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注:大概以下范围,具体各地可能有微调:一、综合部分包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9〕1号)(三)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0〕2号)(四)中华人民共和
注:大概以下范围,具体各地可能有微调:一、综合部分包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9〕1号)(三)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0〕2号)(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五)保险基础知识(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涉及保险业市场竞争的条款(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部分涉及高管人员职务犯罪的条款(八)关于向保监会派出机构报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内部审计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08〕56号)(九)关于印发《保险业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预警和查处工作暂行法》的通知(保监发〔2007〕127号)(十)关于印发《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的通知(保监发〔2010〕12号)(十一)关于贯彻实施《保险公司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0〕26号)(十二)关于明确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0〕49号)(十三)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十四)保险许可证管理法(保监会令2007年第1号)(十五)行政许可实施法(十六)关于《保险许可证管理法》实施有关事宜的通知(保监发〔2007〕70号)(十七)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法(十八)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法(十九)保险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二十)关于印发《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暂行法》的通知(保监发〔2008〕27号)(二十一)关于严厉打击利用保险业务从事商业贿赂行为的通知(保监发〔2010〕106号)(二十二)关于改进服务质量落实服务承诺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1〕16号)(二十三)关于印发《保险监管人员行为准则》和《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的通知(保监发〔2009〕24号)(二十四)保险统计管理暂行规定二、专业题部分(一)产险部分:1各地产险公司分支机构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展指引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二)寿险部分:人身保险监管政策参考(三)中介部分:1、代理(1)《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险代理合同有关问题的意见》(苏保监发〔2005〕13号)2、经纪(1)《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2)《关于规范保险经纪机构参与大型商业保险及各类招投标业务的通知》3、公估(1)《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2)《保险公估相关知识与法规》(201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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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在放开相关险种跨区域经营的同时,禁止违规承诺收益以及以现金或同类方式向投保人返还所交保费,并明确第三方网络平台不得代收保费并进行转支付,并且禁止返现降价。
保监会禁止返现降价的原因
在大型商业保险、统括保单市场,各家保险公司通过多种方式降低费率来抢占市场。保监会表示,保险公司非车险费率要符合审批报备规定,不能任意扩大保险责任;并按照纯风险损失率表,禁止恶性价格竞争。此前,保监会已经陆续颁布了风险单位的划分指引和大型商业项目的纯风险损失率表。根据《通知》,今后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及个人不得通过返还或赠送现金、预付卡、有价证券、保险产品、购物券、实物或采取积分折抵保费、积分兑换商品等方式,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不得以参与其他机构或个人组织的促销活动等方式变相违法支付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从理论上来说,保费等于期望赔付+运营成本+佣金。如果返现了,就说明保费收高了,那双方就不对等。
保监会下发《关于商业车险费率监管有关要求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857号),为了防止财险公司以任何形式开展不正当竞争,要求车险业务正式实施产品,费率报行合一,即保险公司报给银保监会的手续费用和实际使用费用保持一致,各家保险公司的中介,业务员的手续费不得以任何形式返还。
保险返现是给老百姓便宜,国家为啥还不允许呢?
其实,国家并不是不想给老百姓实惠,返佣其实是我国目前保险市场发展不健康,恶性竞争所致的一种不良现象。保险费率的厘定是一个很复杂的事情,是保险精算师通过大量模拟计算得来的,如果保险公司一味地高额返佣拉拢客户,不按照费率来,将会给保险公司的经营带来巨大的隐患。恶性竞争将使保险公司经营成本加大,再加上赔付成本,很多保险公司都在赔本卖吆喝。久而久之这会使服务下降,甚至会直接影响到老百姓的赔付。
携带信息登记表、恋爱保险给付确认书、两人的身份证正反照片以及结婚证去人寿保险公司兑换就行了,可以选择兑换一万朵玫瑰或者一万现金,或者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询问相关事项。
(一)什么是人寿恋爱保险?
