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被判刑的一些罪犯,家里有背景的,有一点小病就可以出狱保外就医。家里没有背景的就不行。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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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被判刑的一些罪犯,家里有背景的,有一点小病就可以出狱保外就医。家里没有背景的就不行。为什么?
导读:保外就医是有严格程序规定的,具体参考: http://baikebaiducom/view/26871htm 家里有背景、托关系送了礼,没病也能保出来,没背景的,中国特色了服刑期间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条件随时都可以办理保外就医。如果人民法院判

保外就医是有严格程序规定的,具体参考: http://baikebaiducom/view/26871htm

家里有背景、托关系送了礼,没病也能保出来,没背景的,中国特色了

服刑期间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条件随时都可以办理保外就医。如果人民法院判决时发现罪犯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内执行刑罚,直接决定保外就医。

法律分析

保外就医是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经司法机关批准让其取保监外医治的执行方法。又称监外就医,属于监外执行的一种,是人道主义的体现。保外就医,是法律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身体患有疾病,经有有关部门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不适宜在监狱执行刑罚而采取的变更执行方法。一般是两种情况:一、人民法院判决时发现罪犯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内执行刑罚,直接决定保外就医。二、罪犯在劳动改造场所服刑期间,患有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或者患严重慢性疾病、在劳动改造场所长期治疗无效,经劳动改造机关批准,可以保外就医。保外就医的罪犯应由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考察。保外就医期间应计算在刑期之内。如果罪犯病已痊愈刑期未满,应收监继续执行剩余刑期;如果刑期已满,则按期释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值得。这样做根据法律,子女有义务抚养老人。老人病了,应该把老人当作孩子。不能不管老人,这不仅在良心上而且在法律上都是不合理的。老人努力工作以抚养自己的孩子,当他老了时,他希望自己的孩子养自己。如果孩子不管老人,那是一个很大的错误。应该对老年人进行疾病治疗,但是应该对他们进行适当合理的治疗。不管所有客观事实如何,子女都必须就算破产也要让老人接受治疗,尽管这不一定有任何效果。

1医疗费用昂贵,一般家庭难以承受。毫无疑问,普通家庭无法负担癌症患者的费用,因此在子女面前存在两个严重的分化问题。我想治愈,但是我没有钱。几乎所有被医院判处死刑的癌症患者都是晚期癌症患者。

在治疗的同时,老人也承受着巨大的痛苦。即使他们接受了治疗,也只是继续将其身体向下拖动并使其进一步塌陷。事实上,许多家庭即使有钱也不想让老人继续受苦。这就是为什么某些人不建议在发生癌症后进行化学疗法,放疗和插管的原因。因为一旦到达这一步,几乎就无法挽救一个人。当然,我们不排除有奇迹发生的患者。

2子女的货币债务。家人保守地估计,治疗费用超过了四十万,在四线城市,一所房子只有二十三万,四十万对他们来说是个什么概念,许多人每月收入只有两三千,一旦给老人治病,结果怎么样不清楚不说,还会给整个家庭带来很大的负担,最终可能导致负债累累。

总的来说,每个人都有努力生活的权利,生命是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在老人没有放弃之前,我们绝对不能放弃自己的家人。

  一、条件 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二)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三)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下列罪犯不准保外就医: (一)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 (二)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 (三)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

  对累犯、惯犯、反革命犯的保外就医,从严控制,对少年犯、老残犯、女犯的保外就医,适当放宽。

  二、程序 第五条 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所在监狱、劳改队、少管所中队队务会讨论通过,报单位狱政科讨论并邀请驻劳改机关的检察院(组)人员列席参加,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

  第六条 保外就医的病残鉴定由监狱、劳改队、少年管医院进行,未设医院的,可送劳改局中心医院或者就近的县级以上医院检查鉴定。鉴定结论应经医院业务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并附化验单、照片等有关病历档案。

  第七条 对符合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罪犯,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应当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征求罪犯家属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并与罪犯家属联系,办理取保手续。取保人应当具备管束和教育保外就医罪犯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经济条件。取保人资格由公安机关负责审查。取保人和被保人应当在《罪犯保外就医取保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八条 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连同《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有关病残鉴定和当地公安机关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劳改局审批。同时将上述副本送给担负检察任务的派出机构。劳改局批准同意保外就医的,应将《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副本三份送达报请审批单位。

