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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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第1张

广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导读:一、广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法律分析:为了更好地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国发〔1987〕95号、〔1990〕15号通知精神,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法律依据:《广西壮族自治

一、广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为了更好地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国发〔1987〕95号、〔1990〕15号通知精神,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法律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国务院国发〔1990〕15号文件规定的扶贫资金种类有: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简称发展资金)、扶贫专项贴息贷款(简称专项贴息贷款)、老少边穷开发贷款(简称支边贷款)和贫困县办企业贷款等。

“发展资金”属国家财政拨款。用于扶持贫困县的贫困户发展粮食生产和其它种植业、养殖业,以提高人均产粮水平和增加人均收入,同时可用于与这些项目有关的智力开发和技术培训等。

“专项贴息贷款”属农业银行贷款,用于国家重点扶持的二十四个贫困县发展种植业、养殖业、采矿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等开发性生产项目。

人民银行的“支边贷款”和“贫困县办企业贷款”,用于四十九个贫困县的县办工业的技术改造、扩建和新建项目。对百色、河池两地区兴办的地区级支农工业,以及能带动面上群众脱贫致富的龙头加工企业,亦可适当扶持。

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的“贫困县办企业贷款”,重点用于国家扶持的二十四个贫困县县办工业项目。

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介绍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于2011年11月7日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以财农〔2011〕412号印发。该《办法》分总则、资金预算与分配、资金使用与拨付、资金管理与监督、附则5章31条,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2000年5月30日印发的《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财政扶贫项目管理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农字〔2000〕18号)予以废止。

三、广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为了更好地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5号、〔1990〕15号通知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理暂行办法》。其中包含了扶贫资金的种类和投向范围、扶贫资金投放方针和使用原则、扶贫资金的分级管理和审批制度、奖惩制度等等

扩展资料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

国务院国发〔1990〕15号文件规定的扶贫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简称发展资金)、扶贫专项贴息贷款(简称专项贴息贷款)、老少边穷开发贷)和贫困县办企业贷款等。

“发展资金”属国家财困县的贫困户发展,以提高人均产粮水平和增加人均收入,同时可用于与这些训等。

“专项贴息贷款”属农业银行贷款,用于国家重点扶持的二十四个贫困县发展种植品加工业等开发性生产项目。

人民办企业贷款”,用于四十九业的技术改造、扩建和新建项目。对百色、河池两地区兴办的地区级支农工业,以及能带动龙头加工企业,亦可适

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的“贫困县办企业贷款”,重点用于国家扶持的二

“发展资金”和“专项贴息贷款,实行区、地、县三级管理;“支边贷款”、“县办企业贷款”指标一部分切块到地区,实行区、地两级管理。“贫困县办企业贷款”的指标,由区工商银行、切块到地、县的指标,由自治区各有关投资部门与区开发办研究,确定数额,经区开发领导小组同意后于每年年初

切块到县的“发展资金”,由县开发办提出安排意见,县开发领导小组审批,;属于安排十万元以和二十万以上(含二十万元)的加工项目,由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审批,报区财政厅、区开发办备案。

扶贫款本是用来扶助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众的专项资金,有些甚至是“救命钱”。但是近年来,在基层,不少扶贫款演变为“政绩款”,扶贫工程成了掩人耳目的“样子工程”。在部分边远及贫困地区,私分、贪污、挪用救灾、扶贫和移民安置等救命款项,已成为一些扶贫干部职务犯罪的重灾区。

扶贫款缘何成为腐败新的区域?笔者以为,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个不够:一是制度制约不够。由于缺乏刚性制度的制约,中央下拨的扶贫专用款项在许多地区遭到不同程度的“劫持”。有的被基层各级政府“提留”用于弥补办公经费的不足,甚至直接用于挥霍;有的被吃“回扣”,一些扶贫干部为了自己先捞到一部分,变相地私自巧设项目,做报各种费用开支,私分公款、做假账,欺上瞒下;还有的扶贫款虽然似乎被用作扶贫,但项目被有关系、有能力的人搞到手,通过虚报预算等方式额外获利。二是外部监督不够。尽管国家对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有着严格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都是由少数领导干部单独负责,一个人说了算。从扶贫资金管理上来说,扶贫资金的申报、拨付和使用透明度低,本地监督力度薄弱,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三是打击力度不够。各地即使明知扶贫款项被挪作他用,在查处时往往也会心存顾虑,担心一旦严肃查处,会使上级部门以地方管理不善为由停止拨付扶贫款项。因此,各地在查处贪污扶贫款干部时往往有意淡化案件的严重性。

