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客户产品如何做账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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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客户产品如何做账纳税,第1张

赠送客户产品如何做账纳税
导读:一、自产(按税法规定视同销售)1、赠送的时候(自产的产品为前提)借:营业外支出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2、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二、外购1、入库借: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贷:银行存款2、赠送借

一、自产(按税法规定视同销售)

1、赠送的时候(自产的产品为前提)

借:营业外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2、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二、外购

1、入库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贷:银行存款

2、赠送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库存商品

扩展资料:

企业应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营业外支出的发生及结转情况。该科目可按营业外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确认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原材料”等科目。

确认盘亏、非常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库存现金”等科目。

期末,应将“营业外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营业外支出反映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盘亏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是企业财务中很重要的一个指标。

-营业外支出

赠送库存商品给客户视同销售行为。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视同销售行为: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非同一县(市),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9、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扩展资料: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11月28日,财税(2005)165号文件:

一、纳税人以代销方式销售货物,在收到代销清单前已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

二、对于发出代销商品超过180天仍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视同销售实现,一律征收增值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代销商品满180天的当天。

视同销售行为是从会计和税法两个角度来说的,会计上认为这些行为由于大多数不符合常规会计上的收入确认标准,而从税法上看,它们与销售行为类似,所以需要缴纳增值税,并对其所获相关收益进行计量并对其所得缴纳所得税。

无论是对外直接销售,还是内部自己使用,在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金时,一律是按照其产品的市场价而不是按成本价。

-视同销售

计入业务招待费或者计入销售费用均可,视你们赠送对象确定。

账务处理如下:

借: 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应计算销项税额)

扩展资料

会计分录亦称“记帐公式”。简称“分录”。它根据复式记帐原理的要求,对每笔经济业务列出相对应的双方帐户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在登记帐户前,通过记帐凭证编制会计分录,能够清楚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归类情况,有利于保证帐户记录的正确和便于事后检查。

参考资料:

——会计分录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需视同销售,确认对应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企业购买电脑送客户,应做视同销售处理。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购买电脑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赠送给客户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在进行促销商品活动时,一般采取赠送客户产品的方式扩大销售市场,赠送产品时,应作为销售处理,相关账务处理怎么做?

赠送客户产品怎么做账?

产品赠送给客户,属于销售行为,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各种运杂费等。

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包括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应从购货方或接受劳务方收取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增值税销项税额,以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

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扣除折扣后的金额作为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在有现金折扣的情况下,企业应按总价法入账,实际发生的现金折扣,计入当期财务费用,不影响应收账款入账价值。

收到赠送的产品会计分录

收到赠送的产品,应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

借:库存商品

贷: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是除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之外的其他利得,换句话就是不在企业营业执照规定范围内的,与企业正常业务无直接关系的收入。是贷方科目,在利润表中体现,但并不影响企业营业利润。

为了达成合作双方长期的生意往来,企业往往会外购商品赠送给客户,那么企业外购产品赠送客户的账务处理该怎么做?

企业外购产品赠送客户的账务处理

若是将外购产品无偿赠送给客户,属于视同销售行为,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什么是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

通常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应收账款。该账户按不同的购货或接受劳务的单位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