  第九条 对批准保外就医的罪犯,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应当办理出监手续,发给《罪犯保外就医证明书》,并对罪犯进行遵纪守法和接受公安机关监督的教育,同时,应将《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保外就医罪犯出狱所鉴定表》、人民法院判决书复印件或者抄件,及时送达罪犯家属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第十条 保外就医罪犯由取保人领回到当地公安机关报到。保外就医罪犯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的,公安机关应及时通知其所在的监狱、劳改队、少管所,由劳改机关负责寻找。

  第十一条 家居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罪犯回原住地保外就医的,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应当将其档案材料转给原住地劳改局,由该劳改局指定就近的监狱、劳改队、少管所管理。

  第十二条 对符合本办法第二条(一)、(二)项规定情形的罪犯,实行定期保外就医制度。依据罪犯病情,可以一次批准决定保外就医时间半年至一年。期满前,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应当派干警实地考察或者发函调查。保外就医罪犯病情基本好转的,由监狱、劳改队、少管所收监执行;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尚未好转的,由监狱、劳改队、少管所提出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劳改局批准,办理延长保外就医期限手续,每次可以延长半年至一年。决定收监执行或者延长保外就医时间的,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应当及时通知当地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第十三条 罪犯保外就医期间的生活和医疗费用,由其负有扶养义务的亲属负担;个别确有困难的,经当地公安机关证明,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可以酌情予以补助。因公致残或者因意外伤残的罪犯保外就医的,由监狱、劳改队、少管所负责治疗,也可以给予定期或者一次性补助。

  第十四条 保外就医罪犯,由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日常性监督考察,劳改机关每年应当派干警或者发函进行一次全面考察,了解罪犯病情和表现情况,根据情况进行处理。派出干警考察的,应当与负责监督考察的公安机关联系并与罪犯本人、取保人见面;发函考察的,负责监督考察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回复。罪犯在保外就医期间死亡、迁移地址或者重新犯罪的,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函告负责管理的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应当向负责管理的监狱、劳改队、少管所介绍情况,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

  第十五条 罪犯保外就医期间刑期届满的,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应当按期办理释放手续。

  第十六条 罪犯保外就医期间计入执行刑期,但采取非法手段骗取保外就医、经查证属实的除外。保外就医罪犯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擅自外出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第十七条 保外就医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收监执行:(一)重新违法犯罪的;(二)采取非法手段骗取保外就医的;(三)经治疗疾病痊愈或者病情基本好转的。

  第十八条 依照规定由公安机关看守所羁押的罪犯需要保外就医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  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正在服刑的罪犯有下列病残情况之一,且符合其他规定条件者,可准予保外就医:

  一、经精神病专科医院(按地区指定的司法鉴定医院)司法鉴定确诊的经常发作的各种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躁狂忧郁症、周期性精神病等。

  二、各种器质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高血压性心脏病、心肌病、心包炎、肺源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心脏功能在三级以上。器质性心脏病所致的心律失常,如多发多源性期前收缩、心房纤颤、二度以上的房室传导阻滞等。心肌梗塞经治疗后,仍有严重的冠状动脉供血不足改变或合并症者。

男学生无意看到老师隐私被送精神病院四个月,起诉学校索赔三十万

河南洛阳,某师范学院,大学男生小刘,无意间在厕所目睹了陈姓老师的隐私。万万没想到,在暑假留校期间遭到报复。陈老师带着精神病院的医生到学校,强行将小刘捆绑送医。小刘被迫在医院待了134天,其间接受过电击、强制喂药等治疗,还曾被护工殴打过。

更令小刘不能接受的是,陈老师并未将真实情况告知学校,反过头来却威胁小刘的母亲“如果不住精神病院,就不允许继续上学”。小刘出院后到医院检查,医生检查结论为“并不是精神病”。之后,小刘走上了漫长的维权之路,他将学校和精神病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30万精神损失和赔礼道歉。

此案历经6年多次审理,2021年12月,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学校和精神病院不构成侵权。而小刘则表示不服,决定继续上诉。真是细思极恐啊!一个好端端的大学生,本该拥有美好的未来,但却因突然被送进精神病院,改变了人生的轨迹。目前,小刘的同学们早已结婚生子,而他却一直在维权的路上停滞不前。这134天里,他遭到灌药、电击治疗、殴打等非人折磨,真是比**情节还惊心动魄。