如何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已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首先,应建立一套合理的扶贫项目评价体系,使扶贫款的投向尽可能合理,防止“假哭穷”。其次,应警惕和堵塞各地出现的扶贫款洗钱新漏洞。再次,各地应将扶贫资金的监管纳入人大、纪检的强势监督视野,在财政预算和结算时认真监督,平时也可多进行明查暗访。与此同时,应增加救灾扶贫款项的使用透明度,将每一笔救灾扶贫款的数目和去向对老百姓公示;扶贫资金的使用应落实全程审计制度,对扶贫部门的第一把手实行任前审计、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减少暗箱操作的余地。此外,应建立部门重大事项的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和报告制度,扶贫款项使用的重大事项都应经过集体讨论。

第一条 为了管好用好国家和省扶贫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国办发[1997]2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国家和扶贫资金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安排使用,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地区对规划和项目进行审定,分级负责组织项目的具体实施,并分级负责检查、督促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第三条 扶贫资金是指中央和省为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支持贫困地区社会经济 发展而专项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和信贷扶贫资金。 财政扶贫资金包括中央和省安排的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省农业发展基金扶贫专项。 信贷扶贫资金包括中央和省扶贫专项贷款。 第四条 财政扶贫资金设民委、老区、以工代赈、扶贫专项: 民委专项重点用于全省16个少数民族贫困县,主要由民委和财政部门负责。 老区专项重点用于17个老区贫困县和重点老区县,主要由老区办和财政部门负责。 以工代赈专项重点用于10个国家贫困县以及城步、桂东、汝城3个延伸县,主要由计委 和财政部门负责。 扶贫专项(包括特困乡村专项、培训费、农业发展基金扶贫专项)重点用于全省31个贫困县,主要由扶贫开发办公室和财政部门负责。 第五条 扶贫贷款扶持范围。中央扶贫专项贷款重点用于10个国定贫困县,主要由农业发展银行和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 省扶贫专项贷款重点用于21个省定贫困县,适当照顾面上扶贫任务重的地方,主要由农 业银行和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 第六条 扶贫资金分配坚持“稳定基数,适当调整,突出效益”的原则。即年度资金总 量的80%,按各地贫困人口数量及贫困程度确定,20%的资金根据各地效益和地方配套资金 情况安排。具体由有关资金管理部门提出初步意见,经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汇总平衡,提出统 一分配方案,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下达到各地区行政公署和州市人民政府。 第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和可能,增加扶贫投入。省各级投向贫困县 的扶贫资金要达到国家扶贫资金投入量的40%以上,其中有关地州市贫困县两级扶贫投入应达到国家投入资金的10%以上。 贫困地区干部群众要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并且积极投工投劳。 第九条 各项扶贫资金的安排必须坚持到村到户。新增财政扶贫资金要全部安排到特困 村,优先落实到特困户。重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扶持集体经济,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 以工代赈资金要安排70%以上用于乡、村水利和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中央扶贫贷款要安排70%以上的资金用于解决与群众温饱密切相关的种养业项目,其总额的50%以上要安排到特困 村;省扶贫贴息贷款要重点支持贫困农民增产增收的项目。对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地方,相应 核减下一年度的扶贫资金,其核减的资金安排到其他地方。 第十条 扶贫资金的使用实行项目管理,建立扶贫项目库。扶贫项目应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市、区)扶贫开发办公室组织有关资金管理部门规划、论证和筛选。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评估,一次批准,分年实施,分期投入”的原则,经县地两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列入项目库。使用扶贫专项贷款的项目,要先经有关银行评估论证。 第十条 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扶贫项目,主要审核整体项目的投向和重点是否准确,产业布局是否合理,扶贫资金是否落实到村到户,贫困户是否真正受益。项目实施的具体组 织形式和方式要根据各地特别是乡村和农户的情况,因地制宜确定。 第十一条 扶贫项目的申报与审批 (一)财政扶贫资金、民委专项、老区专项,由项目单位提出申请,经项目主管部门初审,上报省民委、老区办审核,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分别与省财政厅联合批复,并抄送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二)以工代赈扶贫项目,由县(市、区)计委会同交通、水利等部门,编制项目计划, 经地州市计委初审,报省计委,并经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省计委与省财政厅联合 下达项目计划,并抄送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三)中央扶贫贷款项目由县(市、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在项目库中拟定当年项目计划,经县(市、区)农业发展银行论证、评估,报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查,由县(市、区)扶贫办公室、县农业发展银行联合报地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农业发展银行,经筛选、审查后,联合报省扶贫开发膘公室和省农业发展银行。