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2011年9月 山东淄博 朝晖幼儿园校车途中翻车,车了20多名3-6岁的孩子不同程度受伤,该校车为一辆超载中巴车;2011年9月 湖北荆州 紫荆花幼儿园2名幼儿被遗忘在校车内一整天,直致当天下午放学才被人发现。发现时,他们已经停止呼吸;
2011年9月 山东淄博 朝晖幼儿园校车途中翻车,车了20多名3-6岁的孩子不同程度受伤,该校车为一辆超载中巴车;
2011年9月 湖北荆州 紫荆花幼儿园2名幼儿被遗忘在校车内一整天,直致当天下午放学才被人发现。发现时,他们已经停止呼吸;
2011年8月 海南三亚 某幼儿园老师末清点人数就关闭车门,直至下午4点,才有有发现一名3岁男孩被遗留车内,并已经停止呼吸;2011年7月 陕西西安 一名2岁半女童被遗留车内超过7个小时后,窒息身亡;2011年7月 陕西西安 一辆7座幼儿园校车为躲避行人发生翻车事故,4人受伤,当时车内乘坐了17人,其中15为幼童;
2011年3月北京门头沟 一辆核定载客49人,实际载客81人(其中76名儿童)的幼儿园校车超速行驶,发生事故。院长各一保5岁儿童死亡;2009年10月 湖南娄底 一辆核定载客11人,实际载客32人(其中30够狠)的校车翻 路边池塘,造成4名幼儿死亡,26名幼儿受伤;
2011年11月16日9时40分许,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一大翻斗运煤货车与当地幼儿园接送车迎面相撞,造成19人死亡,其中17名幼儿。令人扼腕的是,这辆核载9人的校车,却实载64人,超载了55人;2007年1月4日下午6时左右,湖南省祁阳县八宝镇乐佳幼儿园一辆校车在护送学生回家途经该镇砖塘村时,突然坠入大江水库引水渠,当场造成七人死亡、一人失踪,其中有六名为在校就读幼儿;
2004年10月13日,南京江宁区横溪镇一所小学承包的一辆巴士校车,在专为接送学生的站台前倒车时,将一名挤向车门的11岁小学生刮倒在车轮下,车子从小学生身上碾过,小学生当场不治身亡。
2009年9月19日下午,安徽芜湖三山峨桥附近,一辆货车与一辆幼儿园接送小型面包车相撞,车内20名幼儿受伤住院,其中3名幼儿伤势较重,另有2名住进重症监护室。
2011年3月24日,北京门头沟腾龙幼儿园因校车超载发生车祸导致一幼儿丧生,亡者家属拿着孩子的照片在幼儿园门口向幼儿园,汽车公司讨要说法。
2011年9月9日3时20分左右,湖南省邵阳县塘田市镇夫夷水向茶村地段许发生沉船事故。客船上包括两名船主共有45人,11人死亡,其中9名学生,2名成人,16人受伤,13人自行脱险回家或返校,3人失踪。
2011年2月19日,西安市高陵县一辆超载幼儿园黑校车与一辆奇瑞轿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内14名儿童中2名在送到西安市唐都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2名重伤,10名轻伤儿童在高陵县人民医院接受住院治疗。
2010年12月29日,湖南衡阳东塘村,谭延银的奶奶无法自控的失声痛哭,他的孙女在27日的事故中死去。 12月27日,一辆由松江镇东塘村开往因果村的三轮车运送20名小学生,在驶到因果桥时,发生交通意外,整车坠入河中。
2011年9月13日下午,湖北荆州市荆州区紫荆花幼儿园发生惨剧:2名上学幼儿被遗忘校车内一天,直至当日下午放学时才被人发现,最后不幸身亡。
2004年6月18日下午3:30左右,在长春市自由大桥附近,一辆满载43名学生的班车侧翻,导致30余名学生不同程度受伤。此辆车是长春市西五小学六年二班的学生班车,在参观某工厂的返校途中,由于超载,在避让自行车时导致侧翻,对面的一辆面包车来不及刹车,正撞在翻倒的中巴顶部,导致惨祸发生。
2009年6月4日,重庆万州区分水镇新石小学门口,接送学生的面包车锈迹斑斑,一车竟塞了13名学生。当日,万州、璧山均出现校车翻履事故,导致2名学生死亡,20多名学生受伤。
很多村里的幼儿园,因为幼儿上学的地方离家里比较远,加上家长没有时间接送孩子,因此很多幼儿园都有配校车,或都将接送工作承包出去。但是这样做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河南许昌的一所幼儿园里,一辆校车在接到孩子上学,快到幼儿园的时候,与一辆大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了人员伤亡。据了解接送幼儿的校车是一辆面包车,车上载有十几个小朋友,也是严重超载了。对于校车的安全问题,一直是大家关注的问题,要保障安全,一定要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
一、家长不选择黑校车。
家长在给孩子选择校车的时候,一定要对校车的情况进行了解。有些校车并不是学校的车辆,而是外面的承包车辆,没有承担风险的能力,而且为了赚钱,经常会超载。家长如果确实需要校车接送孩子,一定要选择正规的校车,不选货车、三轮车等风险较大的车辆。
二、对学校及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学校也应该做好相管的监督管理,对于学校的管理人员、车辆驾驶员应该定期组织安全教育。让驾驶员时时刻刻要遵守相关的交通法,并且记住自己身上的责任。只有相关人员有足够的安全意识,在接送孩子的时候,才不会出现超载、违规等情况,更大程度上避免意外发生。
三、家长如果有条件尽量自行接送孩子。如果家长有时间,最好能够自己亲自接送孩子,在安全上相对有保障一些。但是在接送孩子的途中也应该遵守相关的法规,孩子的安全始终是最重要的。如果一定要学校接送孩子,家长可以参与到校车的监管中,对于校车有操作不当的行为,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或者寻求法律援助。
据国家安监总局网站消息,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今日通报湖南衡阳致14死6重伤的校车坠河事故情况。通报称,发生事故的三轮摩托车非法载人、操作不当为事故直接原因。同时,此事故查处已被列入国务院安委会重大事故挂牌督办的事项,查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2010年12月27日7时40分,一辆号牌为湘D2U692的三轮摩托车违法搭载20名小学生,由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松江镇东塘村沿村道开往因果村因果小学,在驶到一座名为因花桥的小桥时,车辆冲到桥下、坠入河中,造成14名学生死亡、6名学生重伤。
