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房子过户给女儿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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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房子过户给女儿需要什么手续,第1张

父亲的房子过户给女儿需要什么手续
导读:父亲的房子过户给女儿需要的手续视情况而定:1、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的手续是赠与的方式:父母将房产以赠与方式过户给子女需办理赠与过户,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赠与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是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

父亲的房子过户给女儿需要的手续视情况而定:

1、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的手续是赠与的方式:

父母将房产以赠与方式过户给子女需办理赠与过户,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赠与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是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赠与过户也需要缴纳公证费;

2、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的手续是出让的方式:

父母以出让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时,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的主要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三种。其中房产满五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只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如果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

3、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手续是继承方式:

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较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公证费。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更名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如果住房满五年持有,又是家庭唯一住房,建议你们买卖过户,。

如果住房不满五年,以及不是家庭唯一住房,建议你们赠与过户,

还可以有父母书写遗嘱,指定孩子以后一人继承这房子,理论上,继承过户,最便宜。

要知道房产现总价及房产证出证日期才能算。可赠予或买卖过户,具体如下:

过户的话办赠予费用约为报税价(即你们商定的房产转让价)的6%(公证费3%,过户税费3%)。但赠予过户后,如果你们以后要转让房产,单一项个人所得税就要交报税价的20%。所以不建议采用赠予过户。

建议采用买卖过户,即直接转让房产,税费约为房产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唯一住宅免)、营业税55%(房产证大于2年的免),买方: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

买卖过户如房产证过五年也不用交个税,只需交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即总共18%左右。

报税价是你们自己定的。房管局的电脑系统对当地每个区域有一个最低的评估价。你们报的报税价高于那评估价就按你们的价计税。低于的话就按系统的评估价计算。对这评估价最了解的是当地同区域的房产中介,因为他们经常去过户,知道能最低报多少可以通过,所以建议你去中介那了解下。

二手房过户基本程序:签买卖合同、递件、交税、完税过户、领证。不同地区有时程序不同,比方有可能先交税再递件。

签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双方连同中介方(如果有的话),就房产价格、交楼方式、付款方式等的协商签合同。

递件是指:买卖双方本人带相关资料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买方带身份证原件。如贷款要首套房证明等还要按房管局要求先到相关部门开具。卖方带身份证、房产证、房产原相关税费票等原件。交房管局买卖合同可以用房管局版本到房管局后再签。(大城市有很多已实行网签的,就是在网上先申请预受理号和填表,再递件,免得你在房管局排队)

交税是指:房管局收件后,按其要求时间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买卖双方各自带身份证原件交各自的税费。

完税过户是指:买卖双方交纳各自税费后,双方一起带身份证和各自交税费的全部税票单据,到房管局审察确认已完税,完成过户,领取过户回执。

领证是指:买方按过户回执指定时间,带身份证和过户回执到房管局领取新房产证。

首先我想问一下,这个家里面到底是谁当家做主,是爸爸当家做主,还是这个弟弟当家做主?那么这个房子是谁的?分为两种情况。币种情况就是这个房子是属于弟弟的,房产证上写着弟弟的名字,而这个房子也是弟弟出钱去购买的,那这种情况指向你作为爸爸的你当然没有任何的权利,要把这个房子给自己的女儿啊。我这个时候弟弟不让给也是符合法律要求。

另外的一种情况,那么就是这个房子所有人是爸爸,所有是爸爸出钱去购买,也是爸爸的名字在房产证上面,那这种情况之下,作为弟弟,你凭什么不让给女儿?

说白了也就是一个重男轻女的现象存在,儿子会认为家里面所有的财产,爸爸的房子,爸爸的钱,所有的一切都是属于自己的。为自己以后结婚生的孩子会跟爸爸姓,但是女儿呢是嫁出去的人。也是要生的孩子跟别人姓。那么就变成了外人,这种情况之下,怎么能够把自己家里面的地给女儿呢?给女儿,那不也就是便宜了外面的人吗?

况且养儿防老嘛,以后在中国肯定是有儿子来养老哇,作为女儿嫁出去了也不会养老了,那么现在女儿不养老,你还要把财产分给她儿,以后你是要跟我生活的,你不把地给我,还要我来养你,我又凭什么要养你,我估计这个儿子现在肯定是这么想的。

所以这种情况我认为爸爸你只需要正大光明的把这个房子过户给女儿做好,作为弟弟的它是没有任何权利去反对的,如果说因为此儿不养老的话,那么你也不用把任何财产给儿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