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职场生涯中,很多女员工都遭遇了上司的性骚扰,留证困难加之为了保全工作,很多人选择忍气吞声。但这样做并不会让心里好受,反而会遭到对方变本加厉的威胁和伤害。面对职权骚扰,应该勇敢的拒绝,并且维护好自己的权利,留证报警可以惩治对方。社会犹如一条船
职场生涯中,很多女员工都遭遇了上司的性骚扰,留证困难加之为了保全工作,很多人选择忍气吞声。但这样做并不会让心里好受,反而会遭到对方变本加厉的威胁和伤害。
面对职权骚扰,应该勇敢的拒绝,并且维护好自己的权利,留证报警可以惩治对方。
社会犹如一条船,每个人都要有掌舵的准备。
2018 年 4 月,杭州萧山,20岁的小静被公司老板多次威胁强奸未遂,甚至扣押身份证件。
01女员工遭老板强奸未遂 扣押其身份证
据悉,2018年6月,小静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了10余万的损失。被老板娘拒绝辞职的要求,还被扣押了身份证。因心中有愧,小静决定继续替公司工作。
6月中旬晚,小静的老板许某以职权为要求,让小静陪他一起去吃饭。
小静无奈答应,饭后许某驾车承诺送小静回家。小静发现路线不对,老板许某竟在车中强迫其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并试图脱掉其内衣裤,还掐着她的脖子威胁要杀了她。最终强奸未遂。
02言语骚扰和威胁不断 留存证据无果
事后,许某威胁小静不能告诉别人。小静打算留存证据便用手机录音,许某间接承认了自己的行为。
小静以此事为筹码,让许某答应她辞职并归还身份证件。但被拒绝,许某仍旧不断对小静实施骚扰和威胁。
小静打算保存聊天证据,但无奈许某使用的是密聊功能。双方聊天的内容会在阅读后 30 秒内自动销毁,无法留证。
03老板再次试图强奸 女员工报警处理
10 天后,许某竟又再次试图强奸小静,小静和男友报警处理。
警方逮捕许某,许某声称二人是情人关系,并诬陷小静主动勾引,还联同男友敲诈。
调查显示,许某固然撒谎,但没有证据证明许某试图多次强奸小静。
警方在搜集的过程中,发现许某有说过一句:”你看看公司之前有个于某红的,她怎么处理的“
经过警方的不懈努力,多方查找证据。也找到了于某红,证实了她也曾多次被老板侵犯,但最终没有报警而是辞职了。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位老板终于栽了。正所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2020年1月,许某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04面临职场性骚扰女员工该学会这4招
1、遭遇男领导或同事的性骚扰,坚决说不,大胆的拒绝。如果对方有进一步的举动,应该留存任何证据,日后报警有用。
2、如果对方反复骚扰自己,就要准备好相关的录音和摄像设备。保存之后报警处理,不可自行剪辑、更改之类的,原文件就好。
3、如果对方使用密聊之类的软件,拒绝这类的交谈,无法保存证据。
4、单独和异性同事、领导外出的时候,尽量拒绝,对方以职权相要挟也是没有用的。不要交出自己的身份证,个人相关信息也要保护好。如果真的单独和领导外出,可当着领导的打电话给家人或好友,故意强调在领导车内等信息,让地方不敢有所举动。
也希望提醒广大女员工,工作不是一辈子的事情,但保护好自己不被伤害才是重点。不要因为对方以职权相威胁就屈服,毕竟在工作上也许对方是领导。但在生活中,对方与自己毫无关系。
你说的剧情我不知道是什么**,但是有个和你那剧情差不多的**《我愿意》,是孙红雷饰演的角色开着长安带着李冰冰饰演角色的前男友(出国了,赚钱了就回来了),之后孙红雷和李冰冰的前男友争论,就把车停到马路中间了(车门没有关),让一卡车装坏了。孙红雷答应李冰冰要送她前男友,所以就叫来一辆R8。个人感觉此影片不错,纯手写,望采纳。
一、员工送货被车撞老板要负责吗
1、员工送货被车撞老板要负责。因为员工送货是代表着公司行为而非其个人,因此一旦在这个过程中出了事故,公司应该担大部分责任,也就是说责任后果是由老板承担的。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公司非法集资员工要负责吗
1、通常情况下,公司员工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因为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属于单位犯罪。
2、如果公司员工帮助公司直接向公众吸收存款,从中收取返点费、佣金、提成的,其公司员工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共同犯罪中的帮助犯,并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陕西两老板因员工跳槽飚豪车互撞,这个员工不仅是优秀,主要是他给公司创造价值超乎想象,可以让一个企业走向巅峰。他这么优秀原因是会办事,有能力有才华。
看到这个新闻时,有点羡慕这个员工。他能力超群,选择跳槽,给公司带来影响,让老板特别生气。其实作为老板应该大度,我们和员工是雇佣关系,员工有权利选择公司。员工给我们打工,我们给员工工资,作为回报。不存在终身限制问题,员工是自由。
