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消防员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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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消防员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第1张

优秀消防员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导读: 优秀消防员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防员的职责主要为消灭火灾及救护服务,同时也参与其他救援工作。下面是我为你精心整理的消防员先进事迹材料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消防员先进事迹材料一  他普通吗却是,但是看看他做的工作吧。  他,

优秀消防员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防员的职责主要为消灭火灾及救护服务,同时也参与其他救援工作。下面是我为你精心整理的消防员先进事迹材料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消防员先进事迹材料一

 他普通吗却是,但是看看他做的工作吧。

 他,是一名普通的消防战士。入伍12年,他时刻谨记着自己消防战士的职责,参加过大大小小的灭火和抢险救援1600多次,抢救出被困群众460多人。

 他,是一个贫苦家庭的顶梁柱。父亲和哥哥先后因车祸致残,母亲也不幸罹患癌症,善良淳朴的妻子默默地在背后支持着他,跟他一起撑起窄窄的公寓房里,那个清贫温馨的家。

 他,军功章挂满胸前,获奖证书装满抽屉,声名鹊起的他,依旧过着俭朴无华的生活。他依然是妻子的好丈夫,是父母眼中的乖儿子。

 妻子李翠,亲切地叫他“牛哥”,战友豪爽地直呼他“黄牛”。

 他,有许三多的坚韧、史今的宽容、伍六一的倔强、“老七”的霸气。他,就是消防部队真人版的“士兵突击”。

 他,就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南宁市支队特勤大队一中队代理排长兼一班班长黄胜新。

 十余载抢险救援经历书写青春华章

 自1997年当兵入伍以来,黄胜新一直以行动来诠释自己对生命的理解和感悟。从什么都不懂的新兵蛋子成长到如今的消防技术尖兵,黄胜新付出了许多常人无法想象的汗水和努力,经历了大小1600多次生死一线的关头。黄胜新在实战中积累了许多丰富的救援经验,也正是这些宝贵的经验,一次次把黄胜新从死亡的边缘拉了回来。

 2000年9月1日15时35分,广西最大的化工企业——南宁市化工股份公司的2800立方米酒精罐突然发生大火,随时都有爆炸的可能。现场情况万分危急!当消防部队到达火灾现场时,酒精罐上火光冲天,火焰已经高达50米以上。

 9年前的消防车和现在的进口消防车的性能没法比,当时的车载水泡的有效射程根本达不到燃烧着熊熊烈火的酒精罐顶。于是,火场指挥员决定组成突击敢死队冲进防护堤迫近作业。黄胜新主动向指挥员请求担任主攻。

 指挥员同意后,黄胜新立即和突击队员顶着难以忍受的高温把两节拉梯架到燃烧罐,将移动炮推到被烧得发红而且塌陷的罐体上,顶着高温和随时可能掉入罐里的危险,站在上面操作移动炮进行近距离灭火。战友们在身后不断用水枪向黄胜新射水降温,掩护他灭火,有好几次强大水压差点把他冲进罐体里,幸好黄胜新用脚紧紧地勾住了两节梯梯蹬稳住身体。经过数个小时候奋力扑救,火势最终得到了控制并被顺利扑灭。回忆起这段经历,黄胜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当时酒精罐的温度高得吓人,自己的手都被烫起了好几个泡,万一不小心掉下去酒精罐里啊,连个骨头都找不到!”

 千里驰援四川灾区抗震救灾显身手

 黄胜新,自去年汶川地震救援顺利归来后,人们便记住了这位个子不高,说话不多的铁骨汉子。

 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发生时,黄胜新正休假到医院照料身患癌症的母亲。当一接到部队成立抗震救援突击队奔赴四川增援的指令,黄胜新立即返回部队,瞒着母亲,奔赴灾区救援。

 5月14日赴川以后,黄胜新舍生忘死,英勇顽强,多次经受了生与死的考验,用实际行动向党和人民递交了满意的答卷。在此次抗震救灾中,他与南宁市消防支队其他战友一起抢救被困人员19名,其中8人生还;带领救援队员转移群众3617人,为群众搭建避难场所76处,清理危房145间,抢救各类物资价值约1300多万元,抢运救灾物资480余吨,为夺取抗震救灾阶段性胜利作出了突出贡献。

 在这次的抗震救灾中,“黄牛”黄胜新又经历了一次与死神擦肩而过的惊心动魄。2008年5月14日,南宁市消防支队赶到四川都江堰后立即展开救援工作。当日下午,黄胜新在都江堰四川街一栋六层坍塌楼层上,利用视频生命探测仪进行探测,发现下面有生命迹象,并隐隐约约听到一丝极其微弱的呼救声:“救命,救命!”

 就在这时,一名年轻的女子看到黄胜新和战友,立刻冲了过来,紧紧抓住他的手,哭着哀求:“我弟弟埋在里面已经两天两夜了,求求你们,快救救他吧!”“你放心,刚才我已经听到他的声音了,我们一定把你弟弟救出来!”

