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被车撞了怎么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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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被车撞了怎么处理流程,第1张

孩子被车撞了怎么处理流程
导读:自己小孩被车撞了,可要求肇事者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具体标准如下: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

自己小孩被车撞了,可要求肇事者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赔偿的具体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1岁减速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

9、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五年。

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1、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悖凭据支付。

综上所述,孩子被车撞了,如果是轻微的交通事故交警交警处理,交警就需要出示交通事故责任书的驾驶人肯定是全部责任的,驾驶证也会扣分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9月27日早上,盐城市射阳县境内发生一起车祸。一名骑电动自行车送孙子上学的老奶奶,在返回途中被私家车撞倒,不幸身亡。让许多网友痛心不已。

“老奶奶早上送孙子到学校去上学的,结果在返回的途中发生了车祸。”据围观的村民介绍,事发在早上7点钟左右,死者就是附近的村民,今年66岁。

目前,事故处理交警已对现场进行了勘查,肇事驾驶员也被带回公安机关接受询问,初步判断“车祸疑因疏于观察路面情况导致。”

这无疑给我们敲响了一个警钟,那就是注意交通安全问题。除了谨慎慢行之外,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在事故多发路段,尤其要小心驾驶。

同时,我又想起了一个前一段时间,一直被网友热议甚至诟病的问题,那就是骑电动车要不要戴头盔。很多人对此都是不以为然,觉得有此项规定的话,对普通人来说,过于严厉和严苛,增加了老百姓的负担不说,戴上头盔也不是很美观,很舒适,“毕竟,电动车的车速又不快。”

但现在来看,即使没有这项规定,我们还是应该鼓励大家骑车出行的时候,尽可能戴上头盔的,安全大于一切,戴上头盔可能只是一时的不舒适,但关键时刻,也有可能挽救一个人的性命。

请牢记住下面几组数据

在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中,导致死亡的最重要的伤型就是头部伤。而头部损伤相较其他部位的损伤,更为致命。据统计,中国每年的死亡交通事故中,有接近半数甚至超过一半的人是二三轮车驾乘人员,而在这些驾乘人员当中,则又有百分之六七十的人是因为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导致头部受伤而死亡。由此可见,驾乘二三轮车不佩戴安全头盔是造成二三轮车驾乘人员高死亡率的最主要原因。

佩戴头盔有助于减小伤亡率,是减少交通事故致人伤亡的有效手段,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

可以说,一个好的头盔相当于保命符。头盔的使用可以大大降低死亡率,使车祸对人的伤害减少到最小。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

另一个问题,值得我们深思的,就是送孩子上学的问题。现在接送孩子上下学,其实是一个大问题,很多家庭的孩子,因为父母工作的原因,不得不交给孩子的爷爷奶奶来负责接送,这无疑又增加了不小的安全隐患。毕竟,这些老人都是上了年纪的,骑电动车反应肯定没有年轻人灵敏,更容易出交通事故。

如果你们的家庭,有这样的情况,最好告诫老人,小心谨慎,安全出行,接送孩子,可以选择更安全的出行方式,比如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另外,对于偏远的农村地区,可以考虑提供校车,集中接送孩子上学或者放学,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会降低许多的安全隐患。

对此,你有没有更好的建议呢?欢迎留下您的建议。

来源于网络,侵删。

去年的4月28日发生在贵州遵义的一则事故引起了网友们的讨论。

事情的开始还得从徐先生一家说起。当时当时徐先生从他的朋友何先生那里借了一辆小轿车使用,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徐先生就委托陈某帮忙开车送一下徐某的妻子和儿子。当时徐某的儿子就是坐在车子的做后方的,徐某的妻子坐在了车的右后方。当陈某驾驶车辆经过鸭溪镇雷泉社区长征路段时,该车辆做后方的车门突然被打开,坐在左后方的徐某的儿子直接被甩出车外,后来虽然已经经过医院的抢救但仍是抢救无效死亡。

这仅仅是事情的开始、事情发生后,交警部门马上来到了现场进行勘察,但是谁也不知道行驶途中的汽车的车门是怎么打开的,也没有证据证明车门是怎么打开的,所以交警部门也只能给出具一个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其他证明他们是没有证据给出的。

但庆幸的是该车辆的车主何某给车子买过限额壹佰万元的保险,并且正处于保险期内,所以这对何先生和徐某的损失能有一定的补偿。但是保险公司对于此次发生的事故赔偿好像不太情愿。对此,徐某将当时的车辆驾驶员陈某和保险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并且提出要70万元的赔偿。

