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现实生活中,能够拥有这样的人生,简直是人人羡慕的对象。原因无他,有些人光是活着,就已经耗尽了所有的力气。有一餐饱饭,有合身的衣服,又能自由的选择自己可以怎么去生活,真的是很奢侈的一件事。如此说来,不久前完婚的玲湾和老公已经站在了人生的最高点
现实生活中,能够拥有这样的人生,简直是人人羡慕的对象。原因无他,有些人光是活着,就已经耗尽了所有的力气。有一餐饱饭,有合身的衣服,又能自由的选择自己可以怎么去生活,真的是很奢侈的一件事。
如此说来,不久前完婚的玲湾和老公已经站在了人生的最高点,后半辈子不用为衣食担忧,只要不沾染恶习,他们的人生旅途将会顺遂无比。但人心是不太容易满足的,尤其是在轻而易举得到一些东西之后,就会想拥有更多。
玲湾的心,被老公的爱意温暖,却又被现实打醒。在她看来,小姑子和自己一样,都是出嫁女,就不能随意地掺和娘家的事。她是这么做的,也想让小姑子以此为样,不要越过规矩。
她不懂的是,不管是自己的父母,还是公婆,作为长辈,他们心疼女儿的那番好意。没有人愿意看着自己的亲生子女过着落魄的生活,所以,很多人早早地就做好打算,要为儿女们以后的日子,添砖加瓦。
玲湾在没有嫁过来之前,其实打听过婆婆的为人。听说她没有重男轻女的思想,反倒是一双儿女从来都是公平对待,吃的喝的,她都会一人买一样。可以说,婆婆尽可能地一碗水端平,不让儿女们觉得自己受委屈了。
那时候的玲湾很高兴,毕竟小时候母亲和奶奶说的那些难听话犹在耳边,她们把弟弟捧在手心里,而她就是烂泥里的一块土疙瘩。
多年生活在一起,玲湾没有意识到,她多多少少已经被母亲和奶奶的观念影响,哪怕她急于证明自己已经脱离了原生家庭。但从她嫁到婆家以后,看到婆婆给小姑子买吃买穿的,心里那份嫉妒和不甘,就说明了问题。
她为了能尽快地被公婆看得起,没有答应母亲和弟弟的一些请求,尽管她被责骂,说她是攀了高枝儿的凤凰,心气儿高了,连自己亲弟弟都不管了。她没有妥协,告诉自己,人生是可以改变的,只要忘记那些烦心事。
玲湾忙着适应婆家的生活,却被婆婆的“公平”对待给彻底激怒了。那天本来一家人好好地在吃饭,婆婆却宣布新买的房子已经装修好了,如果玲湾和儿子觉得住在老家不方便,可以随时搬过去。
婆婆说的这套房子是当时准备给玲湾小两口的婚房,由于临时修改了图纸,导致结婚的时候,没能住进去。不用整天去揣摩婆婆的心思,玲湾自然是开心的,然而,婆婆接下来的话,却让她如鲠在喉。
“那套房妈去看过了,装修啥的还挺满意的,果然钱花到位,出来的效果就是不一样。这不,我给你妹妹的房子,也是按着你们那套房子的标准装修的,她看完也很满意呢!”
婆婆说得高兴,还给玲湾多加了几筷子菜。可玲湾的心翻腾着,她居然不知道婆婆会给小姑子也买了套房。她一时没忍住,就开了口:“妈,这不公平,给我们买房那是之前说好的,要给我们结婚用的,怎么能给小姑子也买了一套呢?”
“儿子一套房,女儿一套房,咋不公平了?”婆婆纳闷的问她。
“小姑子将来是要出嫁的,她是外人,照我看,不该给她买这套房子。妈,你要是有钱,怎么不想想未来的孙子呢?”