省农业发展银行应在与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共同协商的项目内选择尝批复项目。收回再贷项目由县(市、区)农业发展银行和县(市、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报省农业发展银行批复后实施。 (四)省扶贫专项贷款项目,由县(市、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在本地扶贫项目库中拟定 当年支持项目向县(市、区)农业银行推荐。县(市、区)农业银行对项目进行评估、论证 并签署意见后,报地州市农业银行和扶贫开发办公室。经地州市筛选、审查后,由地州市农 业银行审批,县(市、区)农业银行组织实施,项目报省备案;贷款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项目报省农业银行、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审批。 各有关资金管理部门应在每年10月底前,按当年各项扶贫资金计划的150%提出下一年 度项目意向。 第十二条 扶贫项目计划一经下达,要严格按要求组织实施。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项 目,须报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同意后方可调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改变项目计划。 第十三条 财政扶贫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贫困县财政部门应建立专帐,设 立专户,核算各类财政扶贫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实行专户直拨。省、地州市财政部门要保证国家扶贫资金到省后1个月内将有关资金(含省财政扶贫资金)下达到贫困县。县财政局要配合有关部门,根据项目进度,及时、足额将资金安排到项目。 中央和省扶贫专项贷款要按照有关规定保证项目资金及时到位。 第十四条 技术培训费从财政扶贫资金中专项安排,实行专帐、专户、专人管理。培 训要本着“谁贷款、培训谁、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注重实际、实用、实效,重在提高贫困农民综合素质,保证扶贫项目效益。 第十五条 省财政对使用省扶贫专项贷款项目和国定贫困县商业银行扶贫贷款项目予 以,贴息。贴息要重点保证种养业项目以及特困村的相关项目。贴息资金实行定额包干,由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专帐管理,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各级扶贫开发办公室、资金管理部门、乡村一级经济组织对现有扶贫项目 要建档立卡,实行跟踪管理。建立、健全扶贫项目岗位责任制。项目执行单位要明确项目负责人并与资金管理部门签订责任状。项目批准单位要明确审批权限,做到谁审批,谁负责。 第十七条 建立综合考核指标,实行目标管理。对扶贫资金的投放、使用、效益和回 收实行综合评价,主要考核指标包括:资金利税率、资金回收率、货款逾期率、解决温饱人数、农民人均纯收入等。通过对指标的考核,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十八条 财政扶贫资金不得用于下列各项支出:(1)行政事业机构开支和人员经费;(2)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3)弥补企业亏损;(4)修建楼、堂、馆、所;(5)各种周转金;(6)弥补预算支出缺口;(7)大中型基建项目;(8)购买小汽车等。 第十九条 严格执行中央扶贫专项贷款优惠贷款利率政策,不抬高利率,不加息和罚息,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不准以贷扣息、预收风险保证金、以新贷抵旧贷;不准将扶贫贷款用于行政经费开支、炒买炒卖股票、债券。对贫困户贷款主要实行信用放款形式,对种养业项目实行按年收息;对以农副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贷款,适当放宽担保条件和降低自有资金比例。 第二十条 根据有关规定,可从财政扶贫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项目准备费,由同级扶贫开发办公室掌握,用于扶贫项目的筛选、考察、跟踪检查、专项审计及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等开支。扶贫基金的收取和管理仍按有关文件执行。各地有关部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从扶贫项目上收取费用。 第二十一条 各级审计部门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 审计,特别是贫困县审计机关要把对扶贫资金的审计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日常工作并形 成制度。凡挪用、拖欠和挤占扶贫资金的,必须如数追回,并依法追究有关部门的经济责任 和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凡贪污扶贫资金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级扶贫开发办公室和资 金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开展工作。 第二十二条 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组织各级扶贫资金管理部门,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同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社会有关方面加强监督,把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以确保拊贫资金按政策专款专用,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第二十三条 各地区行署和州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细则,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某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对区域发展问题提出阶段性目标,积极稳步推进;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效益优先的原则。障家庭经济收入,巩固扶贫就业成果的原则。坚持转移就业是帮助贫困人口脱贫最有效的方式,下面我和大家分享某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文章,提供参考学习,欢迎大家阅读。

