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领导有行政级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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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领导有行政级别吗,第1张

国企领导有行政级别吗
导读:它不是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方式都按照企业模式来设定,以效益和利润为先导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表面怎么看都是企业。可实际上它又区别于一般企业,在很多方面或多或少有行政事业单位的影子,比如说公益性,很多国企都有优先保障国计民生的职责,比如干部管理方式

它不是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方式都按照企业模式来设定,以效益和利润为先导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表面怎么看都是企业。可实际上它又区别于一般企业,在很多方面或多或少有行政事业单位的影子,比如说公益性,很多国企都有优先保障国计民生的职责,比如干部管理方式,国企领导又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分级管理,纳入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管理。

换言之,国企虽然是企业,没有行政或事业编制,但实际上国企有行政规格,其领导比照行政事业单位设置了行政级别。具体规格视企业自身情况而定。

比如央企,有副部级央企和正厅级央企。副部级央企的党委书记、董事长和总经理都是副部级干部,归口中组部管理,由中央下文任命;副职为正厅,现今一并纳入中组部管理,也是中管干部;企业内设部门和一级子公司比照正厅设置,由国务院国资委考察任命,其余岗位则由企业党组负责管理。正厅级央企领导班子统一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班子以下的处级干部则由企业自行考察任命,报国资委备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有企业***员廉洁从业行为,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维护国家和出资人利益,促进国有企业科学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条

国有企业***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依法经营、开拓创新、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切实维护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章

廉洁从业行为规范

第四条

国有企业***员应当切实维护国家和出资人利益。不得有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下列行为:

(一)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二)违反规定办理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破产、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事项;

(三)违反规定投资、融资、担保、拆借资金、委托理财、为他人代开信用证、购销商品和服务、招标投标等;

(四)未经批准或者经批准后未办理保全国有资产的法律手续,以个人或者其他名义用企业资产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入股、购买金融产品、购置不动产或者进行其他经营活动;

(五)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进行违反国家财经纪律、企业财务制度的活动;

(六)未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人事主管部门批准,决定本级***员的薪酬和住房补贴等福利待遇;

(七)未经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捐赠、赞助事项,或者虽经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但未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决定大额捐赠、赞助事项;

(八)其他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

第五条

国有企业***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不得有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损害本企业利益的下列行为:

(一)个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二)在职或者离职后接受、索取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物质性利益;

(三)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以及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

(四)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以其他委托理财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

(五)利用企业上市或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消息、商业秘密以及企业的知识产权、业务渠道等无形资产或者资源,为本人或者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六)未经批准兼任本企业所出资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的领导职务,或者经批准兼职的,擅自领取薪酬及其他收入;

(七)将企业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佣金、礼金,以及因企业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奖励的财物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

(八)其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损害本企业利益的行为。

第六条

国有企业***员应当正确行使经营管理权,防止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行为的发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二)将国有资产委托、租赁、承包给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

(三)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四)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或者经营的企业与本企业或者有出资关系的企业发生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的经济业务往来;

(六)按照规定应当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而没有回避;

(七)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在与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担任职务、投资入股,或者在上述企业或者机构从事、代理与原任职企业经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八)其他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的行为。

第七条

国有企业***员应当勤俭节约,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职务消费。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出报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备案的预算进行职务消费;

(二)将履行工作职责以外的费用列入职务消费;

(三)在特定关系人经营的场所进行职务消费;

(四)不按照规定公开职务消费情况;

(五)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六)在企业发生非政策性亏损或者拖欠职工工资期间,购买或者更换小汽车、公务包机、装修办公室、添置高档办公设备等;

(七)使用信用卡、签单等形式进行职务消费,不提供原始凭证和相应的情况说明;

(八)其他违反规定的职务消费以及奢侈浪费行为。

第八条

国有企业***员应当加强作风建设,注重自身修养,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职务、职称、待遇或者其他利益;

(二)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三)默许、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的职权和地位从事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活动;

(四)用公款支付与公务无关的娱乐活动费用;

(五)在有正常办公和居住场所的情况下用公款长期包租宾馆;

(六)漠视职工正当要求,侵害职工合法权益;

(七)从事有悖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三章

实施与监督

第九条

国有企业应当依据本规定制定规章制度或者将本规定的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本规定的贯彻执行。

国有企业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为本企业实施本规定的主要责任人。

第十条

国有企业***员应当将贯彻落实本规定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年度述职述廉和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民主评议。

第十一条

国有企业应当明确决策原则和程序,在规定期限内将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的决策情况报告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需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十二条