婆婆当场被玲湾这番言语给气的摔了筷子,而后她深吸一口气对玲湾说:“首先,那是我和你爸多年来不敢歇口气,攒下来的钱,这钱怎么花,你和我儿子暂时还管不着?其次,我儿子和女儿,从来都是谁有的东西,另一个也必须有。不存在外人不外人这一说法,你若要是把你自己当外人,那我也没办法。最后,我给我女儿买房,是给她的一份保障,你和我儿子若有能力,将来也可以这么做,我和你爸不会有啥意见。”
玲湾老公连忙起身拽住她就走,还一边说道:“妈,她不是这个意思,给妹妹买房咱不是早就说好了的事,我们还有事,先出去。”
很多时候,我们都活在别人的思想里,可能是因为没有经历过相同的事情,就想借鉴别人是怎么做的。可笑的是,到最后我们只是依葫芦画瓢,做出了别人曾经做过的决定,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么做事是否正确。
玲湾不觉得自己有错,她活了20多年,看到的只有别人家女儿贴补娘家的,还从未看到像婆婆这样,给女儿买好几十万的房子,这传出去还不成了笑话?她没有细想,婆婆说的那番话里,是在提点她,也是真的把她当成了一家人。
她老公反倒是一句话都没劝她,只告诉她了一句话:“我们家就是这样的,以后不管你生女儿还是儿子,也会是这样。”
玲湾不安地心,就这么放下了。但她知道,换成是自己,真的没有办法那么大度,虽然同样是女人,可就是做不到推己及人。
玲湾的事给姑娘们提了一个醒,第一点,遇到好婆婆要懂得珍惜。不要因为自己的短见,败光所有的好感。
毫无疑问的是,玲湾所面对的婆婆,可能是不少姑娘们心心念念的婆婆,能够大方地退出儿子的生活,她给出的建议,是自己真正经历过生活的困苦之后所明白的道理。
经验是最难得的,特别是明事理的经验。
第二点,人要懂得知足,有些东西不能站在自己的角度来看,你所经受的委屈,或许别人未曾经历过。
贪心的人,会慢慢走上一条不归路,因为她的内心满是欲望,一次次地满足,只会让她在得到和失去之间徘徊。痛苦往往就是这么产生的,所以,当你觉得有些事情是自己得不到的,就想想你已经拥有了多少,做到心态平和,才能在婚姻里找到真正属于你的幸福。
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赠与是否可以要求继续履行,赠与方能否撤销赠与(一)夫妻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依照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合同法关于赠与一节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因此在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夫妻之间赠与房产可以撤销。(二)赠与一方将其个人所有房产约定为夫妻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但未办理房产的加名登记,如果赠与协议经过了公证是不可以撤销的,如果没有经过公证,是可以撤销的。三、已经将一方个人财产变更为另一方个人名下房屋的性质,离婚时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除非受赠方侵害了赠与方或赠与方近亲属的利益,或者赠与行为导致赠与人生活困难,才可以考虑撤销赠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有人说当孩子们长大了,他们的婚姻应该由孩子们自己做决定,可有些父母却认为孩子们还不成熟,某些方面考虑欠缺,而父母毕竟是过来人,阅历丰富,所以孩子们的婚姻应该由父母确定。于是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孩子和父母在婚姻上有了分歧,产生了矛盾。有时候你喜欢的男孩,父母并不看好;而父母看好的男孩,你却对他没感觉。有些老实的孩子会听从父母的安排,而有些孩子却抱着"自己的婚姻自己做主"的思想来和父母抗争,那些自己决定婚姻的孩子们,生活得幸福吗?