 

 

 根据自治区、地区《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新扶贫领字[20xx]13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喀地财扶[20xx]xx号),下达我县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472万元。为切实用好管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按照项目“自下而上申报、自上而下审核”的程序,经过修改完善,编制疏附县20xx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11个,总投资8924万元。为确保项目当年完工、当年见效,贫困户当年受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原则

 按照《疏附县 脱贫攻坚 行动方案(20xx-2020)》和年度脱贫攻坚任务,紧紧围绕贫困人口“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贫困村“一降”、“五通七有”退出标准,坚持项目到村到户、精准到人。

       一是坚持“统筹安排、优化配置,突出重点、补齐短板”的原则。以贫困村脱贫攻坚任务为重点,瞄准年度退出34个贫困村和拟脱贫贫困人口,20xx-20xx年经验收评估已脱贫退出的贫困人口和贫困村;

        二是政府引导,贫困户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调动贫困户积极性、引导贫困户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自主选择发展产业;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注重长短结合。重点解决深度脱贫问题,结合乡村发展实际,选择效益好、见效快、覆盖面广并能带动贫困农户致富的特色产业。对区域发展问题提出阶段性目标,积极稳步推进;

        四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效益优先的原则。立足市场需求,明确产业发展定位,科学谋划产业发展规模,重点突出扶贫效益和经济效益,充分发挥减贫带贫作用。五是保障家庭经济收入,巩固扶贫就业成果的原则。坚持转移就业是帮助贫困人口脱贫最有效的方式,实现有劳动能力贫困户家庭“一户一就业”目标。

 二、项目实施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特色种植(西瓜、蔬菜、豆类、玫瑰花、中草药、高梁等作物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216794万元(扶贫发展资金)。特色种植(西瓜、蔬菜、豆类、玫瑰花、中草药、高梁等作物),用于种植西瓜、蔬菜、豆类、玫瑰花、油牡丹和红花、高梁共计4363963亩,投入资金216794万元,其中:复播西瓜798205亩2394615万元、蔬菜2511278亩1255639万元、豆类69964亩34982万元、玫瑰花400亩40万元、油牡丹和红花325亩325万元、高梁28234亩xx117万元、苗木补助1093495万元。

 项目管理及执行:县自农业农村局为项目实施主管单位,负责项目日常监管、指导工作,做好项目执行前实施方案编制,会同乡镇做好地块确定和受益人员核定前期准备,项目执行中的督查,项目执行后验收、绩效评价等各项工作;乡镇负责项目执行,采取乡镇监管、农户自建方式,各项目乡村做好受益贫困户、地块的确定,建设标准以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实施方案要求为准,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资金管理: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核拨资金。财政局同时参与项目执行中的检查验收,监督资金安全运行。

 项目责任领导:聂超星(县政府副县长)

 项目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张春雨、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6月-20xx年9月

 (二)林果定植、嫁接补助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460万元(扶贫发展资金),其中:为贫困户定植桃子2万株,每株30元,投入资金60万元。林果业嫁接补助,投入170万元,用于核桃嫁接每株4元、其他果树嫁接每株2元。为全县23万元亩林果业购买技术服务,每亩100元,投入230万元。

 项目管理及执行:县自然资源局为项目实施主管单位,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日常监管、指导工作,制定项目实施技术、规范参数,做好项目执行前实施方案编制,会同乡镇做好地块确定和受益人员核定前期准备,项目执行中的督查,项目执行后验收、绩效评价等各项工作;乡镇负责项目执行,做好受益贫困户、地块的确定,建设标准以县自然资源局制定实施方案要求为准,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资金管理: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核拨资金。财政局同时参与项目执行中的检查验收,监督资金安全运行。

 项目责任领导:聂超星(县政府副县长)

 项目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刘怀业、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6月-20xx年9月

 (三)鸽子养殖及鸽舍改造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资金2100万元(扶贫发展资金),其中:为10000户贫困户购买成年鸽子40万只,平均每户40只,每只40元,投入资金1600万元。为贫困户鸽舍进行改造10000户,每户补助500元,投入资金500万元。

 项目管理及执行:县畜牧局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技术参数制定,会同项目乡村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项目执行中的督查,项目执行后的验收、绩效评价及资产收益利益联结机制建立;项目乡镇负责项目执行,受益贫困户确定、畜禽发放台账建立,以县畜牧局制定实施方案要求为准,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资金管理: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核拨资金。财政局同时参与项目执行中的检查验收,监督资金安全运行。

 项目责任领导:鲁德福(县政府副县长)、各联系项目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县畜牧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冯新立、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6月-20xx年9月

 (四)庭院经济巩固提升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17925万元(扶贫发展资金)。其中:其中:托克扎克镇4村246户贫困户庭院巩固提升,每户5000元,投入资金123万元。乌帕尔镇投入资金5625万元,970户贫困户制作制作果蔬菜晾晒架1125个,三层铁网架子,每个500元,投入资金5625万。

 项目管理及执行:县自农业农村局为项目实施主管单位,负责项目日常监管、指导工作,做好项目执行前实施方案编制,会同乡镇做好地块确定和受益人员核定前期准备,项目执行中的督查,项目执行后验收、绩效评价等各项工作;乡镇负责项目执行,采取乡镇监管、农户自建方式,各项目乡村做好受益贫困户、地块的确定,建设标准以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实施方案要求为准,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资金管理: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核拨资金。财政局同时参与项目执行中的检查验收,监督资金安全运行。

 项目责任领导:聂超星(县政府副县长)

 项目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张春雨、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6月-20xx年9月