国有企业应当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实行厂务公开制度,并报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备案。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职务消费制度,报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备案,并将职务消费情况作为厂务公开的内容向职工公开。

第十四条

国有企业***员应当按年度向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告兼职、投资入股、国(境)外存款和购置不动产情况,配偶、子女从业和出国(境)定居及有关情况,以及本人认为应当报告的其他事项,并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十五条

国有企业应当结合本规定建立***员从业承诺制度,规范***员从业行为以及离职和退休后的相关行为。

第十六条

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人事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实际,完善国有企业***员的薪酬管理制度,规范和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

第十七条

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对国有企业***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和监督。

第十八条

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审计部门应当依法开展各项审计监督,严格执行国有企业***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工作的协调运行机制。

第十九条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机构的纪检监察机构,应当对所管辖的国有企业***员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机构应当结合年度考核,每年对所管辖的国有企业***员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出评估,向企业党组织和上级纪检监察机构报告。

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检举和控告,有关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并作出处理决定或者提出处理建议。

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检举和控告符合函询条件的,应当按规定进行函询。

对检举、控告违反本规定行为的职工进行打击报复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将廉洁从业情况作为对国有企业***员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免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

国有企业的监事会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国有企业***员廉洁从业情况的监督。

按照本规定第十一条至第十四条向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告、备案的事项,应当同时抄报本企业监事会。

第四章

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第二十二条

国有企业***员违反本规定第二章所列行为规范的,视情节轻重,由有关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给予警示谈话、调离岗位、降职、免职处理。

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除适用前款规定外,视情节轻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分。

对于其中的***员,视情节轻重,依照《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

国有企业***员受到警示谈话、调离岗位、降职、免职处理的,应当减发或者全部扣发当年的绩效薪金、奖金。

第二十四条

国有企业***员违反本规定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应当责令清退;给国有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据国家或者企业的有关规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国有企业***员违反本规定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受到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担任国有企业的领导职务;因违反国家法律,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的,五年内不得担任国有企业的领导职务。

构成犯罪被判处刑罚的,终身不得担任国有企业的领导职务。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对国有资产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其他人员、国有企业所属事业单位的***员参照本规定执行。

国有参股企业(含国有参股金融企业)中对国有资产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人员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所称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包括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的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尚未实行政资分开代行出资人职责的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机构以及授权经营的母公司。

本规定所称特定关系人,是指与国有企业***员有近亲属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

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国资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并报中央纪委、监察部备案。

(一)、2021年新疆事业单位***员管理暂行规定(全文) (二)、2021年内蒙古事业单位***员管理暂行规定(全文) (三)、2021年西藏事业单位***员管理暂行规定(全文) (四)、2021年宁夏事业单位***员管理暂行规定(全文) (五)、2021年河南省事业单位***员管理暂行规定(全文) (六)、2021年贵州省事业单位***员管理暂行规定(全文) (七)、2021年河北省事业单位***员管理暂行规定(全文) (八)、2021年甘肃省事业单位***员管理暂行规定(全文) (九)、2021年青海事业单位***员管理暂行规定(全文) (十)、2021年黑龙江事业单位***员管理暂行规定(全文)

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中央管理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可以结合金融行业的实际,制定本规定的补充规定,并报中央纪委、监察部备案。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中央纪委商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解释。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4年发布的《国有企业***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同时废止。

现行的其他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规定执行。 ;

1、首先你的摸清领导的性格,看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喜欢哪样的人。

比如,他雷厉风行,做事严谨、认真,不喜欢拖拖拉拉,那你做事当然也要认真仔细;如果你的领导喜欢宏观把握事情,那么他可能更关心结果,汇报工作就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如果有书面的材料递交,最好在正文前附一张内容纲要。

首先,学会倾听,领导给你安排事情时,最好带个笔记本,适时将一些重要信息记录下来,如果内容过多时,最好最后将领导的意思概括性的重复一下,以表明你确实领会了领导的意图,清楚所交代的事情。一般而言,领导安排给你的事情,做完后要给领导汇报一下,工作中遇到自己处理不了的问题,不要想当然的去做,最好征求一下领导的意见。当然,最好是自己经过考虑之后再去,或者自己列出几种比较可行的方案,让领导拍板到底采用哪一种,而不能是自己想都不想,直接将问题甩给领导,这样无论哪个领导都是不会喜欢的。