中国人寿恋爱保险是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恋爱客户群体开发设计的一款创新型保险产品,目的在于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引导年轻人树立积极正确的恋爱观。
购买方式有两种,一是可以直接找人寿保险的业务员购买,二是可以通过线上直接用手机微信扫中国人寿恋爱保险二维码购买,扫码之后会出现页面,点击购买方式,填写相关资料,点击支付即可购买。恋爱保险价格有三种,分别是299元,在校大学生199元以及现役军人199元。该保险覆盖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障和婚礼祝福玫瑰保障两种责任,从购买的那一天起享有一份三年期1万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3年以后10年以内的任意一天,购买人与指定心上人领取结婚证,即可获得一万朵玫瑰。购买后可登录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查询保单详细信息。
(二) 人寿恋爱保险购买注意事项:
购买人就是被保险人,199元价格的恋爱保险仅限于现役军人和在校大学生购买,购买人须提供本人及指定心上人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同一对情侣,只能购买一份恋爱保险。同一对情侣非初次领取结婚证,无法获得1万朵玫瑰。购买人须年满18周岁,申领婚礼祝福玫瑰,须在举办婚礼前30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婚礼祝福玫瑰按指定时间送达指定地点不提供摆放或造型服务,该产品投保后不允许退保。
(三)人寿恋爱保险下架的原因:
目前,人寿恋爱保险已停售。因为恋爱关系不具有法律承认的合法利益,不然如果有人抢了你的男朋友或者女朋友,就是侵犯了你的合法利益,你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恋爱保险承保了投机风险,因为根据财产保险的损失补偿原则,财产保险的作用应该是减小损失,而不是让人获得利益,而且恋爱保险无实质内容意义,具有炒作的意义。
中国人寿·999·详细条款:
国寿意外伤害999急救保险业务管理办法
国寿意外伤害999急救保险其适用的保险条款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和《国寿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一、投保范围及投保规则
1、年龄在16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生活、工作或劳动者,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2、国寿意外伤害999急救保险分为金卡和白金卡两种,金卡保险金额为:钻石卡保险金额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元,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保额元,保费合计358元。
保险责任项目
保险金额及保险费
(单位:元/份)
白金卡
人身意外伤害
意外伤害医疗
保险费
358
3、被保险人不限职业,均可投保;被保险人出险时根据《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规定判断是否理赔;被保险人从事五类(含五类)以上的职业活动时发生保险事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额降为保单保额的50%进行给付。
4、同一被保险人最多可购买本保险4份,超出部分无效。
5、患有精神病、弱智者、双目失明及聋哑者不予承保。
6、根据中国保监会规定,被保险人未成年时发生责任范围内身故,无论购买1份或多份(最多以4份为限),本公司最高赔付以10万元为限,并将剩余身故责任所对应的已交保费无息退还。
二、承保实务
1、国寿意外伤害999急救保险只限个单销售,单位投保可用汇交件方式出单。投保单分为个人投保单和汇交件投保单。
2、个单投保方式:投保人填写投保资料,若购买多份保险请填写多张投保单。
3、汇交投保方式:汇交人填写投保资料,被保险人在投保清单上签字确认,汇交件中每人投保的保险卡份数和保险卡类别必须相同。系统支持人员清单导入模式。
4、保单生效日的确定:系统默认为录入出单日的次日零时。
三、保全实务
1、客户资料变更
客户需填写《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并交至客户服务部柜面。客户服务柜面受理审核变更资料是否齐全,准确,确认签名是否相符,复核后进行修改,不得任意将被保险人信息变更成另一个被保险人的信息。变更后须出具批单送交客户。
2、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人填写《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提供保险合同正本、投保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件(汇交件退保时须提供)到柜面办理退保。已发生过理赔的保单不允许退保。
3、补/换发保险合同
(1)如客户保险合同正本遗失或污损申请补/换发,不予补发新的保单,只将原保单的公司留存联加以复印并加盖业务专用章后送交投保人。
(2)如果客户识别卡和牌任意一个丢失,不予重新补发新的识别卡或识别牌。
四、理赔实务
1、报案
当被保险人出险后,应在5日内通过电话、传真方式或直接到客户服务部柜面报案。
2、客户索赔所需资料
根据理赔实务规定的内容提交理赔资料。
3、理赔注意事项
国寿意外伤害999急救保险特别约定,被保险人若从事五类(含五类)以上的职业活动时发生保险事故,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额降为保单保额的50%进行赔付。造成被保险人残疾的,按照保单保额的50%再乘以残疾比例进行赔付。理赔人员在理赔时应注意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事故时所从事的活动。
4、其余事项参照《寿险实务》、《理赔手册》执行。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看了下面这段话,你会有正确答案,尽管我看不到选项,希望采纳!!!!