但是这件事故的发生本来就有许多不确定性因素,例如车门到底是出了故障打开的还是小孩子自己打开的;当时坐在孩子旁边的监护人又在干什么?等等原因导致法院无法对此案件造成准确判断。但是法院却可以确定一件事,就是驾驶员陈某应该事先防范小孩子误开车门,应该将车门落锁,但是陈某并没有,所以陈某应当承担80%的责任,至于监护人,因为监管不当,所以在综合考虑下,监管人应该承担20%的事故责任。

最终法院判处保险公司赔偿损失639万元。但是保险公司认为何先生买的第三者险不符合事故的赔偿条件,故而提起了上诉,但是法院认为男童被甩出车外构成第三者现场,所以是符合保险公司的赔偿条件的,驳回保险公司的上诉。

这件事情给了各位网友一个警示,千万不要放松对身边儿童的看护,否则造成的后果害人害己。就像被借车的何先生,虽然有保险赔付,但一系列的麻烦手续也难以避免,还有驾驶员陈某,大概他也没想到出去开了个车就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吧!

个人觉得没有责任,首先,孩子自己打车发生交通事故,这个交通事故责任在打车的车,而且这种交通事故是不可预见性的,拼车车车主无法预料的。其次,既然拼车有集合时间,孩子去集合点迟到,也是孩子违约在先,这个不是拼车车主违约。

发生这样的事故,真的让人感到非常的痛心!也希望大家在路上看到校车经过的时候能够放慢车速,优先让校车先行,因为车上装载的都是小孩子,这都是祖国的花朵。

事发经过

7月27日,陕西安康汉阴县城关镇境内,发生一起货车与民办幼儿园校车相撞的事件,事发时校车上面载有,14名儿童,一名司机和一名老师,校车没有出现超载的情况,核载18人,实际载16人。这起事故造成三人受伤,其中有一名儿童死亡。事故现场小孩的哭声一片,真的让人感到非常的揪心。事发的第一时间消防以及救援人员赶到,对于伤者紧急送医救治,货车上没有人员伤亡。

从事故的现场视频来看,大货车的车头正好撞到校车右侧车门位置,那么初步推断,应该是在路口时发生了碰撞。涉事的货车司机已经被控制,具体的情况需要等待相关部门的通告。

事件本质梳理

行车要规范,安全行驶至关重要。特别是遇到这样一些比较特殊的车辆,尤其注意要放慢车速,让其先行,不然可能会导致重大悲剧的发生。这名身亡的孩子在这起事故当中真的太无辜了,不知道他的家庭多久才能走出这样的阴影。

事故既然已经发生,那么肯定就有人违规驾驶。校车安全问题一直以来我们关心的话题,发生这样的事情真的是不愿,让人痛心,同时更应该思考与反思,为何会发生这样的车祸,应该吸取这次车祸教训,规避危险。

当路遇到校车时应该礼让,校车可以优先通过,只是不知道这辆货车是属于什么情况,难道是货车车辆本身发生什么故障,在视校良好情况还发生这样的交通事故,目前肇事司机已经被控制,只能等进一步调查。

事故反思

校车车辆肯定是要配置安全度高的车辆,也是为幼儿们的生命安全保障,同时幼儿园校车行驶的路线也一定是规划的车辆不是太多的固定路线,校车司机审核也需要严格才行。我们日常生活中,有时间走在街道上,能看到有车辆还与校车抢道、遇到校车时并没有礼让,从而也有导致发生校车安全事故,校车上坐的是幼儿,又喜欢乱奔乱跳,没有交通安全意识,所以校车的速度其实开的是比较缓慢。

所以,希望不要再发生这样的悲剧,应该路遇校车,做到礼让,每个幼儿都是我们祖国的花朵,我们应该给予他们的是更多的保护和更多关爱。

2010年12月27日,湖南衡南县松江镇一辆送读车出现车祸,冲进溪流之中。

目前,1名失踪人员已被发现并死亡,4人因抢救无效死亡,遇难人数上升至14人,6名学生重伤。

据衡南县教育局负责人介绍,上午7时30分左右,松江镇东塘村学生家长租用一辆农用车送孩子去附近的因果小学上学,当车行驶到一条小溪附近时发生车祸,车子一头冲进溪流之中。

