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外卖员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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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外卖员算工伤吗?,第1张

交通事故外卖员算工伤吗?
导读:你好,属于工伤,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不过,通常情况下,外卖员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站点的,外卖员与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在认定工伤时应以劳务派遣公司为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另外,外卖小哥还得注意,正常情况下,外卖站点每天都会给小哥

你好,属于工伤,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不过,通常情况下,外卖员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站点的,外卖员与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在认定工伤时应以劳务派遣公司为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

另外,外卖小哥还得注意,正常情况下,外卖站点每天都会给小哥购买意外险,申请工伤后,外卖小哥还应及时报保险,进行理赔,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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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现实生活,外卖是一个比较常见的职业,他的存在,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大的便捷。但是同样,因为他们工作环境的原因,他们的生命安全也受到了严重的威胁。各种事故,层出不穷。那么外卖员在送外卖的途中摔倒骨折,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外卖平台赔偿吗?个人觉得,这个时候,应该看有没有跟外卖平台签订协议,如果有协议的话,那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如果没有,那就只能找第三方代理。是啊,他们来安全问题,在现实生活中非常多见,也是我们大家舆论的重点。那么大家认为,怎样做,不能减少这种隐患的发生?下面我们一起来简单的了解一下。

首先是,完善相关的保险政策。我们知道,他们这种工作性质,因为长时间在道路上穿插运行,所以,他们的危险,非常的大。那么,要想使得这种风险最小化,我们就必须跟他们玩上对应的保险政策。这样,真的出现什么意外,也有更大的保障,能够减少一些不必要的风险。

其次,优化相关的考核机制。我们知道,之所以他们会如此多的事故发生。就是因为他们为了减少平台机制里面的考核扣罚,毕竟他们也是为了赚钱,如果因为这种机制,而导致他们扣款,他们肯定不愿意。所以在送餐过程中,他们都会非常的感非常的急。这样也给他们带来了很大的威胁,所以通过优化对应的考核政策。可能就会减少这种事故的发生。

所以希望大家能够引起重视,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减少这种事故的发生,才能保障他们的安全。是啊,一旦真的发生意外,这个结果,将不是我们想看到的,也是我们无法承受的。

一、送外卖出了车祸,公司要赔偿哪些

      送外卖出了车祸,公司要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二、骑手撞人全责大概赔多少

      骑手撞人全责具体赔付金额要看保险合同的约定金额以及被保人的伤残等级,意外身故伤残,最高赔付10万元,按照伤残等级给付;意外住院医疗赔付,最高1万元,其中包括意外住院含门诊符合社保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超过100元的按照百分之八十给付医疗保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送外卖途中摔伤了,该怎么赔偿

      1、送外卖途中自己摔伤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2、送外卖途中自己摔伤可视为工伤,可以先认定工伤,再要求公司赔偿。

      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3)患职业病的;

      (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以上是为大家带来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或有其它疑问,欢迎来进行在线咨询,我们会有专业专业的律师为你提供帮助,当然,如果大家想要更切实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以直接委托律师。

外卖员在送餐途中出了事故,可以认定是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单位出现工伤事故怎么处理

1、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单位首先要及时报告工伤和职业病情况,不得瞒报和漏报;

其次,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申请认定工伤和享受工伤待遇;

第三,企业工会组织可以代表工伤职工提出申请。

2、报告、申诸的时间要求:从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企业单位应在15日之内报告,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在15~30天之内申请。在此时间之内,报告和申请要越快越好,这有利于及时调查取证,有利于工伤职工及时享受有关待遇。

3、调查取证和认定工伤:劳动行政部门接到工伤报告和申请后,应抓紧调查取还,一般应在7日内,特殊情况下延至30日,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结论,认定工伤以书面形式通知。调查取证材料要包括:职工申请并对有关问题进行核实;医院或医疗机构治疗工伤和职业病的诊断书及有关资料;企业的工伤报告和现场调查情况。

4、工伤争议处理:对两种争议应适用不同的程序。一是企业单位不同意工伤职工的要求时,职工或其亲属应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论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应向法院上诉。二是企业或职工对于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工伤或者确认支付待遇的决定不服的,应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结论不服的,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显然,外卖送餐员发生交通事故属于第(五)项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应依法认定为工伤。但由于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也要及时报警,以便更好地维权。

外卖送餐员是否能获得工伤赔偿,往往要先进行认定,工伤认定后才能获得该有的赔偿。外卖送餐员发生交通事故单位不肯申请工伤也不肯给任何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外卖员送餐时摔倒,如果是员工人身受到损害,则是工伤,公司要给予赔偿的;但是,如果是员工的财产受到损害,则不属于被赔偿的范围,在现行工伤赔偿标准项目中,不含受伤人员的个人财产内容。

工伤赔偿标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

一、医疗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 第29条第3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2)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伙食补助费 第4款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 住院期间。

(三)食宿交通费 第4款

1、标准: 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要求:(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四)康复治疗费 第6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五)辅助器具费 第30条

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六) 停工留薪 第31条

1、标准: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生活护理费 第31条

1、标准: 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八)工伤复发的费用 第36条

1、标准: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2、要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

当然,也不是说标准里面没有,你就不可以主张哦。建议你和公司协商,要求他们给予补偿,因为这个手机也是送餐人员的劳动工具,不单纯属于送餐人员的个人通信工具;

其次,这个标准最早那是多少年前就制定的了,在那个时候,一个普通工人的家庭财产也没有多少,那个时候,一个劳动者随身最多也就带一个手帕或一包香烟,在上班的时候,用的工具都是单位的,不像现在,个人的财物还会给单位使用哦。

这个困难时期制定的条例,虽经修改,但其最基本、最原始的东西还是被保留了。尽管备受质疑,但是,在这几年还是未能修改好。

祝你努力成功!

附:工伤保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75号

《工伤保险条例》已经2003年4月16日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