 根据黄胜新多年的救援经验,他和战友们选择了一个较为安全的方位,挖了一条隧道,清理被困者上方松动的水泥块和砖头,用工具一点一点挪开楼板,通过细小的缝隙,进入被困者所在的狭窄空间。

 伴随挖掘的同时,上方的楼板不断嘎嘎作响,碎石纷纷掉下,战友们着急地喊道:“班长,有危险!”而此时黄胜新心里想的却是:“我们已经千辛万苦挖出了这条生命通道,我决不能放弃,一定要把他救出来!”他不顾战友的劝阻,拼命加快挖掘速度,就在他把人救出来的一瞬间,“轰”的一声,几层厚厚的楼板在余震中塌了下来,埋住了他们之前救人的地方。而那时,要是黄胜新再慢一秒,就再也回不来了。

 由于抗震救灾表现突出,黄胜新被公安部消防局记个人一等功,被自治区党委评为全区抗震救灾优秀***员,并作为奥运火炬手参加了祥云火炬在南宁的传递活动。

 满载荣誉依旧朴实无华

 08年抗震救灾立功至今,黄胜新先后在南宁等地做了十几场先进事迹报告会,并收到自治区、南宁市等多级政府部门的嘉奖。黄胜新英勇的抢险救灾事迹也早已家喻户晓,成为南宁市街头巷尾的美谈。

 而今满载荣誉的他,并没有因为自己是“功臣”就摆架子,居功自傲。在部队领导和战友眼里,他仍然是个尽职尽责的好战士,是那头永不放弃、做什么事都抢在第一位的“黄牛”。

 在八一建军节到来之际,记者又一次见到了这位小个子的消防兵。他笑着说:“现在去菜市场买菜,偶尔会有人认出自己是黄胜新,挺不好意思的。”他也直言,有时候确实有点不方便。

 在群众眼里,黄胜新俨然成了一位英雄。市民们有需要消防帮忙的时候,几乎都会想起这位腼腆老实的消防老兵。7月13日,黄胜新所在的辖区内公务员小区有一位住户的门被反锁了,到现场的消防战士弄了很久也没有把门打开。这时,战友们想到了在特勤大队的黄胜新。“黄胜新来了,没什么问题了!”像这样的对话,在许多有黄胜新在的场合都可以听到。他的救援技术几乎已经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黄胜新到达公务员小区现场时,他以惯来敏捷的身体,运用“楼层下降”技术,从住户的窗台进入到屋内,成功地把该住户的门打开了。事后在与记者的聊天中,黄胜新说到:“其实,人家也挺不容易的,现在装一个门,动辄三四千,的确不忍心把住户的门弄坏。所以每次遇到这种门被反锁的情况。我都在想,能不弄坏,就尽量不要弄坏住户的门。”

 黄胜新就是这样一个老实诚恳的人,他时刻替他人着想,不愿意弄坏老百姓的一扇门。这种无私无畏的精神得到了战友和市民的好评。

 消防员先进事迹材料二

 我叫xx,1982年8月出生,XX年12月入伍,中共党员,现任xx市消防三中队副政治指导员。今天,我非常荣幸在这儿做报告,其实谈不上什么先进事迹报告,我只是把自己所做的工作向领导和同志们汇报。实实在在的说,这些都是我作为一名人民子弟兵和党员应该做的。作为一名部队基层干部,我所拥有的只是一份在别人看来不起眼的事业和责任,在工作中我也曾遇到过千难万苦,然而,却从未动摇过我对自己所钟爱的事业的追求。

 20xx年1月下旬,xx市出现了50年未遇的凝冻天气,交通、电力、水利设施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1月25日全市停电、停水,给全市20多万市民的正常生活带来很大的不便,一时间,广大市民的生活用水成了最迫切解决的问题。为解决广大市民的饮水困难,xx市政府紧急抽调xx市消防大队官兵二十余人、六台消防车,为广大市民送水。

 灾情就是命令,我在接到调度后积极安排部署送水所需车辆、器材、人员、物资等各项工作。做好参战官兵战前动员后,主动请缨,带领十余名消防官兵迅速奔赴抗凝救灾工作中。虽然天寒地冻、滴水成冰,但我仍热情高涨,急人民之所急、想人民之所想,带领三中队十余名消防官兵兵分三路,每天起早贪黑,坚守在抗灾救灾取水送水第一线,直到结束。

 我每天早早地起床简单洗漱,安排好参战官兵一天的工作和生活后,便带领官兵前往一线,为市民送去生活用水。持续的低温冰冻雪凝天气还在加重,气温低至零下几度,路面积了一层厚厚的冰雪,到处是白茫茫的一片,连消防车行走都非常困难,经常听到车轮压破冰块的响声。每到一个送水点,我顾不上天气的寒冷,都热情地为群众服务,一边做好现场指挥维护秩序,一边根据现场情况做好各项安排,帮助老人接水,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指挥部,保证了整个送水过程有序进行。经常是衣服湿了、裤子也湿了,在寒风中冻得瑟瑟发抖,手上脚上长了冻疮,但我都毫无怨言,一直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当一个送水点送完一车水,我又立即带领战士迅速赶往取水点取水,由于路面结冰,取水点与送水点之间相隔太远,每次往返在两点之间的车辆要在冰路上缓慢行驶很长一段时间。此时我没有半点轻心,随时观察路面情况,并不时叮嘱驾驶员要小心行驶、安全驾驶。为了不让群众久等、挨冷受冻。装满水后来不及休息,我又带领战士立即赶往送水点,只要看到有群众在接水,我根本顾不上自己的冷暖,我经常给战士们讲:“我们辛苦一点多送一车水,就可解决几十家的用水困难”。