老公是我初恋,也是我大学同学,我们结婚有7年了,彼此感情非常好,而且我和婆婆相处很融洽,从来没有出现所谓的婆媳矛盾,今天我要说事和小姑子有关。
在老公7岁那年,公公因病去世,婆婆独自一人抚养老公和小姑子,当时日子过得挺艰难。老公的亲戚们都劝婆婆改嫁,可婆婆拒绝了,后来婆婆独自把一对儿女拉扯大。想着婆婆这一路走来,真的颇不容易,在我心中婆婆是一个坚强的女人,婚后我非常尊重,孝顺婆婆。
我和老公认识还算挺有缘分的,当时我在一家医院做护士,有天我值班,婆婆摔伤住院了,这期间是我负责看护婆婆,慢慢的我和婆婆熟悉了起来,再加上老公那段时间几乎每天都来医院,婆婆总是有意的撮合我们。
虽然老公性格内向,而且沉默寡言,但我觉得老公挺老实,对他有了几分好感,接触时间久了,我们便日久生情了。
我们谈了一年后便结婚了,结婚那会老公家条件并不好,所以我们的婚礼很简单,不过我爸妈非常欣赏老公,婚后他们帮我们付了首付。我记得出嫁那天,母亲叮嘱我说我婆婆一辈子不容易,让我做个孝顺儿媳。
婚后虽然我们和婆婆分开,不过我们每周会去看望婆婆,而当时婆婆和小姑子住住一起。
小姑子高中毕业后就出来打工了,我和老公结婚那会,小姑子在一个商场当导购,工资不高,属那种月光族的女孩,不过我和她关系还算不错,偶尔给小姑子零花钱。
小姑子人长得漂亮,而且脾气也好,经常有男孩给小姑子送鲜花,追但小姑子一直心高气傲,拒绝了许多男孩的追求,直到我们结婚五年后小姑子才谈了一个男友,不过是外地的。
当时小姑子和外地男孩恋爱,这事一直瞒着我们,直到有天小姑子拉着她男友去逛街,被婆婆撞见了,我们才知道。
婆婆一直希望小姑子找个本地人嫁人,她逼小姑子分手,但小姑子死活不同意,最后小姑子居然偷偷的拿出了户口本,直接和男友领证了。婆婆气倒了,住院了半个月。
虽然小姑子当了远嫁女,但妹夫对小姑子很好,两口子日子过得还算不错,可天有不测风云。小姑子远嫁4年后,妹夫出了车祸去世了。当时小姑子的女儿才两岁。
本来妹夫是小姑子全部的依靠,如今妹夫去世了,小姑子离开了伤心地,带着她女儿回到了婆家。
婆婆家在在乡下,而小姑子要养孩子,必须去城里上班,这样一来,小姑子每天城里,农村两头跑很辛苦。看着小姑子如此劳累,我过意不去,想帮小姑子一把,于是我和老公商量一番后便把我们婚后买的第二套小房子送给了小姑子。
我一直觉得房子能够给女人带来安全感,对于小姑子来说,她一个离婚的女人带着女儿,为了生计奔波,本来就没安全感,如今我给她一套房子,至少能够让小姑子在城里有家的感觉,这样才能让小姑子更加安心地挣钱养家。
生活中有多少女人为了爱情,不顾父母的反对远嫁外地,有多少远嫁的女人过得幸福?又有多少女人后悔不已?
小姑子不听婆婆劝说,执意远嫁,不过庆幸的是小姑子嫁对了男人,妹夫对小姑子不错,可一场车祸让小姑子失去了唯一的依靠,小姑子带着女儿回了娘家,而女主可怜小姑子生活不易,主动送一套房,这样大度的大嫂,确实让人赞叹。
亲人有难,我们有能力就该帮忙,如同文中的女主帮助小姑子一般,这样有情有义的家庭怎能不让人羡慕
是否留给孩子房产,我觉得首先应该建立在一个“家庭考评”之上的。
电视剧《以家人之名》中齐明月的父母就因为要不要给女儿买房一事发生过争执。齐妈妈认为,一定要给女儿买一套房,这样的话即便女儿以后出嫁了,可以有底气。而齐爸爸认为,女儿迟早是要嫁人的,买房子永远是男方的责任,有钱还不如留着给自己养老。
在齐明月父母的观点碰撞里,可以发现两个非常普遍的传统观念:
1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给女儿买房,就相当于把财产拱手送人。2父母活着一辈子,辛辛苦苦一辈子都是为了孩子。这两个观点其实我都不苟同。
