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法律分析:需要送养一方,和收养一方,一起到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送养和收养手续,不是到派出所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
法律分析:需要送养一方,和收养一方,一起到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送养和收养手续,不是到派出所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目前在我国,只有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残疾儿童、弃婴才能进入体现国家监护制度的儿童福利院,其他未成年人还无法获得国家的监护。 接受孤儿、弃婴、残疾儿童进入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实行审批制度。 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具有接收孤儿、弃婴进入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的批准权利。 孤儿、弃婴转送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必须由送养当事人负责与当地民政部门联系。 送养当事人是指直接办理孤儿、弃婴进入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案件的公民、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居)委会和孤儿的法定监护人。
法律依据:
《民政部关于规范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和社会散居孤儿收养工作的意见》 第四条 关于送养材料(一)提交送养材料的方式。提交送养材料时,送养人可以直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交,也可以由受委托的社会福利机构转交。受委托的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协助送养人按照要求提交送养证明材料。依据法律规定,送养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交送养材料。但现实中有一些送养人由于身体残疾、疾病或丧失人身自由等原因,虽有送养意愿,但在办理送养相关材料方面存在困难,出于被收养儿童利益的考虑,为了方便送养人,《意见》规定可由社会福利机构提供相关协助,并规定受委托的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协助送养人按照要求提供送养证明材料。但是否接受社会福利机构的协助,完全尊重送养人意愿,送养人可以选择独立完成相关手续,也可以选择由社会福利机构协助。(二)应当提交的送养材料。除应当提交本人及被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生父母或监护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外,针对不同的送养人,《意见》对送养人还需提交的送养材料进行了归纳。一是生父母作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证明,生父母与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计划生育协议。如生父母一方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送养人还应当提交死亡证明、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出具的下落不明的证明;经公证的死亡或者下落不明一方的父母不行使优先抚养权的书面声明。其中,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证明是指生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根据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重特大疾病证明、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重度残疾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死刑的判决书出具的能够确定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相关证明。生父母确因其他客观原因无力抚养子女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关证明可以作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证明使用。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等有关规定,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证明由生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出具。实践中,经常有反映对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的认定过于原则、不好把握。《意见》对生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出具证明的情形予以了明确,即生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应当依据重特大疾病、重度残疾、因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失去人身自由等三方面的证明,判断生父母是否无力抚养子女并决定是否为当事人出具,除以上三种情形外不得出具。但由于现实中生父母除以上三种情形外,还可能具有其他比较特殊的困难以致无力抚养子女,为此《意见》预留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一些极端、特别情形的判断处置权限,为地方操作和今后规定留下空间。二是生父母以外的监护人作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生父母的死亡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能够证明生父母双方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文书;监护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监护人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出具的经公证的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生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还应当提交生父母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医疗机构、司法鉴定机构或者其他有权机关出具的生父母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证明。三是如涉外送养,送养人还应当提交被收养人照片、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被收养人体检报告、被收养人成长报告。