11年3月13日中国保监会和银监会今天联合发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以下简称“《监管指引》”),要求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建立重大事件联合应急处理机制,应对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中出现的群访群诉、群体性退保等事件,同时在客户投诉、退保等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积极处理,实行首问负责制度,不得相互推诿,避免产生负面影响,使事态扩大。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发展迅速,银行代理渠道逐渐成为人身保险销售的重要支柱。据统计,通过银行渠道获得的保费收入已占人身保险保费总量的近50%。但由于部分保险公司和银行盲目追求规模,对销售人员培训不到位,对销售过程和业务品质管理粗放,致使有些销售人员受利益驱动而屡屡误导消费者,“存单变保单”的事件时有发生,消费者权益受到了严重损害。
“诸如销售误导类的问题客户投诉比较集中,社会反映强烈,如不妥善整治,不仅会对银保市场的可持续发展造成负面影响,还会影响保险业和银行业的声誉。”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称,出台《监管指引》的目标就是为了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从规范银保市场秩序、加快银保发展方式转变入手,促进银保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
《监管指引》规定,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应当结合自身及对方的资本状况、资产规模、管控能力等因素审慎选择合作对象,合理确定合作对象的范围和数量。单一商业银行代理网点与每家保险公司的连续合作期限不得少于一年。对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网点已经中止合作的情况,商业银行应配合保险公司做好满期给付、退保、投诉处理等保单后续服务。
此外,保险公司委托商业银行销售的保险产品,应当是按照中国保监会保险产品审批备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经过中国保监会审批或备案的保险产品。保单封面主体部分必须以显著的字体印有“保险单”或“保险合同”字样、保险公司名称等内容。
针对销售人员的误导销售和错误销售行为,《监管指引》明确规定,销售人员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混淆,不得使用“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推出”、“银行推出”、“银行理财新业务”等不当用语,不得套用“本金”、“利息”、“存入”等概念,不得将保险产品的利益与银行存款收益、国债收益等进行片面类比,不得夸大或变相夸大保险合同的收益,不得承诺固定分红收益。商业银行网点及其销售人员不得以中奖、抽奖、送实物、送保险、产品停售等方式进行误导或诱导销售。
值得关注的是,《监管指引》要求商业银行根据保险产品的复杂程度区分不同的销售区域。
其中,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将不得通过商业银行储蓄柜台销售,也不得销售给未经过风险测评或风险测评结果显示不适合的客户。
对于保单期限和缴费期限较长、保障程度高、产品设计相对复杂以及需较长时间解释说明的保险产品,《监管指引》规定,商业银行须积极开拓理财服务区、理财专柜、财富中心、私人银行等专门销售区域,通过对销售区域和销售队伍的控制,提高销售品质,将合适的产品通过合适的人员销售给合适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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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以下简称“《监管指引》”),要求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建立重大事件联合应急处理机制,应对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中出现的群访群诉、群体性退保等事件,同时在客户投诉、退保等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积极处理,实行首问负责制度,不得相互推诿,避免产生负面影响,使事态扩大。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发展迅速,银行代理渠道逐渐成为人身保险销售的重要支柱。据统计,通过银行渠道获得的保费收入已占人身保险保费总量的近50%。但由于部分保险公司和银行盲目追求规模,对销售人员培训不到位,对销售过程和业务品质管理粗放,致使有些销售人员受利益驱动而屡屡误导消费者,“存单变保单”的事件时有发生,消费者权益受到了严重损害。
“诸如销售误导类的问题客户投诉比较集中,社会反映强烈,如不妥善整治,不仅会对银保市场的可持续发展造成负面影响,还会影响保险业和银行业的声誉。”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称,出台《监管指引》的目标就是为了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从规范银保市场秩序、加快银保发展方式转变入手,促进银保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
《监管指引》规定,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应当结合自身及对方的资本状况、资产规模、管控能力等因素审慎选择合作对象,合理确定合作对象的范围和数量。单一商业银行代理网点与每家保险公司的连续合作期限不得少于一年。对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网点已经中止合作的情况,商业银行应配合保险公司做好满期给付、退保、投诉处理等保单后续服务。
此外,保险公司委托商业银行销售的保险产品,应当是按照中国保监会保险产品审批备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经过中国保监会审批或备案的保险产品。保单封面主体部分必须以显著的字体印有“保险单”或“保险合同”字样、保险公司名称等内容。
针对销售人员的误导销售和错误销售行为,《监管指引》明确规定,销售人员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混淆,不得使用“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推出”、“银行推出”、“银行理财新业务”等不当用语,不得套用“本金”、“利息”、“存入”等概念,不得将保险产品的利益与银行存款收益、国债收益等进行片面类比,不得夸大或变相夸大保险合同的收益,不得承诺固定分红收益。商业银行网点及其销售人员不得以中奖、抽奖、送实物、送保险、产品停售等方式进行误导或诱导销售。
值得关注的是,《监管指引》要求商业银行根据保险产品的复杂程度区分不同的销售区域。
其中,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将不得通过商业银行储蓄柜台销售,也不得销售给未经过风险测评或风险测评结果显示不适合的客户。
对于保单期限和缴费期限较长、保障程度高、产品设计相对复杂以及需较长时间解释说明的保险产品,《监管指引》规定,商业银行须积极开拓理财服务区、理财专柜、财富中心、私人银行等专门销售区域,通过对销售区域和销售队伍的控制,提高销售品质,将合适的产品通过合适的人员销售给合适的客户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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