2010年12月27日早上7点半左右,松江镇东塘村学生家长租用一辆农用车送孩子去附近的因果小学上学,当车行驶到一条小溪附近时发生车祸,车子一头冲进溪流之中。车上9名遇难学生全部为小学生,其余10名小学生被当地干群救起后送往附近医院救治,另有1人失踪。目前,1名失踪人员已被发现并死亡,4人因抢救无效死亡,遇难人数上升至14人。据了解,受清晨浓雾影响,一辆由松江镇东塘村开往因果村的三轮车运送20名小学生,在驶到因果桥时,发生交通意外,整车坠入河中。事故发生后,衡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立即指示,要求不惜一切代价抢救落水学生,抢救受伤学生。

目前,失事车辆司机陈某已被当地公安机关控制,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善后处理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12月27日27日7时40分,湖南衡阳市衡南县松江镇因果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9名学生当场死亡,1名学生失踪,10名学生被紧急送往医院接受抢救和治疗。其中,失踪学生于12时左右从水中被打捞出时已确定死亡,4名学生因抢救无效死亡,事故遇难人数升至14人。

据了解,发生事故的送读车,是由一辆农用摩托车改装而成的三轮车。事故发生时,该三轮车正运送20名小学生从松江镇东塘村开往因果村因果小学,行驶至距学校约500米处的因果桥时,整车坠入因果河中。

据当地村民反映,由于本村学生上学离家比较远,车主就用这辆改装过的三轮摩托车作为接送学生的校车,并向学生家长收取一定费用,负责接送学生早晚上下学。

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主要领导以及公安、交通部门迅速组织救援。衡阳市委主要领导获知情况后,立即要求不惜一切代价抢救受伤学生。目前,事故原因和善后处理工作正在紧张进行,失事车辆司机陈某已被当地公安机关控制

据当地村民说,这辆车是由一辆农用三轮摩托车改装而成,一般一次性可挤入10来个小学生。车主是当地东塘村人,名叫陈宁西,家中开有一家小商店,这辆车当初买来是用来运送货物的。该车当时从松江镇东塘村开往因果村,车上的学生全部是东塘村的。行进至离因果小学大约500米处时,车子突然翻入旁边的因果河里。车子坠河处河面约八米宽、水三四米深。因为车子改装以后在车厢后边加了门及栓,车子行进时通常车厢后门是栓好的,所以车厢内的孩子无法逃生自救。

衡南14名小学生的不幸死亡,让我们怎么不悲痛不难过鲜花一样的生命瞬间便被这非法改装的车辆摧残了,报销了,这教训实在太重太大!给我们学校、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2007年,湖南省教育厅、公安厅即明文规定,对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校车核发“校车准运证”,校车车身粘贴统一的校车专用标识,对校车驾驶员也有相应规定。校车出现交通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安全重于泰山。不能保障学生生命的教育,一定是遗憾和失败的。因此,我们务必把安全放在心上,摆在首位。

衡南县这一悲惨的教训,是向全社会发出了切实保护农村学生上放学乘车安全的警告。农村孩子读书远,上学、放学均不方便,特别是低年级的孩子,更不用说了!由于城镇化的实施,农村学生不断地往城市转移,导致农村学校不能不撤并,学生上学路途遥远!这种现实情况,只好让农村学生搭载各式各样的车辆上学了。衡南县松江镇因果村村民说,因为孩子家离学校有四五里路,所以学生每期交200元交通费搭乘这辆改装车上学。如果说,学校近,学生也不会吃亏了,家长也不用花交通费了!交通事故就不会似魔鬼一样吞噬鲜花一般的生命了。

切实保护农村学生上放学乘车安全,是当前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杜绝后患,不只是学校、交通安全部门等几个单位就能解决问题的!党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首先是要解决农村学生读书远的问题,农村学校不能盲目地撤并,要保留片小,保障农村学生就近入学!其次是,要帮助农村发展交通,杜绝非法车辆营运,尤其是不能从事客运!再次是,要全面提高运输安全意识,特别是教育农村客运业的从业人员,要把生命安全放在心上,要教育农村学生树立安全出行的观念,远离交通事故。

新华网湖南衡南12月28日电 (记者陈文广)记者从衡南县“12.27”交通事故处置领导小组了解到,至28日上午8时30分,事故善后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14名遇难学生家属均签订补偿协议,遇难学生遗体正在安葬之中。另据了解,28日凌晨,衡南县免去包括县教育局局长在内的6名相关责任人的职务。

