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法律分析:无能力抚养小孩送孤儿院是不被允许的。对于直接抚养子女但却有困难不能抚养的情况来说,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请求变更抚养权。在另一方也无抚养能力的情况下可以请求亲戚收容领养,或请求政府代为收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
法律分析:无能力抚养小孩送孤儿院是不被允许的。对于直接抚养子女但却有困难不能抚养的情况来说,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请求变更抚养权。在另一方也无抚养能力的情况下可以请求亲戚收容领养,或请求政府代为收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四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小孩送孤儿院满足的条件如下: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领养证办理方法:
1、领养证的办理是需要当事人亲自办理手续;
2、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健康证明等资料;
3、将证明相关证明和资料提交给登记部门,提交材料后,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收养申请书;
4、进行审查,审查完毕以后即可颁发领养证。
综上所述,当然,要建立合法的领养关系,还需要办理领养手续或者进行公证,否则成立的也仅仅是事实领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一、送孤儿院需要什么条件
对于一些单身或已婚的人在满足条件的时候,是可以领养孤儿院的孩子的。但是还需要对申请人的条件作出审查,不符合的自然也就不能领养小孩。那么,孤儿院领养要满足什么条件下面为大家整理了孤儿院领养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到大家。
孤儿院领养要满足什么条件
1、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领养人应该同时具备的领养条件为:
(1)无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
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2、有配偶者领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3、无配偶的男性领养女性的,领养人与被领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4、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所谓“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
5、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二、领养弃婴要什么条件
(一)作为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是: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3、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但收养成年人除外。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6、有正当的收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如果是为了玩弄女性或长期姘居而收养异性子女,就不能允许。
7、收养人有配偶的,须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须由夫妻共同收养。
8、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二)作为被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是:
1、不满十四周岁。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
2、丧失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或者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肠子女不受此限制)的小孩。
3、被收养人年满十周岁的,须征得其本人同意。被收养人已有配偶的须征得其配偶同意。
(三)作为送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是:
1、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但父母对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不受此限制。
2、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子女。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也不受此限制。
3、如果被收养人是没有父母的孤儿,其监护人可作为送养人,但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如果被收养人是无监护人的孤儿,社会福利机构可以作为送养人。
4、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父母共同送养。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如果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三、您好,咨询一下孤儿院领养孩子必须要结婚吗
不是必须要结婚的,只要符合领养的条件,就可以领养。按照相关的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四、去孤儿院领养孩子要钱吗
收养孩子不需缴费,但须一定条件:
(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二)年满三十五周岁。不受此条件的约束有以下几种情况1、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2、继父母领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3、如果无配偶的男性领养女孩,领养人与被领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三)无子女。
(四)不受此条件的约束有一下几种情况1、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2、继父母领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3、华侨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4、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领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四)有抚养教育被领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领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但领养成年人除外。
(五)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六)有正当的领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如果是为了玩弄女性或长期姘居而领养异性子女,就不能允许。
(七)领养人有配偶的,须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须由夫妻共同领养。
(八)领养人只能领养一名子女。但领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收养是一个家庭的重要之决定,同时也是所收养孩子一辈子的事,必须放在重中之重。孤儿院是为那些没家的孩子暂时搭建的港湾,是国家慈善实事业的一种类型,在孤儿院领养孩子是不需要缴纳费用的。
孤儿院没有权利决定孩子的领养权,但是他们有权在遵守法律程序的前提下,参与和协助孩子的领养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孤儿院只能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在领养程序中提供必要的协助。
另外,孤儿并没有自主选择领养人的权利。根据中国法律规定,领养程序需要经过法律程序,并由法院最终裁定。在领养程序中,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并在尊重孩子的意愿的前提下,选择适合的领养人。在这个过程中,孤儿院会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协助,但孤儿并不能直接选择自己的领养人。
法律主观:
一般收养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没有孩子(二)有养育教育收养人的能力(三)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收养孩子的疾病(四)收养人只能收养一个孩子。收养孤儿,找不到残疾儿童和社会福利机构养育的出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不受收养者和收养者的限制。
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法律主观:
可以,但有条件限制。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不可以。根据律临网查询显示:法律有保护未成年法律,有监护人的情况下,不允许送福利院。应该由监护人进行抚养。监护人没有尽到抚养义务,要承担法律责任,可能涉嫌触犯遗弃罪,所以孩子不想养了,不可以送孤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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