无论小刘是否有精神疾病,事件的过程本就存在着诸多明显的问题,支持小刘上诉,讨回公道。小刘作为在校大学生,无论其所述的与陈老师结怨一事是否真实,根据现有的报道和证据,确实能够证明两被告对小刘有强行捆绑送治行为。

如果小刘被认为疑似患精神病并有自伤或伤人的情形时,学校有权将其送到精神病医院。很明显,小刘在当时并不存在自伤或伤人的情形。

咋判的

本案中,法院认为学校不担责的依据,则是《精神卫生法》第30条中对应当实施住院治疗的条件所做出的限制。该条规定称的治疗条件,除了已经发生的自伤或伤人行为,还包括是否存在自伤或者伤人的风险。而所谓的“风险”,属于专业评估判断,应当通过司法鉴定来确认,也就是说责任不在学校。

这个判决真是有点离谱!学校是有保障学生安全的义务,不知道陈老师是不是辅导员,如果不是那自己的学生被强制治疗134天而不知,岂不是笑话?

再者,但是即便如此,该校老师凭主观确定小刘患精神障碍吗?未经准确判断就联系医院,未经报告学校擅自带医疗机构的人将小刘带走,这么大动静,学校就没有一点反应?显然学校是有一定过错的,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而作为精神病院,也应当知道《精神卫生法》中所规定的“不得强制收治病人”的原则。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必须是经过诊断评估确认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才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而刘某作为一个学生,在未出现自伤或伤人风险甚至未与其家人联系的情况下,有缘强制收治,显然属于违规违法。

我国各地均出现过“被精神病”的案件。正常人一旦“被精神病”,不仅肉体受到折磨,精神上更是留下巨大的创伤。我支持小刘上诉!支持向祸害他的老师追责!您认为学校应该承担责任吗?

判过刑的人对子女有什么影响

 判过刑的人对子女有什么影响,当一个公民触犯法律的时候,严重是需要坐牢服刑的,大家都知道违法不仅对自己有影响,对自己的子孙后代都是有很多的影响的,那么 判过刑的人对子女有什么影响呢?

判过刑的人对子女有什么影响1

 判过刑的人对子女的影响是:在有政审的机构,部门或学校,父母的违法犯罪记录可能会对子女产生不利影响。在其他情况下,遵循罪责自负的原则,不会对子女有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法律分析:

 判刑人员对子女的影响为:在法律上没有影响,但是会影响子女的政治审核,因此子女进入国家单位甚至参军都会变得艰难。违法犯罪的个人信息会推送到城市征信系统和个人诚信系统,个人违法犯罪行为也会影响到子女等直系亲属考学、入党、征兵、报考公务员、就业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判过刑的人对子女有什么影响2

  一、对子女上学的影响,分情况讨论:

 1、在高考中,如果有报考警校的考生,政审也是需要的,任何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原因直系亲属有判刑等犯罪行为的,那么其子女考警校政审也是不通过的。

 参照人民警察政审考核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察对象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

 (1)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中有曾被判处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监所服刑、监外执行(含保外就医)的;

 (2)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中有因严重政治错误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或者有邪教组织的骨干分子且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3)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中有证据证明在国(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2、对于一般的大学,非严格政审,子女上学不会受到限制。

  二、就业:报考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会有影响吗?

  1、在公务员政审中,有一项是需要审查考生的`直系亲属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

 那么问题来了,直系亲属的哪些行为会影响子女报考公务员呢?

 (1)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直系亲属如果有判处死刑的情况,或者正在服刑、曾犯有危害国家安全罪、正在被立案审查的,都会影响到子女的报考。

 (3)父母有醉驾前科的,可能会有影响。

 像公检法机关、国家安全部门等岗位,对招收人员一般会有更严格的政审。

 如果是其他的一般岗位,相比之下政审可能会没那么严格。但如果报考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罪名、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直系亲属犯罪与岗位密切相关,则会受到较大影响。

 在现实生活中,热门公务员职位的竞争往往较大。如果直系亲属中有长辈曾留有刑事案底,可能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影响考试录取。

  2、考取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一般实行非严格政审,主要要求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没有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

  三、服兵役

 凡是受过刑罚的人,他们的子女在报名当兵的时候,政治审核是不会通过的。

 根据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七)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进行过活动的,参加过有害功法组织或者积极进行过活动的; 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上述非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九)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

 (十)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本人不能划清界限的;

 (十一)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现役政治条件情形的。

 由此可见,如果父母受过刑事处罚,在社会上从事职业时,除了自己会遭受许多行业的拒绝,其子女也将有所限制牵连,无缘一些优质工作岗位。

 可能部分人会觉得这种做法不公平,孩子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与家庭,上一代人的错误凭什么要孩子来买单?无辜的孩子为什么就要为父母的错误付出代价?