首先,男女平等在这个社会早就应该约定俗成重男轻女的旧观念在很多人心中仍然根深蒂固。这个社会虽然仍然是普遍的父系社会,但也不乏有母系社会的影子。生了孩子,可以自主选择是跟爸爸姓,还是妈妈姓,只这一点,就足以说明在一个家庭中,儿子和女儿的同等地位了。
所以,那些女生外向的言论和观念绝对不应该出现在父母的脑海中。在家庭里,对待儿子和女儿都应该是一样的。
其次,父母没有道理任由孩子“啃老”很多父母都把“传宗接代”作为自己结婚之后的首要目标。
诚然,一个种族想要存活,必须需要繁衍。但是,人类作为高等动物,是应该可以区分“生活”和“生存”,繁衍是责任,却不是唯一的责任。
父母给予孩子生命,教导他们长大成人,此后,他们的人生就该自己为自己负责。
挣多少钱,住多大的房子,有多好的伴侣,这些的决定权都在儿女身上,这些事情也不该是父母为之准备的。正是因为有很多的父母把这些当成自己必须履行的责任,才会有那么多的年轻人无所事事,只会衣来伸手,成为当之无愧的“啃老族”。
最后,父母心中应该有一道尺在决定房产要不要留给女儿之前,先定一个前提——“公平”。在平时的生活中,公平对待儿子和女儿,绝不厚此薄彼。
家庭虽然不同于职场,但也应该有“晋升”“考核”的制度。
如果儿女整日里不务正业,甚至沾染不良嗜好,给TA留下一套房,无疑是害了TA;如果儿女整日算计父母,想要拿走房产和父母分家,那给TA留下一套房,无疑是把自己送到了大街上……
但如果儿女都有自己非常正常的生活,也愿意经常陪伴照顾父母,那给TA留下一套房,只会让孩子更加感恩。
自己的孩子自己最了解,要不要留给孩子们财产也只能自己决定。
你好,很荣幸能回到到你的问题。
1 首先对你的这个问题,我们和其他人一样看到很气愤
你的这个问题,不要孩子,想寄养。说好听一点就是寄养,说严重一定就是犯罪,违法行为。
国家目前估计还没有生儿能不养的法律条款吧,有了孩子你就是了义务,不履行义务,那就有受到惩罚的。遗弃罪是要坐牢的。所以希望你的问题只是玩笑话而已。
2 如果是气话,或者玩笑话的话,我们建议你尽快收回这个想法
回头是岸,为时不晚啊。其实培养孩子我们觉得是件很有意义的事情,孩子的可爱可以化解你一切的烦恼。所以建议你不要不要他。既然不想要孩子,当初为什么要生孩子。成年人了到对自己的做过的事情负责人。特别是孩子这样的大事情,要一定负责人。或许一些小事可以做了不用管,即便做错了,也没事。但如果是涉及到道德,法律的事情,如果你还想一走了之,恐怕就不行了。照你这样,那社会的伦理还不都乱套了。整个国家还不都乱套了。
3 寄养你就不要想了,很明显孩子的父母都存在而且都具体能力抚养孩子,所以你后面的送人寄养肯定是违法的,肯定是要受到刑法处罚的。毋庸置疑。所以说的严肃点,希望你不要以身试法。
收回这个不好的想法,和孩子他爸(妈)好好的带孩子,有孩子是有福报的,有点人还很可惜,后悔没有孩子呢,你们要知足,要成熟点。
4 如果你送养,我们敢肯定你们以后会后悔的
老天一定会惩罚你们这样的罪人,或许近期不会,或许多少年以后也不会,但迟早会来的。到时候你们就后悔自己当初做的事情了。孩子是生命,不是物品,可以送来送去。现在社会只要有手有脚两个人还把个孩子养活不住,所以不要因为经济原因来借口不养孩子。尽自己的能力,养育孩子,后面的以后就靠孩子自己了。
最后一句:“此时作孽,迟早要还,回头是岸,为时不晚。”
我们读书的时候,不管是父母还是老师,都教育我们做人要懂得感恩,当我们困难时,别人帮助了我们,那么我们应该学会感恩,而感恩的方式有许多种,可对于有些人来说,并不是所有的感恩方式都能让人接受。
在我眼里,姑姐就是我们的恩人,当初我嫁给老公强子,他一穷二白,姑姐送给了我们一套房,让我们终于在城里安家了,婚后姑姐也一直帮衬着我们,我们也惦记着姑姐对我们的恩情,一直想报答姑姐,如今我生下了双胞胎女儿,可姑姐提出了一个要求让我左右为难,我不答应吧,有人会说我忘恩负义;可我答应了又于心不忍