 由于停水、停电,晚上的xx到处都是黑漆漆的。我身为副政治指导员首先想到的是其他的战士,一方面鼓励战士们在关键时期要发扬持续作战、英勇顽强的战斗精神,另一方面嘱咐他们要注意安全、注意保暖。一天的送水工作结束后,只有在确认大家都已归队后,我才能放心的回到队里。

 “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这是我常常教导战士们的一句话。面对突如其来的灾情,面对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严重威胁的时候,我们必须挺身而出,连续奋战,积极投身于抗冻救灾的第一线。不为别的,只因为我是人民的子弟兵,哪里有灾情,哪里就有我们消防兵出现。在持续十余天的连续作战中,我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视驻地为故乡、视人民为父母”。连续为多个居民点送去生活用水,解决了人民群众的用水问题。到了2月2日,持续的低温使凝冻灾害加重。我已连续奋战在抗凝冻救灾第一线十余天,当得知116厂方向群众没有饮用水时,我立即带领队友装满水后前往目的地,由于道路较滑,加之山高路险,送一车水往返需要2个小时左右,但只要一想到有群众还没有水喝时,我顾不上个人安危,力保供水,使 116厂方向群众和武警教导队的生活用水得到保障。我深刻的记得在116厂送水时,一位老大爷对我说的话:“你们送水解决了人民群众的燃眉之急,给受灾群众增加了抗灾救灾的信心和力量,让我感受到了政府的关怀和人民子弟兵的可爱,我们很感谢你们啊”!还有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大娘来接水时,我们的战士把水送到她家中,她感动得说啥也要叫我们在她家吃饭,哪怕吃一碗面条她才心里踏实。当我们的战士对他说:“老奶奶,这是我们应该做的,我们不能留在这里吃饭,还有许多人等着我们送水呢!”过几分钟后,这位老大娘居然拿着一个暖水壶给我们送来了热开水。这杯热开水温暖了我们的身体,更温暖了我们的心。

 虽然我们在抗灾救灾中做了大量工作,但我知道,我的工作与党组织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我将以此为动力,再接再厉,像雷锋同志那样,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为了匀城美好的明天,我愿做一头任劳任怨的老黄牛,继续耕耘在这片土地上。我将继续视驻地为故乡,视群众如父母,一如继往,再创佳绩,把我的全部精力,奉献给我所钟爱的消防事业。

 消防员先进事迹材料三

 一、从加强党支部建设入手,使“一班人”真正拧成一股绳,促进中队的全面建设

 (一)坚持支部集体领导,调动“一班人”的工作任务积极性。

 年初,中队新一届的支部委员会成立后,按今年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支部“一班人”团结协作,支部委员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党支部在中队的地位和作用。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规范支部的议事程序,保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防止个人和少数人说了算,确保支部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自觉摆脱私心杂念,认真贯彻落实支队党委的各项指示,工作分工不分家,对支部形成的决议按照分工积极开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坚持落实七项组织生活制度,年内上党课4次,召开民主生活会4次;组织党员学习党纲、党章等有关条文。通过学习教育,加强一班人对做好党支部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了“一班人”的工作积极性。

 (二)抓好党员骨干队伍,开展群众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

 加强了对党员的学习教育,以提高党员思想觉悟、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掌握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和技能。经教育学习,党员思想觉悟得到了提高,主人翁精神得到了加强,党员先进性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模范作用更加明显。如党员徐加征,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同错误倾向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带头完成各项任务,处处做群众的表率,各方面表现突出,成为中队建设中的一根标杆。他积极了解战士思想动态,分析战士产生思想情绪的原因,对症下药,协助干部做好战士的思想转化工作。在中队正规化建设期间,由于日夜劳动,部分同志产生了厌倦情绪,徐加征同志及时靠上前去,要他们以中队建设大局出发,不怕苦、不怕累,克服厌烦情绪。经过他的教育,这些同志抛开了思想包袱,以更高的热情投入到正规化建设中去了。士官刘志斌,调到沙井中队前因犯了错误受过处分,到队后思想顾虑较大,工作积极性不高。中队思想骨干小组积极帮扶,鼓励他正确对待违纪,不要因此事而影响了在今后的成长进步,经过大家的帮助,他工作上终于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严格党员发展,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吸收优秀团员加入党组织,年内共有13人向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1人加入党组织,3名预备党员按期转正,确保了党员队伍稳定。

 (三)实行队务公开,发挥群众民主监督作用,促进支部自身建设

 为加强中队民主监督,采取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作为党支部建设的重要环节来抓,实行队务公开制度。本着“有利于贯彻执行党纪条规,有利于促进干部廉洁自律,有利于扩大中队民主”的指导思想。通过召开武警委员会、讨论会等办法,征求官兵意见,让官兵对中队的各项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发挥官兵的主人翁精神,提高参与中队建设的热情。对于中队建设重大决策、事关官兵切身利益敏感问题和经费物资管理使用情况,如评功评奖、战士学技术、考学、党员发展等工作大都听取和收集了官兵的意见或建议,均由群众推荐,党支部审查决定,中队干部不拉关系,不走“后门”,不搞个人说了算。

