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在公司同事结婚时,如果公司进行了行政统一收礼金,您是否应该参与取决于您的个人价值观和公司的规定。以下是一些可能需要考虑的因素:1公司的政策和规定:一些公司可能允许或者鼓励员工在同事结婚时进行礼金的集体赠送,但也有一些公司规定员工不能参与此类
在公司同事结婚时,如果公司进行了行政统一收礼金,您是否应该参与取决于您的个人价值观和公司的规定。以下是一些可能需要考虑的因素:
1公司的政策和规定:一些公司可能允许或者鼓励员工在同事结婚时进行礼金的集体赠送,但也有一些公司规定员工不能参与此类礼金活动。如果公司规定员工不能参与此类活动,那么您应该遵守公司规定,不参与此类活动。
2您的个人价值观:在某些文化中,集体送礼是一种表达祝福和尊重的方式。如果您认为这是一种合适的方式,且您希望向同事表达祝福和尊重,那么您可以参与此类活动。如果您认为这是一种不合适的方式,或者您不想参与此类活动,那么您可以选择不参与。
3礼金的金额:如果您决定参与此类活动,您应该考虑礼金的金额是否适当。您应该根据您的经济状况和关系程度来决定适当的金额。不要因为压力而给予过多的礼金,也不要因为想表现自己而给予过少的礼金。
4您的职业形象:您应该考虑您参与此类活动对您职业形象的影响。如果您觉得参与此类活动会损害您的职业形象,那么您可以选择不参与。
总的来说,公司同事结婚是否给礼金取决于您的个人价值观和公司规定。如果您决定参与此类活动,您应该根据适当的礼金金额来决定,不要过多或过少。
你好,这个应该是违规的哦。
首先根据《中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有关规定, 现就严禁卫计系统工作人员违规收送礼金、购物卡、红包、回扣等问题,第一条就一律不准互赠购物卡,那应该就是违规的哦。
其次,你可以问一下有关同事,然后看一看有关的成文规定,一般情况下都是禁止送购物卡的。可以看一下这个文件严禁收礼金规定 关于严禁工作人员违规接受和赠送礼物礼金购物卡
希望能够帮到你哦~
收受礼金是指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利用春节、中秋、国庆等年节假日或者本人、亲属生病住院、搬迁新居、婚丧嫁娶期间大肆收受下级、企业老板等服务对象单方面的赠送,红包、礼金数额较大,接受礼金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不登记交公或者接受其他礼金,按照规定应当登记交公而不登记交公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第88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首先,这个问题涉及到了公司同事间的社交礼仪和职场文化,同时也牵扯到了道德、法律和商业规范等方面。因此,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来审视这个问题。
一、 社交礼仪和职场文化
在西方文化中,送礼通常被看作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社交礼仪,可以表达感恩、祝福和友情等,而在中国文化传统中,送礼有着更为丰富的意义,不仅包括了感恩、祝福和友情等,还涵盖了亲情、尊重、关怀、建立信任和维护关系等方面。因此,对于同事结婚行政统一收礼金的问题,我们不能一刀切,而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考虑。
在公司中,除了工作以外,同事之间也会相互关心和尊重,彼此之间保持良好的关系和沟通对于工作和团队和谐都非常重要。因此,礼仪和礼物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成为维系关系的手段。当同事结婚时,大多数情况下,送礼物或者送礼金都可以表达出我们的祝福和尊重。但是,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考虑礼金的数额和形式。
二、 礼金的数额和形式
在中国文化传统中,送礼不仅要注重礼物本身的意义和价值,还要注意礼金的数额和形式。礼金的数额应该合理、适度,而礼金的形式也应该选择适当、方便、安全的方法。
回到同事结婚行政统一收礼金的问题上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司内部没有规定礼金数额,自己可以根据经济情况和个人感受来选择一个适当的数额。同时,也需要注意礼金的形式,最好选择电子支付等方式,避免现金交易带来的不便和风险。
从法律角度来说,公司应该建立明确的制度和规范,严禁员工收受贿赂或者任何形式的非法往来,礼物或者礼金的赠予必须符合法律和商业规范的要求,不能违反道德和法律的底线。
三、 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
作为公司内部的员工,我们不仅需要遵守公司的规定和政策,还要履行好自身的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在接受和赠送礼物或者礼金时,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不违反公司规定和法律要求;
2 确保礼金数额合理,不过分或者不足以影响公正;
3 送礼或者收礼应该是真诚、自愿、礼仪庄重的行为,而非追求私利或者占有优势的手段;
4 通过礼物或者礼金来维系人际关系和社会信任时,应该坚守职业道德的底线,避免有悖于公平、公正和透明的行为。
四、 如何处理同事结婚行政统一收礼金的问题
在具体情况下,如何处理同事结婚行政统一收礼金的问题,应该根据公司内部制度和个人情况来考虑。如果公司规定不允许收礼金,那么我们应该坚决遵守规定,不参与其中;如果公司内部允许给同事结婚送礼金,那么我们需要考虑到礼金的数额和收受对象是否合适,同时要遵守公司政策和职业道德准则。
对于同事结婚行政统一收礼金的情况,我们也可以通过一些方法来处理:
1 与同事充分沟通:如果我们不想参与同事结婚行政统一收礼金的活动,可以与同事进行充分的沟通并表达出自己的意见和理由;
2 选择适当的送礼方式:如果我们想要送礼物或者礼金,可以选择适当的方式和数额,并确保遵守公司规定和职业道德准则;
3 提出建设性意见:如果公司内部的礼金收取制度存在问题,我们可以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内部制度的完善和改进。
综上所述,如何处理同事结婚行政统一收礼金的问题,需要我们考虑到公司内部制度、个人情况、礼仪和礼物的文化背景、法律和商业规范、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等多个方面,并在这些方面中找到平衡点。同时,我们也需要明确自己的态度和原则,遵守公司规定和职业道德准则,并通过合适的方式来表达出自己的祝福和关心。
你好,礼品礼金登记制度
第一条 为保持全处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全体工作人员清正廉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全处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不得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对无法拒绝而接受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论价值多少都必须在一个月内向处纪委办公室申报并登记。
第三条 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进行登记后,由纪委办公室与经理办公室、财务科等部门共同酌情处理。
第四条 全处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隐瞒不报或申报不实,据为已有的,按非法所得处理;对以各种形式或名义索要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的,按索贿处理。
第五条 全处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第四条的,根据所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按市场价格折合人民币,视情节轻重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第六条 全处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代表本单位和部门接受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应登记交公而不登记交公的,按照以上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本单位***的责任。