法律分析:只有在监护人因生活困难而无能力抚养的,才可以到当地民政局申请送往政府开办的相关福利院。
如果是孩子的父母把刚出生的婴儿送到福利院就是遗弃罪了,必须是无能力抚养的,才可以送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只有在监护人因生活困难而无能力抚养的,才可以到当地民政局申请送往政府开办的相关福利院。
如果是孩子的父母把刚出生的婴儿送到福利院就是遗弃罪了,必须是无能力抚养的,才可以送养。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儿童福利院收容儿童的主要条件:
儿童福利院主要收容无依无靠、无人抚养的孤儿、弃婴和残废儿童。还可以根据条件自费收养在家中实在无力照管的残疾婴幼儿。
扩展资料:
比较完善的孤儿救助政策将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全覆盖的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通过各级财政的安排,为孤儿提供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生活费;二是加快新建和改造儿童福利设施和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的步伐,为收养儿童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三是在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涉及孤儿生活成长的多方面给予帮助。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建立的补缺型福利制度中,对孤儿就一贯有照顾政策,但是也存在着基本生活费保障程度低、孤儿保障覆盖面不全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障制度内容不全面等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民政部正在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14个部委研究完善孤儿救助制度。
人民网-中国今年起实施《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
人民网-民政部:中国不断完善孤儿救助制 新政策含三方面
1、福利院收养孩子的标准如下:
(1)无法查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福利院应予接收;
(2)父母死亡或者宣告失踪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福利院应予接收;
(3)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福利院应予接收;
(4)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福利院应予接收。
送孩子进福利院的要求如下: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儿童福利院是为孤儿和残疾儿童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机构,是主要收养无人抚养的孤儿,弃婴和残疾儿童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自费寄养的小孩,因家庭照料有困难,由本人或亲属直接与市福利院联系,根据床位情况,双方签订寄养协议后入院。
《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九条儿童福利机构应当收留抚养下列儿童:
(一)无法查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儿童;
(二)父母死亡或者宣告失踪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
(三)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
(四)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
(五)法律规定应当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其他儿童。
儿童福利院收养程序是怎么样的
1、收养人到儿童收养办提出收养申请。
2、收养办根据收养申请选择被送养对象。
3、收养办为被送养人做查找生父母或监护人的公告。
4、公告期60日后收养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儿童收养办:
(1)健康查体表。
(2)县级以上计生办同意收养证明。
(3)身份证、户口本及结婚证复印件。
(4)抚养教育能力及经济状况证明。
(5)无生育能力的出具县级以上医院不育证明。
(6)1寸彩照2张,与被收养人合影的5寸彩照2张。
5、儿童收养办将所有材料报送院管理委员会。
6、收养人到财务科交社会捐助款。
7、审查合格后与收养人签定收养协议书。
8、儿童收养办通知儿童部将被送养对象交给收养人。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福利院接收孩子条件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九条
儿童福利机构应当收留抚养下列儿童:
(一)无法查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儿童;
(二)父母死亡或者宣告失踪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
(三)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
(四)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
(五)法律规定应当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其他儿童。
把孩子送到福利院去需要的手续如下:
1、本人或其亲属、单位的申请;
2、进行入院体检;
3、签订入院协议;
