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可以为职工买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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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可以为职工买药吗,第1张

行政单位可以为职工买药吗
导读:行政事业单位购买药品可以入办公费吗 - 1个回答回答时间:2017年9月29日最佳回答:2、如果是普通企业,购买药品是为了给员工发放用于防暑降温,那么可以计入福利基金中。3、如果购买药品是为了捐赠到灾区,那么也可以药品生产企业不经过当地医药

行政事业单位购买药品可以入办公费吗 -

1个回答回答时间:2017年9月29日

最佳回答:2、如果是普通企业,购买药品是为了给员工发放用于防暑降温,那么可以计入福利基金中。3、如果购买药品是为了捐赠到灾区,那么也可以

药品生产企业不经过当地医药公司不可以直接给零售药店和门诊直接供货。药品生产企业,可以将本企业生产的药品销售给合法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医疗机构。但是不能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以外的药品。并且不得将本企业生产的药品销售给个人以及乡村中的个体行医人员、诊所和城镇中的个体行医人员、个体诊所。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1《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只能销售本企业生产的药品,不得销售本企业受委托生产的或者他人生产的药品。

2《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第七十二条“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2006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药品生产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第九条:药品生产企业只能销售本企业生产的药品,不得销售本企业受委托生产的或者他人生产的药品。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试点工作药品生产流通有关事宜的批复(国药监函〔2018〕25号)再一次重申,持有人可委托合同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经营企业销售所持有的药品。此外,持有人可自行销售所持有的药品;持有人的资质证明文件可作为产品销售的资质证明文件;持有人的药品销售活动应当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SP)要求,保证销售配送过程和质量管理体系持续合规。

违法的,利用职务之便,提高本单位业务价格,以私人设立的公司名义经营,向本单位和对方隐瞒事实真相,骗取属于自己的差价,构成职务侵占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起诉标准的规定,职务侵占案件,公司、企业和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应当起诉。

法律分析

国家的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经营实行许可证管理。要做药品买卖需要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通过GSP认证才能经营药品。卖药品给客户获取利润,不管是从哪里买来的,也算是一种经营,属于违法行为,在从药店买来还算药品来源正规,若直接从药贩子手里拿更是罪加一等。当然,如果只是偶尔顺便帮带一点,数量极少又没出事是不会有人来追究责任的。第一若是药店法人或是负责人,有合法的证照,从正规渠道购进药品,索取相关文件,然后销售消费者,给消费者凭证,这样情况不违法。第二是药店法人或是负责人,有合法的证照,但是从别人门店购买药品(药店只能从批发或是生产企业购进药品),没有合法的文件,这样药品自己可以使用但是不能销售给消费者。第三是药店工作人员,从药店买的药品,然后将药品卖给别人,得看情况,如果是盈利为目的,属于犯法。如果是帮忙带药,又有购药凭证,不犯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公司收员工的身份证买药犯法。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公司使用员工身份证买药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冒用别人身份证或者使用骗取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