我是一个来自山村的普通女孩,虽然当年我学习成绩特好,每次考试都能拿到奖状,可无奈将家里条件太差,再加上有个体弱多病的弟弟,为了减轻父母的压力,我只好在高二那年辍学了,打工挣钱养家。
在城里打工了快10年,我把大部分工资寄给了家里,后来弟弟高考落榜后去了远方打工,从那以后我们一家人都在挣钱,日子也慢慢好转起来。
在我25岁那年,我认识一个比我大三岁的男孩强子,他经常在生活,工作上帮助我,而强子也成为我的老公,当时强子在我所在的酒店当保安。
可能有人会说,一个男人年纪轻轻就去当保安,注定没啥前途,可我却不这么认为,只要能够靠双手养活自己,就是一种本事。
虽然在外人,强子是个没用的男人,可强子心地善良,待带人坦诚,尤其是对我特好,慢慢的我感受到了他的温暖,后来我们俩恋爱了。
恋爱半年后,姑姐远嫁外地,姐夫是个富二代,和姑姐是大学同学,两人从大一就开始恋爱,最终修成正果。
姑姐远嫁一年后就生了一个男孩儿所谓母凭子贵,从那以后姑姐在婆家的地位显著提高了,在婆家也能说上话了,虽然姑姐过上了好日子,但她一直没忘记强子,当时姑姐想安排强子去姐夫所在的公司上班,给他开1万的工资,但强子拒绝了。
我知道强子是个非常有自尊心的男人,他理解他姐姐的好意,但强子想用双手养活自己,这也是我最为欣赏强子的地方。
恋爱两年后我们结婚了,当时我们家没要彩礼,强子没能力买房,我万万没想到姑姐和姐夫居然送了我们一套房。
虽然我和姑姐很少打交道,但从强子和婆婆嘴里得知姑姐是个非常善良的女人,而且姑姐夫也非常大方,从来没有嫌弃强子,更是把我们当亲人看待。
一转眼三年过去了,我生下了双胞胎女儿,如今两个女儿都半岁了,虽然女儿们到来给这个家带来了欢声笑语,可随之而来压力大了许多,我和强子有点吃不消。
前天婆婆过生日,姑姐特意赶回来了,不过那天姑姐说出了她的想法,她说我和强子工资低,养两个孩子的确挺难,所以姑姐想让我把二女儿送给她抚养。
我知道姑姐一直想要个女儿,自从姑姐知道我一下子生了两个女儿,她就有了这样的心思,我更知道姑姐这样做,也是为了减轻我们的生活压力,我理解姑姐的良苦用心,可孩子毕竟是我的骨肉,我怎能忍心送给姑姐呢?
我一想到这些年来姑姐一直帮我们,我们从来没有回报过姑姐,难道我只能用这种方式来报答姑姐家的恩情吗?
"我妈辛苦把我拉扯大,我拿点东西给他们有错吗?"儿媳妇从婆家拿东西贴补娘家,习以为常。这件事引发了丈夫的不满。小丽和丈夫结婚近10年了,周围人经常夸小丽是顾家持家的女人。但是她顾家更多是娘家。双方父母把他们养大成人,本来就应该一碗持平,同样孝顺。可是她的做法让亲戚看不下去了。
小丽的婆家和娘家都是一般的家庭,公公在鞋厂上班,婆婆做做小工补贴家用,有空的时候就打理家务,帮小丽带带孩子。虽说小丽嫁到婆家也有近10年了,但是小丽和娘家的关系挺好,由于小丽娘家就在隔壁镇,每周末都会带着小孩回去。每次回去都会带上青菜鱼肉排骨啥的,但是回婆家时基本上就是两手空空。婆婆看在眼里烂在心里,为了自己儿子和儿媳的感情,忍气吞声。
小丽经常和婆婆叨咕孩子爱吃什么菜,婆婆就会准备一桌子饭菜。孩子想要学自行车了,就让孩子去跟爷爷要自行车当礼物。小孩想学特长班了,学费太贵,小丽也会在公婆面前念叨。虽然公婆有些怨言,但是这钱都是花在孙子身上,孩子8岁正在长身体,老两口也就默默掏钱包。小丽尝到甜头跟公婆要东西的频率越来越高。甚至回婆家前一天,还会让婆婆准备些水果、排骨之类的。后来婆婆也知道儿媳,从婆家拿好吃好喝的,然后转送到娘家,苦不堪言!
她娘家那边还传出这样的声音,说小丽在婆家的地位最高,不仅自己吃饱喝足,还能贴补娘家,婆婆也不敢多言,这样的女儿真有本事!这件事传到小丽丈夫耳中,和小丽大吵了一架,小丽委屈说道:"我妈从小把我拉扯大,拿些东西孝敬他们有错吗,凭什么不能拿?"