4、办理入院登记;
5、交纳入院费用。
儿童福利院是指为孤儿和残疾儿童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机构。中国由国家兴办,民政部门具体管理。对收养的儿童采取统一抚养、分类分班管理的方针。
对健全儿童实行养与教相结合,婴幼儿以保育为主,同时开展学龄前教育。对肢体残缺但智力发育健全者,一方面给予康复治疗,另一方面给予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对痴呆儿童,侧重训练其生活自理和从事简单劳动的能力。
儿童福利院主要收养无人抚养的孤儿,弃婴和残疾儿童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在过去由外国教会和社会慈善团体所办的育婴堂、育婴院、孤儿院等慈善救济机构均属此类。
扩展资料自费寄养人员的收费标准如下:
(一)护理费
1、三级护理100元/月;
2、二级护理135元/月;
3、一级护理175元/月;
4、特级护理面议。
(二)床位费
1、院民楼(三人间)80元/月;
2、老年公寓(朝南二人间)210元/月;
3、老年公寓(朝西二人间)180元/月;
4、老年公寓(朝西或朝北二人间)150元/月。
-福利院
收养小孩需要法定的手续,提交相关材料后,收养登记办公室将审核收养人提交的认证材料,审核提交的认证材料是否齐全,以及所提供的认证材料是否有效。审核收养人和被收养人是否符合《国家收养法》的有关规定。审核通过后,收养登记机构将在30天内对收养人和被收养人进行注册,并发送收养证书。领养关系在领养证书颁发之日建立。下面由我为大家进行解答。
一、到福利院领养小孩的手续有哪些
首先,收养人需要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希望领养孩子的申请书,其中需要写清楚想要收养原因和目的,同时还要作出保证,健康抚养被收养人,不遗弃、不虐待被收养人。然后还需要提供收养人自己的居民身份证以及收养人的户籍证明,最后还需要提供收养人所在的单位或者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加盖了单位或政府公章的三个月内有效的证明,证明收养人满足国家规定的收养人条件。
领养人必须符合下列情况,如果要领养小孩的领养人是夫妻,夫妻双方的领养意见必须一致,且夫妻双方必须是没有子女的年满30周岁的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即能够承担抚养小孩教育方面等的经济实力的家庭,并且领养人的医学报告上显示没有患有不应当收养小孩的疾病。如果收养人是单身男子则要求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四十岁以上。只有满足以上的条件的人,才符合我国收养法的相关规定。
相关材料提交齐全后,收养登记处会对收养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审查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具有有效性。审查收养人和被收养人是否满足国家收养法的相关规定。经审查符合,收养登记机关会在30日内对收养人和被收养人进行收养登记,发送收养证书,收养关系在发放收养证当天成立。
二、领养孩子的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领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领养女性的,领养人与被领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3、无子女。但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领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领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4、有抚养教育被领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领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但领养成年人除外。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6、有正当的领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如果是为了玩弄女性或长期姘居而领养异性子女,就不能允许。
需要说明的是,在实际收养孩子时,养父母和养子女就形成了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和亲生的父母子女享有同等的权益和同等的义务,如果在与养子女关系中权益收到了侵害,可以提起法律诉讼。
当然可以。孩子们拥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不受任何非法剥夺,拥有平等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其他地方儿童福利院情况不清楚,我去的是西安市儿童福利院,孩子都姓安,姓的来源是西安最后一个字安。那边看管挺严,我去的时候门卫还让我联系人,查看我身份证 孩子居住条件什么的都挺好,就像小区那样,四五个孩子被分在一个两室三室一厅里,福利院从外面招聘的人在福利院给孩子当妈妈爸爸,四五个孩子和“爸爸妈妈”住一起,生活起居都是“爸爸妈妈”照看。吃穿住都不差,零食水果都不缺,孩子也有玩具,虽然没有正常人家的孩子那么多,但起码也有,穿的衣服有别人捐的旧的,也有新的,衣服挺多,和正常家庭孩子没差,甚至比一些条件不怎么好的家庭孩子过的好,他们住的房子装修也不差,而且空调冰箱饮水机电视机这类家具都有,福利院很贴心的是给孩子买的那些被套被单什么的都是舒适度很好的全棉的,院子里有娱乐设施,天气好的话,他们的“妈妈”会带她们下楼玩,但不怎么出福利院。我之前去一个福利院一个“家庭”看认识的孩子时,照看她的“妈妈”人很亲切很热情,对孩子很好,那种好不是装出来的,从孩子们的态度就能看出来,那个孩子依偎在“妈妈”怀里,就像正常家庭孩子依偎自己妈妈那样,她带孩子去玩时还给孩子照了很多相,认识的那个孩子和我聊天时对我说“我妈妈开车带我去爷爷家玩了”,所以从这些方面来看她们在亲情方面虽不及正常家庭的孩子,但也不会像电视剧小说里讲的那么恐怖。 在平时工作中和几个福利院孩子接触时,开始都看不出来他们是福利院的,因为他们总是说“我想回家,我要妈妈”,再加上穿的不差,我还以为他们是家庭里的孩子,知道后脑子就总是闪现出电视剧里有关福利院的剧情,再加上很多人总说政府多么贪多么黑,导致我一直放心不下,以为钱都让政府贪了孩子过的不好 -_-||| 还专门抽空去看了他们几个,去了后就特放心,看到他们过的挺好,心里特暖,以后再也不看那些脑残剧了 教学方面:他们院子里有学校,大多孩子在院子里上学,也有在外面上学的,如果孩子学习好考上大学了福利院会资助他们,以后如果找不到工作,福利院也会推荐安排等的受教育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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