 二、紧跟时代脉搏,唱好“主旋律”,搞活政治思想教育,锻造官兵的政治灵魂

 根据支队思想政治教育方案,结合中队实际制定了年度教育计划,组织全体官兵,深入开展政治教育学习。今年开展了以作风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三项教育”回头看、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等为主的专题政治教育,在教育的方式上通过别开生面的片区教学,采取集中授课、课后讨论、写心得、阅读理论篇目、出板报等形式,使教育活动入脑入心,增强了教育的灵活性和多样性。官兵们充分认识到开展作风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及“三项教育”回头看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通过教育,澄清了许多模糊认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明显提高,政治立场更加坚定,大局意识不断增强。并组织实地参观,学身边人身边事等形式进行配合教育。全年共完成52个教育日,官兵参学率达100%,官兵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觉悟有了明显提高,收到了较好的教育效果。

 (一)抓好党支部的理论学习。

 今年,沙井中队党支部加强了对党员的理论学习,打牢党员的思想理论根基,校正党员的行为偏差,激发党员的革命斗志,强化党员先进性意识,塑造党员先进形象,紧紧围绕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努力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通过学习,全面提高了党支部的“六个能力”,即把关定向能力、谋划决策能力、知人善任能力、统筹协调能力、贯彻落实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党员做到了思想上有明显提高,政治上有明显进步,工作上有明显转变,纪律上有明显增强。

 (二)搞好专题教育,着眼于提高官兵思想政治素质

 按照支队政治教育计划,组织进行了随机教育、四个教育、作风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三项教育”回头看、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等专题教育。全年共组织专题教育40个学习日,政治教育授课98课时,出黑板报6期,写 心得体会 96篇,政工干部外出调研1次,组织观看爱岗敬业、反腐倡廉教育影视5次,组织政治教育考试7次,教育面达到100%。通过一系列的教育,激发了官兵的爱国热情,提高了官兵坚定信念、自觉奉献的觉悟,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意识和光荣感、责任感、使命感、事业心得到了明显增强,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三)积极开展经常性思想工作,确保部队稳定

 充分发挥中队思想骨干的作用,平时中队思想骨干经常主动找战士谈心,基本上做到“四知”,底数清,情况明,发现情况耐心引导。如战士龙其东,刚到中队,由于年纪小、体质弱、胆子小、吃不了苦,思想跟不上,训练时特别是单双杠项目中怎么都不敢做。中队思想骨干小组了解情况后,指定二班长张亚伟去做其思想工作,张亚伟同志多次与他谈心,帮助他认清了工作方向,改掉了坏毛病,在工作中什么都跟别人抢着干,年内还被中队推选参加了汽车驾驶员培训。思想骨干小组每月定期召开思想形势分析会,研究中队内出现的不良倾向,思想动态等,制定帮扶措施。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据统计,中队思想骨干小组全年共与战士谈心190人次,干部与每个战士家庭通信联系1次,解决对中队有影响的事情8次,对中队稳定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巩固了政治教育效果。形成了一种大家齐抓共管的局面,保证了“两个经常性工作”的落实。

 (四)搞好双拥共建工作,开展岗位学雷锋活动

 双拥共建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社会化。沙井中队积极主动地向各级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使今年的双拥工作与正规化建设同步发展,共上新台阶,通过地方政府和地方单位的大力支持,解决了中队的一些困难。扩大了与驻地附近单位的友好关系,经常与共建、友好单位开展篮球、拔河、文艺晚会等活动。如国庆期间参加了沙井镇文艺晚会,与外运仓开展了中秋联欢晚会、参加南宁市《安全生产法》文艺演出等活动。认真开展岗位学雷锋活动,据统计,全年与共建单位搞“学雷锋”活动3次,为外运仓库、931仓库、沙井粮库等单位消防培训7次,受教育1250多人次,六一学校军训1次,为过往群众修理单车83辆,为群众排忧解难、开门、清除马蜂窝、冲洗地板、推车等好事达35件次,理发86人次、送急重病人到医院1人、义务送水40吨,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并被南宁市人民政府、南宁市军分区授予XX年度“双拥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五)加强团组织建设

 重视加强中队的团组织建设,坚持学习教育和民主生活制度,积极开展团章及有关基本知识学习教育,全年共上团课12次,团民主生活会5次,出宣传黑板报5期。年初,根据团支部支委委员缺编的情况,中队及时进行了改选,依据组织程序,挑选出几名思想过硬、作风优良、工作扎实、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团员为支委。同时,经常组织团员青年进行团的活动,发挥团员助手作用。年内,1人被评为优秀团干,2人被评为优秀团员,吸收2名青年加入团组织。把推荐优秀团员入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共向党组织推荐1名优秀团员入党,推优率达100%。

 (六)大力开展文体娱乐活动,陶冶官兵情操、娱悦官兵身心

 沙井中队始终把搞好部队文体娱乐活动作为一项栓心留人的重要工程来抓。坚持在每个节假日、双休日都组织进行各种文体娱乐活动。党支部“一班人”根据上级关于加强警营文化建设的有关指示精神,结合中队实际,大力开展“发挥自身优势、跟上时代步伐、紧贴官兵实际,唱响时代主旋律”的文娱活动,让大家在活动中学知识、长见识。春节、五一节、八一建军节等几个重大节日期间,组织官兵进行扑克、篮球、象棋、游园晚会等活动。半年组织一次生日晚会。根据战士迫切渴望成才的实际,组织战士参加两用人才培训。组织官兵参加电脑、厨艺等学习,官兵的素质得到了提高。

