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外购商品赠送如何做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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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外购商品赠送如何做账务处理?
导读:公司经营过程中,逢年过节经常会发生外购商品赠送客户的业务,对于外购商品赠送行为,可以视同销售处理,相应的账务处理是什么?外购商品赠送会计分录外购商品免费赠送给客户的,不确认收入,但是由于税法规定视同销售,还是要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成本方

公司经营过程中,逢年过节经常会发生外购商品赠送客户的业务,对于外购商品赠送行为,可以视同销售处理,相应的账务处理是什么?

外购商品赠送会计分录

外购商品免费赠送给客户的,不确认收入,但是由于税法规定视同销售,还是要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成本方面还是按成本价结转成本,按售价计算销项税额。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赠送的礼品、物品是企业自己生产的产品,赠送时也是视同销售处理。

1、赠送的礼品、物品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款)

2、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产成品

赠送消费者,对商品买多少赠多少的,属于捆绑销售。这种方式属有偿赠送,实质上是销售折扣。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产品—赠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产品—赠品

直接赠送低值的物品吸引消费者,如钥匙扣、玻璃杯等,随商品的售出而赠送。

在购进该赠品时:

借:库存商品——赠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无偿赠送促销赠品: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赠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销售费用包括什么?

销售费用是指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

一、外购商品作为样品赠送客户的账务处理

1、从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角度看,无论是否实际入库以及后续如何处理;在收到样品时都应当办理入库手续。购入的商品作为样品,无论是用于长期展示,还是短期促销,都要视其最终处理途径确定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比如无偿赠送,这种情况属于视同销售,会计上按其成本及应计税额:

借:销售费用

贷:发出商品--样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赠送客户商品的账务处理

方案一:与开具销售发票正常销售的产品一同确认销售收入,确认销项税,正常结转成本,只是在单价上有所体现,单价会低于其他客户;

方案二:不开具销售发票确认为样品费,按销售单价确认销项税;会计处理:

借:费用 

贷:库存商品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方案三:不开具销售发票确认为营业外支出,按销售单价确认销项税;会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扩展资料: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8种行为视同销售: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参考资料: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 则〉第四条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货物 ,计算征收增值税”。 \x0d\\x0d\例如:A厂采用“买一赠一”方式销售甲产品1万件,产品销售收入为20万,销项税为 34万元,成本15万元。同时赠送乙产品1万件,市场价为2万元,成本为1万元。 \x0d\\x0d\会计分录: \x0d\正常销售部分, \x0d\借:银行存款 234 \x0d\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 \x0d\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 \x0d\结转成本 \x0d\借:主营业务成本 15 \x0d\贷:库存商品-甲产品 15 \x0d\\x0d\赠品部分,赠送的产品要按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征收增值税,但不形成计入。    \x0d\借:营业费用 134(此处有争议,有人认为应该用“营业外支出”) \x0d\  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034 \x0d\    库存商品-乙产品 1

为了能有效的吸引顾客、刺激消费,现在大多数的商场、超市,千篇一律都搞起了购买商品赠送购物礼券等类似的活动。比如说,消费者如果购买了满500元的商品,商场就会赠送一张100元的消费券,主要目的还是刺激顾客能够买更多的商品,提高商场利润。

然而,像面对类似这种花里胡哨的购物券促销活动,作为会计人平时要该如何去做账呢?先不用慌,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详解。

对于此类促销行为与有条件赠送赠品的促销方式的会计处理类似,都应遵循会计上的谨慎性原则,在销货的同时做或有负债处理。具体处理方法为:将销货时发出的购物券确认为“营业费用”,同时,贷记“预计负债”。当购物券使用时,借记“预计负债”,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同时结转商品成本。若未发生,就将“营业费用”、“预计负债”冲销。这种销售方式下,“预计负债”科目的发生和回收频率较为频繁,因此,应定期核查该科目,并在促销期末时清查确认不能回收的购物券,冲销相应的“营业费用”和“预计负债”。

例:

某百货商场2008年1月1~3日搞元旦节促销活动,凡在本商场购物的顾客购买商品满100送50的购物A券,促销期共发出1000张A券,收回800张。

购物券发出时应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费用50000

贷:预计负债50000

收回购物券时应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预计负债4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4188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5812(40000/(1+17%)×17%)

对未收回的购物券应做冲销分录如下:

借:预计负债10000

贷:营业费用10000

综合上述,商场的促销活动花样再多,其实都离不开会计做账的基本原则,即使促销活动比较新颖,只要会计谨记好做账流程、公式,处理起来还是比较容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