丈夫气得脸通红大声说:孝敬父母可以,但不能拿我父母的东西去孝敬你父母,打着孩子的名义给娘家送东西,还在背后说三道四,有本事你自己去赚。眼看小丽恼羞成怒,就快和丈夫大吵起来,婆婆赶紧来劝架"拿就拿了没关系,亲家缺啥说一声。"没想到这句话惹毛了小丽,质问婆婆你瞧不起谁呢?丈夫希望小丽带东西回去,可以和自己商量下,其次不要打着孩子的名义去送东西,同时也看不惯自己父母背地里还要付出这么多。(这句可不要)
养儿育女到成年,每个父母都付出了同样的辛苦,所以儿女都应以感恩的心态对待双方父母。小丽表面上每周带孩子回娘家看望父母,但是花钱花心思的全是老人,关键像小丽这种的做法太让老人寒心。
儿媳妇想要赢得婆家的尊重,做事一碗水端平,过节了买什么回娘家,就要买什么回婆家。这边老人给了五百块过节费,那边老人一定不能忘。夫妻间大事小事,多商量,不但能增进感情,还能表示尊重对方。儿媳不要总以为婆家欠着自己似的,为人处世是每个人用一生慢慢修来的。
虽然能理解媳妇不想跟公婆住在一起的想法,但是这媳妇都让公婆把房子卖了,还不让他们跟自己住在一起着实也有点过分,而且妻子自始至终都是在为自己的着想,这样的妻子其实离婚了对于你而言也未必不是个好事。
一、父亲在你30岁生日的时候送你一套房,却葬送了你的婚姻。说起来这就是一个强势妻子逼着自己公婆卖房子的事情,小刘的妻子之前就是相中了小刘有份稳定的工作,但是结婚后的妻子开始觉得自己的丈夫小刘很没出息,竟然连房子都买不起,而这一切仅仅是因为小刘的妻子不想跟公婆住在一起。
尤其是在有了孩子之后,小刘妻子买房子的想法就更加强烈,虽然小刘也在努力攒钱买房子,但是小刘的工资也就那么多了,除掉一家人的开支,根本就攒不了多少钱,于是小刘的妻子就想让公婆出钱给他们买房子,但是公婆也不同意。
在小刘30岁的时候,小刘的父亲给小刘一把钥匙,说这是给小刘的新房,并且说自己儿媳妇说得也对,老房子并不好住,还不如买新房呢?小刘很生气,但是小刘的妻子却觉得完全没问题,而且根本就不同意公婆跟自己的新房子里住,于是小刘就选择跟妻子离了婚。
二、这个妻子确实也是比较自私自利的,离婚也是很正确的做法。但是让小刘寒心的是在他要求父母必须跟自己一起住的时候,妻子竟然说公婆买房纯粹是因为孙子的缘故,跟她没什么关系,而且当初小刘的父母之所以会同意卖掉老房子,也是小刘的妻子以离婚威胁公婆,所以他们才会同意,但是他们卖了房子后,妻子却不同意公婆跟他们住在一起也是有点过分了。
要知道他们现在唯一能住的房子已经卖掉了,就是怕儿子儿媳妇离婚,而且他们以后就没有什么地方住了,儿媳妇不同意,难道要他们露宿街头吗?但是小刘的妻子觉得自己做法很正确完全没问题,也说是有点太过于自私了。
并且妻子在小刘提出离婚后,还算计着房子的钱,这也让小刘觉得很震惊,因为自己的妻子竟然为了要一半的房子,儿子都不要了,所以也就很快办理了离婚。
三、夫妻之间要相互理解,并且尊重老人也是应该的。倘若小刘的父母是个蛮不讲理的人,妻子实在是忍无可忍决定让小刘买房子搬出去住,那完全没问题,但是从整个来看的话,小刘的妻子在家的地位还是比较高的,再怎么跟小刘吵,小刘还是让着她,而且公婆也没有什么过分的举动,那么就说明小刘的妻子确实有点想太多了点。
虽然很多媳妇都不想跟公婆一起住,但是这种前提是公婆足够让人恨,而且他们有住处,现在你逼着公婆把他们住的房子卖了,还想让他们自生自灭确实也有点过分,而且丈夫提出离婚的时候,她还想的是分房子的一半,只能说这样的妻子可能就从未爱过她的丈夫和儿子,她永远爱的都是她自己而已。
夫妻之间要相互理解的,小刘是没什么大本事,但是从对妻子的态度来看,实际上还是可以的,而且倘若小刘的妻子肯相信自己的丈夫,然后尝试跟自己的公婆好好相处,那么也是个美满的家庭,但是妻子却一味想着自己,导致自己的婚姻破裂,但是对于小刘来说,跟妻子离婚也是非常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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