 

秦汉时期军事制度秦汉时期,是我国古代军事史上一个重要的发展阶段,不仅因为出现了秦皇汉武这样的军事统帅,也因为全面总结了春秋战国以来的历史经验,从而形成了完备的军事制度。这一时期朝廷掌握着军事领导权,这在指挥、训练及后勤保障诸方面都有鲜明体现。秦汉时期的军事制度,在我国军事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奠定了我国封建军事制度的基础。秦始皇统一天下后首创皇帝制,确立了皇帝的至高无上的地位,皇帝执掌着全国最高的军事权力。全国各地军队的调发,将帅兵权的授予,都必须以皇帝的虎符为信物。任何军队的调发,必须由皇帝所遣使臣持符验合方能生效。传世的秦代新_虎符,是秦始皇在建国前颁发给驻守新_的将领的兵符,证明秦国军队从战国时就由国君直接控制。虎符铭文甲兵之符,右在王,左在新_,意思是虎符分为两半,一半留在皇帝手里,一半发给新_这个地方的官吏或统兵将帅。除虎符之外,皇帝下达军令必须盖上由他专用的玺;一般远程的军事行动,必须持军令作为通行证。秦代由皇帝集权的军事领导体制是与郡县制的行政体制相适应的。秦代已经建立了郡县制,并在郡、县、乡均有专职主管军政的职官。各郡都设郡尉一职以掌管军政,负责朝廷规定的兵员的征集、调遣和武器装备的制造、保管以及地方治安等项。各县设县尉,掌管一县军政。县以下的乡也设游徼主管军政、治安。郡县都没有此前的诸侯国那样的军队和军权,军权是高度集中于朝廷之手,地方只负责管理军政事宜。这样就保证了以皇帝为主宰的朝廷集权的统一的军事领导体系,它在我国封建社会中延续达2000年之久。秦统一以后战争减少,但国家对士兵的军事训练并未放松。国家法令规定,各郡因地制宜,各有侧重地训练不同的兵种。大体上巴郡、蜀郡、颍川等地多材官,上郡、北地、陇西等地多骑士,江淮以南多楼船士。一旦有战事,国家按需要征调不同地区部队。平原作战征调车兵、骑兵,山地作战征步兵,南方水域作战则调水军。如此军训及征调方式,体现出全国统一后的又一军制特点。秦代的军事后勤保障制度也很完善。当时秦军队的武器、铠甲、粮食、马匹,均由国家统一提供,国家设有专门的武库。秦始皇十分重视军粮问题,他鼓励农民大量开垦土地,种植粮食,然后向人民征收相当数量的租赋。这些赋税除了用来满足统治者的挥霍外,其中很大一部分被用于供养一支庞大的军队。秦代在京城和荥阳建有粮仓,贮备了大批粮食,战时有专官负责补给、调拨。此外,由于骑兵在秦代已大量使用,马政成为国之大政。秦代制订了厩苑律等法令,对马匹的放牧、调教、管理均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汉承秦制,皇帝仍是最高军事统帅,皇帝通过其直接操纵的两大朝廷军事领导机构,控制全军。这两大机构,一个是由郎中令、卫尉、中尉等组成的朝廷警卫部队领导机构,再一个是由太尉、将军、将、尉等组成的全军最高军事行政领导机构。朝廷警卫部队领导机构大致可分为宫廷警卫与京城警卫。宫廷内警卫称为南军,主要由郎中令负责,属官有议郎、中郎、侍郎、郎中。汉武帝时,南军由卫尉统领,负责守卫宫殿。卫尉属官有如公车司马令、卫士令等。警卫京城的称北军,系京师精锐,无事自屯其所,有警应诏救急,因驻于未央宫以北,与宫中南军位置相对,故名。北军主要由中尉负责,汉武帝时更名为执金吾。执金吾除了担任宫殿之外、京城之内的日常警备,在皇帝出行时还要充任护卫及仪仗队。执金吾的属官有如中垒、寺互、武库、都船等军职。为了有效地控制全军,皇帝在朝廷设置了以太尉为首,包括将军、将、尉等职的军事领导机构。太尉是名义上的最高军事长官,但实际只负军事行政责任,并无发兵、领兵之权。调兵权完全操于皇帝之手,如无皇帝的符节,虽官为太尉也不得领兵、发兵。将军的称号先秦已有,约在汉代才定为官名,而且有大将军与列将军之分。皇帝的近卫武官称将军,近卫武官之长则是大将军。因其近卫皇帝左右,多为亲信,故能得委任领录尚书事,居宫中参与政事,逐渐成为朝官的重要角色。西汉大将军之位,基本上可与三公地位相当。与大将军地位相仿的还有骠骑将军、车骑将军等,稍次有卫将军,如遇有边事,还备齐前后左右四将军。比将军地位略低的军官是将,或称别将。再往下则属中级武官,有校尉、都尉。一般说校尉在都尉之上。他们战时带兵出征,平时与大将军同居朝中,为皇帝直接控制。汉代军队的各级指挥员不仅在战时领兵作战,更要在平时负责军事训练。按西汉军制规定,未经训练或技术不娴熟的士卒不能应召。同时,军事训练的内容根据不同的军种而有所不同。骑兵的训练重在骑射,骑兵的校尉必须是善骑射的好手,称为骑将。楚汉战争中,刘邦为加紧训练骑兵,曾拜出身于秦军骑士的李必、骆甲为左、右校尉。汉武帝也曾用匈奴降兵降将训练汉军骑兵。材官的训练以发矢张弩为主。汉律中的蹶张士,即材宫中的力健者,能以足踏强弩而张开,故名蹶张。由于弓弩是汉代重要兵器,它既可较远距离射杀敌人,又能避免自身的伤亡。所以使用弓弩的训练,对各军兵种几乎都是重要训练科目。楼船舟师不但训练行船,也习战射。边防戍卒要熟练掌握烽火技术。除专科训练外,西汉军中还有蹴鞠、角抵、手搏等基础训练。蹴鞠就是踢球,即古代足球,本是一种民间娱乐,至西汉发展为军事训练项目。汉军普遍以蹴鞠练兵提高士兵素质。当时宫苑内的鞠城和三辅离宫蹴鞠地,就是南、北军练习和比赛蹴鞠的场地。此外,角抵、手搏等民间武术、技巧,也已成为军训内容。军事训练成效如何,必须经过检阅,所以西汉朝廷、地方两级军事领导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通过军队校阅进行考核。军队检阅分京师、郡国两级,每年一次,通常安排在秋季。京师阅兵仪式庄重,军阵壮观。京师的禁卫军还有自己的检阅活动,比如霍光父子掌南军时就曾多次检阅羽林。与京师一样,各郡国车骑材官卒、舟师水军、边防戍卒每年秋季也都要进行大检阅,被称为都试。都试时,太守、都尉、令、长、相、丞、尉都要参加,目的是经过考试论定士卒优劣。都试内容以射为主,加试骑乘、刀矛等技术。都试中还往往用近乎实战的狩猎形式搞军事演习,以考察士卒的技术程度和武器装备。东汉军制有了很大变化。东汉初建时,刘秀接受了西汉末年政治动荡的历史教训,对朝廷行政机构进行调整,朝廷军事机构有些被裁减。此外还削弱一部分地方军。东汉政权采取的这些措施,是为了避免军权分散,以达到强化皇权的目的。知识点滴秦国在商鞅变法时,实行军爵制。就是把军功分为公士、上造、大夫、关内侯、彻侯等20等级,按军功授爵。凡因军功而获得爵位者,可以享受各种优惠的特权。由于当时秦国实行以军功论赏的军爵制,官兵作战勇敢,此制成为秦统一战争胜利的重要原因之一。秦统一后由于战争减少,军爵制已经发生变化,赐爵不再局限于立军功,而是扩大到了修驰道等有贡献者。这种变化表明,和平时期已没必要再像过去那样格外强调以军功赐爵了。