 (五)购置设备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资金6322万元,万元(扶贫发展资金)。其中:1、布拉克苏乡8村果蔬烘干设备1套、孵化机及配套设备4台(8村、11村、xx村、15村);7村购置牛三宝加工厂配套冷藏柜、切肉机、包装机、清洗机等设备;15村新建家禽屠宰厂配套冷藏柜、切肉机、包装机、清洗机等设备;蔬菜销售点配备货架、冰柜等配套设备,以贫困户自愿将补助的资金投入到蔬菜销售点。2、木什乡1村豆腐加工配套设备3万元;真空包装机12台;7村合作社配备冷藏柜1个;真空挤奶机xx台。3、乌帕尔镇土豆粉条、粉丝加工机械8套,;真空挤奶机23套;真空包装机8套。4、塔什米力克乡粉条、粉丝加工设备3套;15个村购置奶牛吸奶器25个;杏子核肉分离切瓣机械5台;12立方米以上真空预冷机1套;易地搬迁点购置面粉、豆腐加工设备及配套设施各1套。5、托克扎克镇挤奶机12台。6、兰干镇10个蔬菜销售点每个点配备3个保鲜柜和1个冰柜,共配备30个保鲜柜和10个冰柜。7、站敏乡购买挤奶器xx个,购买核桃去皮机46个。8萨依巴格乡购买保鲜柜23个、货架31组、真空挤奶机16套、水果切片机1台、剥壳机2台、筛选机2台。

 项目管理及执行:县农经局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技术参数制定,会同项目乡村做好项目政府采购前期准备工作,项目执行中的督查,项目执行后的验收、绩效评价及资产收益利益联结机制建立;项目乡镇配合县农经局做好项目采购,完成项目采购合同签订、受益贫困户确定工作,以农经局制定实施方案要求为准,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资金管理: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核拨资金。财政局同时参与项目执行中的检查验收,监督资金安全运行。

 项目责任领导:聂超星(政府副县长)、各联系项目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县农经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张晓辉、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6月-20xx年9月

 (六)就业设备购置及改造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338万元(扶贫发展资金),给经营小商铺的476户贫困户,每户补助5000元,投入资金238万元,用于购买货架、冷藏柜等。为全县500辆就业工具设备进行改造,经过搭框架,做顶棚等将其改造为可移动超市,每个补助2000元,投入资金100万。

 项目管理:项目乡村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项目执行中的督查,项目执行后的验收、绩效评价,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资金管理: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核拨资金。财政局同时参与项目执行中的检查验收,监督资金安全运行。

 项目责任领导:各联系项目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6月-20xx年9月

 (七)蜜蜂养殖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xx185万元(扶贫发展资金)。其中:为561户贫困户购买蜂箱1599箱,其中:双层439箱,每箱补助1500元,投扩资金6585万元;单层1160箱、每箱补助1000元,投入资金116万元。

 项目管理及执行:项目乡村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项目执行中的督查,项目执行后的验收、绩效评价,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资金管理: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核拨资金。财政局同时参与项目执行中的检查验收,监督资金安全运行。

 项目责任领导:各联系项目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6月-20xx年9月

 (八)菜窖、青储窖、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1062万元(扶贫发展资金),其中:青储窖293座586万元、家用菜窖17个34万元、村集体菜窖39座920万元、温室大棚4座80万元。

 项目管理:县农业农村局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技术参数制定,会同项目乡村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项目执行中的督查,项目执行后的验收、绩效评价;完成项目采购合同签订、受益贫困户确定工作,以农业农村局制定实施方案要求为准,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资金管理: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核拨资金。财政局同时参与项目执行中的检查验收,监督资金安全运行。

 项目责任领导:聂超星(县政府副县长)

 项目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张春雨、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6月-20xx年9月

 (九)购置农机设备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56335万元(扶贫发展资金),购买农机设备共计265台,投入资金7549万元,产权属于村集体,产生的收益给贫困户使用,其中:1、98个贫困户购买起垄铺膜机207台。2、塔什米力克乡15个村购置开沟起垄机15台。3、10个乡镇购置残膜回收机10台(每个乡镇1台)。4、10个乡镇购置液压圆盘修剪锯10台(每个乡镇1台)。5、购置树冠振动式摇杆机23台(树冠振动式摇核桃机)。

 项目管理:县农机局、自然资源局(林业)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技术参数制定,会同项目乡村做好项目政府采购前期准备工作,项目执行中的督查,项目执行后的验收、绩效评价及资产收益利益联结机制建立;配合县做好项目采购,完成项目采购合同签订、受益贫困户确定工作,以农机局制定实施方案要求为准,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资金管理: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核拨资金。财政局同时参与项目执行中的检查验收,监督资金安全运行。

 项目责任领导:尹飞(县委常委)、各联系项目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县农机局、自然资源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麦麦提艾力吾布力、王科应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xx6月-20xx年9月

 (十)农家乐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50万元(扶贫发展资金),项目,为10户贫困户建立民宿型农家乐,每户补助5万元,用于打造特色农家乐,集观光、休闲、采摘、餐饮一体。

 项目管理:托克扎克镇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技术参数制定,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项目执行中的督查,项目执行后的验收、绩效评价及资产收益利益联结机制建立;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资金管理: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核拨资金。财政局同时参与项目执行中的检查验收,监督资金安全运行。

 项目责任领导:聂超星(政府副县长)