第七条 加强礼品管理,对贵重或容易损坏变质的物品应及时上交,并办理好移交手续。
第八条 本规定由处纪委负责解释,并负责监督检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狠刹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歪风,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按照省委《关于印发〈中央第九巡视组巡视我省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和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安排部署,在全县范围集中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全县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中的公职人员。
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遵照本办法执行。
中、省、市驻邻单位公职人员,以及村(社区)、社干部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整治时限
2014年12月底前。
三、整治措施
(一)集中警示教育。县委宣传部、县委报道组、县电视台等新闻、网络单位要在11月26日前开设专栏(专题节目),集中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廉荣贪耻的廉政文化,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各乡镇(园区)、部门要把学习严禁收送红包礼金有关文件、规定列入党委(党组、党工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专题,作为县委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突出抓好主要领导干部、新任职干部、年轻干部、重要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专题培训。各乡镇(园区)、部门要在11月22日前,通过召开职工大会等方式,组织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严禁收送红包礼金有关规定,严明各项纪律要求,纪委(纪检组、纪工委)对学习会实行同步记录。各乡镇(园区)、部门要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通过廉政短信、个别谈话、组织专题学习等方式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要把领导干部遵守严禁收送红包礼金规定的情况列入2014年度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险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监督,切实做到监督关口前移。要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剖析通报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明纪,确保每个领导干部都接受教育、受到警醒,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二)组织公开承诺。各乡镇(园区)、部门要于12月2日前,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填写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书(见附件1),确保本通知确定范围内的领导干部全覆盖。各乡镇(园区)、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旗帜鲜明,带头作出公开承诺,同时督促所属单位及系统的领导干部作出公开承诺。书面承诺情况,各乡镇(园区)党委(党工委)书记、县级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报县纪委备案;其他领导干部报所在单位或系统纪检监察组织备案。各乡镇(园区)、部门要在12月5日前,选择门户网站、邻水廉政网、广播、电视、报刊、公开栏等媒体中的1种及以上方式,将单位领导干部承诺情况向全社会公示,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认真自查自纠。各乡镇(园区)、部门要严格对照市委、县委相关文件规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出的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红包礼金要按规定于2014年12月10日前上交县纪委或乡镇(园区)、部门纪检监察组织。各乡镇(园区)、部门纪检监察组织要落实好红包礼金上交登记制度,对在本次规定时限范围内主动如数上交、如实报告组织、不构成违法和严重违纪的,根据情节,可不予处分、免予处分或减轻处分。
(四)开展监督检查。各乡镇(园区)、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县教育局要组织对所属学校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督查;县卫计局要组织对所属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督查;县商务局要组织对规范商业预付卡发放管理工作情况的督查;县财政局要组织对所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督查,要巩固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加强现金、公务卡管理,加大对使用公款赠送红包礼金的督查;县审计局要把整治领导干部使用公款赠送红包礼金作为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园区)、部门要围绕专项整治,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分类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督促整改。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将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各乡镇(园区)、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教育无效、目无纪律、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适时通报曝光;对相关职能部门在监督检查中走过场、履责不力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案件查处。县纪委监察局将强化执纪监督问责,保持案件查办的高压态势,对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重点查处自查自纠过程中隐瞒不报、收多交少、边交边收行为,从严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加大对使用网络电子钱包等收送红包礼金行为的识别和查处力度,防止收送红包礼金问题隐身变形。对领导干部在本次专项整治结束后仍然顶风违纪收送红包礼金的,一经查实,一律加重处理。对领导干部父母、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接受红包礼金,要追究该领导干部的责任。对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突出、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部门和地区,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充分利用“邻水廉政”网络,进一步畅通“12388”举报渠道,完善网络、电话、信访“三位一体”举报平台。认真落实分级通报曝光制度,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典型案件,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