一等功在和平时期就更是难上加难了,只有军事训练和处置突发事件中做出极其巨大的贡献才能被授予。

如海军372潜艇在深海航行中遭遇海底断崖,极速掉深,潜艇和艇员面临沉没牺牲的危险,最后在全体人员的几个小时努力下,好不容易脱离了危险,这才被中央军委授予了集体一等功,也就是说就算在和平时期一等功也是拿命换来的。

扩展资料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功章分为:一等、二等、三等,每年评定一次,通常由群众评议,党委(支部)和领导机关审查批准,必要时可由领导机关评定。评定后,庆功报喜,授奖,并授予军功章。

各国军队大都对军队立功人员设立授予军功章的制度。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以来,重视开展立功授奖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立功授奖制度。

1963年9月总政治部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战时立功条例(草案)》和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等军事法规中,都规定了立功的原则、等级、标准、批准权限、评定方法和奖励方法等。

1、一等功,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安排工作。安排工作后,三年内不能下岗。如果三年内企业破产,由安置办重新安排工作。

2、二等功,由县市人民政府统一安排工作。

3、三等功,由乡镇安排工作。

一等功 

简介

中国人民解放军奖章分为英雄模范奖章和立功奖章两类,由总政治部统一制作。英雄模范奖章分一级、二级两种;立功奖章分一、二、三等功奖章三种。

奖励的权限

义务兵实施奖励的权限

(一)嘉奖由连、营批准;

(二)三等功由团、旅批准;

(三)二等功由旅、师批准;

(四)一等功由集团军批准;

(五)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对士官实施奖励的权限

(一)初级、中级士官,嘉奖由连、营,三等功由团、旅,二等功由旅、师,一等功由集团军,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二)高级士官,嘉奖由营、团,三等功由旅、师,二等功由集团军,一等功由军区,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对军官、文职干部实施奖励的权限