2、刚开始走上工作岗位,一定要从态度上端正,保持积极主动,自己能做完美的事情一定要做完美,自己应付不了的事情还有其他同事,要多请教、多学习,放低姿态,平和待人;如果无组织,无纪律,表现的很懒散,即使再有才能,就周围的同事可能都很难接受你,更何况领导,人最怕被贴上标签,尤其是刚步入工作岗位的年轻同志,第一印象很重要。

3、与领导沟通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要正面否定领导的提出的建议,可以从适当的角度出发,先将好的地方讲出来,如果持有不同意见,最好采用提问的方式,例如说,如果这样做的话,会不会?如果觉得说服不了领导,最好不要纠缠下去,要学会维护领导的尊严的地位,尤其是在有其他部门领导的时候或者更大的领导面前,即使错了也不要急于纠正或进一步探讨,反而要学会递话,遇到领导不擅长或记不起来的地方,就需要巧妙的提示一下。

4、做工作要有目的,有计划,预见可能会出现的问题,未雨绸缪,不要等出了问题,一头雾水。有些东西要烂熟于心中,领导问的时候,不要结结巴巴,说不清楚,我忘了之类的,给人一种头脑不清晰的感觉。

5、与领导保持一定的距离,不要使关系过于亲密,以免工作之中掺杂过多的私人情感;平时与领导打个照面,最好保持微笑,问候一声……

6、7、8、9……总之,与领导搞好关系(或是与人沟通交流),是一门艺术,说的再多,不同人不同对待,不同场合说不同的话,需要学习的很多,性格内向不算你的缺点,在国企,少说别人的闲话,多做事很重要。 这种适应社会的本领不会,辞职也没用,到哪都一样,你的和人打交道,你的展示自己的才能,不要因为受了点小挫折,就被打趴下了,单位就是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多道理其实都是相通的,

以上就是自己的一点拙见,希望对你以后的工作有用,也希望你早日能够成长起来。

我来解答你的问题:

想要签个好工作有两个途径,第一是从校系主管老师入手,第二是从企业主管人事招聘的工作人员入手,最为有效的方法就是双管齐下。

详细剖析:

1。校系老师,打探清楚招聘方式中有没有院系或学校推荐,如果有马上行动。谁说话好使,直接拿钱找谁去,钱不必多,探路几千就够,话说明白:事成必有重谢。校里一般就业指导处处长管事,系里一般是年级辅导员或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管事。

2。招聘人员:这个就需要你的能力了,看准他们住在哪里,打探****,也要看看这个人是什么类型的,如果是刚正不阿的最好别去碰钉子。如果是男性,那好办了,一般情况下找个老师搭线或直接单对单向上顶。收钱了那么事就成了60%了,不收钱也没关系,没啥大不了的,他也会觉得你很闯式,会对你高看一眼。

3。其次必要的硬件不能少,简历,应聘流程要精致,要能看出是用心的,这样可以抵消你成绩一般的影响。要是国企钱不会少,建议和家人沟通好,要一击而定!

最后祝愿你应聘成功!!

接上面。

学习王忠和同志,要学习他克己奉公、清正廉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的排头兵精神。王忠和同志在职工大会上提出“职工向领导班子看齐,领导班子向我看齐”,“从我做起,向我看齐”的口号,并自觉接受职工的监督,对制定的规章制度首先自己遵守,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洁身自好,不以权谋私,为干部职工作出了表率。侄儿想找个好工作,侄女毕业后想进烟草系统当聘用工,都被他秉公挡在了门外;在执法检查中,对所有零售户一视同仁,就连自己的亲戚朋友也不例外;业务交往中收到的礼品、礼金如数登记上交;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仍交代妻儿不要给组织添麻烦。这就是一个***员的无私情怀。党员干部的形象关系到一个党的存亡,一个执政党的形象,更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发展和兴衰。我们的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更应该努力改造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对自己严格要求,严格约束,带头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清正廉洁的模范。

学习王忠和同志,要学习他勤俭节约、以单位为家,“公司现在还困难,还得勤俭节约”的艰苦奋斗精神。公司上下、兄弟单位的工作人员,甚至许多领导都说王忠和有点儿“抠门”,当然不是说他吝啬,而是夸他精打细算的当家人精神。他出差在外,不住高档宾馆,而是住条件差、价格便宜的普通旅社,甚至住每晚20元一间的小旅社。在上海住院动手术期间,他让医生少开进口药,少开贵重药,不给单位增加负担。灌云烟草发展了,经济效益上去了,干部职工生活水平提高了。但王忠和却依旧如故,始终保持着勤俭节约、不追求奢华、不贪图享乐的艰苦奋斗的作风,这种作风不仅反映了一种生活方式,更反映出了一种高尚的精神境界,体现了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本色。我们党是靠艰苦奋斗起家的,也是靠艰苦奋斗发展壮大成就伟业的。同样,在江苏省烟草事业不断发展的今天,艰苦奋斗精神、爱企如家的精神不仅没有过时,而且应该进一步提倡并发扬光大,每一位***员应该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对艰苦奋斗长期性的认识,真正把艰苦奋斗转化为自己的坚定意志和自觉行动。