 项目责任单位:托克扎克镇

 项目责任人:徐文杰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6月-20xx年9月

 (十一)就业工具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1xx941万元(扶贫发展资金),为贫困户购买就业工具设备xx84辆,每辆6000元,用于贫困户农副产品收购与销售、运输,促进贫困户就业,增加收入。

 项目管理:县农机局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技术参数制定,会同项目乡村做好项目政府采购前期准备工作,项目执行中的督查,项目执行后的验收、绩效评价及资产收益利益联结机制建立;配合县农机局做好项目采购,完成项目采购合同签订、受益贫困户确定工作,以农机局制定实施方案要求为准,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资金管理: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核拨资金。财政局同时参与项目执行中的检查验收,监督资金安全运行。

 项目责任领导:尹飞(县委常委)、各联系项目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县农机局、项目乡镇

 项目责任人:麦麦提艾力吾布力、项目乡镇党委书记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6月-20xx年9月

 三、项目实施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各项目实施主管部门会同项目乡镇,按照职责分工,以项目为单位科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方案中要明确项目扶持对象、组织实施方式、建设标准、项目责任人、建设时限、验收标准及效益评价各项指标。

 二是全面做好项目公示公告工作,确保项目、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按照户申请、村评议、乡审核的程序,对评审后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建设地点和扶持对象名单及项目补助标准,在乡、村两级平台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三是安排专人做好项目跟踪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完成。20xx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覆盖全县10个乡镇,按照“当年项目当年完工、当年见效”原则,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各乡镇安排专职人员,做好项目跟踪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确保项目实施进度要与资金拨付进度同步,各项目按照方案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实施、验收、报账、绩效评价工作。

 四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扶贫资金使用精准。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财经意识、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坚持“项目跟着计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进度走”的原则,做到所有扶贫资金一律直接下达到项目,并实行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验收到项目,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健全项目物资、资金发放台账,把每一分钱都按规定用于贫困户。防止和杜绝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保证扶贫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五是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完善资料归档工作。各项目实施主管部门、项目乡镇以项目为单位,做好项目执行前、实施中、验收后的各阶段项目资料整理、归档工作。项目档案资料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公示资料、扶贫项目农户申请表、扶持对象花名册、扶贫项目责任书、项目实施前和实施后对比、项目资金报账台账(项目物资发放表、资金拨付到户签字确认表)、项目验收鉴定表、项目总结相关材料。

 六是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意识。各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实施方案及各阶段技术指导监督、协调实施和检查验收、绩效评价、资产收益联结机制建立以及项目档案资料归档工作;乡镇作为精准到户生产发展项目执行单位,会同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做好实施地点、受益人员确定,资产收益项目运营方式和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同时做好项目执行中的监督检查、项目自验及项目档案归档工作;县扶贫办作为项目统筹协调部门,负责项目计划汇总、总体方案编制、项目计划下达、项目实施情况监管工作;县财政局是扶贫资金管理和报账制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收支管理、资金计划下达、资金核拨、会计核算和监督管理工作。

 

当然,这是不合理的,而且扶贫政策也不允许这样做。在政府,农林牧民的领导者要签名和盖章,最后去有关部门申请批准,扶贫资金将进入政府的个人账户。

实施准确的扶贫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项目,涉及数千个家庭。情况差异很大。为了确保精准扶贫工作的有效性,有必要从受贫困和贫困家庭影响的村庄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村落”。 “产业”,“家园,政策”的扶助措施,实施“两覆盖”的扶贫目标,使每个干部都参与扶贫,每个家庭都有服务贫困干部的援助。

要实施准确的扶贫,必须履行帮助家园的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履行工作职责。 “一对一”扶贫的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民生工程,政策性很强,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为了确保实现减贫目标,所有地区必须建立一个领导小组来执行准确的减贫工作,该小组主要负责救济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精确的贫困。实行分级责任制,逐步分解工作职责,实行单位和个人。负责分类,对人负责,不摆脱贫困。 

 2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安全运行。首先,严格减轻贫困,管理家庭资金。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运作和项目管理机制,规范投资范围和扶贫资金使用,实行扶贫资金管理和封闭运作。扶贫,并保证专款专用;二是实施扶贫院``一卡通''制度。扶贫户将实行实名制“一卡”管理,以确保资金到位,及时,安全。三是建立使用扶贫院的广告宣传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以规范程序,完整程序公开透明。给游戏带来全部好处。第四是确保将用于扶贫的家庭资金用于扶贫,以发展生产和增加收入。 3建立评估机制以确保工作的执行。要了解扶贫和住户的实施情况,必须建立和完善扶贫和住户评价的激励机制。首先是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市县的监督检查机制,县对市的监督检查,实现“半年检查,年度考核”。二是评价和评价激励机制。制定评估和评估激励措施,并将减贫纳入家庭,以评估地方县和市党政小组年度评估的重要内容。所有地区都必须完善资金,具体任务和完成时间表的实施,以实现准确的扶贫,一站式实施,彻底评估和奖励和惩罚奖励措施。奖励组织完成任务并批评未完成的任务。