四、整治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行为严重违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败坏社会风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三令五申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但是少数领导干部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收送红包礼金仍时有发生,且手段方式更加隐蔽。各乡镇(园区)、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对党风和社会风气的严重危害性,深刻认识整治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的极端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标准、务实的措施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强化“不敢腐”震慑氛围。
(二)精心组织实施。成立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万爱明任组长的邻水县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审计局为成员单位。县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监察局,负责专项整治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各乡镇(园区)、部门要按照县上的安排部署,迅速行动、认真谋划、精心组织。要把专项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明确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严明纪律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倒排时间进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取得实效。
(三)着力建章立制。各乡镇(园区)、部门要注重标本兼治,深入查找制度漏洞,及时跟进对策措施,扎紧扎牢制度笼子,从源头治理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要强化制度执行,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切实增强制度刚性约束力,使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四)加强统筹协调。各乡镇(园区)、部门党委(党组、党工委)要承担主体责任,党委(党组、党工委)主要负责人是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承担监督责任,强化执纪问责,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县委组织部要强化领导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县委宣传部要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卫计局、县商务局、县审计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提高专项整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注重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长短兼顾,形成整治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的工作合力。
(五)及时汇总上报。县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专项整治工作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县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各乡镇(园区)、部门《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情况报告》(附件2)于12月1日前分别报汇总单位,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承诺情况分别由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负责汇总,县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由县财政局负责汇总,县属学校由县教育局负责汇总,县属医院由县卫计委负责汇总,其余部门由县直机关工委负责汇总;汇总单位将分口汇总情况于12月3日前报县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于12月7日前书面报县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
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应该给礼金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公司规定:如果公司有关于礼金收取和赠送的明确规定,应按照规定行事。如果公司规定不允许员工或者行政人员收取礼金,则应该遵守规定。
2、个人价值观:个人在面临这种情况时,应当考虑自己的道德标准和个人价值观,是否支持或反对这种做法。如果认为这种做法不符合自己的原则或者价值观,就可以选择不参与。
3、社会风气:在一些地区或行业,这种集体收礼金的做法可能是普遍的行为习惯,被视为了解同事之间关系、增进团结的方式。如果当地的社会风气和行业惯例支持这种做法,也可以考虑适当参与。
4、礼金数额:如果礼金数额较小,不会造成经济负担,而且不会影响工作公正性和专业性,可以视情况而定,自行斟酌是否要参与。
综上所述,是否应该给礼金主要取决于公司规定、个人价值观、社会风气和礼金数额等因素,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无论如何,在参与时也要遵守公司规定、避免影响工作公正性和专业性,同时也要注意礼尚往来,不要给予过于显眼或过分的礼物,以免引起负面影响。
调查报告:公司同事结婚统一收礼金,你会给吗?
调查背景: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结婚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亲友们会送上礼金来祝福新人。在一些公司中,同事之间也会互相送礼来庆祝同事的婚礼。然而,最近有一些公司开始实行行政统一收礼金的制度,即公司会收集员工的礼金,然后统一转交给新人,这种制度引发了一些争议。
为了了解这种制度在员工中的接受程度和态度,我们进行了一次调查。
调查方法:
我们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一份调查问卷,共有200名员工参与了调查。问卷包括了以下问题:
1您是否认为公司同事结婚庆祝需要统一收礼金?
2您是否愿意参与公司同事结婚的礼金统一收集?
3您是否认为这种制度会对同事之间的关系产生负面影响?
调查结果:
1 您是否认为公司同事结婚庆祝需要统一收礼金?
参与者中,有60%的人认为公司同事结婚庆祝需要统一收礼金,40%的人不认同这种做法。
2 您是否愿意参与公司同事结婚的礼金统一收集?
在我们的调查中,有55%的员工表示愿意参与公司同事结婚的礼金统一收集,45%的员工表示不愿意。
3 您是否认为这种制度会对同事之间的关系产生负面影响?
在我们的调查中,有35%的员工认为这种制度会对同事之间的关系产生负面影响,而65%的员工则认为这种制度不会对同事之间的关系产生负面影响。
结论:
从调查结果来看,有相当一部分员工支持公司同事结婚庆祝需要统一收礼金的做法,但是也有很多人不认同这种做法。此外,约一半的员工愿意参与公司同事结婚的礼金统一收集,而另一半则不愿意。最后,大部分员工认为这种制度不会对同事之间的关系产生负面影响,但是也有一部分人担心这样会影响同事之间的关系。
综上所述,公司同事结婚统一收礼金的制度在员工中的接受程度和态度存在差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考虑。公司可以在尊重员工意愿的基础上,制定出合理的礼金收集制度,以保持同事之间的良好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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