江苏烟草系统的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王忠和同志的先进事迹,切实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行动中,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当好人民公仆的实践中,扎扎实实做好当前各项工作,为江苏烟草率先跨入全国烟草强省行列做出贡献。

向世涛同志现任重庆市万州区局(分公司)局长、经理、党组书记, 1987 年至 1998 年先后任巫溪、巫山县局(公司)局长、经理、党组书记。该同志在部队先后 8 次立功受奖,从事烟草工作后被行业和地方政府 10 余次评为先进工作者, 3 次被评为万县地区优秀企业家。他从部队复转后激情投入烟草创业,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于积累,学会了企业经营管理之道,先后搞活 3 个烟草企业,被业内人士誉为“治企能人、扭亏专家”。出任巫溪县烟草公司经理时,经过 3 年努力,使长期亏损的企业实现了扭亏为盈,调任巫山县烟草公司经理时,经过奋斗,当年补亏 659 万元, 4 年为企业创造了 2500 万元所有者权益;晋任万州分公司经理后,率领片区烟草员工开拓进取、负重拼搏,整顿规范烟草市场经济秩序,关停了五桥、巫溪 2 个计划外烟厂,完成了国家重点移民项目万州 30 万担打叶复烤工程建设任务,组建成立了万兴烟叶有限责任公司,按期关闭了万州烟叶复烤厂;卷烟销售年均增幅达 224% ,超过重庆烟草同期整体发展速度,并弥补亏损 2500 万元,消化库存烟叶 8 万担。特别是在 2002 年初,他出任万州区局(公司)法人代表后,主动适应烟草体制调整,正确对待职务升降,面对企业“五合一”后员工多、摊子大、成本高、包袱重、管理难的现状,同员工激情创业,争先创优,当年就卷烟销售大增长,品牌结构大提高,经济效益大攀升的良好发展趋势,企业实现税利 1676 万元,并获得文明单位、网建联动、专销先进单位等 27 块奖牌。 2003 年,万州烟草在他的带领下,发扬“永不满足,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又创造了低成本运行、高结构销售、农网现代物流、专销紧密结合的网建特色,企业被重庆市局树为片区样板、重庆先进。

他严以律己,廉洁奉公,珍惜党组织对他的信任和员工对他的拥护和支持,把企业的发展和员工利益作为自己的最高追求,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勤俭持家,艰苦创业,勇于开拓,拼搏进取,团结带领职工队伍精心经营,为万州烟草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杨俊同志现任贵州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副局长、副总经理,从事烟草工作20多年,尽管岗位发生多次变化,但他从未离开过土壤、离开过烟农、离开过烟叶,始终坚持联系基层、联系职工、联系烟农。他在领导岗位上,一年中大约有三分之二时间在基层、在田间地头,尤其是在贵州省 烟叶生产形势十分严峻的形势下, 在省局(公司)党组的领导下,带领全省干部职工知难而进,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精心组织生产布局调整和压缩烟叶库存工作。他身先士卒、深入细致地做好烟区各级政府工作,加大生产布局调整力度,严格按计划种植,严格履行收购合同;不辞辛劳地与销售人员跑市场、跑销区,拜访客户,拓宽销售渠道、扩大销量、加快货款回笼。他为扭转贵州烤烟生产被动局面尝尽了酸甜苦辣,品足了求人难的滋味。通过几年的艰辛努力,贵州省烟叶库存居高不下的局面得到扭转,资金周转困难有了极大缓解,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2002年,全省商业烟叶库存下降到62万担,比1998年减少了498万担,基本实现了合理库存;追回了三分之二的烟叶货款,全省烟草商业烟叶贷款余额比1998年减少了38亿元,兑现了两亿五千多万元烟叶收购“白条”,改写了贵州省烟叶收购打“白条”的历史。

为彻底扭转贵州烤烟生产被动局面,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杨俊同志经常苦苦思索,探索贵州烤烟生产发展思路、方式和方法,宣传说服教育干部职工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营造科技种烟的氛围。他十分重视行业内的生产管理技术培训,努力使技术培训网络化、制度化。为此,他经常到基层烟草站(点)讲课,深入烟农家中和田间地头传授烤烟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全省培训的烤烟生产技术人员和烟农已达 200余万人次。

