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企业购买电脑时,应将其作为固定资产处理,将其无偿赠送客户时,应视同销售处理。购买电脑送客户时,如何做会计分录?购买电脑送客户分录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需视同销售,确认对应的增值税销项税
企业购买电脑时,应将其作为固定资产处理,将其无偿赠送客户时,应视同销售处理。购买电脑送客户时,如何做会计分录?
购买电脑送客户分录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需视同销售,确认对应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企业购买电脑送客户,应做视同销售处理。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购买电脑时:
借:库存商品
贷:银行存款
2、赠送给客户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购买电脑会计分录
购买电脑时: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次月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视同销售的八种情况
目前税法中将以下八种行为归入视同销售行为: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②销售代销货物;③非同一县(市),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他机构用于销售;④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⑦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在实际工作中,该类视同销售业务是比较常见的。
无偿赠送视同销售如何写会计分录?
按照现行税法规定,企业将自产的货物在节假日无偿赠送他人时,应当视同销售处理。对于该行为,具体会计分录应如何编制?
无偿赠送视同销售会计分录
例如将自产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当视同销售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哪些行为被视同销售?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什么是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出售无形资产损失、债务重组损失、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
购进货物无偿赠送的会计分录怎么做?为了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或是为了增进与合作伙伴的感情,企业通常会选择送礼的方式来实现,那么购进货物无偿赠送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购进货物无偿赠送的会计分录
1、购进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无偿赠送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科目是什么?
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缴纳情况,并按照应交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各种税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营业外支出科目是什么?
企业通常设置“营业外支出”科目来核算除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支出等以外的各项非营业性支出。企业发生各项营业外支出时,记入该科目的借方;期末结转损益时,从贷方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借方,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库存商品科目是什么?
企业应设置
库存商品
科目,核算库存商品的增减变化及其结存情况。商品验收入库时,应由
生产成本
科目转入
库存商品
科目;对外销售库存商品时,根据不同的销售方式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在建工程等领用库存商品,应按其成本转账。
若是将产品赠送给客户,属于视同销售行为,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现在很多人送礼都是往烟、茶叶上买,那么购买茶叶赠送客户的时候,会计应该怎么入账发票怎么开和深空网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购买茶叶时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1、如果是外购的茶叶公司的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赠送给客户时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如果不是在专门销售茶叶的公司购买的茶叶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银行存款
3、如果茶叶是自产的,应该视同销售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自产赠送的茶叶,发票怎么开
首先自产的茶叶送人是视同销售的,从发票管理的立法目的来看,"视同行为"属于涉税业务,应将"视同行为"纳入发票管理范畴
1、可以防止开票方隐瞒收入、受票方乱摊成本等行为的发生,符合"加强财务监督的需要"
2、可以证明纳税义务的发生,同时发票记载的征税对象的具体数量、金额等信息资料可以作为税源控制和计税依据,符合"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的需要"
3、可以证明货物所有权和劳务服务成果转移,符合"维护经济秩序的需要"。
开发票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从事"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其他经营活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具有收付款行为。
自产产品送给客户会计分录
自产产品赠送他人的,按视同销售处理注意,视同销售只是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即按同期同类产品的售价(比如成本80,售价100)按(产品成本+同类产品的售价17%)计入销售费用97元,销项税17元,库存商品80元分录:
借:销售费用97
贷:库存商品80
销项税17
另外,由于是赠送,也就是白给,没有经济利润流入企业,不会产生"应纳税所得额"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用调增也就是只调整增值税不调整所得税
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有哪些
企业在将自产、委托加工的产成品,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指出,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以实物捐赠由于不能同时满足上述五个条件,而且以实物捐赠并非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不是企业的经营常态,而是与企业经营活动无关的支出,所以会计上不能做收入处理,而应该按成本转账
自产产品送给客户会计分录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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