违规。扶贫贴息贷款资金借用给公司和个人的这种行为违反了挪用财政扶贫资金的法律条例,违反规定擅自改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计划的规定,因为扶贫贴息贷款资金属于财政资金,财政资金是一个国家社会资金的主导,它对社会资金的运作有巨大的控制力和影响力。所以全市各乡镇村扶贫资金都贷款给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违规了。

扶贫专项贴息贷款是中国农业银行用于扶助贫困地区发展生产的专项贷款,该项贷款用于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核定的贫困县,能够带动低收入贫困人口增加收入的种养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市场流通企业。

春节慰问贫困户是个政治任务,乡镇级在春节前期将通知所有的低保户,特困户及扶贫家庭,在乡镇集中发放慰问品米面油和最低三佰元的慰问金(当然这些全由乡镇所有企业捐献,也包括爱心个休户)乡镇不会出钱的,也没有钱[捂脸][捂脸][捂脸][捂脸][捂脸]再者就是县级政府领导在全县慰问一些特别贫困户,慰问金最多一千元,跟随的都是主管农业的领导,送温暖下乡,表示爱民之心[大笑][大笑][大笑][大笑][大笑]

从来就没有享受过,尽管我现在还等着西北风填肚皮,有骨气的人养活着没有骨气的乞丐。

贫困户特困户春节发的福利是由爱心企业和慈善机构捐助的,街道乡镇部门不会另外出资的。有的地方给困难户发米面油等物资,如果没有单位捐赠,就没有东西可发。

因在民政部门工作,简单地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先说 贫困户 这个概念。 所谓的 贫困户 ,政策上的正式称呼为 建档立卡贫困户 ,有的人称为 精准扶贫户 或者 扶贫户 ,是按照国家的扶贫政策确定的、由政府给予各种政策扶持,让其尽快脱离贫困状态的困难家庭。我国扶贫政策的核心是围绕“ 两不愁、三保障 ”来展开,即:稳定实现扶贫对象 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有保障 。其中的两不愁,其实主要就是指基本生活条件,解决的主要手段是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到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保对象之中,通过发放 社会 救助资金的方式,保障其基本的生活条件。因此,按扶贫政策确定的建档立卡扶贫户,与按 社会 救助政策确定的特困户、低保户、孤儿,在很大程度上是重合的,国家也有明确的两项制度互相衔接的政策规定。也就是说: 建档立卡贫困户之中,包含了很多的特困户、低保户;所有的特困户、低保户,大多数人也包含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之内 。去年底,现行标准下的扶贫攻坚战胜利收官,大多数人实现了真正的脱贫,其中有一部分人,因自身原因(主要是因年龄大、重度残疾、身患重大疾病等)不具备脱贫条件的贫困户,统一给予 兜底保障 待遇, 也就是继续留在 社会 救助对象之内,继续享受特困供养金、低保金,以实现 政策性脱贫 。这就是脱贫五大方式中的 社会 保障兜底一批 政策 。

说到底,就是把因自身原因根本无法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直接转为 社会 救助对象,给予兜底保障待遇,其实是由国家财政掏钱养起来而已。一般情况下的 兜底保障对象 是: 所有的特困人员,完全没有收入或者收入很低的低保户 。显然, 兜底保障对象是国家扶贫攻坚战中难啃的硬骨头, 社会 救助对象中的重点关注对象

其次,谈一下贫困户的后续扶持问题 。在去年底国家扶贫攻坚战胜利收官之后,大多数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已经顺利地脱贫,开始走上致富奔小康之路。同时,国家还推出了 脱贫不脱政策 的扶持措施,也就是将现行的扶贫政策继续执行一段时间,这其实就是 扶上马再送一程 ,以实现稳定脱贫。另外,国家早已推出了 乡村振兴战略 ,明确必须对原来的贫困户,统一纳入到乡村振兴战略之中,持续地予以政策扶持。

这是国家层次的宏观战略,提到就行了,不展开说。

总而言之: 在现行政策框架之下,特困人员、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是国家的心肝宝贝 ,只要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可以享受的 社会 救助政策 (包括: 特困供养金、低保金、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残疾人两项补贴 )、 社会 保险政策 (包括: 代缴养老保险金、代缴医保的参保金、医疗救助的优惠报销待遇 )、 社会 福利政策 (包括: 高龄津贴、经济困难的老年人补贴 都已经全部享受了,肯定是我国全体居民中政府财政投入力度最大、受益也最多的特殊人群 。这是毫无疑问的客观事情。本人做为从事 社会 救助的工作人员,对此也是一清二楚的。

最后回答题主提出的问题:贫困户春节期间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说实话,在春节前后,全国各地确实有不同形式和力度的慰问和走访弱势群体的传统做法,目的是让广大弱势群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爱护和真诚的帮助,让大家过个幸福、祥和、暖心的春节。