多年来,他始终坚持把烟农看作衣食父母,始终把烟农的冷暖放在心上,想烟农之所想、急烟农之所急,全心全意为烟农服务。只要是涉及到烟农利益的事,他哪怕不吃饭、不睡觉,也要想法解决好。他始终遵循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利关,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造福一方的为官之道,不图个人私利。下基层,不住高档宾馆、不吃上档次的宴席;到烟站,就住在烟站,职工吃什么他就吃什么,与基层的干部职工建立了深厚的感情。

国企是国家独资控股企业,企业内的所有人员、机具设备、固定资产、债权债务,均为国家所有。机构设置有董事会、党工团组织、各职能部门,根据《公司法》运营。

近年来,国企通过不断的改革发展,规模建设愈趋强大,为国家作的贡献也越来越大。尤其以产值为核心的企业考核办法,极大地推进了企业生产力的发展。

但是,我们也看到企业发展的后劲不足,透支过多,留下隐患太多。由于不能得到有效及时处理,至使一些国企不得不关、停、并、转、重组,给职工利益带来严重损害,使得职工对企业领导层的看法愈趋负面,干群关

系紧张,裙带关系和拉帮结派现象异常严重!

首先,国企领导并不注重企业的可持续性健康发展,企业积累资本[资产资金]为负值,企业搞不下去了,不得不关\停\并\转\重组,砸了职工赖以生存依靠的饭碗领导层不善经营管理,还拿着更高一级管理机构所发高年薪,不对本企业的长远发展负责企业以产值为中心,与国家GDP同步,而不是以利润为中心最后企业负担过重,无法正常运营但职工认为领导是站在河边,不曾湿脚;而职工是泡在河中,洪水一来会淹死人企业垮了,领导可以由上级调换新岗位职工只能自谋生路了领导层和职工并不在一条船上,不能同舟共济,哪能同心同德这样,职工对领导当然要另眼相看了,原来领导是企业里面的国家"公务员",职工不过是企业里面的"农民工"而已

第二,国企领导形象太差,也没有真心实意为企业职工谋福利的实际行动。有的领导的办公室是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有秘书挡驾,有不耐烦的阴沉脸色,有不让职工说话的习惯;往往是头朝后一仰,背往沙发上一靠叫嚷:“不用说,都知道了,又不是你一个。。。就这样吧!我很忙。。。”官腔十足,架子特大。让人想起官老爷大老板就应当是这个态度吧!嘴上还叼着烟,对职工不宵一顾的神态,让人过目不忘。有的领导出门要前呼后拥,私生活靡乱。这与毛泽东时期的干部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境界,相差何止十万八千里!

第三,国企领导不关心职工生活。每月就发那么一点基本工资,多年也不见涨。不能迟到,不能早退,必要加班,假期很少,出差费很低。。。爱干不干,不得有意见,不然下岗。至于买房子么,几十万元自己想办法,企业没有房子分配,已经市场化了,商品化了,自己买去。至于看病医药费报销么,按规定办,自己要承担一半;承受不了,那怪谁呢?谁叫你生病?至于小孩上学费太高上不起,那就不上嘛!至于因工作环境引起夫妻矛盾激化要离婚,那就离罢,现在离婚多的很,没有关系!至于物价上涨了,影响生活那也没办法,你现在的每月工资两千块能发到手上就不错了,这还是在银行贷的款呢!加工资就别提了。至于上下班交通补贴,流动施工补贴,寒暑补贴,工龄补贴,野外作业补贴。。。等;公司困难没有办法,克服克服吧!什么?有意见?那你就上访罢,去找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们就是这样说,职工能不有看法?

第四,国企内的分配机制和用人机制不公正。有的一年拿两三万,有的一年拿几百万;同一个国家的企业分配差距这么大,这就是权力所为;领导有权就有多分钱,职工谁敢言?除非你不想在这个企业里干。至于科学合理性那由领导掌握分寸,领导说合理那就合理,领导说科学那就是科学,解释权也在领导那里。用人也是这样,任人唯亲,不是任人为贤;什么德才兼备,什么德勤能绩廉考核制度,什么年龄学历性别经历,什么群众关系,什么公示。。。这都不是关键;上面有人或有钱打点公关,想当官就有官。这样不公正的分配机制和用人机制,职工对领导能没有看法?

就说这么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