 但是,我们需要明白: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守法护法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孩子虽然无法选择家庭,但在家庭里的父母,也可以选择遵纪守法不犯错!

判过刑的人对子女有什么影响3

  一、受过刑事处罚对子女什么影响

  公务员政审不能通过:

 在公务员政审中,有一项是审查考生的直系亲属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如果直系亲属有刑事犯罪记录的,则孩子公务员政审不通过。那直系亲属的哪些行为会影响子女考公务员呢?

 1、老赖,老赖指的是有能力还账,但是却耍赖拒不还款的人。

 2、直系亲属如果有判处死刑的情况,亦或者正在服刑(不管是什么刑罚)、曾有危害国家安全罪、正在被立案审查的,都会影响到考生的“仕途”。

 3、父母有醉驾前科,影响孩子的公务员政审。

  在警校招生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审不合格: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二)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三)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四)曾参加过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五)有过吸毒史的;

 (六)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七)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八)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的单位征集的新兵除执行上述规定外,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不得征集;

 (一)在言行上同情或者支持非法组织或者非法活动的;

 (二)收听、收看境外反动广播、电视等传媒,传看过反动宣传品、*秽物品,思想受影响,是非界限不清的;

 (三)有偷窃、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不良行为的;

 (四)参加各种宗教组织或者进行过迷信活动的;

 (五)文身的;

 (六)长期在外地,现实表现不易查清的;

 (七)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制度有不满言行的;

 (八)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被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九)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因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十)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

 (十一)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有害功法组织骨干分子或者顽固不化人员的;

 (十二)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的;

 (十三)其他不符合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情形的。

  二、受到过刑罚的人,有哪些职业是无法从事

 法官、人民陪审员、检察官、公务员、律师、辩护人、司法鉴定、公证员、警察、外交人员、村委会成员、拍卖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从业人员、保险业特定从业人员、破产管理人、种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食品业特定从业人员,上述这些职业是不能从事的。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分子在法院审判之后,会被移送到监狱,一定时期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也就留下了刑事案底,会对子女造成一定的影响。下面为你整理了判刑了对后代有什么影响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判刑了对后代有什么影响

      在我国,被判刑之后,都会留有案底,我国没有前科消除制度,不管是违法记录、还是犯罪记录都会伴随当事人终生。这种案底对于当事人的平时正常生活没有影响,但是对于当事人的子女还是有影响的。如果被判刑人员的子女,需要当兵、考公务员等等,在入职前都会有政审环节,如果父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就可能对子女有影响,导致子女无法通过政审。比如,根据《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其中就包括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因此,作为父母一旦被判刑肯定会对子女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我们需要遵守法律规定,才能给子女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和经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刑事判刑怎么才能减刑

      减刑要由所在的监狱提出,所以首先把申请交给监狱管理部门,他们审批认为合格(所以要和监狱管理机关沟通沟通)的才会向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建议,法院应当在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1个月内作出裁定,即作出是否减刑的决定。这个中间的期限当然取决于监狱管理机关的情况了。

      减刑的材料主要是:监狱的减刑建议书,原审理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以及相关文书,罪犯悔改或立功的书面证明材料,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减刑的前提是: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因此最多减1年零45个月。实际上估计大概是减1年左右。

      期限关键取决于监狱。如果它觉得合适,会立即送到法院,最多一两个月就好了。如果他不愿意,你就没有机会减刑的。所以一切取决于监狱。

      三、被判刑后可以申请保外就医吗

      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二)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三)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下列罪犯不准保外就医:

      (一)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

      (二)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

      (三)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

      对累犯、惯犯、反革命犯的保外就医,从严控制,对少年犯、老残犯、女犯的保外就医,适当放宽。

      我国是法治国家,依法治国,任何人只要违反了法律法规,是要接受处罚的,因为犯罪的形式、种类多样,各个犯罪类型也存在了不同的犯罪情节,法律对此作了不同的处罚规定。以上就是整理的有关判刑了对后代有什么影响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