总的来说:这种形式的慰问品,还是因地而异,因时而异,完全没有固定的模式。按资金来源的不同渠道,大概有以下几种:

1、财政资金方式 。其中,又分两种方式。 第一种,由政府的财政部门专门拨出专款,对弱势群体进行专门的慰问、走访 。这种方式仅适用于经济发达、财政收入很好的地区,绝大多数地区肯定做不到。也就是说:实际上覆盖面是比较小的。具体的慰问品,有发资金的,也有发一些米、面、油甚至衣服、被褥的,由政府工作人员专程送到家中。说到底:花完政府拨出的专款,工作任务也就完成了。 第二种,从 社会 救助资金中划出专款,进行走访慰问 。这种方式以 社会 救助资金中的结余为资金来源,规模可大可小,涉及到的人数有多有少,只能看钱打卦,综合考虑。如果结余很少的话,自然只能慰表心意,点到为止。实际上,在很多地区,这才是春节前后慰问走访资金的主渠道。至于慰问品,有发钱的,有发食品的,没有固定模式。

2、各级领导的慰问走访方式 。哪一级领导慰问走访,就由哪一级领导机关筹措慰问经费。实事求是地说,这种方式更多的是传递了一种政治姿态,涉及到的慰问对象自然就非常少了。实际上可以忽略不计。

3、各种类型的慈善机构、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的爱心捐赠方式 。其实只是由接受捐赠的机构按照捐赠人的捐赠意愿,负责分发下去而已。一般情况下,多以实物为主,数量有限,发完为止。

以上就是我知道春节期间对弱势群体进行慰问走访的基本情况。

总之: 一方面 ,现代 社会 干什么都要钱,做什么活动都需要钱。钱的来源渠道和具体数额,才是真正的决定性因素。至于发放发物,那确实是一件十分简单的事情。可惜的是:很多、很多的地方政府恰恰就是缺钱,经常是捉襟见肘,穷于应付。 如果你不幸生身在困难地区,还是以不要有奢望为妥

另一方面 ,各种类型的弱势群体,正常情况下的各种政策待遇,肯定能够正常地落实下去,一切待遇都不受任何影响。就因为过个春节,有个传统的习惯,就又惦记起春节期间还有什么另外的优惠可以享受 ,还能得到什么额外的收获。

坦率地说: 党和国家的好政策, 社会 各界的关心、关爱,把个别不知自重的人惯坏了 。说真心话:我看到这个问题时,心里非常地不舒服。

答:我们这里困难户指的是,因天灾人祸,没有达到低保户标准的人群,才称之为困难户,也叫做被扶贫户。

这些弱势群体,有各级政府的机关干部私人负责,帮助他们脱贫致富,根据我在村委干民政主任的了解,每逢大节日,这些机关干部,就像走亲访友一样,带上大米或者是鱼,肉,禽蛋,奶等礼品,到他家中看望,这些困难户,有时领导没有时间,就把礼品送到村委会,让我转交给这些困难户。

一般来说,就是驻村帮扶单位给每个贫困户发红包200元,(一级农村)低保户卫健委发300元钱红包。其他的慰问金(慰问品)比较少见。

党的政策好,关心关爱贫困户的生活问题,送温暖走村入户,让贫困户过一个祥和快乐的春节,让贫困户感受到党的温暖!

首先你要明白一点。现在是市场经济 社会 !也就是说你想要的一切都需要你自己通过劳动获得!

靠政府的救助。你只能在维持在温饱线上!

如果你是残疾人或者家里有老人需要照顾。每个县都有相关的项目你可以去干。不能说大富大贵。一个月三千多还是可以的。再说现在网络这么发达。只要你肯学。能下功夫。从网上挣一些零花钱不难。

如果是身体 健康 ,家里暂时也不需要你照顾。就是怕吃苦不想出去干活。每天做白日梦。想着政府可以给你惊喜!那你就继续睡觉吧!梦里什么都有!

看到这个问题,我挺气愤的。

对贫困户的政策都是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基本医疗、义务教育、住房安全有保障)以及饮水安全等, 不会说逢年过节有什么针对贫困户的政策 。

最多帮扶责任人或者地方领导,个人慰问一些脱贫致富的先进户、家庭困难户。 年底慰问属于临时帮扶,不属于政策。

但是要懂得:好心人过年慰问是善心,不慰问也没什么 。我去年接触过一家人,孩子是大学生,因为帮扶责任人过年没去她家,就给市长邮箱发信息,说别的帮扶责任人都入户慰问送东西,为什么我们家没有?而且控诉这些年没有享受扶贫政策。

所以成立了专项调查组,把这家这几年享受的政策全部调出来,入户和她家里人算账,最后这家人没话说了。

可是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心凉透透的了。

政策这么好了,逢年过节还要政策,贪得无厌到什么时候?有手有腿,为什么不自己努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