(一)排职和专业技术十四级军官,办事员级和专业技术十四级文职干部,嘉奖由连、营,三等功由团、旅,二等功由旅、师,一等功由集团军,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二)连职和专业技术十三、十二级军官,科员级和专业技术十三、十二级文职干部,嘉奖由营,三等功由团、旅,二等功由旅、师,一等功由集团军,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三)营职和专业技术十一、十级军官,科级和专业技术十一、十级文职干部,嘉奖由团、旅,三等功由旅、师,二等功由集团军,一等功由军区,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四)团职和专业技术九、八、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级军官,处级和专业技术九、八、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级文职干部,嘉奖由师,三等功由集团军,二、一等功由军区,荣誉称号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副团职和专业技术九级军官,副处级和专业技术九级文职干部,旅可以批准给予嘉奖;

(五)师职和专业技术七(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六、五、四级军官,局级和专业技术七(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六、五、四级文职干部,嘉奖由集团军,三、二等功由军区,一等功、荣誉称号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六)军职和专业技术三级以上军官、文职干部,嘉奖由军区,三等功以上奖励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七)军区职以上军官的各项奖励,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对单位实施奖励的权限

(一)排以下单位,嘉奖由营,三等功由团、旅,二等功由旅、师,一等功由集团军,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二)连级单位,嘉奖由团、旅,三等功由旅、师,二等功由集团军,一等功由军区,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三)营级单位,嘉奖由旅、师,三等功由集团军,二、一等功由军区,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四)团级单位,嘉奖由集团军,三、二等功由军区,一等功、荣誉称号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五)旅级单位,嘉奖、三等功由军区,二等功以上奖励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六)师级单位,嘉奖由军区,三等功以上奖励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七)军级以上单位的各项奖励,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对相当于营、团、师(旅)级的机关或者业务部门的奖励,分别按照对连、营、团级单位奖励的权限执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

  (1988年9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第14号令发布 根据1993年4月27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决定》修订发布 根据1999年6月30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士兵服役制度,提高士兵队伍素质,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士官,并依照本条例授予相应军衔。

  第三条士兵必须忠于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忠于职守,刻苦钻研军事技术,熟练掌握手中武器;

  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军队的条令、条例,尊重领导,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随时准备打仗,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第四条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主管全军的兵员工作,各级司令机关主管本单位的兵员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军队做好兵员工作。

  第二章士兵的服役管理

  第五条公民依照法律规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履行兵役义务,须经县级兵役机关批准。

  第六条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从兵役机关批准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士官从服现役期满的义务兵中选取。义务兵选取为士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志愿献身于国防事业;

  (二)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体健康。

  根据军队需要,士官也可以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

  第八条士官实行分期服现役制度。士官服现役的年限为:第一期、第二期各三年;第三期、第四期各四年;第五期五年;第六期九年以上。

  士官分期服现役的批准权限为:第一期、第二期由团(旅)级单位批准;第三期、第四期由师(旅)级单位批准;第五期、第六期由军级单位批准。

  第九条士官担任除班长以外的基层行政或者专业技术领导、管理职务,须经军事院校培训。

  士官担任专业技术工作职务,必须经过相应专业技术培训。

  第十条士兵担任副班长、班长或者相当于班长职务,由营或者相当于营的单位的主官任免。

  战斗中,因伤亡影响作战指挥时,连或者相当于连的单位的主官可以任命副班长、班长或者相当于班长的职务,但战斗间隙应当立即上报备案。

  第十一条士兵的调配使用,应当严格按照编制的规定执行。

  士兵不得分配到军队企业、事业单位服现役。

  第十二条士兵在师(旅)范围内调动,须经上一级主管首长批准;跨师(旅)以上单位的调动,由军以上司令机关办理,报上一级领导机关备案。

  第十三条新入伍的士兵,必须经过共同科目基础教育训练;专业技术兵必须经过三个月以上的专业技术培训;班长必须经过三个月以上的集训。

  第十四条部队应当每年对士兵进行训练考核,对专业技术兵进行技术等级标准考核。考核成绩应当作为使用、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第三章士兵的军衔

  第十五条士兵军衔按兵役性质分为:

  (一)志愿兵役制士兵:六级士官、五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二级士官、一级士官;

  (二)义务兵役制士兵:上等兵、列兵。

  第十六条士兵军衔按等级分为:

  (一)高级士官:六级士官、五级士官;

  (二)中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

  (三)初级士官:二级士官、一级士官;

  (四)兵:上等兵、列兵。

  士兵军衔中,列兵为最低军衔,六级士官为最高军衔。

  第十七条海军、空军士兵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二字。

  第十八条士兵军衔的授予、晋升,以本人所任职务、德才表现和服现役年限为依据。

  第十九条士兵军衔的授予、晋升:

  (一)兵:服现役第一年的义务兵,授予列兵军衔;服现役第二年的列兵,晋升为上等兵军衔;

  (二)初级士官:义务兵服现役期满,被批准为第一期士官的,授予一级士官军衔;第一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二期服现役的一级士官,晋升为二级士官军衔;

  (三)中级士官:第二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三期服现役的二级士官,晋升为三级士官军衔;第三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四期服现役的三级士官,晋升为四级士官军衔;

  (四)高级士官:第四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五期服现役的四级士官,晋升为五级士官军衔;第五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六期服现役的五级士官,晋升为六级士官军衔。

  第二十条士兵军衔应当按照规定的服现役期限晋升;服现役第一年的列兵被提升为班长职务的,晋升为上等兵军衔。

  第二十一条士兵军衔授予、晋升的批准权限:

  (一)高级士官由军级单位主官批准;中级士官由师(旅)级单位主官批准;初级士官由团(旅)级单位主官批准;

  (二)兵的军衔由连或者相当于连的单位的主官批准;服现役第一年的列兵担任班长职务,晋升为上等兵军衔的,由营级单位主官批准。

  第二十二条兵的军衔的授予、晋升,由连或者相当于连的单位的主官队前宣布;士官军衔的授予、晋升,由批准单位的主官以命令下达。

  第二十三条士兵在训练机构学习期间军衔的晋升,学制六个月以上的,由训练单位办理;学制不满六个月或者送地方学习的,由原单位办理。

  士兵住院治疗期间军衔的晋升,由原单位办理。士兵因病和非因公致伤致残住院或者病休的时间,连续计算超过半年的,暂缓晋升,暂缓期限不得少于半年。

  第二十四条士兵在受审查期间,军衔暂不晋升。经审查没有问题的,应当按期晋升。

  第二十五条军衔高的士兵对军衔低的士兵,军衔高的为上级。当军衔高的士兵在职务上隶属于军衔低的士兵时,职务高的为上级。

  第二十六条士兵必须按规定佩带与其军衔相符的肩章、符号。

  第二十七条士兵军衔评定、授予的程序和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规定。

  第四章士兵的奖惩

  第二十八条对在作战、训练、执勤和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以及为国家和人民做出其他较大贡献的士兵,应当给予奖励。奖励的项目、条件、批准权限和实施程序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对违反纪律和故意或者过失给国家、军队和人民造成损失,或者在群众中产生不良影响的士兵,应当给予处分。处分的项目、条件、批准权限和实施程序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士兵在服现役期间,受除名或者开除军籍处分的,由批准机关出具证明并派专人遣送回原籍,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予以接收。

  第五章士兵的待遇

  第三十一条义务兵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按军衔和服现役年限发给津贴。

  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工资由基础工资、军衔等级工资、军龄工资组成,并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享受津贴和补贴。

  第三十二条士兵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保险待遇。

  第三十三条担任副班长、班长或者相当于班长职务和经军事院校培训并担任基层行政或者专业技术领导、管理职务的士兵,按照规定发给职务津贴。

  第三十四条士兵在服现役期间,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第三十五条士兵生活有困难的,应适当给予补助。

  第三十六条高级士官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其配偶和未成年的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随军,是农村户口的转为城镇户口,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准予落户。

  家属随军的士官,其住房、家属安置、子女入托入学等待遇,五级士官与家属随军的营职军官相同;六级士官与家属随军的团职军官相同。

  第三十七条士官家属符合随军条件未随军的,由军队发给分居补助费和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八条士官牺牲、病故的,其随军家属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牺牲、病故军官的随军家属移交政府安置管理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士官按照下列规定,享受探亲假和休假的待遇:

  (一)未婚士官同父母远居两地的或者已婚士官夫妻远居两地的,一级士官任期内享受探亲假两次,每次假期二十天;

  二级以上士官,每年享受探亲假一次,已婚的假期四十天,未婚的假期三十天;二级以上士官当年未探亲的,第二年增加探亲假十五天;

  (二)高级士官夫妻在一地、父母在异地的,每四年享受探望父母假一次,假期二十天;

  (三)探亲假期不含途中时间,往返路费按照规定的标准报销;

  (四)家属随军的高级士官,每年休假一次,服现役不满二十年的假期二十天,满二十年的假期三十天。

  第四十条执行作战任务的部队的士官停止探亲和休假。

  国家发布动员令后,按照动员令应当返回部队的正在探亲、休假的士官,应当立即结束探亲和休假,返回本部。

  第六章士兵退出现役

  第四十一条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未被选取为士官的,以及士官服现役满本期规定年限未被批准进入下一期继续服现役的和符合退休条件的,一律退出现役。

  第四十二条服现役期限未满的士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十条和其他有关规定的,经师(旅)以上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出现役。

  第四十三条战时,士兵因伤病住院治疗后,经医院证明不宜继续服现役的,不再介绍回原部队,由军队医院或者后方团以上单位办理手续退出现役。

  第四十四条士兵退出现役时,按规定发给退出现役补助费;患有慢性病的,按规定发给医疗补助费。

  第四十五条士兵退出现役在返家途中违法乱纪的,沿途军事机关应当协同当地有关部门劝阻制止;构成犯罪的,由当地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六条义务兵从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必须在三十天内到安置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报到;逾期不报到的,由户口管理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罚。

  第四十七条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

  第四十八条士官退出现役后,初级士官作复员安置;服现役满十年的中级士官、高级士官作转业安置,本人要求复员,并经组织批准,也可以作复员安置,入伍前是农村户口的,可以转为城镇户口;服现役满三十年或者年满五十五岁的高级士官作退休安置,根据地方需要和本人自愿也可以作转业安置。

  丧失工作能力的士官作退休安置。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另行规定。

  第四十九条士兵退出现役后分配参加工作的,其工龄按照《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计算;工资标准,按照不低于现岗位同工种、同工龄大多数工人的标准工资的原则确定。

  第五十条士兵退出现役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规定服预备役的,由部队确定其预备役军衔。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第五十二条本条例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三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华社北京7月11日电)

  《人民日报》1999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