27日7时40分,衡南县松江镇因果村一辆送学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14名学生死亡,6名学生受伤。

28日,衡南县委启动责任追究程序,免去在此次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的县教育局局长王励、松江镇分管交通工作的主任科员阳世新的职务,同时责成县教育局党委、县交通局党委、县交警大队党组分别免去松江镇中心学校校长陈少华、因果小学校长陈新、车江中心交管站副站长罗胜利、县交警大队车江中队中队长周频的职务。

衡南县成立14个对应帮扶专班,一对一开展家属情绪安抚和善后处理工作。经过近4小时耐心细致的情绪安慰、补偿洽淡工作,截至上午8时30分,14名遇难学生家长,已经签订了补偿协议,所有遇难遗体得到妥善处理。

目前,事故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湖南省衡南县松江镇“12·27”校车坠河事故共造成14名小学生死亡。事故发生当天深夜,衡南县教育局局长等6名责任人被免职;第二天,遇难学生家属签订补偿协议,每人将获补偿188万元;教育部就此次事故作出回应,要求教育部门“吸取血的教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衡南县教育局、交警大队等部门证实,对当地小学用三轮车接送学生,他们半年前已知情,劝阻无效,相关情况上报县政府之后便没有下文。

现在交通事故每天都在发生,而大多数的结果都很令人心痛又难过,但更多的还有气愤和无奈。江苏一老太太骑单车送孙女上学,被泥头车撞倒碾压,司机是否存在重大失误?在这件事情中,泥头车司机确实存在重大失误,在市内横冲直撞,速度过快,而且还有人说泥头车司机还开上了非机动车道,而老太太正好在泥头车的盲区,泥头车司机也看不到,所以才导致了这场车祸。虽然具体原因还在调查之中,但是泥头车司机的责任是肯定的。

送孩子上学本来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但是这个老奶奶送孩子上学,却丢了自己的命,不得不说真的是特别让人难过。这件事情发生在江苏苏州,而最终导致老奶奶一死一伤,泥头车司机的责任不可推卸。现在很多送孩子上学的人都是女性或者是老人,希望交通部门能够严格控制一下在每个学校必经的路段车辆的车速,尤其是一些大型车辆,不要横冲直撞,尽量减速慢行。给孩子们一个安全的出行环境,让这些痛心的事故少发生一些。

而且不管是行人,还是车辆都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很多交通事故都是因为一方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的。在生命面前希望人人都要重视,不要因为自己的失误而给他人带来生命危险。这个泥头车司机,他肯定存在一定的责任,而他也给老太太的家庭带来了伤痛,甚至直接让老太太丢了性命。这个也提醒我们每一个骑车的人,尤其是送孩子的爸爸妈妈,还有爷爷奶奶们,在用电瓶车送孩子的时候一定要小心,看到大型车辆,尽量自己先减速一下,让大型车辆先过去,安全最重要,不要为了赶一点时间而造成危险。

小孩被汽车撞到后理赔的步骤如下:

1、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在24小时内及时拨打报案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这样有利于保险公司及时派人赶赴现场,判定事故原因;

2、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迅速派人进行现场查勘,确定损失大小,并出具查勘报告。在此环节,被保险人应当协助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事故的查勘定损;

3、提交索赔单证,索赔时,被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提交以下单证,出险通知书;保险单正本,机动车保险证,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全车失窃须另提供保险合同约定的必备单证;涉及的第三者责任方追偿的赔案,须提供诉讼受理证明和追偿权利转让书;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单证;

4、赔款审核,保险公司根据车险合同条款、客户提交的索赔单证、查勘人员提供的查勘报告以及公司有关理赔规定,将作出是否赔偿以及赔偿多少的结论;

5、领取赔款,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保险公司应当根据理赔结论通知被保险人办理领款手续。保险公司自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金额协议之日起10日内,保险公司应当履行支付赔款义务。

儿童被车撞赔偿如下:

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应当赔偿因增加生活费用和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

3、具体赔偿取决于孩子受伤的实际情况。

儿童被撞的申请赔偿方式为:

1、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可先由办案警官主持调解,调解顺利的话可以达成调解协议,责任方赔偿之后,案件终结;

2、交通事故赔偿双方如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受害人可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进入到法院诉讼程序;

3、法官判决被告履行相应赔偿义务,如不履行,原告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后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