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自愿送养只要是符合法定的程序就不会犯法。根据我国《收养法》规定,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是可以送养子女的,但需要注意的是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父母双方共同同意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才可以单方送养。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
自愿送养只要是符合法定的程序就不会犯法。
根据我国《收养法》规定,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是可以送养子女的,但需要注意的是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父母双方共同同意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才可以单方送养。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而且如果子女已经年满十周岁以上,是否送养应当征得子女的同意。具体流程如下:需提供: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向收养登记机关(即当地民政部门)提交申请,按照其需要提供材料及程序办理。建议送养或收养都应按流程办理,切记私自收养,以免后期影响孩子上户口等事项。
法律依据:
我国《收养法》对送养孩子作出了以下相关规定: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明确规定了,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即涉嫌构成拐卖儿童罪,有可能被处以五年以上直至死刑的严厉处罚。第二百四十一条则规定了,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的,也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领养孩子需要的经济支持主要是孩子的抚养费和教育费用等,领养登记机关办理领养孩子的程序领养登记机关收到领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领养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领养登记,发给领养证。
一、收养小孩多少费用
领养孩子需要的经济支持主要是孩子的抚养费和教育费用等,领养登记机关办理领养孩子的程序领养登记机关收到领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领养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领养登记,发给领养证。
二、收养小孩的条件有哪些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3、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
三、收养小孩有哪些手续
1、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2、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
3、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二)收养法规定送养时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或者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
监护人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或者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
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在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抚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其中,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
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血亲收养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的,并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
4、收养登记实行分级登记制,涉及到内地公民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孩子户口源头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涉及到港、澳、台、华侨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地级市(州)民政部门办理;涉外的收养登记,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民政部门或经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级市(州)的民政部门办理。
5、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关系。同时,还需带收养人(男、女双方)和被收_人一寸大头像各一张,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全家福(两寸)照片一张。
有的人在满足了收养条件后,就以为收养关系成立,而不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手续,由此只会导致成立事实收养关系,在发生法律纠纷的时候,可能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孤儿院领养孩子不要钱,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养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 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
2、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 、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4、领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的,并应当提交计生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的生育情况证明。
二、孤儿院领养小孩的程序:
1、领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
2、领养登记机关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
3、自公告起六十日弃婴、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
4、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期限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1、孤儿的监护人;
2、儿童福利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一)、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
(二)、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一)、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
(二)、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法律主观:
一旦有夫妻因为自身原因却又想要孩子,那就只有去收养,那怎么办理收养登记呢?接下来由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一、公民办理收养登记如何选择登记机关《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根据收养当事人的不同情况,按照有利于保护被收养人合法权益和有利于登记机关进行审查的原则,确定了收养登记的地域管辖。(1)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2)收养不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的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3)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二、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对收养当事人有什么要求收养是确立养父母子女身份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属于不可代理的民事行为,收养关系当事人不得委托他人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对于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原则上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手续,目的是保护被收养人的利益,维护家庭的稳定。如果收养人有正当理由,夫妻一方不能亲自前往登记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要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三、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哪些证件和证明材料收养人除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供收养申请书外,还应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四、办理收养登记,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哪些证件和证明材料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不同的送养人根据具体情况需要提交不同的证明材料:(一)社会福利机构作为送养人的社会福利机构送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应当提交:(1)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该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社会福利机构送养孤儿的应提交:(1)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孤儿的父母因病自然死亡的,凡死于医疗机构内的,死亡证明由该医疗机构出具;死于家中的,死亡证明由负责该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组织出具。凡非正常死亡或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需经公安部门判定死亡性质并出具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证明应由人民法院出具。(2)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对孤儿有抚养义务的人包括:孤儿的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孤儿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只有有抚养义务的其他人都同意送养,并有书面同意送养意见的情况下,社会福利机构才能送养其抚养的孤儿。(二)被收养人父母以外的其他监护人为送养人的。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孤儿的监护人作送养人,另一种是被收养人的生父母都健在,但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收养人有危害的,由监护人依法作送养人的。监护人作送养人的,应提交(1)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2)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孤儿的监护人作送养人的,还应当提交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三)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另一种是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之间子女的送养。生父母作送养人的,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为送养人的,还应当提交送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其有特殊困难的证明。其中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以及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配偶的父母不行使优先抚养权的书面意见。子女被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收养的,送养人还应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的,送养人除应分别提交上述规定的证明材料外,并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五、办理收养登记以及解除收养关系登记需要支付哪些费用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应向登记机关缴纳收养登记费及解除收养登记费。财政部和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是:收养登记费共250元人民币,其中:收养申请手续费(每件)20元,收养证工本费10元,收养登记调查费(每件)220元。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费(每件)100元。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公告费由收养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缴纳。
建议实地考察。比较好的自闭症康复学校推荐大米和小米自闭症康复中心,有个性化训练,性价比高。
小儿自闭症也叫孤独症、孤独症谱系障碍,孩子自闭症的治疗需要早期干预,采用以教育和训练为主,药物为辅的办法。孤独症患儿的教育和训练原则一般需要以改善核心症状,促进社会交往能力、语言和非语言交流能力的发展,矫正孤独症患儿异常的行为,减少刻板重复性的行为,发现、培养、转化孤独症患儿的特殊能力。对自闭症的训练以家庭为中心,为患者制定个体化综合性的干预方案,同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在对患儿进行训练的同时,也应该向家长传播相关知识,家长参与治疗是治疗成功的重要因素。对自闭症行为的干预方法,包括行为分析疗法、结构化教育疗法、感觉运动统合训练、关系发展疗法、地板时光疗法等。其中行为分析疗法、结构化教育方法已在发达国家获得较高的评价,效果相对肯定,目前是应用最广泛的综合性的干预模式。
想要了解更多有关孤独症康复中心的相关信息,推荐咨询大米和小米。大米和小米拥有专业的管理和专家团队。针对孤独症人群的社交障碍和干预康复困境,还集结了一个跨孤独症儿童康复、互联网、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等多学科团队,包括邹小兵、郭延庆等10余位发育障碍领域专家组成的委员会,指明干预的核心和步骤,专业性值得选择。
领养不需要任何费用,需要符合国家的条件才可以,如果你符合,你可以领养而且每个月会得到800元抚养孩子的抚养金。条件如下
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府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 被收养人条件: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岁以上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 方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 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 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 规定变更监护人。 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六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 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 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 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收养关系。 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以上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