒体报道,男子购房结果与女房主情投意合:

买房送给老婆也是大有人在。

2017年6月,南宁失业保安用坚持买了3年的老婆和小孩的生日号码组合**中得了700多万元大奖。兑奖时,他表示首先要给对他不离不弃的老婆买套房子。

影视明星陈思诚不久前也被媒体爆料买别墅送给老婆佟丽娅:

与其他礼物相比,买房送给老婆当然显得更为贵重。但也有碰壁的时候。比如想给老婆惊喜的泰安男子,结果因为没有征得老婆同意而被破口大骂。

更有倒霉男子花1800万送老婆“凶宅”:

总之,买房送给老婆和买房送个老婆,还都有其事。

话说回来,对700多万合肥人来说,买卖送给老婆,或者买房送个老婆都是十分遥远的事。2018年1月合肥市区住宅预售均价已达到17732元/平米,平均首套首付门槛超过60万元。在沉重的买房负担面前,还不如多给点优惠来得实在。

这个这个,见仁见智吧,没有说一定要,也没有说必须是应该的,而且,怎么叫做送呢?不是一起拥有么?都是老婆了哦~

而且,和楼上说的一样,也要看怎么个发达法,其实,还有别的更好的方式啊~不一定一定要是房子,在我看来维系感情,多点温馨和愉悦的爱情和夫妻生活才是最应该的!

不需要签署什么放弃协议

既然是赠与你妻子的,与你没有关系

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编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婚内赠与,如果明确赠与一方的,属于其个人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另一方无权主张权利

希望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