通报称,据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三轮摩托车非法载人,驾驶人在转弯上桥路段未降低档位,操作不当。
通报指出,该起事故的发生,社会影响恶劣,损失极为惨重,不仅暴露出部分地区三轮摩托车非法载人、驾驶人安全意识薄弱等问题,也暴露出部分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监管工作存在严重问题,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问题。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已将此事故的查处列入国务院安委会重大事故挂牌督办的事项,查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广大学生上下学途中的交通安全。各地区要高度重视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接送车辆的管理,认真排查接送学生和教职工的车辆状况,对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的校车要坚决禁止使用。各学校租用社会车辆时必须对租用车辆的安全性、合法性进行确认,并与租用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各地区要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建立接送学生的长效机制,通过配置线路、合理选择车辆、统一协调增加运力等方式,解决学生接送问题。
二、严厉打击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行为。各地要继续强化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进一步优化警力部署,有针对性地部署开展工作,合理安排勤务,着力加强农村地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严厉打击无证驾驶、车辆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深入开展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通过学科渗透、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和班团队会、专题讲座、墙报、板报和演练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坚决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等非法营运车辆上下学。要定期开展中小学校长和教师交通安全管理培训,不断提高中小学校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要通过多种方式告诉家长,不要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黑校车”,避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四、严肃查处事故,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地要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对事故负有领导、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并跟踪督促事故责任的落实。要深刻吸取教训,针对事故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多发势头。
媒体评论:湖南衡南“校车”坠河,还缺两个最重要的“善后” 免职、补偿、表态,这起悲剧的善后处理速度不可谓不快。但这就够了吗?我认为,这起校车坠河事故还缺少两个最重要的“善后”:一、死多少人才能让地方主官丢掉乌纱帽?二、14条幼小生命能否换来若干校车经费?
衡南县教育局局长等6名责任人被免去职务,这是理所应当的。但还有县政府呢?三轮车当校车这个问题,上报到县政府后便没有下文,这是谁的责任,是谁在无所作为甚至失职、渎职?14条幼小生命死亡,既是发生在当地教育系统的惨剧,也是发生在当地政府管辖区域的惨剧,为何没有政府主官为此承担责任?
第二个问题。事故发生后,从教育部到湖南省、衡阳市再到衡南县,表态、开会、补偿、究责、整治“黑校车”,却唯独没有任何一方提及将采取什么措施解决校车问题。没有了“黑校车”,孩子们以后乘坐什么交通工具上学?如此重要的“善后”岂能遗忘?“黑校车”之所以出现并受到家长和学生的欢迎,无非是因为没有正规校车,没有正规校车无非是因为缺钱——— 是的,缺钱,在教育投入上我们似乎总是缺钱。当很多人为普及义务教育而欢欣鼓舞时,殊不知,在一些经济较落后地区,义务教育保障四处漏风,有些学校连像样的桌椅、黑板都没有,还奢谈什么安全的校车。
学者建议:建设全国性的“校车工程”
长期以来,国内校车的运营模式可谓五花八门。在城市里,除了学校自备的校车,教育部门下属企业的校车,还有大量私人经营的“地下校车”等。而在农村,连三轮车都成为了“校车”,其混乱程度可见一斑。这一次,衡阳市对这起严重事故的问责,应该说是及时的。但是,仅仅问责教育部门、学校,就能够解决校车的安全问题吗?
校车的问题并不是缺乏认识,也不是缺乏规范标准。近年来,针对校园安全、尤其是学生交通安全事故,政府部门下发了不少通知、文件。比如,2007年,针对各地“黑校车”泛滥问题,教育部、国家安全总局曾下发专门的通知。但这些通知、文件下发之后,却面临执行的困境,就是没有足够的经费投入保障。因此,背后的实质问题还是在于,没有把“校车”当作政府必须提供的公共服务,没有意识到,没有校车、校车管理不好就是政府失职。
因此,不妨借鉴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在制定统一标准的前提下,各地结合实际统一购买、规范管理。资金由政府财政专项供给,各地政府主要领导(而不是教育部门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全面推动“中国校车安全工程”,并和校舍安全工程一样,设监督举报电话,接受民众监督。推动“校车工程”,在城市可以缓解交通拥堵的压力,在农村可以保障学生们的安全、减轻家长负担。一举多得,这绝对是大受欢迎的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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