我们作为员工,最看重就是工资,谁给我们高工资,我们就给谁打工。我们给公司创造价值,但是公司没有把钱给到位,我们心理肯定不舒服。这个时候有其他老板来挖我们,我们当然会选择跳槽。在现在社会,工资对于我们来说至关重要。
前几天有个新闻上热搜,公司通知每个员工涨工资25%,看到这个新闻,我们都说这个公司特别好。究其原因是公司在最困难时候,员工从家里筹钱,帮公司渡过难关。现在公司步入正轨,老板感恩员工,给员工涨工资。
我们员工对公司付出和贡献,老板要看到眼里,而不是视而不见。我们看到员工加班加点,却不给员工涨工资,还在哪里压榨劳动力。这样是留不住员工,对员工最好方式就是给员工涨工资。
陕西两个老板为员工跳槽在哪里撞车,这种行为不正确,也不理智。这样是解决不了问题,既然员工离职,我们要学会反思,肯定是公司对员工不够好,员工才会离职。作为老板,更应该把公司利益分给员工一点,除了平时工资,还要给员工一些福利,比方说奖金,奖励。让员工看到生活希望,看到自己价值最大化。
“男朋跟女老板跑车”这个词语在网络上广泛流传,通常指的是一种职场上的暗示或者暗示性语言。具体来说,这个词语的含义是指一个男性员工和他的女老板一起出差或者共同完成某项任务,其中“跑车”指的是一种隐晦的暗示,暗示双方之间存在着暧昧的关系。
这种暗示性语言在职场中是非常不恰当的,容易引起误会和不必要的麻烦。因此,我们应该避免使用这种词语,避免给人留下不良的印象,同时也要对职场中的性骚扰和不当言行保持高度警惕,并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
员工跳槽是很正常的选择,然而因为员工跳槽引发两位老板街头飙车斗气却很少见,引起很多网友的热议。
一、员工跳槽,老板应该反思原因
员工跳槽很正常,员工选择跳槽无非是因为原单位的待遇或者工作环境不合意,因此面对另一个公司更优厚的条件肯定会选择新公司,因此面对员工的跳槽,老板做的不是抱怨和发脾气,而是应该去反思,为何优秀的员工不愿意留在自己的公司,作为老板应该有更长远的发展眼光和格局。
二、老板的行为触犯法律
两位老板在街头飙车,不仅导致车辆严重损毁,更撞毁了路边的栏杆等公共设施,接到群众举报后,当地交管部门立即对两个涉事人员进行监管。
目前二人都已经被拘留,会根据公共财物的损毁程度对二人进行定罪,首先是危险驾驶罪,飙车等行为在车辆密集的路段是严禁的,因此二人的行为触犯了这一规定。其次是毁坏公共财物罪,撞毁栏杆,导致公共财物无法使用,需要赔偿相应的损失。最后,危害公共安全罪,人流量,车流量高峰期,二人飙车对于周边的车辆和行人无疑是很大的安全隐患,庆幸这次只是车辆受损,没有行人受伤。
三、科学的看待员工跳槽
不少网友也讨论,能够让两位老板大动干戈的员工肯定非常优秀,不过经过此事,这个员工和两个企业在业内的形象和声誉肯定也会受影响,有积极的评价,自然也会有负面的评价,不少网友猜测,该员工是否涉及到行业机密等,才会让原老板如此激动。
也有网友反应,跳槽前确实应该和原公司的老板搞好关系,毕竟是一个行业,风水轮流转,现在是竞争对手,将来也可能又重新成为合作伙伴,两位老板也无需因为这个员工把关系弄的太僵。
陕西一员工跳槽,两老板飙豪车,这位员工究竟有什么魅力?
一、陕西一员工跳槽,两老板飙豪车是什么情况?陕西当地有一名员工从一家公司跳槽到另一家公司之后,没想到却引来了两位老板之间的纠纷,两位老板开着豪车在大街上不断的碰撞和追逐,最后两辆车被撞的面目全非,有人报警之后,警方就赶到了现场,把这两个当事人给控制住了,并采取了拘留措施。
二、这位员工究竟有什么魅力?可能很多人都说这位员工肯定是非常的有魅力,才引的这两位老板发生纠纷,其实这两位老板可能并不是觉得这位员工多么的优秀,只不过是气不过员工跳槽,所以其中的一位老板才想要报复对方,这样的想法真的是让人没有办法理解。两位老板开着自己的车不断的撞击追逐对方,但是他们却没有考虑到他们的做法是属于危险驾驶,而且会影响到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危害社会的稳定,所以最终这两位因为员工跳槽而产生纠纷的老板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好在这件事情最终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否则这件事情可能就不是这么简单了。
三、怎么评价这件事?员工跳槽本来就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因为有的员工他觉得自己跳槽之后能够提升自己的价值,获得更多的报酬,作为一位老板,应该有这种气量,在员工跳槽之后,反思自己,在对待员工的过程当中是不是存在什么问题,而不是去指责员工或者是指责员工跳槽的这家公司负责人,这是很没有自知之明的一件事,如果自己做的够好,对员工够好的话,那么员工肯定是不会跳槽的,因此,这件事情被当地的人们当作一场闹剧去看待,因为大家都觉得这两个老板实在是非常的不称职,希望他们都能够在经过这件事情之后,好好的反思一下自己,不要再做出这么愚蠢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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