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购物卡存100送50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客户 0 39

销售购物卡存100送50怎么进行账务处理,第1张

销售购物卡存100送50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导读:这里有两种处理方式,供您参考(为了简便理解,增值税没有写,您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1、将赠送的50元与原100元的成本一起计入成本,收入100元不变;借:库存现金100,贷:主营业务收入100,借:主营业务成本

这里有两种处理方式,供您参考(为了简便理解,增值税没有写,您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1、将赠送的50元与原100元的成本一起计入成本,收入100元不变;

借:库存现金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借:主营业务成本-两者一起的成本,

贷:库存商品-两者一起的成本,

2、将赠送的50元的成本计入销售费用或者营业费用中,

收入时不变

100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50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这种情况要50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公司采购送给客户的礼品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科目。

业务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

(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

(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为促销自家产品,一般都会以抽奖送礼的形式宣传产品,那么对于赠送给客户的礼品该怎么做账?要缴纳个税吗?

公司给客户赠送礼品的账务处理

公司向客户赠送礼品,做账时,一般在营业外支出、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等科目核算,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计入业务招待费或销售费用科目核算,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

注:一般纳税人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应计算销项税额

赠送礼品给客户要不要缴纳个税?

需要按具体情形区分:

1、如果客户不是个人,而是公司或其他单位组织的,则不会涉及个税的缴纳;

2、如果客户是个人,但属于“买赠”情形,则无需扣缴个税;

3、如果是向个人赠送礼品,并非“买赠”的赠送,才要扣缴个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年第74号)的规定:

三、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赠送给客户的礼品涉及的增值税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3]38号)第四条规定: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由以上规定可知,如果公司做宣传活动过程中以抽奖等方式向客户无偿赠送礼品的,则发生了视同销售的行为,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更多推荐:企业推广活动赠送礼品的税务处理

买礼品送客户专票入账的方法是:

1、首先是按招待费入账,应计入“营业费用——业务招待费"或是”营业费用——礼品招待费“的二级科目。

2、在税务实践中,将企业因宣传推广需要而发生的赠送业务区别情况对待。凡外购商品用于赠送的,通常作为招待费对待,按规定比例税前扣除。对于自产货物用于赠送的,按宣传费对待。

给客户发放购物卡,需要分几种情况。

一、外购购物卡用于发放的

这种情况,是比较常见的,主要是一般的中小企业,外购大型商场超市的购物卡,用于赠送。

购进时:

借:预付账款-购物卡

贷:银行存款等

(一)对外赠送主要是为了维护客情关系的

这类赠送完全就是为了维护关系,多数都是“悄悄地”进行,大家都懂的,企业也不会广而告之,所以实务中都是计入“业务招待费”。

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该类赠送因为没有跟销量或积分等挂钩,企业赠送后需要按照“偶然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当然,比如企业购入1000元的购物卡,不可能去刷200元,然后才去赠送800元;肯定是购入1000元的卡,然后就原封不动的赠送了,等于1000元赠送金额就是税后金额。企业在赠送购物卡的时候,也不可能要接受的人再交200元的税金吧?

因此,我们在扣缴税金与账务处理时,需要把税后金额换算为含税金额,可以解方程得出:假设税前金额为X,则:X(1-20%)=100000元,解方程:X=1250元。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等 1250元

贷:预付账款-购物卡 1000元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250元

(二)赠送购物卡与消费积分等挂钩的

企业为了促销,制定促销政策,当客户达到某一规定的销售积分或销量后,即赠送购物卡。这种情况,企业一定会大力的宣传,广而告之,以便吸引更多人来消费或购物等。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规定: 个人通过使用消费积分得到的礼品,不征个人所得税 ;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1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等,事先未确认消费积分价值的,直接计入当期的损益。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预付账款-购物卡

2企业执行新收入准则等,事先确认了消费积分价值的:

借:合同负债-消费积分(或:递延收益)

贷:预付账款-购物卡

二、发放的购物卡是本企业自制的

如果发放的购物卡就是企业本身自制的,比如大型商超企业发放企业的购物卡。这种发放出去的购物卡,企业虽然没有收到钱,但是发行出去就代表一项负债。

与前述的外购购物卡一样,也是需要区分两种情况的。

(一)对外赠送主要是为了维护客情关系的

同样的,也需要把面值的金额换算为税前金额。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等

贷:预收账款-预付卡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二)赠送购物卡与消费积分等挂钩或购物抽奖的

1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等,事先未确认消费积分价值的,在发放购物卡是直接计入当期的损益。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预收账款-预付卡

2企业执行新收入准则等,事先确认了消费积分价值的,在发放购物卡冲减负债。

借:合同负债-消费积分(或:递延收益)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

3促销抽奖的,需要按照“偶然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没有要求客人现场缴纳个税的,也需要按照面值金额换算为税前金额。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预收账款-预付卡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给客户送礼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银行存款等,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发生的而支付的应酬费用。它是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实实在在、必须的费用支出,是企业进行正常经营活动必须的一项成本费用,但由于其直接影响国家的税收,因此税法对其税前扣除有限定,仅允许按一定标准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