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第一种: 当客户找你要免费样品的时候,你可以先这么回复下:说明你也遇到要求要样品的客户,可是当你向他们解释,一般样品需要更多的时间和成本,因为他们是小订单量,他们都能够理解,也愿意去支付样品费。你可以给客户传达出这么一个信息 ,
第一种:
当客户找你要免费样品的时候,你可以先这么回复下:说明你也遇到要求要样品的客户,可是当你向他们解释,一般样品需要更多的时间和成本,因为他们是小订单量,他们都能够理解,也愿意去支付样品费。你可以给客户传达出这么一个信息 ,如果每个我们遇到的客户都要求我们寄免费的样品,那么我们公司每天将会有好多免费样品寄出,告诉客户,我们公司是不能够接受这样的情况的。而且告诉客户,当客户下单后,样品费是可以返还的。
第二种:
你可以向客户说明,你们公司不提供免费样品对没有合作过的公司之前。而且告诉客户这已经是给客户的最低价格了,就是出厂价,而且同时向客户传达出这么一个信息,你们公司注重长期合作不是短期合作,更重要的是说明,你给别人的样品价是高于你给他的样品价,让客户有点占了便宜的感觉。当客户感觉你在为他考虑的时候,他说不定就愿意付样品费了。
第三种:
你可以试探付运费,通常情况下,运费比单个样品的费用还要贵,如果又是给免费样品又是给付运费的,这样真是划不来,如果客户拿到样品,觉得不错,给你下单了还好,如果有的只是些骗子客户,只是把样品拿了自己用的,那可就得不尝失了。我想客户只说不愿意付样品费,没说愿意不愿意支付运费啊,大家千万不要把样品费和运费混成一个费用,如果客户愿意支付运费,而你公司的样品费又比较小,可以给客户发免费的样品的,记住,可以在报运费的时候价格稍微高一点,这样还是可以弥补损失的。但是对于大型的样品费,要求寄免费样品,我想就不用说了把。如果连运费都不愿意付的客户,这下,你要小心的查下了。
第四种:
是最关键的一步,先分析分析客户的采购信息,看看客户是不是真心想购买,这就需要你用到你所拥有的来调查客户,看这个客户是否是优质客户还是劣质客户。比方看客户的公司,看他卖的产品是不是你们行业的,看客户是优质客户还是劣质客户 ,当然,这个也有点看运气的成分。
不管怎么样,当客户要求要免费样品的时候,千万不可以心急,想都不想就给客户免费寄样品。
及时跟进客户的使用情况,设想客户在使用您的产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前向客户方说明注意事项;及时跟客户沟通,了解客户对公司及产品的总体印象,及时解答客户的疑问,做好售后客服工作,有事没事跟客户常联系着,让他知道贵公司一直在关注着他对产品的使用情况我觉得,寄出样品后第2-3天左右就跟客户通电话是否收到样品,确认收到后叫客户确认样品是否有问题。然后跟客户沟通是否还需要改进的地方,叫客户留下及时通讯工具,及时跟进解决客户存在的样品问题,呵呵,这样的话,你后续的单肯定没有问题的,当然,还有一些必要的公关手段罗,呵呵首先要有把我性的了解客户的样品要求准确寄样2后期等客户收到以后电话回访 3主动的与客户沟通样品的质量与价格以及多方面存在的优势与客户进行交流跟踪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有时候我们的目的性不要太强,确定产品能否达到要求,产品质量是第一位,产品质量没有问题的话,跟踪下来应该是没有问题,跟踪其实有另外一个近义词就是沟通!!
样品一般是很小的东西,如果发一般空运,手续提货都麻烦,费用也不见得少到哪里去。如果发快递,一般5天就收到了,还安全方便,因为东西小,费用也不会很高。所以一般发快递。
如果你不想承担快递费,可以要求客户承担运费,样品免费,要一个客户的到付帐户。
可以回答:我们可以根据您的需求提供适量的样品。请告诉我们您需要的样品数量,我们将尽力满足您的需求。
当客户询问能送多少样品时,作为服务提供商,应该主动了解客户的需求并提供合理的回答。可以表达愿意提供样品,并询问客户需要的具体数量,以便能够做出相应的安排。这样可以确保客户能够得到所需的样品数量,并展示专业服务态度。
在确定样品数量时,还需要考虑成本和物流等方面的因素。提供过多的样品会增加成本和物流的复杂性。
1,寄样品给国外的客户,往往选择通过国际转运公司发DHL性价比是比较高的
具体还看什么物品,目的地国,UPS,FEDEX也可以参考选择的。
2对,往往发国外是预付的。
3通过国内快递发件到国际转运公司,然后安排。
3这个物品卖家,你可以平台和客户沟通好。
问:某公司生产的产品是一种金属工业原料。由于客户企业的使用这种原料的用途不同,所以该公司必须根据不同客户的要求生产适应他们工艺的产品。为适应客户需求,该公司在原有的一个品种基础上试验发展了20多个品种。上述这些产品虽然属同一产品,但由于客户对指标要求不同,每一个新客户在订货前都必须进行应用试验(实验分为小试、中试和工业性试验,该公司只免费提供1公斤以下的小试样品,中试和工业性试验的样品均按价收款)。客户在应用试验过程中除了得到是否可用的结论外,没有其他经济利益,如果不能使用,客户试验成本将成为沉没成本,永远得不到补偿。该公司认为,税法中赠送产品视同销售征税的规定是为了防止企业将产品无偿送给他人(包括客户),少缴国家税收。而该公司的产品非最终消费品,提供样品是开发新用户所必须的,因此,他们认为公司提供样品与制定税法所要规范的提供样品行为是有质的区别的,不应缴税。这个观点正确吗?答:该公司将生产产品作为样品送给客户试验使用,主要涉及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在增值税处理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该单位将自己生产的产品作为样品送给客户试验使用,虽然是销售过程中必须的付出,但也是税法上规定的无偿赠送行为,因而,还是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按下列顺序确定样品的销售额:(一)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二)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在企业所得税处理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79号)规定: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时,应视同对外销售处理。其产品的销售价格,应参照同期同类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没有参照价格的,应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法组成计税价格。虽然该公司将生产产品作为样品送给客户试验使用税法规定要视同销售处理,但是由于按照会计制度规定样品是作为销售费用处理的,而且税法也未规定作为销售费用的样品不能税前扣除,也就是说,一方面税法要求视同销售处理,另一方面税法又允许作为期间费用在当期税前扣除,而且都是按照市场价(公允价值)处理,因此,企业所得税上只要在申报时进行申报表调整处理(增大销售收入和成本费用),但不会对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影响。该公司应按照真实性和合法性原则据实处理,不能将不属于样品的其他赠送或不合理的样品费用支出作为样品销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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